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树卫生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2020-03-02 02:02:1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槐树林特场卫生院2009年麻疹强化免疫

培训会议记录

时间:2009年10月8日 地点: 槐树卫生院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院职工、各村接种室负责人 内容:

1、学习西政办发【2009】117号文件关于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的通知。

2、学习西卫【2009】90号文件关于印发《郧西县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方案》的通知。

3、成立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督导小组。

4、制定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5、对参加麻疹强化免疫工作人员进行免疫程序及操作技术、表格填写等培训。

槐树卫生院 2009.10.8

2009年槐树卫生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为保证以村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要求,决定对全场1994年10月15日~2009年2月14日出生的所有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儿童)进行强化免疫。

一、实施时间、对象及目标

(一)实施时间

现场接种:2009年10月14-19日; 查漏补种:2009年10月19-21日

(二)接种对象

全场各村所有1994年10月15日~2009年2月14日出生儿童均进行强化免疫,除28天内有明确减毒活疫苗接种史外,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或患麻疹病史,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所有无麻疹疫苗禁忌症者均接种一剂次的麻疹疫苗。

(三)目标

以村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接种率≥95%。

二、强化免疫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强化免疫前期的组织和准备工作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强化免疫实施的效果,各村在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前期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强化免疫活动的进度和工作安排做出详细的实施时间表。

(一)争取政府各部门支持

各村应积极争取村委会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以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高质量的进行。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的关键措施,是实现落实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各村要高度重视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各负其责。

2009年槐树卫生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彭先明

副组长:张 伟 成 员:李维琴、刘海军、王竟、黄礼林、陈宗理、陈泽树、阮仕凤

(三)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为更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槐树卫生院成立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监督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并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异反应相关工作。

2009年槐树卫生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彭先明(药树坪村) 副组长:张 伟(范家坪村) 成 员:李维琴(槐 树 村)

刘海军 (三岔河村) 王 竟 (仙姑洞村)

(四)社会动员和宣传

各村接种室负责具体宣传活动,宣传画、宣传折10月8日至10日完成奋发张贴,各类宣传活动应持续至活动结束。

宣传活动应明确麻疹强化免疫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采取当地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使儿童家长获取准确的信息。在学校、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可采用宣传专栏、宣传画、宣传单、标语、开展现场咨询、发放接种通知等多种形式。各地要针对重点人群,采取可接受的宣传方式,提高公众的知晓率。

(五)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摸底工在10月8日至14日完成。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各村接种室负责人组成组成;学校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2.摸底登记时间原则不超过1周。

3.摸底登记方法:①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8月龄~14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同时给家长发放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②学校摸底: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年级、班级提供名单,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卫生院负责按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学校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5.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6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

7.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六)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及相关表格

制定强化免疫疫苗使用分发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

2.冷链的保证 疫苗的运输、贮存要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开展强化免疫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麻疹疫苗在-20℃~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疫苗稀释液不能冷冻,储存在2~8℃或室温下,若室温储存,使用前应先冷却到2~8℃再使用,以避免影响疫苗效价。

3.其他相关物资和保障

(1)接种器械、消毒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注射器械。

(2)由于强化免疫年龄组范围大,应种目标儿童数量多,在开展强化免疫活动之前应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3)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卫生院准备救护车一辆,在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4.成立2009年槐树卫生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彭先明 副组长:张 伟

成 员:李维琴、刘海军、王竟、黄礼林、陈宗理、陈泽树、阮仕凤

(八)安排好其他疫苗接种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28天,为保证麻疹疫苗接种效果和便于统一安排,对目标儿童实施强化免疫接种前后一个月内可暂停安排注射类减毒活疫苗的预防接种。

三、强化免疫现场实施

(一)接种方式及要求 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各村应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强化免疫临时接种点的数量,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临时接种点的设置应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便于强化工作的实施。

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通过采取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边远、特殊等地区少数漏种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上门补种。

接种期间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二)接种点的设置

设置接种点设在各村接种室,为保证入学儿童的接种率,在学校空教室设立临时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

强化免疫固定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接种时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新增设的接种点要便于儿童家长寻找,并及时通知儿童家长。

