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代维管理

2020-03-03 19:03: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线路代维管理办法

第三部分:山东移动光缆线路代维管理办法 第一章 线路代维的管理内容

第一条 负责对代维公司的管理及考评工作。

第二条 负责光缆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作业计划执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根据代维合同,对代维部分发生的故障及其处理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审批代维部分整改方案。

第五条 负责产权方安排的网络调整、迁改和优化工作。 第六条 负责代维部分运行分析和质量控制。 第二章 线路代维管理的相关职责

线路的代维管理采取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即在省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分公司对代维公司的工作进行具体操作、监督和考核。 第一条 省公司 1.负责全省光缆线路的代维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光缆线路代维实施细则。

2.负责全省光缆线路代维公司的确定,组织对代维人员现场操作和理论知识的考核及资质认证工作。

3.负责审批各分公司的线路代维公司及相应的费用标准。 4.对各市分公司的线路代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5.负责进行

一、二级干线光缆线路的代维委托工作,做好

一、二级干线光缆线路代维总的协调、管理、检查、督促工作。 第二条 市公司

1.负责进行属地范围内光缆线路的代维管理工作。

2.负责属地范围内选择代维公司(暂定)、制定费用标准并上报,经审批后签订代维合同。

3.负责根据管理办法制定属地范围内光缆线路代维的考核办法。 4.对代维公司的具体维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 5.协助省公司做好代维公司具体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 第三条 代维公司

1.负责合同范围内代维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2.严格按照线路代维管理办法实施具体的维护工作。

3.做好护线宣传、对外协调联系和施工配合工作,确保线路设备的安全。

4.不断提高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参加移动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5.严格遵守移动公司的机房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三章 代维公司的资格要求

第一条 代维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第二条 代维公司必须具有通信线路施工资质,其中省际干线、省内干线的代维,必须具有

二级以上通信线路施工资质,并且必须具有1年以上专业从事通信光缆线路维护的经验。 第三条 代维公司的硬件要求

1.在代维的本地网当地有固定办公地点,设立专用于代维的固定热线电话和传真,设立通过互联网与移动公司代维管理系统互联的专用微机,7×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

2.设立代维项目专人负责制,并设立A、B角互为备份;负责人必须同时配备专用联络手机及其他通信手段,手机和其他通信手段均应7×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可以随时联系;该负责人应保证在出现故障时能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不能出现A、B角同时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 3.应自行配备传送网管道、线路维护所需的工具、仪器、仪表和车辆。按照每1000公里线路长度三辆车,各三台以上的光源、光功率计、光纤熔接机、OTDR等仪器仪表的标准。

4.应有条件和能力储存、管理用于传送网管道、线路日常维护和抢修所需的备品和备料。 第四条 代维人员要求

1.代维单位执行代维、抢修等任务的人员需进行资质认证,确保代维单位人员具有相应的基本技能。代维单位人员只有通过移动公司相关资质认证方能上岗。

2.专业维护人员的数量应视本地传送网骨干部分和接入部分等具体情况配置。原则上,日常维护的专业维护人员数量按每百管程/杆程公里不得少于2人,能投入抢修的人员每千管程/杆程公里不得少于10人,并必须达到能完成维护合同所规定的维护内容及指标的要求。

3.线路日常巡回应有固定的熟悉管道、线路路由的巡回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更换巡回人员应事先跟随原巡回人员熟悉路由,作好交接工作。

第四章 线路代维的范围 第一条 光缆线路:通信光缆 第二条 管道设备:管道、人孔、手孔 第三条 杆路设备:电杆、电杆的支撑、加固装置和保护装置及吊线、挂钩

第四条 附属设施:标石、标志牌、告示牌、防雷设施及其他防护设施等

第五条 其它设备:光缆接头盒、光缆交接箱

第六条 光缆线路以进入传输机房的第一个连接器(ODF)为界,连接器(ODF)及其以内的维

护属于移动公司维护,连接器(ODF)以外的维护属于代维单位维护。

第五章 线路维护的内容 第一条 日常维护项目及周期 1.巡回

周期 :一干、二干(市内引入段)1次/天;本地网光缆4次/月(步巡)

