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

2020-03-02 10:10: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阳朔县市容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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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阳朔县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能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阳朔县县市容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阳朔县市容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

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阳朔县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阳朔县市容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局政秘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后勤股、大队办、市政中队、规划中队、渣土办、整治组、巡查组。

2、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阳朔县城建监察管理大队,与阳朔县市容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3、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阳朔县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

4、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即:阳朔县排污设施管理站。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县关于城镇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宣传工作;

2、负责受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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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市容管理审查项目的登记、备案、初审等;

3、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共街道、路灯等设施的养护、修缮;

4、燃气管理;

5、对户外广告,公益性、商业性横幅,户外雨棚等搭盖物实施审批;

6、查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行为;

7、查处漓江、遇龙河两岸,国道、省道两旁的影响市容、景观的违法违章行为;

8、查处县城规划去范围内的破坏市政设施及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违章占道行为。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阳朔县市容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9名(含阳朔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现在编58人,其中工勤编制13人。另聘有协管员73人。

核定阳朔县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编制为55名,现在编26人,在职350人。

核定阳朔县排污设施管理站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现在编1人,聘用人员1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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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单位仅为阳朔县市容管理局(阳朔县城建监察管理大队)。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阳朔县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系独立核算单位,因此自行编制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阳朔县市容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阳朔县市容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2296.08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2296.08 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2015年收入(1875.55万元)增加了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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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上涨了22.42%。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及住房保障的投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总计

2296.08 万元。比2015年支出(1875.55万元)增加了420.53万元,上涨了22.42%。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及住房保障的投入有所增加。 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 2271.11 万元:主要用于市容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城管执法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城管执法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

0.62 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能源节约利用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 24.35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阳朔县市容管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2.05万元,比2015年(1515.98万元)支出增加了366.07万元,上涨了24.14%,主要原因是工资、绩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 1612.55 万元,项目支出 269.5 万元。

1、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

0.62 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能源节约利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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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管执法支出

993.6 万元:主要用于市容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城管执法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城管执法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40.08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专项支出。

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30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98.8 元,主要用于人行道护栏的维护、路灯安装及维护、路面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594.6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专项支出。

7、住房公积金支出

24.35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阳朔县市容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414.03 万元,比2015年(359.57万元)增加了54.46万元,上涨了15.1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有所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414.03 万元。

1、城市建设支出 414.03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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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12.55 万元,比2015年(1304.42万元)增加了308.13万元,上涨了23.62%,主要原因是员工增加工资。其中:人员经费 1297.3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及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 315.2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公务用车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70.16 万元,比上年增加56.6 万元,上涨417.4 %;主要是购买了一辆高空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17 万元,与上年持平。“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0.16 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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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56.6 万元。购买用于路灯维护用的高空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3.56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城管执法用车辆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6年,阳朔县市容管理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13.56 万元,平均每辆 2.712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2.17 万元, 主要用于局机关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接待发生的住宿费和工作餐费等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 次,人次176次。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各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阳朔县市容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44.92 万元,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1.6万元)增加了423.32 万元,上涨45.93%。主要原因是电费、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费用有所增加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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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阳朔县市容管理局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 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管执法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阳朔县市容管理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9.44 万元,比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57.18万元)增加2.26万元,上涨3.95%。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采购数量有所增加。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无工程和服务类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阳朔县市容管理局共组织对 2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49.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5.24%。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路灯和夜景灯电费、安装及维护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以来,本单位对县乡路灯、夜景灯、新城区路灯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市民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出行条件,有利于创建一个更加美丽、和谐的阳朔。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阳朔县市容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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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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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机关运行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但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12—

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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