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假制度

2020-03-04 06:56: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暂行)

为规范教师教学,保证学校教学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教师请假制度,望全校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师因公事请假不能教学,必须提前向教务处和督导室说明。

二、教师因私事请假不能教学,必须先由本人写书面请假条,交由系主任签字,再到教务处查找代课教师,经代课教师同意后,填写停课或调课申请单,并由教务处主任签字同意后方视为正常请假。正常请假以找到代课教师代课、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原则,否则视为非正常请假。

三、教师因私事非正常请假有以下情况,学校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一)虽提前一天请假,但自己未找到代课教师的,未能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经查实,请假按每1大节(2学时)扣50元计算。

(二)未履行正常请假程序的教师,均视为旷课。旷课处理依照《教学事故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执行。

(三)一学期因私事非正常请假不得超过3大节(6学时)。若超过3大节(6学时),则在职在编教师取消本学期教学等级A等资格,专任教师取消当月教学等级A等资格。

(四)突发事件和病假导致未履行正常请假制度的,由教务处、督导室以及相关系共同认定后酌情处理。

******学校 2012年3月1日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doc》
教师请假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