犁市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020-03-03 22:04:1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犁市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粤办函[2010]77号《关于督促整治第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的部署,镇政府决定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9月2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令第80号)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完善犁市镇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升犁市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杨明镇长任组长,副镇长刘喆元、犁市派出所副所长郎孔杰、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犁市镇副镇长刘喆元兼任办公室主 1

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整治的范围、重点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

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四小”场所、“三合一”建筑、集贸市场及农村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除上述内容外,犁市镇要将影响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整治内容

1、消防责任制、消防规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方面 (1)贯彻省落实消防责任制中山现场会议精神情况。 (2)消防规划是否已编制完成,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 (3)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4)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是否已完成。 (5)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6)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方面

(1)人员密集场所设臵位臵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2)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责令立即改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责令限期 2

拆除;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臵、数量、设臵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

(3)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责令限期改正。

(4)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5)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责令立即改正。

(6)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责令限期改正。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方面

(1)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臵位臵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2)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

4、“三合一”场所和“四小”场所

(1)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臵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单位立即将住宿人员迁出。

(2)在生产、储存、销售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臵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单位限期在建筑内部进行物理分 3

隔,设臵防火墙、安装防火门,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部位彻底分隔,防止火灾相互蔓延;设臵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备灭火器、逃生软梯、逃生绳等灭火和自救器材,确保在火灾状况下,居住人员能够迅速安全撤离。

(3)逾期不改正火灾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既不能根本解决火灾隐患,也不能采取有效消防安全措施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4)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5)未按照《浈江区集中开展“四小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大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韶浈府办[2010]10号)和《浈江区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和“四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韶浈府办[2010]11号)开展整治或整治不彻底,“三合一”场所和“四小”场所达不到整治标准,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5、高层建筑

严格按照《浈江区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韶浈公字[2009]8号)开展对高层建筑的专项整治。

6、消防产品方面

(1)严格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B588-2005) 4

对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市场准入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和现场产品性能检测等现场检查,判定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对通过现场检查难以确定消防产品质量的,要及时按照有关要求,对现场样品实施封样并送相应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定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一律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降低技术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进行安装、维修的,一律无条件改正;对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构成火灾隐患的,一律限期改正,责令更换为合格的消防产品。

(4)在销售和使用领域发现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追根溯源,依法追查生产者的责任。对非法生产假冒消防产品的生产者,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对持证造假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没收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撤销其有关证书,停用认证、认可标志。

(三)整治目标

在2010年9月底,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消防规划编制完成,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完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不发生亡人火灾,消防形势持续稳定。

四、整治的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9月20日,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自查自改、督查整改、检查验收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1至2010年3月31) 镇政府召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发布整治公告。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的方式,明确具体的督办人,确保每个单位(场所)均有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30) 各部门(单位)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单位)场所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做好所管系统(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各村(居)委要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自查整改(2010年5月1日至6月30)

各(单位)场所的所有人、使用人在期限内务必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自查自改,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必须先停产停业、停租、停止使用,并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督查整改(2010年7月1日至8月31)

各部门(单位)对所管系统(行业)治理场所按照治理标准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改的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查封、取缔、停止出租,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惩, 6

对拒不接受检查、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做好执法的善后工作,妥善安臵查封、取缔、停止出租后有关人员的安抚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检查验收(2010年9月1日至9月20日) 镇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职能部门、犁市镇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区专项整治办汇总情况后专题向上级人民政府汇报。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量化考评体系。区专项整治办对各职能部门、犁市镇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实行量化考核,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区、镇建立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消防安全会议制度。专项整治期间,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明两年头等大事来抓,下大力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划拨专项经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大技防改造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大力 7

推广应用简易水喷淋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消防救生梯等消防安全技术产品,推动“城中村”、“四小”场所、“三合一”建筑和出租屋等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改造,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和自查自改时限进行公告,并在犁市镇张贴,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黄金时段反复播放,使专项治理工作人人皆知,共同参与。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吸取“1.23”精艺招牌制作工艺部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动员部署,以实际行动做好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打造“平安浈江、和谐犁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布臵,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履行监管职责,甚至瞒报、漏报、徇私包庇的,将由纪检部门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机制,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附件:浈江区犁市镇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度表

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报

犁市镇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活动

犁市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材料]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报告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小结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犁市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doc》
犁市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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