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师招聘

2020-03-03 11:21: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广西容县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8名,幼儿园教师30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1.面向容县现在岗代课人员招聘乡镇小学教师30名;2.面向容县原代课人员招聘乡镇小学教师8名;3.面向玉林市应往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招聘城区幼儿教师24名;4.面向容县应往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招聘乡镇幼儿教师6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一)经容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现仍在容县公办学校工作,符合报考条件,年龄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以个人档案为准,男性1951年6月1日后生,女性1956年6月1日后生)的在岗代课人员。

(二)曾经容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符合报考条件,年龄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以个人档案为准,男性1951年6月1日后生,女性1956年6月1日后生)的原代课人员。

(三)报考城区幼儿教师的玉林市应往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年龄35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后生)。

(四)报考乡镇幼儿教师的容县应往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年龄35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后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没有修炼***,没有黄赌毒行为,没有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违反计生政策(以县计生部门证明为准)等问题,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

(二)代课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城区幼儿教师的应往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需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四)报考乡镇幼儿教师的应往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需具备教师资格证。

(五)身体健康,按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体检合格,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四、报名办法

(一)在岗代课人员到所在乡镇中心学校现场报名,乡镇中心学校初审汇总后于6月18日前送县教育局审查小组审核。

(二)原代课人员到县教育局现场报名。

(三)所有代课人员现场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教育局统一代为网上报名。

(四)代课报考人员持学历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计生、派出所等有效的合法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标准的一寸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相片2张,具备加分条件的,交验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根据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在报名点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五)应往届毕业生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www.ylrc.net)进行网上报名,填写《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一寸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并自行打印《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1年6月20日--6月25日持《2011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同分处理办法所需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容州镇河南中路41号)验证并缴交报名考试费110元。

五、报名时间

(一)代课人员现场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5日—6月20日(逾期不受理),考试前考生凭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应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15日—6月22日,已验证并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在2011年7月8日—15日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www.ylrc.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75-511790

9、5117918 联系人:梁萍

区清

县教育局:0775-5329507 联系人:刘惠霞 梁日坚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设岗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按达到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二)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每科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中国—东盟基本知识、《计算机基本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从事职业工作所具有的一般能力,如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语言表达与理解、资料分析等。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职业能力测验》

(四)考试地点:容县都峤中学

七、面试:从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的幼儿教师必须进行面试(代课人员不面试)。

(一)按各设岗学校招聘职位的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末位总成绩相同,则按“同分处理办法”进行确定。

(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60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代课人员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0分)

1、教龄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标准为:5年以下(含5年)每年加0.45分;6年至10年每年加0.85分;ll年至l5年每年加1.35分;l6年至20年每年加1.85分;21年以上每年加2.35分。在岗代课人员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原代课人员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清退、辞退、辞职时间为准。

2、学历分:比符合学历要求每高一个学历层次加2分。

3、奖励分:对获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先进)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十佳校长、十佳班主任、十佳教师、继续教育先进个人(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 先进工作者、德育优秀(先进)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干(团员)荣誉称号的予以加分,其中:县教育行政部门加1分,县(处)级加3分,市(地)级加4分,省(区)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6分,

4、职称分:获得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加5分。

5、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满一年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以任命文件或证明为准。

6、计划生育分: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加5分,加分依据以县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应往届毕业生加分: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1、玉林市1999年至2007年按桂人发〔1999〕83号文件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选聘到村级组织任“村官”(现尚在村官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2、服务满两年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2009年8月到玉林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

九、考核

(一)在岗代课人员和原代课人员分别按考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被考核人选,在岗代课人员提交近三年来工作学习总结一份,所在学校出具鉴定。原代课人员提交近期工作学习总结一份,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证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现实表现、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应往届毕业生根据报考各设岗学校招聘职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笔试+加分+面试)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主要查阅毕业生的档案资料,被考核人提交近期工作学习总结一份。

十、体检: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

一、同分处理办法

(一)代课人员:在确定考核人选或体检不合格时,如遇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分数相同,则按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按工龄、学历、职称、职务、奖励项的长短、高低、先后确定及递补人选。

(二)应往届毕业生:在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时出现考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如下办法处理: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的,职称高者优先;学历、职称相同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日期为准)前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依次按毕业院校所属的一本、二本、三本、非普通高校等教育类别进行取舍。

十二、选岗:代课人员按照高分优先选择设岗学校的原则,根据报考类别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设岗学校,设岗学校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对自动放弃选择设岗学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在岗代课人员作辞退处理,原代课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教师考试,同时根据第十一点“同分处理办法”进行递补。

十三、聘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根据各类报考人员报考职位笔试及面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聘用,同时拟聘人员与设岗招聘学校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财政工资福利待遇并办理入编手续。

十四、纪检监督: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简章》的规定执行,招聘考试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775-5322043(县教育局); 0775-5117900(县人社局);0775-5322013(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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