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5:29: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肃宁县于庄中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本方案依据教育局绩效工资发放所有文件和万里镇教委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执行。
从教师绩效工资总额(不包含地方补贴)中,扣除10%,由学校统一管理,奖励优秀教师,奖励余额平均分配到全体教师中。
本中学具体奖励办法:
考试:
四校联考奖励第一名、第二名,三校联考奖励第一名。全年四次考试,每次考试中考科目第一名奖励120元,第二名96元,非中考科目第一名96元,第二名84元。考试不足四次可以折算合计,如全年只有一次考试成绩,第一名奖励480元。
没有教学成绩的老师,一律没有此项奖励,并保持月绩效工资比有教学成绩老师平均低50元。
业务奖励:
本项奖励只限于在县教育局及以上统一组织的各种会课、比赛等活动中,取得荣誉的老师。
取得省级荣誉一次奖励1200元,取得市级荣誉一次奖励360元,取得县级荣誉一次奖励120元。
如有其他情况,由校委会决议,一致通过后执行。
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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