会计法规知识点笔记

2020-03-03 20:22: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法规要点

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包括《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3、《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订为1999年10月31日。

4、《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年1月1日实施。

5、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会计生活中某些方面的会计关系的法律制度。如:1990年12月31日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6、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7、会计部门规章有财务部制定。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会计规范性文件由财政部门制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9、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原则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住院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10、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

11、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和市场退出管理。

12、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后并从事审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

13、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14、我国会计专业人才评价目前主要采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聘结合的方式。

15、会计监督检查包括1)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2)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

16、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1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

18、中国会计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19、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20、单位负责人应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从而为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供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

21、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22、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23、单位负责人应认真审核本单位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在上面签名并盖章,以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4、企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2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1)从业资格2)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6、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7、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

28、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其他会计资料的重要来源。

29、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0、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帐页组成的,已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簿籍。

31、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32、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审计宝宝的,应当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33、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有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34、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5、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36、会计处理办法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办法;存货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37、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包括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2|)政府监督3)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

38、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监督行为的独立性和有偿性。政府会计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强制性和无偿性。

39、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40、单位不责任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4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者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4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43、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1)各单位要建立账簿、账款和实物核查制度,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帐表相符。2)|会计人员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作出处理,对于超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无权自行处理的账实不符等情况,应及时报请单位负责人作出处理。

44、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为政府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

45、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

4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47、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认知资格的检查。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48、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监督行为的独立性和有偿性。

49、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50、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简繁3)经营管理的要求

5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52、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53、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54、会计岗位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资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收发增减的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55、被依法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含)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56、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5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上岗注册登记2)离岗备案3)调转登记4)变更登记。

5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1)针对性2)适应性3)灵活性

5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 6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

61、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必须制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道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3、交接前准备: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簿,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64、对监交人的要求: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65、接管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6

6、移交清册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67、行政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通报、吊销资格证书。行政处分包括降级、撤职、开除。 6

8、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反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严重者吊销资格证书。对单位处罚:3000-50000元,个人处罚2000-20000元。包括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私设会计账簿3)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合规定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合规定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8)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9)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69、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通报、吊销资格证。对单位处罚5000-100000元,个人处罚3000-50000元.。

70、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通报、吊销资格证。对单位处罚5000-100000元,个人处罚3000-50000元.。

7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对单位负责人处罚5000-50000元。

72、支付结算体系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73、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账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 7

4、我国日常结算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 7

5、“三票一卡”指汇票、本票、支票和信用卡。 7

6、结算方式包括:汇兑、委托承兑、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

77、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7

8、汇票关系中的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前两者为票据义务人。 7

9、汇票是委托他人进行支付的票据。

80、汇票必须经过承兑。承兑是汇票特有的法律特征。

81、根据出票人身份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主要用于异地企业之间各种款项的结算,适用于企业先收款后发货或者欠货两清的经济交易。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82、根据汇票到期日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83、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且均为即期本票。 8

4、

会计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知识点

会计法规和基础的选择知识点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知识点集[材料]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会计法规

法规笔记2

《会计法规知识点笔记.doc》
会计法规知识点笔记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