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020-03-03 10:19: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 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为确保电大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和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重庆电大导学中心按照“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意义

毕业论文是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步骤,旨在系统地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能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市电大成立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导学中心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指定责任教师负责具体工作。

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成员:

主任:周志钢(副校长、副教授) 副主任:彭学杰(校长助理、副教授)、吴海东(教务处处长、教授)、李玲(导学中心主任、讲师) 委员:阳雯(讲师)、张万仪(教授)、肖兰英(副教授)、李蕾(讲师)、向曙曦(助教) 责任教师:阳雯

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职责:

1.负责审定并颁布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3.负责处理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答辩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市电大专业责任教师职责: 1.根据中央电大下发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实施意见”,制定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

2.负责对分校(工作站)的专业责任教师和专业管理教师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培训;

3.按毕业论文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批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学生毕业论文选题申报表;毕业论文答辩申报表;

4.组织并参与全市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的评审或答辩及终审工作;

5.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并向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汇报,组织交流实施毕业论文工作的经验,征集优秀论文。

(二)各分校(工作站)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各分校校长(工作站站长)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校的专业责任教师和专业管理教师负责具体工作。

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按照市电大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 2.聘请具有毕业论文指导资格的指导教师;

3.签章上报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名单,指导教师名单和毕业论文评审或答辩委员名单等; 4.落实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经费等;

5.按市电大批准的方案实施毕业论文工作;

6.对在完成毕业论文过程中违犯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与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7.审阅指导教师评语及其建议成绩; 8.协助市校组织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的答辩。 分校专业责任教师和专业管理教师职责:

1.根据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毕业论文实施的具体工作;

2.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资格进行初审,然后交市电大教务处终审;

3.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包括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学生毕业论文选题申报表;毕业论文答辩申报表等;

4.组织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或答辩培训;

5.安排毕业论文写作时间,确定毕业论文的答辩时间,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

6.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是否到位,检查学生是否按计划和要求进行论文撰写等,检查毕业论文评审或答辩工作是否落实。

三、毕业论文的撰写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80%以上, 教学实习在市电大教务处注册且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的撰写。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资格由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然后报市电大教务处终审。

毕业论文为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二)撰写要求

1.学生应在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一人一题,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新颖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畅、格式规范。

2.切实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

(1)选题应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而不应脱离汉语言文学专业范围。选题应当结合我国文学创作、教育实践和秘书工作的现状,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鼓励学生对我国当前社会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

(2)所选题目不宜过大,也不宜过于简单。题目难易要适度,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完成。 (3)学生的毕业论文的题目应报市电大汉语言专业责任教师审核。

3.毕业论文形式应为学术性论文,但也可以是文学评论、作品鉴赏等其他论文形式。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不具有学术性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交。

4.毕业论文要求卷面整洁、字迹工整,论文结构、纸型、版式与用字等执行中央电大论文格式要求,毕业论文要制成电子文档。

5.毕业论文正文字数要求不少于6000字。

6.规范的格式:格式要求见“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文本)格式规范”,毕业论文要求用A4纸打印。页边距:上20mm、下20mm、左20mm、右20mm。论文标题采用3号宋体,加粗,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正文文字采用5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或1.5倍行距。

(三)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的写作周期(从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开始,到论文审核为止)不得少于3个月。 毕业论文一般在毕业前一期期末布置,毕业学期完成写作、审核和验收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

①定选题方向、确定选题

1 周 ②查阅和收集资料

2周 ③拟订论文写作提纲

1周 ④写出论文初稿

4 周 ⑤修改论文

3周; ⑥论文定稿,并提交论文:

1周

(四)毕业论文档案

毕业论文档案材料见“六

(三)论文的终审”。

四、毕业论文的指导

(一)指导教师资格及要求

1.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较高思想水平、较强写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跨专业指导。指导教师的资格由市电大责任教师负责审核。

2.每个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对每名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10学时。 3.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并做好答辩准备。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正确选题(题目必须与本专业相关且不宜过大),向学生讲清题目意义,提出选题意见; 2.开列参考文献目录,提示研究方法,帮助学生制定写作计划; 3.审查学生的论文提纲,解答疑难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4.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审阅论文初稿(论文中引用他人的内容不得超过总字数的1/3) ,指出不足之处,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5.定期和学生联系,及时解决学生毕业论文中的问题。集中指导次数,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指导记录。

