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制度比较学 缩印版

2020-03-03 07:51: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金融体制:是指各国金融发展与运行中的发展战略、组织形式、框架结构、业务分工、监督管理、构造方式、运行机制、运转环境(经济环境、金融环境、社会环境)和总体效应等相关金融要素的有机整体。

双线银行管理体制:指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有关当局同时有权接受银行注册登记并监督管理银行的制度。

银行持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及控制或掌握一个或多个银行的25%以上的投票权,以任何方式控制一个或多个银行大多数董事或受托管理人的选举以及对银行的管理或政策形成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经济金融化:指社会经济生活对金融的依赖程度日益提高,金融对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影响和作用日益深刻。

初始构造:一个国家在特定社会性质的金融机构机构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建立起具有一定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的银行体制。

再构造:指一个国家对业已建立的银行体制重新进行配置和调整,从而使银行体制发生或全局性的、或局部性的、质的变化。 自然构造:国家不直接干预银行体制的产生、设立等,只是伴随着经济的自然演进而形成、发展银行体制。

人为构造:政府采用人为的办法,强制建立、合并或撤销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通过立法方式强制建立与该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宜的银行体制。货币政策:中央银行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运用各种工具调节、控制货币供应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和准备金制度:中央银行发行纸币必须以金银、外汇、证券等作为发行准备,即要建立某种准备金制度,不能滥发纸币。

弹性货币发行原则:货币发行要有高度的伸缩性和灵活性,不断随经济发展状况而加以调整。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制度安排,包括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金融监管主体的组织结构、金融监管主体的行为方式等。

集中统一型金融监管体制

是指将不同的金融行业、机构和业务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由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负责进行监督管理。

分业型监管监管体制:是指根据金融业不同的机构主体及业务范围,在银行、证券和保险领域分设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各行业的审慎监管。

“牵头式”监管体制:是在多重监管主体之间建立一个及时磋商与协调机制,特别指定一个监管机构作为牵头监管机构,负责不同监管主体的协调工作。“双峰式”监管体制:是根据监管目标设立两类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一类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控制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另一类负责对不同的金融业务活动进行监管。日本高速增长时期制度的特点: 1.对金融机构业务加以严格的限制(三分业体制):长、短期金融分离,银行、信托分业,银行、证券分业的三分业体制。 2.金融市场的非自由化:1)利率限制2)国内外金融市场分割的限制3)对市场交易活动的限制4)对日元使用范围的限制 3.间接金融占主导地位

发达国家银行体制的总体特征

(一)同质、同构的现代银行体系1中央银行是各国银行体系的核心。2商业银行是各国银行体系的主体。3专业银行是各国银行体系的补充。4跨国金融银行机构的参与

(二)各具特色的银行体制 1英国银行体制的选择:首先完成革命,银行制度循序渐进的发展; 2日本和德国银行体制的选择:资产阶级革命不完全,强调银行的突出作用,为了追赶而选择人为推动的战略; 3美国银行体制选择:美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生产力分布状况特别,一向崇尚自由,选择双线多头管理

(三)协调运转的银行机制1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互为基础,相互促进;2商业银行与工商企业:相互渗透:提供信贷、参与投资、人事结合

(四)与时俱进的银行业发展趋势1各国银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 2各国银行业国际化越来越快 3各国银行业管制越来越松 英美银行体制运转环境比较1共同特征:建立在工业革命完成、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基础上 2不同特征:英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地域狭小形成典型的金融机构总分行制;美国为联邦制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城区差别大,形成双线管理体制。日德银行体制运转环境比较1共同特征:资产阶级革命均不彻底,均推行金融超前发展战略,形成企业—银行—政府的独特“铁三角”关系。

2不同特征:日本形成了专业化银行制度,分工严密

德国形成了综合化银行制度,央行独立性高

银行与企业的形式比较:1.信贷关系2.持股关系3.企业对银行的反持股关系4.债权股权化5.人事结合6.银行代股东行使投票权7.银行与企业间的双向人事渗透8.间接的股权控制和人事参与

转轨型国家体制金融变革总体战略模式比较

(一)概念比较 ①激进式战略模式:在预先制定的方案基础上,以私有化为工具,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进行迅速、根本性的改革。②渐进式战略模式:改革并不遵循一种固定和全面的方案,而是采取综合性以及连续性的改革措施,对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渐进的、局部的改革。

(二)中心任务比较 ①激进式:创造同市场经济模式联结在一起的条件②渐进式:生产的稳定

(三)效能比较 ①激进式:强调果断地解决关键问题,按照目标模式迅速建立新体制;②渐进式:重新构建市场经济的现实基础,需要有一定的过渡时期,因此所需时间较长

俄罗斯金融体制的特征

1俄罗斯金融自由化改革独具特色;2二级银行体制虽已建成,但有待完善 ;3俄罗斯银行体系的金融中介作用较弱 ;4俄罗斯有价证券市场相对发达 ;5俄罗斯股票市场作用有限 ;6俄罗斯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高

东欧国家金融体制演进与特征 1变单一银行制度为二级银行制度;2建立和发展金融市场;3实行货币的自由兑换;4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多元化;5加强金融立法

央行与政府关系比较(独立性)

1、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独立性: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和行动的自主程度。(1)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具有特殊的专业性和技术性(2)对于经济、社会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是有益的。

(3)可使央行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政策形成互补和制约关系(4)使银行和分支机构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总行的方针政策,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 2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1)央行的活动必须服从于国家的根本利益。(2)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和宏观调控目标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相一致,也需要财政政策等其他政策的协调与配合。(3)央行的业务与监管都是在国家的授权下进行的。(4)央行在履行自己职责时,也需要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需要政府来协调发展中国家银行体制共同特征

