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站安全质量管理手册

2020-03-02 16:09: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液质 量 气

化 站 管 手

前言

为了保证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安全管理正规化,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国家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液化气站安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本《手册》是本公司的法规性文件,全公司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手册》的有关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断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本《手册》自 年 月 日正式执行。

经理: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公司组织体系-1

二、管理制度-----3

1、安全管理制度--4

2、设备管理制度-20

3、防爆、防错装制度----------------------------21

4、气瓶建档、标识、按期检验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22

5、用户信息反馈管理制度------------------------23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检验管理制度------24

7、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管理制度------------25

8、气瓶检查登记管理制度------------------------26

9、气瓶储存、发放管理制度----------------------27

10、质量管理记录保管制度-----------------------28

11、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29

12、各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30

13、用户宣传教育管理制度-----------------------31

14、事故上报管理制度---------------------------32

15、罐区安全管理规定---------------------------33

三、岗位责任制--35

1、经理岗位责任制------------------------------36

2、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36

3、质保工程师岗位责任制------------------------36

4、安全员岗位责任制----------------------------37

5、充装工岗位责任制----------------------------37

6、设备维修工岗位责任制------------------------38

7、检瓶员岗位责任制----------------------------38

8、收发员岗位责任制----------------------------38

9、维修工岗位责任制----------------------------39 附: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一、公 司 组 织 体 系

公司组织体系

1、基本情况介绍:

1.1本公司为----------私营企业,从事液化气体充装与销售工作。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公司始终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

1.2业务范围:

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 1.3质量方针和目标

1.3.1质量方针:坚持质量第一,为用户负责的宗旨。

1.3.2质量目标:确保充装气瓶不超装、不错装、决不因质量原因发生事故。 1.3.3所有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及本公司有关规定。

1.3.4加强质量文件记录和技术档案管理,为验证质量体系的运转提供有效见证。 1.4组织机构:

1.4.1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保证工程师分工领导本公司技术质量工作。

1.4.2公司设办公室、财务室、生产车间(生产、充装、检验、气瓶收发)。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行政管理工作; 财务室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生产、检验、充装、钢瓶收发、设备维修工作。 附:组织机构设置图(附件一)

1.4.3为了强化质量管理,公司建立了与质量体系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附件二)。 1.5质量责任和权限:

1.5.1质量责任制是质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职能的重要手段,根据《手册》的规定,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和有关管理制度,明确从事质量活动人员的责任和权限,以及各项活动之间衔接和协调措施。

1.5.2经理对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制定与质量体系的建立、完善实施负责。 1.5.3质保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工作,拥有质量否决权,对违反规定、影响质量工作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公司经理应支持质量否决权。

1.6人员:

1.6.1工作人员的资格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规定和《山东省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办法》的要求。

附:人员名单(附件三) 1.7仪器与设备:

1.7.1检测设备是实施检验、检测的重要手段,我公司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认真管理正确使用设备,保证设备满足工作需求。

附:设备一览表(附件四) 1.8《手册》的管理:

1.8.1本《手册》由质保工程师主持编导,由经理颁布后执行。 1.8.2本《手册》由质保工程师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1.8.3本《手册》应根据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及有关液化气充装管理规定修订进行修改和补充。

1.8.4本《手册》的修订由质保工程师负责,修订后由经理批准颁布执行。

二、管

理 制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全公司职工有章可循,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每一个职工都应严格遵守。

3、基本规定

(1)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

(2)公司所生产的气体属易燃易爆物质,所用的生产装置亦属防火防爆,因此为杜绝火灾的发生,规定任何人进入厂区不得携带烟火。

(3)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不得采用普通电灯照明,应采用防爆电器,不得进行焊割作业,进入现场的汽车、拖拉机、柴油机的排气管上应加装阻火器。

(4)车间设备、管道及构件要设置静电接地装置,且在设备检修后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

(5)各车间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设施,应在雷雨季节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

(6)车间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及导电鞋,严禁穿戴化纤织物及带钉子的鞋进入作业岗位,有爆炸危害的场所应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

(7)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及时修理更换,保持完整可靠,严禁随意挪用。

(8)每一名进入车间的新职工均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须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 (9)进入车间工作的人员要熟练掌握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杜绝事故隐患。 (10)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11)设备的检修,需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须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 (12)负责运输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气瓶、槽车运输、储存安全规定。 (13)特殊工种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14)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学习,从根本上提高全体职员的安全意识。 (15)建立健全安全例会制度。 (16)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

3.1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的主要内容 3.1.1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3.1.1.1厂级管理的内容

认真组织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健全岗位 严格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提出安全工作计划。

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每个时期安全工作的布置与要求,加强对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

认真落实“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未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不放过)原则,对违章作业和各类事故做到及时分析和处理。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组织分析研究对策,不断消除事故隐患。

