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际私法

2020-03-02 07:17: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试卷代号:1020座位号口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私法试题

2009年7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6分)

1.政府利益分析说

2.法定继承的区别制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范围和组成。

2.我国解决自然人住所冲突的冲突法规则是: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的住所为住所。

3.最密切联系说是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4.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发生变更或准据法发生变更:各国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准据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有溯及力,则适用新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没有溯及力,则适用旧法。如果新法对其是否有溯及力未作规定,则按照原则,对新法颁布前产生的民事关系,仍适用旧法。

5.英美法系国家把外国法律看作事实,诉讼过程中由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仲裁协议的形式仅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这样一种形式。()

2.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

3.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五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

4.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

5.法院依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一般不以法院地法取而代之。

()

6.涉外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管辖权问题,一是法律适用问题。()

7.《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一个非开放性的国际条约,只有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家才可以加入。()

8.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9.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lo.诉讼中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民事诉讼方面不享有与本国公民同等的权利。()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A.意思自治说B.客观标志说

C.最密切联系说D.特征性履行说

2.既得权说是()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B.杜摩兰

C.戴西D.库克

3.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A.反致B.转致

C.间接反致D.循环反致

4.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

()或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

A.受惠国B.第三国

C.同盟国D.其他国家

5.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A.一般认许制B.特别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

6.识别在涉外民事案件性质的认定上有重要作用。识别过程中,识别的对象是()。

A.连接点B.冲突规范

C.系属D.事实情况

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FOBB.CIF

C.CFRD.FCA

8.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

A.受害人国籍国法B.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C.航空器登记国法D.航空器到达地国家的法律

9.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A.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

D.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

C.归慈善机构所有

D.归国家所有

10.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时,()。

A.可以委托本国的律师B.可以委托第三国的律师

C.可以委托任何一国的律师D.必须委托法院地国家的律师

五、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

A.国民待遇原则B.自动保护原则

C.独立保护原则D.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2.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作出保留。

A.第l条第(1)款(A)项B.第1条第(1)款(B)项

C.第11条D.第12条

3.在下列选项中我国法律将其视为侵权行为地的有()。

A.侵权行为实施地

B.侵权结果发生地

C.侵权行为预谋地

D.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地方均作为侵权行为地

4.我国法律禁止其与外国人结婚的公民有()。

A.现役军人、公安人员

B.外交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掌握国家重大机密的人员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正在接受教养和服刑的人员

5.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A.中央机关送达

B.邮寄送达

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六、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

2.简述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

3.简述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公共秩序保留的态度。

七、论述题(18分)

论我国关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的规定。

八、案例题(12分)

德国籍人尤塔·毛雷尔根据中德学术交流计划来到中国上海某大学任教。任教期间与在 该大学任教的中国籍女教师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尤塔·毛雷尔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起诉后,尤塔·毛雷尔任教期满,准备回国。尤塔·毛雷尔向法院提出,委托同在该校任教的德国籍教师或委托德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

问:外国公民、外国领事是否可以在中国法院担任本国公民的诉讼代理人?请说明理由。

试卷代号:102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私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9年7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6分)

1.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美国法学家柯里提出的。主要观点是: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法院应适用有利益州的法律。如果法院发现两个州都明显存在利益,则适用法院地法。

2.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系属

2.有最密切联系

3.法律关系本座说

4.法律不溯及既往

5.当事人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错2.对3.对4.对5.错

6.对7.对8.对9.错10.错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A2.C3.C4.B5.B

6.D7.C8.C9.D10.D

五、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ABCD2.BC3.AB4.ABD5.BCD

六、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

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1849年在其撰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 的法律适用理论。(2分)

这一学说主张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关系固有的性质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这一本座就是特定的法域。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适用的法律(4分)。

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的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通过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从而确定准据法,这在方法论上也是一个历史性地突破。法律关系本座说 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现代国际私法理论都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分)

2.简述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

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是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有效性不受合同有效性的影响。即使合同无效或合同终止,仲裁条款仍然有效。(2分)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学说的理论根据是:

(1)合同规定当事人双方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仲裁条款规定当事人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得不到实现时的法律救济措施。合同得到全部履行,仲裁条款无须履行,合同未履行,则需履行仲裁条款,二者彼此独立。(2分)

(2)仲裁条款有独立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形式要件和合同实质要件是否符合合同准据法的规定,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取决于仲裁机构所在地国家法律或仲裁规则对仲裁条款形式、内容的规定。判断二者有效性的法律根据不同。(2分)

(3)仲裁条款独立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合同中的任何其他条款均可与仲裁条款分开,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是否有效,不影响仲裁条款对当事人的拘束力。(2分)

3.简述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公共秩序保留的态度。

公共秩序保留是世界各国普遍承认与采用的国际私法制度,其作用在于排除或限制外国法的适用,以维护法院地国的根本利益。(3分)

公共秩序保留是一个富于弹性的条款,何为公共秩序,由各国根据其不同时期的政策和利益来解释,在什么场合下适用,由法院根据本国利益和具体案情来决定。(3分)

公共秩序保留不能滥用,而应慎重适用,否则,会影响涉外民事关系的稳定,会危害甚至否定国际私法。(2分)

七、论述题(18分)

论我国关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的规定。

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规定主要包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4分)我国关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的规定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规定基本+致,(2分)其内容主要有:

《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3分)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3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2分)关于侵权行为地法律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7条作了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4分)

八、案例题(共12分)

在我国,中国公民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对在我国的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外国人委托与之有同一国籍的外国人担任诉讼代理人。(4分)

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官员,可以接受本国公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4分)根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当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人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该外国的驻华领事可以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或安排代表在我国法院出庭。(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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