一、结构严重不平衡的金融体制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金融体制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差异性;

(二)国有金融机构构成金融体系的主体;

(三)特殊的环境限制了货币政策的选择和运用

二、超常发展的金融市场 游资危害

三、先入为主的外国金融机构历史原因:殖民地;吸引外资银行;现实原因:各国生产的社会化、国际化,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和一体化进程,不可避免地导致金融体制的国有化和各国金融机构的交叉。

四、日益紧密、有效的南南金融合作

(一)签署多边支付清算协议

(二)建立跨国中央银行以调节和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

(三)提供出口信贷便利

(四)建立区域性开发银行;

(五)提供发展援助

(六)积极创建以州为单位的货币基金组织和南方银行

五、天然优越的国际金融中心

(一)天然优越的地理位置;

(二)时差区的有利条件

(三)开放有吸引力的政策

(四)严格的银行保密法

(五)伴随周边地区繁荣而发展

(六)适当管理和因势利导相结合。

转轨型国家金融体制总体特征 1.金融组织体系的建立基本完成2.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能力较差:第一,中央银行的政策工具较少;第二,监管效果有限;第三,与政府关系密切,独立性差

3.商业银行所有权形式多样化,但国有银行仍占主导地位

4.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尚存在很多问题:第一,商业银行信贷投资结构不合理;第二,业务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政府干预;第三,商业银行转移中介和支付系统效率低下;第四,商业银行的呆帐问题十分严重

5.金融市场发展存在差异性和不平衡性6.外资及国际金融机构发挥了一定作用央行业务的共同特征:中央银行的业务不是追求利润,而是为实现其服务职能、调节职能和管理职能

(一)央行业务的高度垄断性

(二)央行业务的非利益诱导性

(三)央行业务的最大流动性

(四)央行业务的无偿性

(五)央行业务的强制性。

自然构造的英国模式具体表现: 1.银行业自然繁衍; 2.各类商业银行机构能够长期共存;3.商业银行高度集中、垄断; 4.英格兰银行的管理宽松、间接。人为构造的日本模式主要特点: 1.国家直接出资设立各种专业性银行 2.国家不断颁布和修订银行条例和法规,对银行的设立、合并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并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3.积极改造、淘汰中小银行,政府积极支持和鼓励银行并购。

日本的专业化银行制度与德国的综合化银行制度利弊的比较 日本有利:专业化银行制度有利于集中资金,重点运用于特点领域或行业;有利于一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改革,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有利于宏观经济的控制和调节,有利于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易于达到干预经济的目的。在资金不足而又急需发展的国家,专业化银行制度对于财力的有效集中和重点使用,促进工业的现代化,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卓有成效的。 弊端:不利于专业银行自身扩张,最终将导致专业银行能力丧失;专业银行调度资金能力受到限制,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工商企业发展规模的要求;专业化银行制度造成的银行林立局面,不利于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监管。 德国优点:有利于满足金融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要求,进行多元化经营,在传统银行业务利润较低时,可以转向其他相关行业;有利于金融机构分散投资风险,多渠道获利;有利于金融创新,获取超额利润,金融机构可以接合传统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进行金融创新,获取新的生机与活力,取得最大经营利润。不足:银行有可能违背存款人意愿从事高风险活动;有可能利用资金优势操纵股市,造成证券市场的不平等;银行经营风险加大,由于银行涉及股市,一旦股市有波动,银行资金安全受到挑战,银行经营安全受到威胁,有可能造成整个信用系统的安全。

各国中央银行组织形式比较

(一)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设立一家中央银行,全面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一般采取总分行制,逐级垂直隶属。

特点:

1、权力集中

2、职能齐全

3、实行总分行制

典型国家:英、法、中、日

(二)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由若干家银行机构共同组成中央银行体系。

特点:

1、权力和职能相对分散

2、分支机构较少

3、地方级的中央银行基本上按经济的特点及特定的法规和历史条件设立的,而不是按照行政区划。 典型国家:(联邦制)美国、德国、前南斯拉夫

(三)准中央银行制度:

国家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并授权部分商业银行执行央行的职能。

特点:权力分散,中央银行的职能进行分解,分别由不同的机构从不同的角度来执行。

典型国家:新加坡、香港、南非

(四)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由地域相邻的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中央银行,由这家央行其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制度。

特点:

1、中央银行跨国界行使职能,各成员国不设本国的中央银行。

2、与货币联盟相联系。 典型国家:欧盟、西非货币联盟、中非货币联盟、东加勒比海货币管理局

外部组织形式比较

(一)地方性单一银行制度: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只有一个营业机构,不能再设立分支行的一种组织制度。美国为典型。

优点:1防止垄断。2降低成本

3、服务地方

4、政策一致

不足:限制了银行业间的竞争,使银行的经营和业务创新受到限制,不利于规模效益的提高。

(二)全国性银行分支行制度 指银行可以在营业机构之外,在国内或者国外广设分支机构,形成一个以总行为中心的庞大的银行网络体系。

1.总行制2.总管理处制 3.地区分行制

典型国家是:英国等西欧国家和苏联、东欧国家、中国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

优点:1.资金雄厚、实力强大、易于集中统一指挥和调度,便于调剂资金的余缺。2.业务种类多,服务范围广,抗风险能力强。节约运营费用。利于自动化和电子化的形成。 缺点:1.易造成金融垄断。2.难以适应地方性特殊要求。

(三)全国性分支行和地方性分支行混合制度,典型:日本。 优势和特点是:既有纵向的全国性资本流动渠道,又有横向的地方流动渠道;既能集中全国的金融力量满足全国性紧迫发展的需求,又不排斥局部性、地方性中小银行重点满足地方性和行业性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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