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办事程序

2020-03-03 06:06: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政务大厅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许可

工作效率的通知

中心各窗口:

为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就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效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各窗口单位要以方便企业、方便投资者、方便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摆脱相互前置的束缚,针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做好许可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从根本上解决许可(审批)程序繁、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在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将所有按规定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政务公开要求,把项目名称、申报条件和相关材料、法定依据和办事程序、审批时限和提速缩时承诺、收费标准和依据、工作责任人和办证查询及评议投诉办法等全面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性。二是凡在县政府政务大厅设立窗口的单位,要按照规定权限对窗口充分授权,并明确责任,使窗口既能受理又有权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执法效果负责。对需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呈报上级许可(审批)的事项,要明确窗口在受理和初审环节的工作职权和责任,统一在窗口送达行政许可(审批)证件或答复当事人。坚决杜绝出现因授权不力,单位驻政务大厅窗口成为“收发室”,

或由当事人两头跑,单位多头审批“体外循环”现象的发生。三是对进入县政府政务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规定范围内尽量简化手续、提速缩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各单位许可(审批)事项要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实行分类管理。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即办事项,必须即接即办,不得延误;对所有非即办件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办结。凡在受理许可(审批)事项过程中,受理窗口无特殊理由且未事先说明的,根据《古县政务大厅管理办法》的规定,超时限视为默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该单位负全部责任。

(二)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凡是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许可(审批)事项,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确定一个部门为主办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为协办部门,对各相关手续实行联合踏勘、联合验收、联合审检,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凡需听证、外勘,以及需部门领导班子审查研究的项目,具体由主办部门专人转递、报审,承办部门自行组织内部流转、办理。

(三)特事特办缩时提速。对重点项目(含“一事一议”项目),各部门在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时要按照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主动服务和专人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许可(审批)项目,快速启动,按期办理,加快各项手续办理进程,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改革“项目审批流程”,对所有许可(审批)事项,要在法定范围内尽量简化手续,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办理完毕;对手续暂时不全但不涉及法律、法规、安全等重要专项审批程序的特急事项,可先行办理再补办有关手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属新引进招商项目(含“一事一议”项目、新建项目和企业技改项目),经招商确认、规划选址后(企业技改项目已立项的),各单位要根据有关项目推进协调会的要

求,围绕项目落地的需要,尽快办理本单位涉及的有关审批手续。

(二)项目涉及的许可(审批)事项,能在县办理的,要即受即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发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事项,需提交规划委员会研究或报县领导签字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审批权在市或市以上的,受理承办单位要负责尽快收集、整理、审查、上报有关材料,并负责搞好对上汇报和催办,确保在承诺日内办结。

(四)对不需新征用土地的新建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的,要在2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新征用土地的项目在5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对所有非即办件要体现提速缩时的要求,给予一次性告知,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加强督察考核,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为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监督,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监察科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在项目许可(审批)过程中,要全程跟踪,及时搞好督导检查。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或者刁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人,给申请人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以及对在行政许可(审批)中接受申请人的宴请、财物或者借行政许可(审批)之机向申请人提出购买商品、订阅报刊、接受有偿服务、交纳保证金、参加保险、加入学会协会等获取其他利益的,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予以严肃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全县大局,以种种理由抵制改革、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古县政务大厅行政过错责任追

究(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进驻县政府政务大厅的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促进全县经济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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