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慵懒散”学习心得

2020-03-03 05:43: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治理“慵懒散”学习心得

——某某某

今年8月8日,全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两河镇治理机关“庸、懒、散”行为动员会。我按照动员大会上李书记的讲话要求,认真开展了治理“庸、懒、散”行为的工作。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教育和摸底整改,我精神面貌有了明显转变。重点治理“庸、懒、散”行为在我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将坚持和发挥这一好的做法。

在学习过程上我充分认识了“庸、懒、散”行为及其的危害性。

“庸”的行为主要是指对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和部署不能坚决贯彻落实,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对工作职能和工作岗位职责认识不清。具体表现有:

1、思想觉悟不高,政治立场不坚定,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对维护新疆稳定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2、连续两年没有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或没有培育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当年提出的综合管理目标没有完成的;

3、缺乏发展意识、开拓精神和进取意识,软环境建设滞后,工作中无新的业绩;

4、由于工作不重视、不到位或措施不力导致决策严重

失误,或发生重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而造成严重影响的;

5、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分管部门或下属单位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

6、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懒”的行为主要是指机关人员没有工作责任心,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置各级党政组织的明文规定、行为规范和办事程序于不顾,敷衍塞责的行为。具体表现有:

1、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应公开或可以公开的行政事务不公开的;

2、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得过且过,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3、工作创新不够,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因个人因素或能力、知识结构不适应从事本岗位工作要求,需要组织重新调整安排的;

4、领导干部一年内不作调查研究,不亲自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或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心中无数,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提出有效解决措施的;

5、对上级指示、决定拒不执行、拖延不办,或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及时予以解决,因人为原因对已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没有兑现的;

6、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的。 “散”的行为:主要是指机关和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不强,自由散漫,对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或乱作为,以及违法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具体表现有:

1、政策理论水平和自身素养不适应所从事工作,并且领导和群众意见较大的;

2、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刁难当事人、被举报或反映一次以上并已查证属实,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

3、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滥用权力、自定项目,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等,给基层单位或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法行政、弄虚作假或吃拿卡要,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

5、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早退现象严重,工作期间酗酒影响或耽误工作、参与赌博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擅离职守、随意脱岗,且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一段时间以来,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生态两河,和谐两河”的目标,切实提高了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要紧密围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规范从政行为,

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当然,我在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彻底远离“庸、懒、散”行为还有一定距离,还需要长期坚持治理,不断克服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的不足,自觉整改,为改变两河镇机关整体作风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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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慵懒散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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