要求/指标:检查线路附近有无动土或施工等可能危及光缆线路安全的异常情况;检查线路路由上有无严重坑洼或裸露光缆情况及护坡等防护措施有无损坏情况;检查标石、标志牌和宣传牌有无丢失、损坏或倾斜等情况;监督与移动公司光缆线路同杆或同管道井的其他公司线路施工期间有无危害移动线路安全的行为;开展护线宣传及对外联系工作;如巡回中发现光缆两侧20米范围内有机械施工的,线路维护单位必须24小时不间断的对施工现场进行盯防。 备注:正常情况应采用步巡方式,阴雨、暴雨、沙尘暴等季节或有外力影响可能造成线路障碍隐患时应立即增加车巡加强巡回,;高速公路线路巡回周期为2-3次/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在维护报告中。 2.架空光缆路由维护 周期 :月,结合巡回

要求/指标:整理、更换缺损的挂钩和标识牌、清除架空线路上和吊线上杂物,剪除影响线路的树枝;逐杆检修,检查杆路是否歪斜、杆号是否清晰,架空线路接头盒和预留处的固定是否可靠,杆上铁件、杆头、地锚、拉线、避雷线有无异常情况;检查光缆外护套、电力防护装置及垂度有无异常情况,过路警示牌是否齐全;检查吊线终结、吊线保护装置、吊线垂度有无异常情况。

备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在维护报告中。

3.管道光缆路由维护 周期 :月,结合巡回

要求/指标:检查管道和人孔井是否塌陷,人孔编号是否清晰,井盖是否破损丢失,标志牌是否齐全,光缆外护层、接头盒有无腐蚀、损伤、变形等;检查人孔内支架、托架(板)是否完好,光缆走线是否整齐,预留缆、接头盒是否固定绑扎,备用子管口是否封闭;清理垃圾、抽除积水; 备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在维护报告中

4.直埋光缆路由维护 周期 :月,结合巡回

要求/指标:检查标石(桩)、宣传牌是否完整、端正,字迹清晰;检查是否路由左右1米内无严重凹陷,50公分内无杂草;路由砍青、培土

备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在维护报告中。

5.线路资料的变更整理 周期 :月

要求/指标:因线路迁移、割接致使线路资料变更,工程完工后两周内提供新竣工资料。 6.材料管理 周期 :月

要求/指标:每月上报一次备品、备料和回收料的仓储和使用情况,并对需补充的材料进行申请。 7.光纤完好率 周期 :半年

要求/指标:完好率为100%(结合空余纤芯测试)

备注:光缆故障抢修后应立即对该中继段所有纤芯进行测试。 8.机线联席会议 周期 :季 要求/指标: 9.故障抢修 周期 :按需

要求/指标:本地传送网一类光缆线路故障抢通时限为4小时,其它接入层光缆线路故障抢通时限为6小时;从代维管理系统故障工单派发计时,并在抢修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结束故障工单。 备注:光缆布放、熔接属正常维护费用,不另外计费(材料由甲方负担);

10.线路迁改、割接 周期 :按需

要求/指标:制定详细的方案 ,并严格按照割接流程实施。 备注:迁移路由,重新修建管道人井,重新立杆敷设钢绞线,拆除旧杆和光缆,以及由此产生的光缆割接,由乙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做出决算,甲方审计后付款;线路迁改与割接方案制订不另计费 11.随工验收 周期 :按需

要求/指标:当甲方确定该工程完毕后由乙方代维时,在工程期间,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派人随工,对工程质量与相关规范进行定期检查。当甲方确定该工程完毕后由乙方代维时,在工程验收期间,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派人参与验收。