6.评审毕业论文,写出切实而具体的评语,给出论文初评成绩,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7.对学生既要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又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要包办代替。

8.教书育人,在毕业论文的全过程都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指导教师应及时向毕业论文工作组织管理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论文指导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

五、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并考察论文作者对课题的把握程度及综合研究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全面锻炼学生快速反映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的有效手段。论文答辩通过是学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之一。

毕业论文答辩由市电大和试点分校、工作站共同组织实施。

(一)答辩的组织与领导

1.市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有关要求,制定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部署答辩工作,建立答辩委员会,指导电大分校建立答辩小组,并审核电大分校答辩小组的成员名单。

2.每个试点单位应制定答辩工作计划,填报毕业论文答辩申报表,报市电大审批后确定。 3.中央电大对毕业答辩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检查。

(二)答辩委员会

市电大统一成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由3名以上单数具有相应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名),负责监督检查并解决全市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设计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当地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三)答辩小组

1.答辩小组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小组成员结构:答辩主持人1名(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教师若干名。

2.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当该答辩组成员。

3.答辩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和毕业设计成绩。

(四)答辩教师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答辩教师应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并依此提出问题,并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五)答辩程序

1.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

2.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3.答辩人简要介绍毕业论文主要内容。

4.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

5.答辩完毕,必须由具备论文评审及答辩主持人资格的教师签字,分校盖章。

六、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和终审

(一)考核标准 评定标准如下:

(1)优秀(85分以上):观点明确、新颖,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谨严,论证深入、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理论性,表明作者确实已经很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作者在答辩中有较为出色的表现。

(2)良好(75分—84分)观点明确,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新意,表明作者确实已经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作者在答辩中有较好的表现。

(3)及格(60分—74分):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通顺,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没有明显的漏洞或缺欠,表明作者已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素养,并且能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作者能够比较顺利地完成答辩。

(4)不及格(60分以下):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便为不合格:观点不明确或明显错谬;内容空泛或材料虚假;结构不完整,缺少层次感和逻辑性;语言不够通顺,病句或错别字较多;格式不够规范,不合乎文体特征;字数少于6000字;有剽窃、抄袭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的审核是检验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全面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有效手段。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应从学生写作态度是否认真,材料是否翔实、有力,论证是否充分合理,科学性、逻辑性方面有无问题,论文结构是否完,语言是否通顺,格式是否规范等方面对学生论文进行考核。

1.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论文初评成绩(百分制)。

2.答辩委员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成绩(百分制)。答辩成绩评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记入成绩评定表。

3.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初评成绩与答辩成绩给出论文综合成绩。

4.凡毕业论文答辩不及格者,可允许重新答辩一次。重新答辩成绩只记及格或不及格。重新答辩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论文的终审

毕业论文终审时,市电大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应及时处理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答辩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终审全部材料包括: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毕业论文选题申报表、毕业论文答辩申报表、毕业综合实践环节成绩汇总表、包括答辩记录的完整毕业论文资料一份。分校(工作站)需妥善保管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过程性资料(如

一、

二、三稿等),以备市电大进行终审验收和中央电大进行教学检查。

七、学分与经费

(一)学分

毕业论文经审核后成绩在及格或及格以上者给予5学分,未完成毕业论文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申请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必须在良或者良以上。

(二)经费

开放教育指导费建议标准为150~120元/人,答辩(评审)费90~60元/人,市校教师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的按下限执行;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在学生所交纳的学分费中支取,不得另行向学生收取。

八、分校(工作站)注意事项

1.中央电大和合作高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毕业论文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学生选题、指导教师配备、写作与指导过程记录、论文质量、成绩评定等。分校(工作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2.分校(工作站)要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要求,树立信心,培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勤奋扎实,敢于创新的工作作风。同时要联系学生思想实际,纠正一些不正确观念和错误思想。

3.分校(工作站)要认真选聘好指导教师,经常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注意检查教师的工作并及时传达有关信息和解决具体问题。特别是要让指导教师了解我校毕业论文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使指导教师明确任务和职责,更好地做好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4.分校(工作站)要认真保管好学生送交的毕业论文材料,并按时送有关部门审核并归档。 本细则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归市电大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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