(三)接种点人员的配备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增加人员数量。

1.现场组织员

一般由村委会成员、学校班主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强化免疫内容的宣传。

2.现场记录员

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员

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

(四)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组根据人口数量进行巡回搜索,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后期和查漏补种阶段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对于边远山区无法到定点接种的目标儿童,可辅以入户的方式开展接种。

(五)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

接种工作人员应核对受种者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

3.准备药品、器械等

实施预防接种前,需要准备好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

4.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

对接种对象接种疫苗,并做好接种登记,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符合相应程序时间要求,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记入常规免疫。如:18月龄以下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规接种第2剂次复种;18月龄及以上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一个月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复种,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复种。

(六)接种技术要求 1.接种方法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 2.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

(1)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 (2)对鸡蛋有过敏史者。 下列情况考虑缓种麻疹疫苗:

(1)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种麻疹疫苗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接种麻疹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

3.接种注意事项

(1)冻干麻疹疫苗加水溶解后呈橘红色透明液体,如发现有颜色变紫、变黄(变紫是安瓿有微细裂纹、变黄有杂菌生长),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溶解不好,超过效期等情况,均不可使用。

(2)麻疹病毒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反复冻融,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3)冻干疫苗经溶解成液体,必须置于适宜温度下,在半小时内完成注射,未用完的应废弃。

(4)启开安瓿和注射时不能使用消毒剂接触疫苗。

(5)用75%酒精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不能用碘酒消毒,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6)儿童接种后应休息观察30分钟。

(七)接种后的工作 1.清理接种器材

清洁冰箱、冷藏包等冷藏容器,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2.处理剩余疫苗

记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剩余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

(1)废弃已开启安瓿的疫苗,并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统一作销毁处理。

(2)冷藏容器内未开启的疫苗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3)接种单位在完成强化免疫后剩余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并说明理由。

3.资料整理

(1)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接种记录和预防接种卡(簿),及时上卡,确定需补种的人数和名单,由巡回搜索组再次入户通知。

(2)统计本次接种情况和疫苗需用计划,并按规定上报。

(八)安全接种的要求

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做到:使用安全的注射器材,对受种者安全;操作过程中避免刺伤,对实施接种者安全;接种后正确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对环境安全。

(九)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AEFI,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卫生部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各级要成立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小组负责当地疑似异常反应的初步调查、处理、资料上报(见附表

8、

9、10)。

2009年槐树卫生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彭先明 副组长:张 伟

成 员:李维琴、刘海军、王竟、黄礼林、陈宗理、陈泽树、阮仕凤

四、督导

在强化免疫实施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一)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附表

11、12)

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 进行现场实施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

进行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三)督导方法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等,全面了解当地强化免疫工作情况。

(四)督导反馈

各级督导组应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

督导组每天督导结束后应汇总当天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督导组织单位及时收集各督导组信息进行归纳和分析,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再及时反馈至现场各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

五、评估和总结

(一)摸底阶段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各级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进行评估,进行家长知晓率调查。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可参考以下指标:

1.1~6岁各年龄组摸底儿童数≥当地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调查人口数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2.1~6岁摸底儿童数≥2006年当地小学1年级(一个年龄组)入学儿童的6倍。

3.1~6岁各年龄摸底儿童数≥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数。

4.群众知晓率、接种通知单发放率在现场接种开始前不低于95%。

(二)接种率快速评估 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每个村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由督导员进行快速调查(见附表3)。 以组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组,每个村随机入户调查10名学龄前儿童,村共调查9名,其中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以上未上学儿童)年龄组各3人。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要求不低于95%(接种禁忌除外)

(二)资料收集和上报

摸底人员和接种单位负责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各接种单位应于接种活动结束后2天内将报表逐级上报,卫生院、汇总并填写汇总统计表(见附表

4、

5、

6、7)。

卫生院在活动结束后应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动员、宣传发动、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接种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总结报告与汇总表同时上报上级单位;同时将本次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进行整理存档。

村级于2009年10月20日前收集、统计上报麻疹强化免疫资料、总结。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卫生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总结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奋斗乡卫生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04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前期工作

中华路街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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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树卫生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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