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团规章制度

2020-03-01 21:35:5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

学生合唱团规章制度

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文化,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共建和谐校园。学校筹建了我校学生合唱团,给广大热爱文艺表演的同学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以丰富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

第一章 合唱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凡在校学生,爱好合唱艺术,希望加入合唱团并愿遵守合唱团章程,均可报名参加本团,经考核后,成为合唱团的成员,学习合唱及音乐知识。

第二条合唱团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1)参加学校合唱团的各项活动;

(2)享受学校合唱团的各项荣誉;

(3)对学校合唱团的组织工作,训练计划,活动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对学校合唱团的负责人的工作失误、迟到、旷到提出批评及监督;

第三条 合唱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合唱团的组织制度和各项纪律;自觉维护合唱团的荣誉。

(2)参加合唱团的各项活动;

(3)自觉学习音乐知识,提高演唱水平和艺术修养;

(4)促进合唱团内各成员及声部之间的团结与协作;

(5)对外积极宣传学校合唱团,维护我校合唱团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 合唱组的组织制度

第四条 合唱团由以下成员构成:

团 长1名秘书1名

宣传干事1名首席伴奏1名

1、团长:总体负责合唱团工作。

(1)在学院团委、学生科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合唱团的工作;

(2)与各部门负责合唱组组织管理工作;

(3)制定合唱团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与指导教师联络、协调工作;

(5)负责演出、比赛等各项对外公关事宜;

(6)辅导成员训练,了解并及时向学校反映训练情况

2、秘书:负责合唱团日常训练考勤等业务工作。

(1)通知各成员合唱团的工作计划

(2)记录每次训练、演出、比赛等各成员出勤情况

3、宣传干事:负责合唱团承接演出的宣传共组

(1)对合唱团的演出、比赛等的拍照

(2)制作宣传海报

第三章 合唱组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任何成员不得随意迟到、旷到,需请假者必须在训练日前一天向团长说明请假原因方可休假。

第六条 全体成员不得任意退团,必须首先向学生科递交退团申请书,经批准同意办理退团手续,方可正式退出合唱团。一旦退出,即失去合唱团员资格,不再享受合唱团团员权利。

第十八条 对于积极参加训练,取得优异成绩的成员;或对合唱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经采用的;或为本合唱团的训练和参赛提供重大帮助的团员,给予全校通报表扬,评选为优秀团员。并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 凡不认真参加训练,干扰或破坏正常训练秩序的,由团长在全团大会上点名批评,并给予教育。不服教育者,开除团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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