加强生产作业和工艺流程中的安全管理,搞好安全控制,实现安全生产。 3.1.1.2车间级管理的主要内容

认真组织贯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健全本车间安全操作手册,提出安全工作计划。

及时传达落实公司每个时期安全工作的布置与要求,加强对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

根据车间的生产实际,组织对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

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对违章作业和各类事故做到及时分析和处理。 加强生产作业、工艺流程中的安全管理,搞好安全控制,实现安全生产。 3.1.1.3班组级管理的主要内容

落实并实施好车间,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监督检查作用。 贯彻好班前“三讲”、班中“三查”、班后“三清”,班前“三讲”即:讲违章情况,指示安全要求,讲正确使用工、卡量具和劳动保护用品,讲安全监护;班中“三查”即:查违章作业,查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查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班后“三清”即:清点工、卡量具归位,清查线路、切断电源,清理作业现场。

3.1.2各岗位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坚持岗位责任制,做到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认真进行交接班,做到交得清,交得严。

严格遵守公司和车间的一切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维护设备,杜绝跑、冒、滴、漏,搞好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上班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工作服,工作中要严格做好操作记录。 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并立刻报告给负责人。 3.2安全教育 3.2.1安全教育的种类

3.2.1.1公司领导、专职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3.2.1.2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 3.2.1.3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 3.2.1.4复工及工种变更的安全教育。 3.2.1.5日常安全教育。

3.2.1.6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及改造后的安全教育。 3.2.2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3.2.2.1厂级: 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规定等。 本公司安全生产特点。

一切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的规章制度。

介绍本公司和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训,进入工作岗位应注意的事项。 3.2.2.2车间级: 本车间生产特点和应注意的事项。 本车间各岗位安全生产规定。

本车间一般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的基本知识和预防措施。 本车间曾发生的事故教训。 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3.2.2.3班组级: 本岗安全防火知识和注意事项,特殊情况的处置和急救方法。 岗位安全操作要点。 3.2.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内容

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气体充装工、司机、押运员等,必须受到定级别的专门安全教育,考试并取得“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之后,方可从事工作。

对特殊工种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进行专业的教育及其定期复核工作。

对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在投产前,要制定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为接受事故的经验和教训,对避免事故或发生事故的现场,可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现场会议,共同接受教育,防止事故发生,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可利用典型进行现场教育。

3.2.4日常安全教育的内容

3.2.4.1每月要对全体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

3.2.4.2工人在进行车间或班组调动时,应接受新岗位的安全操作及注意事项等教育,且需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2.4.3对因故离岗,三个月后复工的职工,车间及班组长应对其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且需考核 合格方可上岗;

3.2.4.4设备检修或重大危险作业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3.2.4.5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现场教育。 3.2.5安全教育的考核

3.2.5.1公司三个月要组织一次对职工安全教育的安全技术考核,考核工作由质保工程师组织。

3.2.5.2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由公司统一组织。

3.2.5.3新工人上岗独立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考核,未经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否则造成事故,要追究领导责任。

3.3安全检查 3.3.1安全检查的内容

3.3.1.1安全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本厂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3.3.1.2公司的建筑物、生产工艺及操作、设备及装置、原材料及产品储运、安全及消防以及公司其他装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3.1.3对压力容器、电器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等的专业检查。 3.3.1.4季节性的防暑降温、防冻保温、防雨防洪、防雷电及防风工作情况。 3.3.1.5节日前后要组织安全检查,对各班组岗位及库房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防火、防爆、防盗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3.2安全检查的时间和组织

3.3.2.1公司的安全检查由质保工程师组织车间班组人员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3.3.2.2班组的安全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长和岗位工人进行班前、班中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3.3.2.3专业性安全检查结合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3.3.2.4季节性安全检查应根据本地区地理、气候特点、进行季节预防性检查。 3.3.2.5安全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并存档保存。 3.3.3整改

3.3.3.1对查出的每条事故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落实整改,要求做到“五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定检查人),以求尽快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3.3.2对所有事故隐患,必须抓紧整改,不得拖延,更不得互相推诿,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除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外,还要制定计划,分期整改,对已做“五定”的整改项目,如无故拖延并因此而发生事故时,则应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3.3.3.3对重大隐患项目,运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方法,由质保工程师签发后,交有关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3.3.3.4由公司将各月份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逐项记录。 3.4安全检修 3.4.1检修前的准备 3.4.1.1检修方案

检修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检修计划,做到项目齐全,责任明确,安全措施具体,对易燃易爆危险性大的岗位、设备还应单独编制详细的清洗、置换和防护措施,

以确保检修中的安全。

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并将各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监护人情况详细填报检修方案。

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良好,并办理好“动火证”,“设备检修停送电联系票”等手续。

