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8:37: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司销售激励制度
针对本公司业务的特点,保证业务活动有序有效的开展,提高市场的拓展效率,窥避财务风险,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销售部
二、费用开支的水平和相关标准:
a) 业务费用的开支(电话费、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交际费、会议交流费等项目)总体上按预计收入的3%来把我,由财务部门来进行专项控制。应确保1%作为崔款及后续费用。
b) 业务费用以个人借款形式借出,应由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在计算销售提成时扣除。
c) 销售人员执行标准范围开支,必须确系业务需要,还有助于业务的达成,并有销售人员提出申请详细说明用途,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开支。
d) 销售人员在因个人操作不当的情况下丢单,公司将进行罚款,以示警告。
三、费用开支控制
a) 销售人员所借费用,由财务部门建立专门帐户予以登记跟踪,同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临时性评价。
b) 费用控制实行总量控制、功能控制和过程控制三结合。
c) 公司外出销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出差任务书,详细说明出差地点、行程和时间安排并经核准。
d) 销售人员需每周向公司主管人员提交行程报告与工作报告,详细说明运行状况,接洽的客户、时间、具体接洽人及其职位、联系电话等,同时每个月应将前期应报费用填制报销单寄回公司报帐,以便公司汇出下期费用。
e) 销售人员进行费用借支与报销,必须经由其财务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报主管副总审批。
f) 特殊情况下的交际费用及临时性开支,须报经销售部经理批准,数额超过1000元的须经主管副总批准。
g) 业务费用的控制由销售部经理负责,在公司规定的范围与幅度内进行权衡、调度与
使用,并对费用开支进行评审监督。
四、业务费用的使用范围及标准
a) 住宿费及补助:
i.ii.住宿费:销售部经理360元/天,销售人员120元/天。 补助费用:60元/天。
b) 交通费:
i.
ii.外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出租车费每人每月可报3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出。 省内只报火车、汽车、轮船费,省级交通按以下原则执行:有夕发朝至火车的,
原则上做火车,距离较远的,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可坐飞机。
c) 通信费用:
i.ii.
iii.声讯费用不予报销。 销售部人员每月可以报销北京移动电话费用¥150.00元。 销售部人员每月可以报销外地移动电话漫游费¥250.00元。
d) 应酬费用
i.
ii.单笔开支1000元以下,可用业务费用报。但必须在报销单附言中说明缘由。 单笔开支超过1000元以上,须事前经过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使用,报销时做
交往总结,同时记入业务费用。
e) 其他费用:
i.
ii.办事处费用另行规定。 陪同客户往返北京的差旅费记入业务费用,客户在北京发生的费用也记入业务
费用。
iii.公司领导到销售人员管理区域指导工作所发生的应酬费用也计入业务费,礼品
费和公司领导本人的差旅费用公司支出。
iv.销售人员管理区域的会务费、赞助费计入业务费(不含公司组织的各种促销活
动费用)。
v.vi.
vii.崔款费用计入业务费。 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客户之间的各项工作协调中产生的费用计入业务费用。 订阅与工作有关的报刊杂志费计入业务费用。
五、宣传推广费用
a) 有关产品的各项宣传资料的费用由公司支出,按需发往各办事处,数量不限。
b) 在全国性报纸上做广告,其费用由公司支出。在地方性报纸上做广告,其费用由公
司和办事处业务费用中各出一半。
六、业务费用
a) 业务费用不得超过有效合同额的3%。超出部分须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支出。业
务费预支额度:
i.ii.
iii.销售部每月以1万元为上限,超出部分须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支取。 销售人员每月以7千元为上限,超出部分须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支取。 新设业务区域在3%业务费用之外,每省增设2万元市场启动费,启动费用不
计入业务费用。
iv.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领导有权调整业务费用的使用比例。
七、奖金提成
a) 公司给销售部的提成按照有效合同额来计提:
i.有效合同额低于公司制定的用户最低限价时,奖金提成额度由公司领导视情况
决定。
ii.iii.直销及合作销售的奖金提成办法:奖金提成=有效合同额×7%-业务费用。 渠道销售的奖金提成办法:奖金提成=有效合同额×1%
b) 分配办法:在提成的奖金中,销售部经理、销售经理、公司聘请的销售顾问按比例
进行分配。
i.销售任务由销售部销售经理独立完成:
1.销售部经理20%。
2.销售经理70%。
3.其余10%由销售部经理按销售部人员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但其本人不参
与分配。若销售人员之间有交叉跟单情况,其分配比例由公司领导决定。
ii.销售任务由销售经理和销售顾问共同完成:
1.销售部经理20%。
2.销售经理35%。
3.销售顾问35%。
4.其余10%由销售部经理按销售部人员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但其本人不参
与分配。若销售人员之间有交叉跟单情况,其分配比例由公司领导决定。
c) 个人所得提成奖金应按照国家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
d) 为鼓励新区,每省的第一单合同的奖金提成增加一个百分点,作为公司对新区的奖
励。
八、奖金结算
a) 结算时间:公司每年12月31日计算当年提成奖金,并按照相应规定发放。 b) 结算条件:
i.ii.合同到款70%以内者,不作奖金结算。 合同到款70%以上(含70%)者,且合同到款没有达到100%者,可以计提
奖金的50%;
iii.合同到款100%者,可以全额计提奖金,即提取100%的奖金;若合同中有5%
质保款的,可以在回款完成95%时,计提95%的奖金。
c) 说明:
i.
ii.若离开公司,不论是以何种方式离开公司,均不再做奖金结算。 若在结算期间调离原辖区,其余款由继任者负责收款,离任者和继任者按照8:
2的比例获取应计奖金。
九、费用的核销
a) 出差人员必须在回公司后7天内办理完报销手续,长期外派常驻外地人员,在未回
公司期间,必须每个月(30天)通过特快专递寄回填写完整的票据进行报销一次。 b) 销售人员报销必须经财务人员核实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财务人员主要核实: i.ii.
iii.
iv.时间安排是否符合要求; 费用标准是否在标准所列范围内; 行程安排是否符合要求; 特殊开支费用是否经过了审批,是否符合报销规定。
c) 须对费用报销中票据的合法性、开支合理性、填报的规范性、真实性、手续的完备
性等各方面进行审查。
d) 人员除首次外派借支的备用金外,后续常规费用原则上按前期报销费用进行循环使
用,除考虑必要的费用支出外不再增加费用额度。如果前期费用不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公司原则上不予借支。
e) 业务费用开支在业务与现金流入尚未实现,由财务部门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帐务
处理,但必须另外专项登记,待业务与现金流入实现再提取业务奖励进行核销。
十、用款程序
各项费用的请款、报销手续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 十
一、本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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