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级基层党建示范点

2020-03-04 01:52: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级基层党建示范点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党委:

为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州基层党建工作主题实践活动,州委决定在全州农村、机关、社区、学校、窗口服务行业和卫生系统创建100个州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我县马鞍山村党总支等6个基层党组织被列为州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创建100个州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州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核心,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深化基层党建工作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农村、机关、社区、学校、窗口服务行业和卫生系统等基层组织党建工作规律,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努力创建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层党建工作典型,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创建州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要按照“典型带动、规范提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坚持分层分类创建原则,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创建一批时代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强、党员群众公认的州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1、组织坚强有力。党组织达到“五个好”要求,做到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制度完善、班子团结、执行有力、活动有序,无软弱涣散党组织和党员空白村民小组,在凝聚民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实践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党员作用突出。党员达到“五带头”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进一步强化,党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在各自岗位和学习、工作中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

3、工作成效明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能够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走在各自领域的前列。

4、示范效应显著。示范点创造的做法和经验可学、可用、可推广,有代表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对所在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能够产生重要影响,推动全局工作效果明显。

5、人民群众公认。示范点工作能充分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富有成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工作业绩得到群众公认。

三、创建要求

州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在达到“五好五带头”标准的基础上,党建工作要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能够代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先进水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基础设施完善配套,业务工作在本系统、本行业走在前列,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人民群众满意。

1、党组织设置合理。按照业务相近、地域相连、规模适度、分类管理的原则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在党员超过3名的村民小组单独设立党支部,或由几个村民小组联合设立党支部;在有条件的产业链、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合心组”上建立党组织或划分党小组,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等方式,着力构建以村党组织为主体、产业党支部为骨干、专业党小组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党组织体系;在机关、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探索设立联合党支部方式,改变按行政单位设立党支部的单一做法;在“两新”组织和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采取独立建、社区与企业联建等方式,灵活设置党组织,使党组织设置更加合理,更能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2、领导班子配齐配强。进一步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配齐配强村级八大组织,全面集中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切实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消除软、散、懒现象,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自律;在农村和社区,重点把“双带”能力强、威信高的党员作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在“两新”组织和党建工作薄弱的地方要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班子建设。

3、党员作用发挥较好。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和“三培养”目标,坚持共青团“推优”制度,重点在生产一线、致富能手、知识青年、少数民族和妇女中发展党员,消除党员空白村民小组和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两新”组织无党员现象,逐步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全面推行发展党员责任制、公示制、票决制,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协调发展;加大党员培训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用5年左右时间把农村党员轮训一遍;不断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拓宽党员教育培训渠道,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校、农函大、农广校等有效载体,采取集中讲授、讨论交流、实地观摩、现场实践、外出观光、“党员夜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通过培养、发展和教育,使55岁以下农村党员95%以上能够熟练掌握2门以上实用技术,15%以上成为科技示范户或致富能手,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农村党员取得绿色证书,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服务本领,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加强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建设和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设立流动党员台帐。

4、党员活动室建设标准化。一是设施齐全。党组织要有固定的活动室,能够满足党员学习活动的需要,活动室外要有明显的标志牌,活动室内有黑板、桌椅,电教设备完整,有电视机、影碟机、党员电教片,报刊阅览架整洁,有党报、党刊,墙上有统一格式的党旗、誓词,有党员形象栏,室内布置整洁、摆设规范、内容全面。二是制度完善。党员活动、教育、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党总支(支部)工作制度》、《党总支(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外出党员管理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制度》、《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装框上墙,并能够严格贯彻执行。三是活动正常。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和播放党员电教片,明确固定播放人员和“三簿一册”(放像登记簿、讨论记录簿、信息反馈簿和点名册)记录。活动的形式丰富多样,有组织学习、谈心交心、汇报思想工作、党员电化教育、义务奉献、党内关怀行动和文体活动等,并做到有活动、有记录。四是效果明显。通过开展活动,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加强,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延伸和拓展,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机关、企业、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有固定的活动室,活动室内外有明显的党组织标识,相关工作制度、规章制度统一装框上墙。

5、各项工作规范化。党组织有固定办公地点,有明显标识,办公室摆设整洁有序,大方得体,工作制度、工作职责装框上墙;有三年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发展党员;能够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开展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服务行业等部门,要全面推行党员挂牌上岗,设立党员先锋岗,展现党员风采,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各项工作程序规范,方便群众办事,党务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各种台帐齐全、记录详实。

6、主题实践活动成效显著。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户“星级”挂牌管理、“十户一体”联户帮带及“搭建平台,技能支撑,促进发展”、“三帮五带、促企业发展”、“强素质、树形象、创业绩、做表率”、“办学为民,育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打造诚信医疗机构”等主题实践活动,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照活动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活动方案,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扩大党员参与面,做到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各项主题活动有序开展。农村55岁以下的无职党员95%以上参与设岗定责活动,参加党员承诺制的党员达到60岁以下党员的60%以上,参加党员户“星级”挂牌管理活动的党员达到60%以上,参与“十户一体”活动的党员达到60岁以下党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积极探索“党员中心户+合心组”发展模式,积极引导、鼓励农村党员创办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带动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扎实开展“城乡联动,支部共建”活动,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坚持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一事一议”制度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障农村党员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窗口服务行业围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公开承诺、民情恳谈等便民利民活动和其它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公益事业活动,拓展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方法,方便群众办事。

四、创建方法

1、领导挂钩联系。认真落实“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要求,由州级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州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形成领导干部指导,组织部门推动,示范点基层党组织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党建工作的要求,根据示范点所在地区、所属领域实际,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制定科学可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

3、创造工作条件。按照《红河州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基本标准》明确的软硬件要求,加大投入,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创建工作,在班子配备、硬件设施、活动经费、工作指导上给予大力支持。

4、勇于开拓创新。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推动所属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5、强化规划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把所创造并经实践检验证明的好经验和做法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把各项工作规范化、日常化,提升示范点的党建工作水平。

6、及时推广应用。及时掌握示范点的工作情况,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积极宣传,组织推广,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效应。

五、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州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示范点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示范点上级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示范点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和日常工作,形成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示范点党组织具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把创建工作同当前正在开展的基层党建五项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提高示范点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所属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提供经验。

2、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州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领导,州级挂钩联系领导每年将深入挂钩联系点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将切实加强对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督查,积极帮助创建单位深化工作内涵,完善工作机制,激励和促使创建单位出实招、创特色、显成效。

3、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县委组织部对示范点建设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对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示范点带动作用不突出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成效不好的,将取消示范点资格。

附:红河州州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名单

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2008年11月12日

罗甸县州级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总结

百佳基层党建示范点

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总结

云雾镇营上村州级党建示范点工作总结

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总结

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材料

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方案

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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