检修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编制和审查检修方案,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3.4.1.2清洗、置换

凡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均要由设备所属车间进行彻底的清洗、置换,经质量监测部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

设备的清洗、置换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置换。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的可靠性。 检修作业时,设备、管路上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应设立监护人的必须设立。 设备检修前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罐内作业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使氧含量在18-21%之间。

3.4.2检修过程安全规定 3.4.2.1一般规定

对易燃易爆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必须切断物料入口阀门,如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

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切断的管道物料阀门上挂设“禁止启动”的警告牌。 凡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检修照明用灯采用电压不超过12伏的防爆灯具,且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多层交叉作业要设安全网、防护棚等安全设施,进入检修现场要戴安全帽。

3.4.2.2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焊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且动火证必须有效。

焊接动火,防火人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派,危险性较大的动火还要由生产安全部派人监护。

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应清除干净,并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动火地点应远离乙炔瓶、氧气瓶。

氧气瓶应留有不低于0.5kg/cm2的余压,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接触油脂和在日光下曝晒。

电焊工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所使用的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安全标准。 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

3.4.2.3罐内作业安全规定

进入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

罐内除按规定清洗置换至动火要求外,还应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含量应在18-21%之间。

罐内作业中可视具体条件,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不得强行连续作业。

对于在危险性较大的罐内作业时,应及时报告生产安全部,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进罐前处理与检查。

1)必须切断电源,拔下铅丝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2)切断或拆开与罐体相连的所有管线,拆开所有人孔盖,若采用切断物料管线时,必须在阀门上悬挂“严禁开闸/检修”的警告牌。

3)凡进入盛装过或易产生易燃易爆、剧毒、窒息性气体的罐、釜前,应进行气体分析,符合安全要求方准进罐,如遇紧急情况时,必须佩带适应的防护用品。

4)罐内温度应降至35℃以下。

5)进罐照明灯具应采用12伏防爆灯具,其导线,护罩绝缘必须良好,牢固。 6)检查罐内通风状况是否良好,必要时应采取通风换气措施。

(6)进罐作业必须由熟悉本岗位生产情况的人担任监护人,一般监护人不少于两人,监护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擅自离岗或调干其它工作。

(7)罐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设安全梯及台架,必要时应配备救护绳索或安全带,以保证应急撤离。

罐内作业时,严禁内外投掷工具、材料等。

需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有腐蚀性残留物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必要时应准备好急救用品。

(10)凡需进入盛装过或易产生易燃易爆物料的罐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电焊工应严格遵守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在离开时,焊接用具全部拿至罐外。

(11)罐内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确认无疑,监护人在罐内作业证上签字后,交回车间存档。

3.4.2.4电气安全规定

电气检修,要按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

凡是导电设备,线路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柄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不准任意送电。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时,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并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凡工作所需装设临时线时,须办理临时线工作票,所架设的临时线距地面不小于2.5m,跨越道路不小于5m。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电工在登高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防止电杆折断和滑梯事故。 3.4.3竣工与验收

3.4.3.1检修单位在检修完毕后,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4.3.2对检修中有改变的设备工艺,要向生产部门交待清楚,以使操作工心中有数。 3.4.3.3对设备、容器内的检修工作,必须详细检查容器内是否有遗忘工具或其它杂物。

3.4.3.4由于检修需要而架设的临时线,临时灯具以及检修过程中所加设的盲板或其它辅助设施均由检修单位拆除干净。

3.4.3.5检修竣工后,应由检修部门同车间联系进行单位试车。

3.4.3.6系统检修竣工后,公司与检修部门双方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应当场检查检修设备的质量是否合格,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系统联运试车,双方确认符合安全检修质量要求后,应在检修验收单上签字,方可交付生产使用。

3.5安全例会制度

3.5.1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彻底落实,公司规定在每月一次的工作总结会议上要同时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公司下月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

3.5.2负责人应定期召开班组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及时总结公司生产及安全情况,布置下阶段生产及安全工作。

3.5.3班级建立班前安全例会制度,其主要内容是总结前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天生产任务及生产中安全注意事项。

3.6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3.6.1消防器材放置在通风、干燥而且取拿方便的地方。

3.6.2消防器材,保持干净、整齐,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做好冬季防冻措施。 3.6.3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过期要及时更换。

3.6.4消防器材的管理由车间负责,车间、仓库等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管理。 3.6.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 3.7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7.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3.7.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7.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器。

3.7.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线路不超负荷运行。 3.7.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3.7.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7.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应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3.7.8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3.7.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3.8易燃易爆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3.8.1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岗位设置要求。

3.8.1.1厂房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周围建筑物应留有足够的间隔,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3.8.1.2加强通风,使其不致达到燃爆浓度。 3.8.1.3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

