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2020-03-03 07:29: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1年8月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员工工作自律意识和工作效率,维护员工正当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员工月度考勤的统计和核定工作;

3.2 各部门助理、分公司行政专员协助完成公司的考勤填报工作。

4.管理程序

4.1 考勤时间与周期

4.1.1 依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 每周平均工作40小时,周

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4.1.2 工作时间不包括就餐、休息等时间的实际劳动时间。 每日工作时间:9:00-18:00 午休时间:12:30-13:30 如临时变动,以公司通知为准。

4.1.3 考勤周期以自然月作为周期进行统计核定。新入职员工为实际到岗之日至当月最后一天。员工辞职、被辞退或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以人力资源部核定的最后工作日为考勤终止日。

4.1.4 员工可以登录公司考勤日志管理系统查询日考勤记录 链接地址:http://dworks.d-heaven.com/

当日考勤在中午12:00之后可查询;每个自然月结束后进行考勤统计,当月考勤明细将于次月初在公司Sharepoint公布。 链接地址:http://share.d-heaven.com/

4.2 门禁管理

4.2.1 员工上、下班,加班或其他任何时间进出办公楼时须随身携带门禁卡,主动刷卡;

2

4.2.2 门禁关闭或处于关闭过程中,通过刷卡使门禁打开的情况一般表示刷卡成功;

4.2.3 上下班刷卡时,尽量不要多人同时刷卡,否则由于系统反应速度有限,导致某些员工刷卡信息未被记录的情况;

4.2.4 切忌将门禁卡与公交卡等射频卡放在一起刷,可能会出现系统无法识别的情况;

4.2.5 员工上下班不允许代替他人刷卡或委托他人替自己刷卡,发现1次双方各按旷工1天处理,发现2次扣半月薪资,发现3次直接辞退;

4.2.6 门禁卡损坏或丢失需及时向行政部申请办理更换或补办,行政部门仅免费办理一次,以后更换收取工本费20元。

4.3 特殊考勤人员

4.3.1 三级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销售线员工为不计考勤人员(但仍需刷卡)。 4.3.2 不以刷卡记录计考勤的人员,还须登陆考勤日志管理系统填报日志,以日志作为考勤依据。

4.4 异常考勤

4.4.1 未刷卡:员工忘记带门禁卡,需在行政部前台的《未刷卡人员考勤登记表》记录无卡期间的出勤情况(包括加班);否则因没有出勤记录造成考勤扣减的损失,员工自己承担;

4.4.2 迟到早退: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的总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不扣款,超过30分钟的部分按照薪资比例扣款。

4.4.3 因公外出: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1天以内,须预先通知部门经理或助理,并在月末的考勤统计表中填报。

4.4.4 出差:连续出差三十天以上的,若出差地有公司的分支机构,其考勤由该机构负责记录。出差人返回原办公地后,应将出差地的考勤记录转交考勤管理部门。

4.5 员工考勤记录用途

4.5.1 计算员工当月薪金的依据; 4.5.2 员工年终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3

4.5.3 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4.5.4 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的依据; 4.5.5 员工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4.5.6 执行劳动纪律,实行奖惩的依据。

4.6 加班、存休、调休

4.6.1 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以较高的工作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不鼓励在工作日或公休日及节假日加班加点。为了不影响员工的正常生活,并加强公司的人力成本控制,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应科学合理地分配工作,严格控制加班总量。

4.6.2 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该完成但未完成指定工作任务,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范畴。

4.6.3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加班,但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4.6.3.1 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为保证工作连续、正常运行; 4.6.3.2 上级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

4.6.3.3 为处理公司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而须在非工作时间内出勤工作的。 4.6.4 因工作需要,个人申请或公司安排进行加班的,需要提前在OA系统中发送加班申请公文;个人在工作时间之外自行学习的情况不能发加班公文; 4.6.5 下班后18点至19点为晚饭时间,夜间加班时间从19:00开始。 4.6.6 所有加班以半小时为单位,不足半小时部分不计。

4.6.7 平时加班(如果加班总时间超过4小时且结束时间为凌晨4点后的情况为通宵加班;公司给通宵加班的员工每次补贴300元)、公休日加班,36小时/月以内计发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周一到周五加班1.5倍、公休日加班倍计算),36小时/月以外时间视为存休;法定假日加班,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管理人员(三级及以上)与市场营销人员、产品方案类人员及交付项目、POC、MEE、人力外包类、有明确绩效考核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待遇,但仍需打卡;特殊情况经特批后,可加班。

4.6.8 存休状况下部门应及时安排员工调休,调休的最小单位为半日,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遇病、事假时,在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可以用存休时间冲抵;

4

存休不得转借,一年内有效。离职员工未执行的存休作为调休顺延。 4.6.9 强制调休:

通宵加班一晚的,强制调休一天;

连续通宵加班两晚的,强制调休一天,补贴按1.5倍发放; 连续加班三天且超过9小时的,强制调休一天; 公休日连续两天加班的,强制调休一天;

法定节假日连续加班三天的,强制调休一天,法定加班费照常发放,强制调休从以前加班中冲抵。

加班调休按照加班时长1:1的比例调休

4.6.10 出差期间如遇公休日,不计加班;结束出差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调休,调休时间不能超过出差期间公休日(原则上为连续出差7天可调休1天)。 4.6.11 加班审批:所有加班至少由公司二级部门负责人(正职)审批,如总部部门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节假日加班须提前获得人力资源部审批,未获审批不得执行。

