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特殊病认定申报的通知

2020-03-03 03:00: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医疗保险特殊病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市行本部各部室:

为做好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认定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人员申报程序和检查认定标准的通知》(抚劳社发【2009】3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患病员工本人根据病情对照检查认定标准,自愿填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治疗申请表》并组织相关材料,随时上报市行人力资源部。具体检查认定时间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通知确定。

根据抚劳社发【2009】36号“每个单位每年上报一次” 的原则,市行每年10月末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二、各单位要将文件通知到所属每名员工。市行人力资源部已将《关于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人员申报程序和检查认定标准的通知》(抚劳社发【2009】36号)挂到市行网站上,供大家查阅。

附件:

1、《关于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人员申报程序和检查认定标准的通知》(抚劳社发【2009】36号)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治疗申请表》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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