3.8.1.4所有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装置,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装置。 3.8.1.5避雷、静电接地线和各种电机接地线,必须完整无损。 3.8.1.6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持好用。 3.8.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岗位的规定

3.8.2.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容器、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要经常检查,保持灵敏,准确好用。

3.8.2.2电闸和电源插座盖,要完好无损。

3.8.2.3不准用铁器敲打起盖,不能碰撞、拖拉,严禁穿钉鞋、化纤衣服进入操作现场。

3.8.2.4所用管路、阀门不得泄漏,所有法兰连接处必须有静电过桥。 3.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管理规定

3.8.3.1易燃易爆物品要储存在专门仓库、地点,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储存。 3.8.3.2要分类,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3.8.3.3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在潮湿地方存放,受阳光照射易挥发、易燃物品,不得露天或在高温地方存放,必要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3.8.3.4容器、包装物要完整无损,否则应立即处理。 3.8.3.5机动车辆无阻火器严禁进入。

3.8.3.6库房内不得设置电闸开关,不得安装日光灯。 3.8.4搬运易燃易爆物品的规定

3.8.4.1装运前必须严格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8.4.2要轻装、轻卸,严禁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

3.8.4.3装运工具在装运中不准用明火修理或用明火照明,途中停留,必须有人看守,并不得停留在工厂仓库附近及人口稠密的地方。

3.8.4.4不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搬运工作。 3.9动火管理制度 3.9.1固定动火区的划定: 3.9.1.1固定动火区的划定,根据所在部门的火灾危险情况,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确定。

3.9.1.2经批准的固定动火区内允许各类明火作业,不需要办理动火许可证。 3.9.1.3固定动火区与禁火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m,如果个别动火场所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或设置在室内。

3.9.1.4批准后的固定动火区要有明显标志,固定动火区不得储存可燃性物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3.9.1.5公司内除固定的动火区及二级动火以外,凡属储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助燃气体,氧化剂及易燃固体等物质的场所,及其设备、容器、管道、厂房周围10m范围内均属于禁火区。

3.9.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范围: 3.9.2.1因生产或维修工作的需要在禁火区内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3.9.2.2动火许可证由车间填写报质保工程师审批。

3.9.2.3车间应对本部门安全动火的安全措施负责,在办理动火许可证前,应对动火的设备、容器、管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9.2.4质保工程师对动火负责,在审批动火证时,必须确切了解动火场所周围的实际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批,严禁不负责任的作法。

3.9.2.5动火许可证只能在批准的时间范围内使用,每次审批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0天,如动火期满工程未完,必须重新办理,严禁一证复用,一证多用,以工种代姓名,以言代证。

3.9.2.6申请动火部门要根据“动火许可证”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动火前的各项安全措施,动火执行人对没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有权拒绝动火。

3.10事故管理制度 3.10.1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3.10.1.1定义

凡职工为了生产或工作而发生的人身事故或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均属因工伤亡事故。

3.10.1.2伤亡事故的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

多人事故,指一次事故同时负伤或伤亡三人及三人以上的事故,不论他的伤亡程度如何。

死亡事故,指同时死亡二人以下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发生符合劳动部发布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其中一条的负伤事故均为重伤事故。

轻伤事故,指职工因发生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人或一个以上工作日的不够重伤的负伤事故,均为轻伤事故。

微伤事故,指发生负伤事故,而不够影响继续工作,一般可视为微伤事故。 3.10.1.3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

职工发生负伤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应立即报告岗位负责人,岗位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安全责任人,并在一日内将负伤者情况及事故的经过,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书》。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多人事故,重伤事故或者死亡事故时,经理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快速报告主管局门。

凡职工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或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一切事故,公司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一周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备案。

安全责任人应定期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统计表,并做好存档工作。 公司要建立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台帐,切实加强对伤亡事故的统计管理工作。 3.10.1.4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车间发生轻、重伤事故,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由安全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填写报告书,必要时可召开现场会或座谈会,广泛教育其他职工。(微伤事故不作统计上报)。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事故时,应由劳动部门、公、检、法、保险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上报主管局及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发生严重以上事故必须立即报当地技术监督行政部。.凡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无论事故大小,各部门领导都应严肃对待严格管理,对故意隐瞒伤亡事故不报的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

3.10.2破坏、火灾和爆炸事故 3.10.2.1定义

凡有一定政治背景,有意造成各种事故和无政治背景,但因某种原因而有意制造的各种事故,均为破坏事故。

凡是原料、半成品、成品易燃易爆厂房设备、管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直接损失一万元以上者,或引进人身重大伤亡者,均为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损失200元以下者为火警事故。

