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03 07:52: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咸阳市2010-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部委《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指导意见》和省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咸阳市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及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前全市煤炭企业和矿井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咸阳市第一轮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整合前共有煤矿企业27户,矿井29对,通过整合,关闭矿井一对(淳化县老城湾煤矿),五对矿井整合为四对(保留永寿县碾子沟煤矿、毛家山煤矿、彬县陈家坪二矿,永寿县兴发煤矿与华家坡煤矿整合,关闭华家坡煤矿),23对矿井符合产业政策予以保留,整合后共有煤矿企业25户,矿井27对。2009年因资源枯竭关闭矿井一对(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百子沟五矿)。截止2010年6月底,两对关闭矿井(淳化县老城湾煤矿、永寿县华家坡煤矿)已按“三不留、一闭毁”要求关闭到位,三对资源整合矿井(永寿县毛家山煤矿、彬县陈家坪二矿,永寿县兴发煤矿)已按批准的设计基本建成,正在进行联合试运转,年底可正式竣工投产,一对矿井(永寿县碾子沟煤矿)《开采设计》已经省煤炭局批复,计划8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全市共有煤矿企业26户,矿井27对,设计生产能力1287万吨/年,其中新建矿井1对,设计能力30万吨/年,已批准资源整合矿井4对,设计能力117万吨/年,生产矿井22对,设计能力1140万吨/年,全市平均单井能力47.7万吨/年,企业平均生产能力49.5万吨/年,地方煤炭企业占有资源量107873万吨。

二、2010年-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总的目标是:通过深化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关闭淘汰矿井三对(永寿县平遥兴发煤矿、彬县陈家坪一号井、旬邑县台家山煤矿);资源整合矿井五对(彬县拜家河煤矿、永寿县毛家山煤矿、永寿县兴发煤矿、旬邑县长安煤矿、旬邑县台家山煤矿);全市煤矿兼并重组后企业总数7户,煤矿企业平均生产能力不低于200万吨/年,矿井平均规模不少于80万吨/年,单井规模不低于9万吨/年,且骨干矿井基本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二)工作原则

按照咸阳煤矿企业实际,本着煤矿适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煤矿规模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提高门槛,淘汰落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总体要求。

1、对矿井开采技术条件落后,资源利用率低,位于较大型矿井周边的小煤矿由大矿进行整合,对因资源枯竭无发展潜力的小煤矿不再新增资源,拟计划实施三年内关闭。

2、整合现有条件较好煤矿的周边资源,对周边不宜新设置矿业权的零星边角资源、深部资源优先配置给整合主体。促进煤炭资源配置向优势企业集中,整合后依资源情况相应提高矿井规模。

3、按照省上要求,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任务重,矛盾突出,本着从咸阳实际出发,

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确定对全市3户大型骨干煤炭企业(长武县亭南煤业、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彬县火石咀煤矿)作为兼并重组的主体,对小煤矿通过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方式进行兼并。

4、永寿县以国电永寿煤电一体化公司为兼并重组主体,整合永寿县碾子沟煤矿、永寿县平遥毛家山煤矿、永寿县平遥兴发煤矿,整合后企业主体为国电永寿煤电一体化公司,下属国电永寿煤业碾子沟煤矿、国电永寿平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子公司。

5、彬县、旬邑县、淳化县,以县为单位,采用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各组建一个煤业集团公司。

6、对四处规模小于9万吨/年小煤矿,且资源有保障,进行扩能改造,提高装备水平,改造后矿井规模提高到15万吨/年以上。

7、本次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确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方法,做到整合方案公开,主体名单公开,股权比例公开,评估结果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将煤矿兼并重组和整合关闭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

8、凡被列为9万吨/年以下单井整合扩能的小煤矿,截止2010年6月底矿井保有资源量不得少于150万吨,否则将按三年内关闭矿井对待。

9、对兼并重组的煤矿企业聘请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然后作价入股,组建新企业。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要在被兼并企业当地注册设立子公司,保持原有税收、费用上缴渠道不变,原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变。

