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_航空摄影技术设计方案

2020-03-02 11:38: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四章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方案

4.1 地图资料

4.2 航空摄影分区和平均面的选择

航摄分区的划分原则如下: a)分区界线应与图廓线相一致; b)应使分区内的地形高差为最小,一般不应大于1/4摄影航高; 当航摄比例尺大于或等于1:8000 不应大于1/6摄影航高; c)分区内的地形类别和景物反差应尽量一致; d)根据成图比例尺确定分区最小跨度,在地形高差许可的情况下,航摄分区的跨度应尽量划大,同时分区的大小和方向还应考虑用户提出的加密方法和布点方案;

e) 当地面高差突变,地形特征差别显著,在用户认可的情况下,可以破图幅划分航摄分区;

f) 划分分区时,应计算分区侧前方安全距离与安全高度; B) 当采用GPS辅助空中三角测量方法时,划分分区除应遵守上述各条规定外,还应注意分区界线与加密分区界线相一致或在一个摄影分区可覆盖多个完整的加密分区。

4.3 航线的敷设

a) 航线飞行方向一般设计为东西向,特定条件下亦可按照地形走向作南北向飞行或沿线路、河流、海岸、境界等任意方向飞行; b) 常规法摄影航线应与图廓线平行敷设,位于摄区边缘的首末航线应设计在摄区边界线上; c) 中心线飞行时,根据合同要求按图幅中心线或按相邻两排成图图幅的公共图廓线敷设。中心线飞行设计航线时应注意计算最高点对摄区边界图廓保证的影响与相邻航线重叠度的保证情况,当出现不能 保证的情况时应调整航摄比例尺; d) 水域、海区航摄时,航线敷设应尽可能避免像主点落水,应保证所有岛屿达到完整覆盖; e) 采用GPS导航时,应计算出每条航线首末摄影站的经纬度(即坐标); f) G P S 辅助空中三角测量时,当航线沿图幅中心线飞行,平行于航线飞行方向的测区边缘应各外延一条航线; 8) 当G PS辅助空中三角测量时: 1) 加密分区航线两端应布设控制航线; 2) 控制航线应垂直于测图航线布设,其两端应超出加密区4条以上基线; 3) 位于摄区内部的控制航线,应设计在加密区边界线上; 4) 控制航线的航向重叠度与摄影比例尺的设计应采用GB/T 15661-1995中4.1.8.1的规定。

4.4 航空摄影的主要技术参数

根据GB/T6962-2005《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和MH/T1009-2000《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本项目航空摄影的主要精度要求如下:

1) 山区部分航向重叠度不小于56%,旁向重叠度不小于15%。不能出现连续重叠度小于60%的航线。

2) 不应有连续旋偏角太大的航线(一般不大于15°,最大不大于25°),且连续不得超过3张。

3) 同一航摄分区内的地形高差不得大于四分之一相对航高。 4) 航线弯曲度不大于3%,同一航线最大与最小航高差不应超过30m,相邻航片航高差不应超过20m,实际航高与预定航高差不应超过预定航高的5%。

5) 像片倾角一般不大于2°,个别不大于4°。 6) 影像色调应均匀、一致,不应有明显拼接痕迹。 7) 山地部分应有足够的三度重叠,以满足外业布点要求。 8) 海域部分的摄影时间应尽量一致;平坦地区应选择太阳高度角大于20°,阴影不大于3倍;城镇地区太阳高度角应大于30°,阴影不大于2倍,既保证具有充足的光照度,又避免过大的阴影。

4.5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相关图表(见附录)

• 摄区范围图(附录1) • 航空摄影分区图(附录二) • 航空摄影分区航线图(附录三)

• 航空摄影基本参数表(航空摄影因子计算表)(附录四)• GPS领航数据表(附录五) • 航空摄影时间计算表(附录六)

第三章_航空摄影技术要求及依据

IMUD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试行)

测绘航空摄影

案例测绘航空摄影

通用技术第四章第二节

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设计方案

通用技术第一章第四章_测试题

现代教育技术第四章主观题答案

第四章 军事该技术纲要

第四章 电子数据交换技术(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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