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损失不足一万元和200元以上者为一般火灾爆炸事故。 3.10.2.2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发生火警在岗人员立即打“119”报警,同时积极扑救,在萌芽之中将火灾扑灭。 发生一般火灾和重大火灾,由当地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组织调查,上一级公司消防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特大火灾,由当地的公安消防机构或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组织调查,并邀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和监察、劳动、工会、保险等部门参加。

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不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破坏现场恢复生产。

对所有被访问的现场人员,必须认真地如实回答消防部门的提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掩埋真象,互相窜供。

对查明的事故原因,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火灾发生的原因,要采取具体的防火措施,避免发生类似的事故。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查清火灾原因和确定责任后,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并向起火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填写《火灾事故书》。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选用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验收与交接:

1.1新设备进厂后,由质保工程师和设备管理员一道开箱检查,按装箱单核对使用说明书、附件、工具及技术资料,并核对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性能与合同相符后方可验收。

1.2新设备验收后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各种技术资料、说明书等到存入设备档案。

1.3新设备的安装应有该设备的安装布局图或说明书,应有批准手续,方可实施安装。 1.4新设备的试车运转工作由质保工程师组织实施,试车运转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5设备大、中修后,应由设备管理人员和车间主管人员验收,达到设备修理精度后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单归档。

2、设备使用和维护:

2.1操作设备的工人必须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结构及一般维修保养技术。 2.2操作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从事业务范围以外的工作。 2.3操作工人必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3、设备维修:

3.1设备的中修和大修,必须严格按照维修工艺规程进行修理。

3.2设备大、中修后,应根据检修单进行修理项目完成情况检查,并根据有关的规定进行空运转试验,以及必要的技术性试验和负荷试验。

4、设备零备件:

4.1外购进厂的零部析应由备件保管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未进行油封的应按规定进行油封后入库保存。

4.2备件库的所有备件都应根据设备型号、类别等分架摆放,并有明显的标签。

5、设备报废:

5.1设备经多次的维修及达不到规定精度等级,影响产品质量时,无使用价值时办理报废手续。

5.2设备的报废程序:

5..2.1设备报废应由技术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查核实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 5..2.2设备报废批准后,由财务科销账,并核减固定资产。

防爆、防错装制度

1、目的

为保证气瓶充装安全,防止因不安全因素而发生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经营的各种气瓶。

3、基本要求

3.1气瓶在充装前,应逐只检查。用正确仪器、正确方法判断瓶内气体性质,分析确认瓶内剩余气体性质与欲装气体性质同属一种且不含相抵触成分,如发现问题,不准充装。

3.2气瓶充装必须使用防错装接头,充装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充装。如瓶体变形,瓶壁温度异常升高等。

3.3被油弄脏或沾有油脂的气瓶必须处理合格后再充装,不合格气瓶不准充装。 3.4充装台应采取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5Ω,电器及照明设施均应采用防爆型产品,充装操作人员不得穿戴化纤质地的衣服以及带铁钉的鞋,在充装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一切火源。

3.5消防器材要定位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要专人专责定期检查,发现不能使用或有故障的灭火器应立即上报领导和消防部门。使用灭火器时,拔出保险插销,喷枪口对准火源,按下压把,即可喷洒灭火(火警电话:119)。

气瓶建档、标识、按期检验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气瓶的管理,保证气瓶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的安全,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制定气瓶建档、标识、按期检验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用于生产和经营的各类气瓶。

3、基本要求 3.1气瓶建档

3.1.1所有的气瓶,必须建立档案,气瓶的档案必须和气瓶的合格证有关内容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3.1.2各种气瓶的档案要按气体的分类建立,如果有难度,可按气瓶的分类分别建档。 3.1.3建档的气瓶,必须项目清楚、准确无误。 3.2标识

3.2.1各类气体的气瓶,必须标识清楚,充装介质识别标记的气瓶外表涂色和字样应符合GB7144-1999规定。

3.2.2对于给专用厂家使用的气瓶,要喷专用瓶有关内容,作为区分。 3.2.3气瓶的编号,要和气瓶档案的编号一一对应。

3.2.4作为气瓶检验年限的标识要清楚,以便于对于是否超限做出明确的判断。 3.3气瓶的按期检验

3.3.1各类气瓶要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已到检验周期的气瓶,未经检验,不得进行充装。

3.3.2经周期检验和提前检验的气瓶,要在原登记档案中,重新填写检验日期,经检验报废的气瓶,要填写已报废,作为说明。

3.4维修保养制度

3.4.1各类气瓶的防震圈、安全帽等安全附件要按要求佩带。 3.4.2各类气瓶要轻装轻卸。

3.4.3各类气瓶在充装前认真检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钢瓶漆色齐全,附件完好无损,钢瓶外表无沾染的杂物。

4、记录

4.1各种记录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晰、整齐。 4.2各种记录要按规定的周期进行保存。