备注:施工单位负责有关车辆、仪表安排。 12.大修改造

周期 :光缆线路大修周期一般规定为15~20年,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或缩短;以换杆为主的大修周期为:木杆为8~10年,水泥杆为15~20年。

要求/指标:大修后的通信线路质量应符合大修设计技术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 备注:具有下列内容之一者可列为大修

(1) 同一中继段内,迁改光缆路由或变更敷设方式的累计长度达3公里以上;

(2) 同一中继段内,增加或更换接头盒的数量占其总数在50%或以上,或同一中继段更

换接头盒的数量在20个以上;

(3) 同一中继段内,更换吊线及附属设备的累计长度在20公里以上,或换杆的数量在 200根以上;

(4) 整修、更换管道的长度在500米以上;

(5) 整修、新增防雷、防蚀、防强电、防蚁及防鼠等设施的累计长度在10公里以上; 由乙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做出决算,甲方审计后付款;大修改造方案制订不另计费。 13.维护报告 周期 :参见附录四

要求/指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14.对外协调 周期 :按需

要求/指标:在线路附近遇有外界施工时,要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对危及线路安全地段要采取防护措施。为减少施工妨害,要派专人在现场盯防或增加巡回次数。在日常维护中要承担与资源拥有方的协调工作。

第二条 技术维护项目及周期

1. 中继段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检查 周期 :半年

要求/指标:≤竣工值+0.1dB/km(最大变动量应≤5dB)。

备注:当发现光纤通道损耗增大或后向散射信号曲线上有大台阶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采取改善措施;发现缆中有若干根光纤的衰减变动量都大于0.1dB/km时,应迅速进行处理。 2. 空余纤芯测试 周期 :年

要求/指标:中继段长度、总衰减(dB)、平均衰减(dB/km) 备注:

3. 周期 :半年 要求/指标:≥2MΩ/单盘

备注:当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低于2MΩ/单盘时,需用故障探测仪查明外护套破损的位置,及早修复。 第六章 代维质量的考核管理 对代维质量的考核分为:质量指标考核和管理考核两部分。 质量指标考核:根据集团公司和省公司下发的传送网维护质量考核标准及代维管理办法执行,考核数据来源为线路巡检系统和传输网管;

管理考核:主要对代维人员日常工作行为、工作规范进行管理考核,考核依据为线路代维系统和现场工作配合。

第一条 对线路代维公司考核采取省市两级考核方式,月度考核由分公司组织进行,年度考 核由省公司组织进行。

第二条 线路代维公司年度考核在每年11-12月份进行,次年1月份作为线路设备代维合同 签订日期,合同期限为1年。

第三条 对代维公司综合考核采取百分制,内容包括: 1. 分公司月度考核打分,比例80%; 2. 省公司年度现场检查打分, 比例20%; 3. 其它加分及扣分项目,另外加减分

综合考核成绩作为代维公司是否继续进行代维工作的依据 第四条 对代维公司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内容为: 维护质量指标考核包括:

1. 省际(内)干线传送网市内引入段光缆: 省际干线:平均障碍时长为3小时/年;

省内干线:平均每千公里障碍时长为30小时/年; 2. 全年光缆平均障碍时长: 本地网一类光缆:30小时/千公里·年; 本地网接入层光缆:50小时/千公里·年; 3. 光缆故障修复时限:

本地网一类光缆:故障修复时限4小时; 本地网接入层光缆:故障修复时限6小时; 4. 巡检完成情况 5. 作业计划完成情况 6. 工单完成情况 管理考核包括:

7. 车辆、人员、仪表配置情况 8. 日常工作配合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第五条 省公司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结合全年线路巡检及代维系统数据、传输网组巡现场 检查,内容包括:

1. 现场路由抽查,检查维护项目的落实情况;(结合传输组巡) 2. 现场抽查代维人员工具、仪器仪表使用情况;(结合传输组巡)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三 第六条 其它加分内容包括: 1. 积极总结并提出代维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创新价值和推广价值。

