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7:48: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上海迪基特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职证明
瑞典领事馆:
兹证明陈德琴女士:身份证号码:511524198608012727。于2012年03月15日入职我司,在本公司任职销售职务,每月薪金3000-5000元。现本公司同意批准其从2013年04月10日至2013年05月20日休假28天,在此期间其个人前往贵国旅游观光,费用由个人自理,我公司会继续保留其职位,归国后继续为我司服务,特此证明。
批准人:
联系电话:021-59168233
传真:021-59168233
地址:上海嘉定城区沪宜公路3518号
单位名称:上海迪基特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年 月 日: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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