用户信息反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了解市场动态,及时地获取用户对公司的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信息,便于公司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动态,保证用户的意见得到落实,为用户今后提供优良的服务,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业务用户

3、基本要求

3.1按收信式的方式: (1)电话

(2)用户信息反馈通知单 (3)走访用户或用户来访 3.2信息的处理

3.2.1对于用户电话反馈的信息,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内容有:用户名称、地址、有关的信息内容、双方通话人员、接收人员应马上将此信息传递给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2.2对于用户反馈回收的用户信息通知单,公司业务人员要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3对给用户处理的意见要及时地反馈给公司总经理。

3.4公司总经理针对客户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地改进存在的问题,使公司的发展处于良性循环。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的安全使用,保证公司的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的所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

3、基本要求

3.1新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登记后,方可使用;新压力管道必须由具备管道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后登记后,方可使用。

3.1.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使用时,必须进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运行的安全,并指定专人管理。

3.1.2压力容器、管道应建立台帐,加强对其进行监控。

3.1.3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附件要保证灵敏有效,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3.1.4压力容器、管道不得擅自对其进行改造,不能进行挖补、动火、动焊。 3.1.5严禁敲击带压的压力容器、管道。

3.1.6压力容器、管道发生泄漏,严禁带压紧固螺丝。

3.1.7从事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资格证书。

3.1.8压力容器、管道应远离热源、明火,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质,远离腐蚀性物品。 3.2压力容器、管道的定期检验

3.2.1压力容器、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超期不得运行。

3.2.2压力容器、管道定期检验的资料,必须及时地存档保存,并进行登记。

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的管理,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设备工艺数值的准确性,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

3、基本要求

3.1公司应建立计量器具与仪表的台帐,台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编号、服务位置、检定日期、检定周期、检定单位。

3.2公司应由专人负责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送检、校验、标识、检查等工作。 3.3强制性检定设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当地政府的规定送检,不需送检的计量设备应制定校验规程,并定期自校。

3.4计量器具应根据检定(校准)证书进行标识,检定标识分为合格、准用、不合格。 3.4.1合格:指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3.4.2准用:指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符合国家计量校准规程。

3.4.3不合格:指计量器具、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程。 3.5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丢失。 3.6禁止使用无检定日期,检定不合格,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

气瓶检查登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气瓶在充装、储运、使用时的安全,特制定气瓶检查、登记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待充钢瓶。

3、工作要求

3.1气瓶的检查由钢瓶检查员负责,车间充装工进行复核,确认合格,给予签字。 3.2气瓶检查员负责年检气瓶及超期气瓶的登录工作。 3.3气瓶的检查,应逐只进行,检查的内容如下:

(1)国产气瓶是否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2)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3)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形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螺纹相符。 (4)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果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5)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6)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3.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气瓶,要逐只按钢瓶的瓶号或制造编号进行登记,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处理方法或采取的措施。

3.5检验合格的气瓶,滚到固定的区域内,待充装。 3.6超过检验周期的要及时送检,不得违规充装。

4、记录

4.1钢瓶的检查记录要和气瓶充装记录相对应,,保存至钢瓶的一个检验周期。 4.2钢瓶的检查记录要认真填写、内容真实、编号清晰由专人进行管理。 4.3气瓶台帐要登录分类清晰,由专人进行管理。

气瓶储存、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气瓶储存的安全、分类清楚,发放的准确,避免错发、误发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气瓶储存、发放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类气体气瓶。

3、基本要求 3.1气瓶储存

3.1.1入库的空瓶与实瓶应分别设置,并有明显标志。化学性质相抵触物质的气瓶,应分室存放。

3.1.2气瓶入库后,一般应直立储存于指定的栅栏内,并用链条等设施将气瓶加以固定,以防气瓶倾倒,对于卧放的气瓶,应妥善固定,防止其滚动,如需堆放,其堆放层数不应超过五层。

3.1.3对于限期储存的气体及不宜长期存放的气体,均应注明存放期限。 3.1.4气瓶在库房内应摆放整齐,数量、标识要清楚,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 3.1.5库房内要通风良好,库房内电气线路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1.6储存钢瓶的周围应设立一些安全警示标志,库房外要有消防器材。 3.2气瓶的发放

3.2.1气瓶的发放,要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

3.2.2气瓶的发放,要按标识一一核实,对于标识不清的,应进行重新鉴别标识,否则要严禁放发。

3.2.3对于化学性质相抵触的气体的气瓶,严禁同车发送。

3.2.4气瓶的发放要认真检查钢瓶的附件,瓶帽、胶圈等是否齐全,不齐,严禁发放。 3.2.5气瓶的发送过程中,要轻装轻卸。 3.2.6气瓶发送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办理好手续。

质量管理记录保管制度

1、目的

对各种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提供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体系所有相关的记录。