4.7 旷工

旷工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一日扣三个工作日薪资,一个考勤周期内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自然年内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无条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4.7.1 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而不到岗者; 4.7.2 假满无故不到岗者或续假未得到批准而不到岗者; 4.7.3 各种假期无证明、证明无效或伪造、涂改各种假期证明者; 4.7.4 假期证明丢失或未按时上交而责任在本人者;

4.7.5 员工提出辞职,不满30天,未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或者离职手续未获批准,擅自不到岗者;

4.7.6 员工无故脱岗一小时以上者,计旷工1天; 4.7.7 其他按本制度规定可按旷工处理的。

4.8 休假管理

4.8.1 假期规定

5

4.8.1.1法定假期: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如下所列,每年具体的放假安排以国务院和当地政府公布的通知为准。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具体休假时间由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4.8.1.2 带薪年假

a)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b) 年假以自然年为计算周期,新进员工工作已满12个月者,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超过1天的年假申请需要提前3天提出,超过3天的年假申请需要提前5天提出。年假计发全薪,不计补助。

c) 年假可推迟到下一个自然年度的2月底前享受,逾期作废,非带薪病假、事假优先用年假冲抵。

d) 以下情况的员工不享受年休假: 兼职、试用期、实习期的员工;

当年度请事假(不包括带薪事假)累计12个(含)工作日以上的; 当年度请病假(包括带薪病假)累计12个(含)工作日以上的; 如果上述病假和事假都出现,两者之和超过15个(含)工作日的; 当年度旷工2天以上的; 当年度有严重违纪情况的。

e) 辞职或因为严重违纪被公司开除的员工,自公司批准或作出上述决定的同时,年假作废。

6

4.8.1.3 带薪病假:转正员工在每个自然年度可享受4天(即32小时)的带薪病假;1个季度最多可享受1天(即8小时)带薪病假;带薪病假不能跨季度、跨年度累积,逾期作废。

如果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带薪病假: a) 当年度请事假(不包括带薪事假)累计12天(含)以上的; b) 当年度旷工2天以上的; c) 当年度有严重违纪情况的。 4.8.1.4 带薪特殊事假:

带薪特殊事假包括:婚假、产假、生产陪护假、丧假、哺乳假,只有转正后的员 工可以享受。带薪特殊事假中的天数除注明是工作日外,其余天数均包含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带薪特殊事假与员工薪资密切相关,员工请带薪特殊事假时,由二级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须报到人力资源部审批,特殊情况需要总裁特批。 4.8.1.4.1 婚假:

a)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婚假;

b) 符合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晚婚假;

c) 员工需至少提前1个月向直接上级、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申请婚假; d) 员工申请婚假时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结婚证原件,结婚证上的日期必须在入职时间之后方可申请;

e) 如果暂时无法出具结婚证,可在婚假结束后的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否则已休婚假将按照正常事假处理;

f) 婚假一般情况需一次性休完,如遇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批准可分2个时间段享受。

4.8.1.4.2 产假: a) 女性员工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产假;

b) 产假共90天,晚育增加30天。如果是难产,产假可再增加15天;每增加一胎可再增加15天休假。

7

c) 员工需至少提前1个月向直接上级、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经理申请产假; d) 产假需一次性休完,不能分时段享受。 4.8.1.4.3 生产陪护假:

a) 男性员工的配偶生产时,员工可为照顾配偶及新生儿享受生产陪护假; b) 生产陪护假为5个工作日;

c) 员工需至少提前2周向直接上级和部门主管申请生产陪护假; d) 假期结束后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出具配偶生育的相关证明; e) 生产陪护假需一次性休完,不能分时段享受。

4.8.1.4.4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仅父母、配偶、子女)亡故,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丧假;

4.8.1.4.5 哺乳假:正式女员工合法生育后,可享受每天一小时,直至婴儿满一周岁日的哺乳假,哺乳时间应与公司约定,哺乳时间不得随意变动。兼职、试用期、实习期员工不享受哺乳假。 4.8.2 请假与销假

请假需通过OA系统填写请假单,被批准的请假单人力资源部备案。请假人恢复工作时,应向准假人销假并通知人力资源部。

4.8.2.1 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一天,需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者,须由员工所在的总监批准;部门经理请假一天,需总监批准,一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内,需公司主管总裁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主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特殊情况需要总裁特批。

4.8.2.2 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出书面申请时,可先提出口头申请(如通过电话等方式),恢复工作当日再补交请假公文,同时销假。

4.8.2.3 因工作需要时,公司可以变更员工的休假要求或正在休假的日期。 4.8.2.4请假长于15天,假期满恢复工作时需要向人力资源部报备销假。 4.8.2.5如员工需要变更请假时间,需要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并需要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9 考勤程序

4.9.1 行政部于次月第

一、二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另行安排)汇总上月考勤数据并发送给员工确认,于第三个工作日提交最终版考勤数据至人力资源部。

8

4.9.2 各部门在下月第二个工作日请认真审核部门考勤情况,及时审批,下月第三个工作日起将不再接受异常考勤填报,对此出现的任何问题由部门负责承担。

4.10 考勤奖罚

4.10.1 处罚

无论是否执行绩效,对于考勤情况比较差的员工,如多次迟到早退、事假较多、发生过旷工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优资格甚至劝退。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员工手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同时更新,人力资源部享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9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超市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指纹考勤管理规定

《IT员工考勤管理规定.doc》
IT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