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会议制度

2020-03-02 04:07: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会议制度

(五)决定中国财协的合并、分立和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七条须会员大会会议讨论的各项议案,由秘书处负责收集和整理,并提交理事会或大会主席团审议。

第八条会员大会会议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章理事会会议

第九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由理事长或授权副理事长主持,全体理事出席,监事长列席。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并决定会员的吸收或会员资格的变更、终止;

(二)讨论并制定会费缴纳方案(草案);

(三)讨论并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事宜;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聘请中国财协名誉理事长及顾问,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聘任及其报酬事宜;

(五)总结协会工作,讨论确定下一阶段工作部署;

(六)审核秘书处提交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议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代表出席。

第十四条监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对理事会执行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讨论;

(三)审议秘书处的经费收支状况的相关报告;

(四)就会员违反协会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决议或报告须经监事会三名以上委员的同意方有效。

第五章理事长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理事长办公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监管部门领导(或理事)、协会各副理事长以及秘书长出席会议。如工作需要,理事长可指定协会分会副会长单位出席会议。

第十八条理事长办公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九条理事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商定拟召开理事会议的各项议案;

(二)就行业发展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进行分析和协商;

(三)按照理事会议决议,听取各分会工作汇报,指导和协调各分会工作;

(四)按照理事会议决议,检查和指导秘书处开展工作。

(五)理事长提议需讨论的议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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