3、职责

3.1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记录的控制与管理。 3.2车间负责过程控制中质量记录的控制。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的质量记录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公司办公室负责记录的统一管理,每季度对质量记录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2记录的使用由负责人填写并于月底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4.3记录应规范,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4.4记录的借阅,由借阅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借阅申请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借出。

4.5保存的记录,必须保证在保存期内完好、不损坏、不丢失,各种记录的保存期限见质量记录清单。

4.6对于已到保存期限的记录,由保管人员填写记录销毁清单,内容包括:销毁原因、审批意见、执行销毁人员签名等,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后进行销毁,销毁有二人在场,并在销毁单上签名。

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不合格气瓶的管理,保证钢瓶在充装储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各类气瓶。

3、基本要求

3.1经检查不合格(包括待处理)的气瓶应分别存放,并做出明显标记,以防与合格气瓶相互混淆。

3.2属下列情况的,送钢瓶检验部门进行处理: (1)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2)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3)有报废标志的

(4)超过检验期限的,外观检查发现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 (5)气瓶生产国的政府已宣布报废的气瓶

(6)国外进口的气瓶,外国飞机,火车,轮船上使用的气瓶,要求在我国境内充气的 (7)颜色或其他标识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不符的

3.3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应先将瓶阀卸下,进行内部检查,经确认无异物的,置换合格。

3.4钢瓶附件不全或附件损坏的,应更换或维修。

3.5不合格气瓶,必须按要求进行处理,否则不允许充装。

3.6不合格气瓶的不合格项目应由气瓶收发员与车间充装工人同时确认认可。

4、记录

4.1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填写清楚。

4.2不合格气瓶的处理记录,必须与不合格气瓶的数量相一致,所有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保存时间不应小于一年。

各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全面提高公司各类工作人员的素质,掌握工作岗位的知识,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各类人员。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领导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发放上岗资格证书。

4、安全教育种类

4.1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 4.2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及相关技术培训。 4.3日常安全教育。

5、安全教育内容 5.1厂级

5.1.1国家和行业有关的安全规定,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5.1.2本公司产生在生产、储运、使用方面的危险性及防范措施。 5.1.3防火防爆的基本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1.4介绍本行业的事故案例。 5.2车间(岗位)

5.2.1本车间(岗位)生产特点和应注意事项。 5.2.3岗位路线、阀门布置及控制装置的使用方法。 5.2.4其他培训内容 5.3日常安全教育内容

5.3.1定期要对全体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

5.3.2设备检修或重大危险作业前,对工人进行的教育。 5.3.3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的现场教育。

用户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用户更好地了解公司产品的性质,危险特性及预防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并对气体产品的包装物有足够的了解,特制定此项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客户。

3、职责

3.1车间负责对到公司自提用户的宣传教育。

3.2公司押运员负责对公司送货的客户进行宣传教育。

4、宣传教育内容

4.1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2有关气瓶及气瓶的储存,使用方面的注意事项。

5、宣传教育的管理

5.1安全技术说明书传递到客户手中,要对客户有些不清楚的内容进行解讲直至他们搞明白。

5.2对用户的教育,要使用户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气瓶的使用管理知识。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事故上报的管理,防止隐瞒事故情况的发生,特制定此事故上报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的各类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上报。

3、基本要求 3.1伤亡事故的报告

3.1.1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发现人立即向车间或分管负责人汇报,分管负责人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3.1.2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地点、伤亡程度、原因、损失等情况,按《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1.3各种伤亡事故,公司要建立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台帐,切实加强对伤亡事故的统计管理工作。 3.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上报

3.2.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火警在岗位人员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并拔打“119”“120” 报警,同时要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组织人员积极进行扑救。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质检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抢救伤亡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

3.2.2火灾扑灭后,公司应追查责任,查明原因组织人员将事故发生的地点、经过、原因、损失情况,填写《火灾事故书》报当地安监部门。

3.2.4公司要建立事故管理档案。

罐 区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1、非库区管理人中、罐区操作及维修人员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严禁进入罐区。经批准允许的,必须在库区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非库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运用及操作任何设备。

2、储罐区的管理及操作人员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熟悉罐区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及使用要求,方准进行操作。

3、运行人员应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关阀门,进行相关操作。

4、储罐区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穿带钉鞋进入罐区。运行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的防静电鞋。

5、储罐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罐区的杂物。

6、运行管理人员每天检查后要详细记录贮罐液位、压力、阀门开启状况,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储罐进液时随时检查液位和压力变化。值班人员没有做好交接工作不得离岗。

7、检修人员进入罐区检修时,应事先通知罐区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关工作许可证。在检修作业中,阀门的开关须由罐 区管理人员操作。检修完毕须通知罐区管理人员检修结果,把开关阀门恢复到正常位置,方准离开作业现场。