10、整顿关闭方案为2010年-2012年三年方案;资源整合方案三年(截止2012年底)实施到位;凡被列为联合重组的煤矿企业,方案批准后,2010年9月-10月完成企业资产评估,成立董事会,制定公司章程,2010年11月-12月完成公司法人登记注册,并按新机制开始运行。

11、在兼并重组过程中,抓好组织协调,把握政策,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明确“联合办矿、利益共享”的原则。企业与企业进行重组的,须经参与方协商一致,明确法人主体。资源整合只能是合法矿井之间和可利用资源进行整合,整合后只能是一个生产系统。

(三)组织机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赵庆明同志为组长的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市级相关部门和各产煤县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市煤炭局局长赵更昌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的日常工作,各产煤县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方案

1、整顿关闭矿井方案(详见表一)。2010年-2012年期间因资源枯竭,资源整合先后分三年关闭矿井三对:永寿县平遥兴发煤矿、旬邑县台家山煤矿、彬县陈家坪一号井。

2、煤炭资源整合方案(详见表二)。单井整合4对,多井整合三处。

(1)旬邑县旬东煤业公司长安煤矿整合区(附图H1):

拟将现有的长安煤矿(60万吨/年)和台家山煤矿(9万吨/年)合并整合为1处矿井,

整合后矿井面积9.03km2,储量为2650万吨,整合主体为旬东煤业长安煤矿。为充分利用周边零星边角资源,拟将长安煤矿北部旬耀矿区旬东井田长4.5km,宽2.2km,井田面积9.47 km2区域内的资源整合给长安煤矿,该整合扩大区开采煤层一层,为4-2煤层,煤层厚度3m,预测资源量约3835万吨,整合后矿井规模为240万吨/年。

(2)永寿县平遥毛家山煤矿整合区(H2):

拟将现有的平遥毛家山煤矿(9万吨/年)和兴发煤矿(9万吨/年)合并整合为1处矿井,整合后井田为面积1.4km2,保有储量为270万吨,整合主体为平遥毛家山煤矿。为充分利用周边资源,拟将永陇矿区彬永区长5.7km,宽1.88km,井田面积9.11 km2区域内的资源整合给平遥毛家山煤矿,作为平遥毛家山煤矿整合扩大区,该整合扩大区煤层赋存不稳定,成鸡窝状分布,开采煤层三层,上煤层煤层厚度06-1.0m,中煤层煤层厚度为1.5-2.0m,下煤层煤层厚度3m,最大垂深260m,预测资源量约3000万吨,整合后拟建规模为90万吨/年矿井。

(3)旬邑县燕家河煤矿整合区(H3)

旬邑县燕家河煤矿为地方国有煤矿,1999年开建,2003年建成投产,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该矿井田面积23.02km2,截止2010年6月底保有储量9209.9万吨,可采储量5197.3万吨,为了充分利用矿井周边资源,拟将井田北部长约3.88 km,宽2.37km,井田面积6.91 km2,地质储量约2840万吨的孤立资源整合给该矿,整合后的井田总面积约30.01 km2,地质储量约为12049.9万吨,拟建规模为210万吨/年矿井。

(4)国电永寿碾子沟煤矿整合区(H4)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电永寿碾子沟煤电一体化项目煤源,实现开发利用做到情结、循环、安全和就地转化,拟将国电永寿碾子沟煤矿作为整合主体,整合永寿县域内碾子沟煤矿西南侧周边边角资源,该处不宜单独设置矿权。碾子沟煤矿现有井田面积6.66,保有储量5766万吨,可采储量3408万吨,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拟整合区域24.83,预测储量3000万吨,整合后井田面积约31.49.拟建150万吨/年规模矿井。

3、淘汰落后产能(详见表三)。淘汰落后产能,机械化升级改造矿井三对。

(1)对旬邑县皇楼沟煤矿进行单井扩能改造。该矿截止2010年6月保有储量939.5万吨,可采储量710万吨,改造后矿井生产能力由现在的4万吨/年拟提高到30万吨/年。

