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9:14: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一、职工到中心办理审核时应提供要件
1、证明材料
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2、身份证明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③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单位为职工统一办理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⑤提取职工储蓄账户存折(卡)。
3、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的《成都市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两份。
二、申请提取时间
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
三、申请提取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四、提取人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五、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六、办理流程
①职工到单位或中心领取(或从网站下载)《成都市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两份
②职工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两份,单位初审后,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
③单位或职工持提取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两份,提交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核;
④中心审核通过后,职工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 *托管职工持以上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和《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表9)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核。
七、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及时办理;遇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告知
提示:①职工在同一年度当中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及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住房消费行为,只能以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②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③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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