8、储罐区不准随意动火检修,必须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安全管理人员的现场配合下方准动火。

9、储罐区的避雷设备必须在每年雷雨季之前(

四、五月份)进行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电阻应大于10Ω,不合格者应进行检修。

10、储罐区内的管道、阀门、法兰等设备、附件要经常检修,不允许有泄漏。

11、储罐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要定期进行检修、更换,确保有效。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罐区管理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2、液化石油气储罐,必须按规定的储存量储存,严格控制其储存量在该储罐容积的90%以下。

13、储罐必须在规定的工作压力下运行,严禁超压运行。

14、运行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管道、设备等各零部件必须齐全,仪表灵敏。 15储罐的液位监测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发现液位不准要认真查找原因。储罐的安全阀(每年)、压力表(每半年)、液位计应定期校验,必须保证其灵敏可靠。

16储罐和管道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管道的静电跨接线要保证完好,开启阀门应注意开关速度,管道内液体的流速要控制不大于3米/秒,防止产生静电。

三、岗 位 责 任 制

经 理 岗 位 责 任 制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方针、目标,负责公司各种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施;

3、负责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安排,明确岗位,明确职责;

4、定期组织召开各种会议,解决公司部部门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公司的各项工作;

5、组织制订并发布公司质量管理手册,负责任免质保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在经理领导下,分管全公司管理和技术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及公司的有关制度。

3、领导和修订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督促保证各种规程落到实处。

4、搞好公司职工的技术和专业的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质 保 工 程 师 岗 位 责 任 制

1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瓮各项质量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的质量方针。

3、组织《质量手册》的编制、执行、运转和修订。

4、督促检查各岗位人员做好本职工作,负责对生产中的质量问题的处理。

5、领导和组织对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个性并督促各种规章、规程的执行。

6、组织做好公司压力容器、各类计量器具的定期检验校定工作。

安 全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抓好四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协助有关人员制定防范措施。

2、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有考核,参加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

3、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最有紧急情况或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组织处理。

4、负责公司事故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充 装 岗 位 责 任 制

1、负责气瓶充装,专人开机,密切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否良好。

2、经检瓶员检查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气瓶方能充装,并填写充装记录。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4、认真检查,确保气瓶规定压力,避免漏气,杜绝空瓶和有气气瓶相混。

5、按规程保养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6、认真按额定重量充瓶,保持气瓶存放整齐,工作场地清洁卫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设 备 维 修 工 岗 位 责 任 制

1、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负责对公司充装设备和水、电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保证设备状态良好。

2、经常检查设备运转状况,出现异常现象,及时维修。

3、专人领取管理工具及零配件,领取时以旧换新并妥善管理。

4、清理、保持场地的清洁卫生。

检 瓶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做好液化气瓶的充前、后检验工作;

3、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程序;

4、对充前、后检查出的不合格瓶应标识清楚,并进行隔离处理,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5、充装前检验不合格气瓶不允许充装,充装后检验不合格气瓶不允许出厂;对超压超量充装或有泄露的气瓶,规定处理合格后方可是出厂;认真做好记录(处理结果、措施)。

收 发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1、收发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

2、严格履行收发手续,认真做好收发记录。

3、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把质量检验关,对不合格气瓶不准出厂。

4、工作中要礼貌待客,文明经商,严禁对顾客敲诈勒索。

5、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卫生,气瓶存放整洁有序。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维修质量责任制:

1.1维修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设备的正常运转,必须遵守工艺规程,保证维修精度,提高维修质量。

1.2合理使用专用工具,不野蛮作业,以防损坏工件或影响维修质量。

1.3设备出现故障,随叫随到,必要时集中实力进行抢修,做到修复快,质量好。

2、设备维修保养制:

2.1维修人员必须做到熟悉设备性能、原理、结构和使用维护方法。 2.2维修人员要经常对生产现场进行巡视,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转和故障苗头及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2.3设备修复后,必须清理现场,做到整洁、卫生,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维修安全生产制:

3.1上班前安排工作时,要做到事事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处处保证安全。 3.2维修较大设备,必须做到对起重工具的检查,了解工件的重量,配备得当后,方可工作。

3.3维修中需要汽油清洗零件时,严禁烟火,一定要避开电门和明火。

3.4在焊接工件时,必须注意防火,完成工作或下班前一定要清理现场,保证安全, 3.5焊接时必须配带保护器具,杜绝野蛮作业。

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液化石油气站岗位职责

液化石油气站重大危险源

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安全培训资料

液化石油气混气站设计说明

浅谈液化石油气站的安全检查要点

液化石油气特性

液化石油气基本常识

液化石油气规范

《液化石油气站安全质量管理手册.doc》
液化石油气站安全质量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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