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2020-03-02 18:28: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做好2012年夏季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2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学位申请人于4月8日前从我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写《论文答辩申请书》,将个人信息录入《学位申请人基本信息表》交至院系汇总。

院系根据《安徽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安徽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审查学位申请人的答辩资格,并于4月10日前将《论文答辩申请书》(纸版)和《学位申请人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未列入汇总表或未缴清学校相关费用者,不予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二、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于4月12日前受理各单位的上报材料,审核本次申请学位人员的资格。

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材料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审查。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材料由研究生院审查,要求申请人在资格审查前必须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或其他科

研成果(文科2篇、理工科1篇)。

各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学位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学校将组织抽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原始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三、学位论文检测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校继续使用“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学位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送审、评阅程序。存在“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将推迟受理其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应提交至各院系教学秘书,命名规则为:博士/硕士/高师/同力/专业学位_学号_姓名.doc,如“硕士_F20080234_张三.doc”,具体检测流程见(附件3)。

四、答辩材料报送及学位审批

各单位应于6月13日前将通过答辩的申请人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凡未按期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组织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应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学位授予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相应职责,确保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它

答辩各类表格材料可在我院主页“下载专区”栏下载,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不得改变格式和大小。

应填写的答辩材料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凡需申请人、指导教师、单位负责人等签名之处不得打印、复印或代签。答辩清单列出的种类、份数根据申请人类别有所区别,请按照附件要求及时提交。

论文封面、答辩表决票由学校制作,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根据答辩人数统一领取发放(部分材料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1、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具体日程安排

2、学位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于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经济学院关于夏季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的...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0909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规定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学位授予及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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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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