2. 主动发现或处理重大故障隐患,避免重大故障的发生。 3. 在重大通信保障工作或应急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

4. 主动提供有价值信息,对网络建设和设备维护做出突出贡献。 以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考核中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第七条 其它扣分内容包括:

1. 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重大通信故障或人身伤亡。 2. 负责维护的段落被集团公司、省公司通报批评的。 3. 拒不服从移动公司管理和调度,情节严重。 4. 由于处理不当造成互联互通工作重大影响。 5. 看护不力,造成资源被其他单位占用的。 6.没有遵守保密规定,将网络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以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一般者扣分最高不超过5分,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加倍扣分直至取消年度考核分数。 第八条 综合考核结果

1. 高于80分(含80分)的代维公司可以继续进行线路设备代维工作;

2. 高于90分(含90分)的代维公司可以由省公司推荐至其他地区进行线路设备代维工作; 3. 低于70分(含70分)的代维公司将取消其在山东移动的线路代维资格;

4. 介于70-80分之间代维公司将对其下期线路设备代维规模进行缩减。

第七章 线路代维费用计算

第一条 线路代维费用结算具体按代理维护合同条款执行。 第二条 线路设备代维费用由各市分公司每年的维护费中列支。 第三条 对于合建的线路设备可以采取按比例分摊维护费用的方式解决。

第四条 涉及线路设备改造、大修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五条 同路由敷设或架设的光缆超过1条,按照1条光缆最高级别费用标准计算。

第五条 线路代维费用结算具体按代理维护合同条款执行。 第八章 代理维护合同 第一条 合同模版

参照《光缆线路及管道代理维护合同模版》 第二条 合同管理

按照《光缆线路代维合同管理流程》执行。 第九章 维护用材料

第一条 由移动公司提供的维护用主要材料为: 1. 光缆线路:通信光缆。

2. 管道设备:管道,人孔和手孔等。 3. 杆路设备:电杆,电杆的支撑加固装置和保护装置,吊线和挂钩等。

4. 附属设备:标石、标志牌,宣传牌等。 5. 其他设备:光缆接头盒、光缆交接箱。

其余均作为零星材料由代维公司提供(费用由代维公司支付),特殊情况由移动分公司和代维公司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维护用料的配备标准

包含工程余料、及后续购买的维护用料总量,应控制在维护线路设备总量的3%以内。其中:

1. 维护用单种程式类型光缆长度不足1公里标准盘长的按照1盘2公里标准盘计算;超过

2公里低于3公里按照1盘3公里标准盘计算;超过3公里低于4公里按照2盘2公里标准盘计算。

2. 维护用单种规格的接头盒不足2个时按照1个本地网至少2个计算。

3. 其余材料按照实际需求量计算。 第三条 材料的管理

1. 省际骨干传送、省内骨干传送网维护初期的维护用料(只含光缆和接头盒)在工程设计

时按照3%考虑,本地传送网维护初期的维护用料在工程设计中暂不考虑。工程结束的剩余料直接转成维护用料。 2. 当维护备用料剩余不足设备总量的3%时,可以考虑增加购买。在市分公司购买维护用料

权限范围内的,由市分公司自行购买。

3. 交付使用的材料由代维公司负责存放和保管。

合同到期后(如不继续履行合同),代维公司在一周内将剩余的维护用料返还移动公司。 第十章 维护考核 第一条 费用考核

按照代理维护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进行考核。 第二条 综合考核

对于代维公司的综合考核见《

六、代维质量考核管理》

线路代维招标资料

移动线路代维工作情况总结

移动传输线路代维试题

代维管理细则

电信代维管理规范

代维管理思路1124

线路代维巡视人员认证试卷1(A卷)

代维制度

代维管理工作

代维管理办法

《线路代维管理.doc》
线路代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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