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5:24:3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参保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用流程
一、参保大学生从何时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大学生于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大学生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
1、在校内各卫生所看病,规定范围内药品及诊疗费用享受50%优惠;
2、住院医疗费用按比率报销(约50%左右);
3、校外门诊只有意外伤害和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血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医疗费用按比率报销。
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在扬州市市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学生,出院时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在医院住院结账处直接报销住院费用。
2、在生源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学生,医疗费用回学校后于每周
二、周五下午2:30-5:00到校医保管理科(江阳路北校区校医疗中心二楼N203室)办理报销手续,办手续时须提交:住院医疗费用原始票据、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卡通号和手机号。转诊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须提供相关转诊证明。在当地城镇居民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已经给予报销的,不能重复报销。
四、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须提供医院开具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门诊病历、门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校园一卡通号和手机号。
五、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因意外伤害住院的除参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提供相关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受伤情况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
2、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持门诊病历、门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受伤情况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校园一卡通号和手机号。
咨询电话:校公共卫生与医保管理科刘老师:0514-87993886
扬州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科:0514-8732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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