(2)对旬邑县百子煤矿进行单井扩能改造。该矿截止2010年6月保有储量365万吨,可采储量219万吨。改造后矿井生产能力由现在的4万吨/年拟提高到15万吨/年。

(3)对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号井进行单井扩能改造。该矿截止2010年6月,5#煤层保有储量为164.2万吨,现采的8#煤层目前保有储量317.3万吨,矿井总保有储量481.5万吨,可采储量215.3万吨。整合改造后矿井生产能力由现在的4万吨/年拟提高到15万吨/年。

4、企业兼并重组方案(详见表四)。

全市目前共有煤矿企业26户,其中国有较大型30万吨/年以上煤矿企业10户,其余16户均属30万吨/年以下小型煤矿,一是将现有3户大型煤矿企业保留独立企业主体不变;二是以县为单位,将现有的23户小型煤矿企业组建为4户煤业(集团)公司。

(1)保留现有的长武县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彬县火石咀煤矿三户煤矿企业。

(2)永寿县碾子沟煤矿、永寿县毛家山煤矿、永寿县兴发煤矿三户煤矿企业联合重组后注册成立国电永寿煤电一体化公司,下属国电永寿碾子沟煤矿、国电永寿平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子公司。

(3)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彬县虎神沟煤矿、彬县拜家河煤矿、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号井、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号井、彬县陈家坪二矿七户煤矿企业联合重组后注册成立彬州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彬县虎神沟煤矿、彬县拜家河煤矿、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号井、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三号井、彬县陈家坪二矿七个子公司。

(4)旬邑县中达燕家河煤矿、旬邑县长安煤矿、旬邑县黑沟煤矿、旬邑县宋家沟煤矿、旬邑县留石村煤矿、旬邑县清塬煤矿、旬邑县席家山煤矿、旬邑县百子煤矿、旬邑县皇楼沟煤矿、旬邑县七里川煤矿十户煤矿企业联合重组后注册成立旬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旬邑县燕家河煤矿、旬邑县长安煤矿、旬邑县黑沟煤矿、旬邑县宋家沟煤矿、旬邑县留石村煤矿、旬邑县清塬煤矿、旬邑县席家山煤矿、旬邑县百子煤矿、旬邑县皇楼沟煤矿、旬邑县七里川煤矿十个子公司。

(5)淳化县姜家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淳化县安子洼煤矿一号井、淳化县安子洼煤矿二号井,三户煤矿企业联合重组后注册成立淳化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淳化县姜家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淳化县安子洼煤矿一号井、淳化县安子洼煤矿二号井三个子公司。以上三个煤业集团按照公司法规定均成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分别兼任各子公司经理)若干名,公司内设综合、安检、生产技术、经营四部,负责各子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经过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后,我市共有煤炭企业7户,企业数比整合前减少73.1%,矿井24对,比整合前减少3对,设计能力1871万吨,新增能力584万吨,企业平均生产能力265.5万吨/年,矿井平均能力80.3万吨/年,地方煤矿占有资源量118513万吨,新增资源量10640万吨。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标准,明确职责,紧密配合。各有关产煤县、市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整合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门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互通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煤矿整顿关闭和企业兼并重组负全责。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开采设计审批上报、竣工验收工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核实矿井剩余储量,组织拟定矿区矿权设置,审核资源利用方案。环保部门负责环境评价及验收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收缴关闭矿井火工品,维护煤炭资源整合和矿井关闭工作秩序。电力部门负责切断关闭矿井生产用电,拆除供电设施。其他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二)严肃责任追究。各有关县和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整合方案做好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于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因监管不到位,致使整合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若发现在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违反政策要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若发现煤矿矿长或其他人员阻扰煤矿资源整合工作,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整合期间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凡被列入本次整合和兼并的煤矿企业,各产煤县向煤矿派驻安全监督员,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在整合兼并期间的煤矿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这次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是以往整顿关闭小煤矿和资源整合的继续和深化,政策上具有延续性,工作上具有传递性。坚持企业重组与煤炭资源整合相结合,除继续组织实施省政府已批复的资源整合任务,同时加快实施新一轮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步伐。

发布部门:咸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9日 实施日期:2011年03月29日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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