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行文规定

2020-03-02 01:43: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文种类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报告”用于向上极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公文的种类和格式

一、公文的种类:

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党的机关公文主要有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决议”文种适用于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决定\"文种适用于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臵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意见\"文种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用于发布党的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报告”用于向上极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的格式:

1.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2.\"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制 3.份号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4.密级是公文的秘密等级,标注于份号下方

5.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 ,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6.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或者左下方。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7.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

8.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发文字号下方 9.主送机关是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位于正文上方,顶格排印 10.正文即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或者主送机关下方

11.公文附件,应当臵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12.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13.成文日期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领导人签发日期;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成文日期应当写明年、月、日,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决议、决定、条例、规定等不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臵

14.除会议纪要和印制的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15.公文印发传达范围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左下方。 16.主题词应按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位于抄送机关上方

17.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抄送机关名称标注于印制版记上方 18.印制版记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份数组成,位于公文末页下端

19.公文的汉字从左至右横排;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书写习惯排印。公文用纸幅面规格可采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左侧装订。

20.党的机关公文版头的主要形式及适用范围:

(1)《中共XX文件》用于各级党委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作出重要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报告、请示。

(2)《中国共产党XX委员会(XX)》用于各级党委通知重要事项、任免干部、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3)《中共XX办公厅(室)文件》、《中共XX办公厅(室)(XX)》用于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根据授权,传达党委的指示,答复下级党委的请示,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请示,发布有关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4)《中共XX部文件》、《中共XX部(XX)》用于除办公厅(室)以外的党委各部门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公文行文规则

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2.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它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3.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4.党委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的相关部门行文。党委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行文;党委的其他部门,不得对下级党委发布指示性公文。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5.同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6.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一般用函行文

7.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其请示事项。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8.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应当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在请示中写明。除特殊情况外,请示应当送上级机关的办公厅(室)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应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9.党委各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请示问题。未经本级党委同意或授权,不得越过本级党委向上级 公文起草、校核、签发、办理和传递 10.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2)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3)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4)开门见山,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文风端正; (5)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6)文种、格式使用正确; (7)杜绝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

11.公文文稿送领导人审批之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校核。公文校核的基本任务是协助机关领导人保证公文的质量。公文校核的内容是:

(1)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确需行文;

(3)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批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4)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 (5)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6)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的用法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12.公文须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应当由机关主要领导人签发。联合发文,须经所有联署机关的领导人会签。党委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授权发布的公文,由被授权者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领导人签发公文,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时间。若圈阅,则视为同意。 公文办理和传递:

1.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拟办、请办、分发、传阅、承办和催办等程序。公文经起草、校核和领导审批签发后转入发文办理,发文办理包括公文的核发、登记、印制和分发等程序。

2.签收到有关公文并以签字或盖章的方式给发文方以凭据。签收公文应当逐件清点,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急件应当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3.登记就是在公文办理过程中就公文的特征和办理情况进行记载。登记应当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发文日期及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 4.拟办就是秘书部门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办理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送领导人批示

5.请办公文就是办公厅(室)根据授权或有关规定将需要办理的公文注请主管领导人批示或者主管部门研办。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指明主办部门

6.公文分发就是秘书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领导人批示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人和部门。

7.公文传阅就是秘书部门根据领导人批示或者授权,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公文送有关领导人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8.公文承办就是主管部门对需要办理的公文进行办理。凡属承办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直接答复呈文机关;凡涉及其它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办理;凡须报请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代拟文稿,一并送请上级机关审批

9.公文催办就是秘书部门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催办贯穿于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对紧急或者重要公文应当及时催办,对一般公文应当定期催办,并随时或者定期向领导人反馈办理情况。

10.公文核发就是秘书部门在公文正式印发前,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确定发文字号、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

11.印制公文应当做到准确、及时、规范、安全、保密。秘密公文应当由机要印刷厂(或一般印刷厂的保密车间)印制。 12.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应当使用符合存档要求的书写材料。需要送请领导人阅批的传真件,应当复制后办理。

13.秘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传递、密电传输或者计算机网络加密传输,不得密电明传、明电密电混用。

六、公文管理:

1.党的机关公文应当发给组织,由秘书部门统一管理,一般不发给个人。秘书部门应当切实做好公文的管理工作,既发挥公文效用,又有利于公文保密

2.党的机关秘密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下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如需变更,须经发文机关批准。 3.公开发布党的机关公文,须经发文机关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4.复制上级党的机关的秘密公文,须经发文机关批准或者授权。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机关名称、翻印日期和份数;复印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戳记。复制的公文应当与正式印发的公文同样管理。 5.汇编上级党的机关的秘密公文,须经发文机关批准或者授权。公文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并进行管理。 6.绝密级公文应当由秘书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7.党内秘密公文的密级按其内容及如泄露可能对党和国家利益造成危害的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不公开发表又未标注密级的公文,按内部公文管理。

8.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立卷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领导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其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的机关立卷归档。 9.公文办理完毕后,秘书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公文的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七、主题词

主题词是用于揭示公文内容,便于公文检索查询的规范化词。标注主题词是文书部门和档案 部门相互衔接的一项工作。公文主题词通常由公文制发机关的最高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制定和 发布。

1.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在\"(附注)\"之下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这里一定要注意,词目之间只能空1字,不能用顿号。主题词下边印一条黑色反线与抄送机关隔开。

2.这里说的主题词是指全角冒号后边的内容。按照《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规定,依次以类别词、类属词和文种三部分标注,一般不超过5个,不少于3个。如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一文,标注的主题词是\"文秘工作 公文 办法 通知\"。\"文秘工作\"是类别词,\"公文办法\"是类属词,\"通知\"则是文种。在通常情况下,类别词在《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里面都有,只有一些特殊内容的公文没有类属词,需要办文的部门自己编写。凡是自己编写的类属词,必须在词的后边加一个三角符号,以说明这是自己编写的类属词

3.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居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 ,这与主题词顶格标识不同;抄送机关回行时与上一行的抄送机关对齐,这与主送机关回行 时顶格不同;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4.印发机关的标识位于抄送机关之下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日期为准右空1字,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党委上行文格式

公司行文规定

公司标准行文规定

公文行文规定基础考试

行文

太原市技术资料整理规定(行文版))

行文方式

行文规范

平行文

行文标准

《党委行文规定.doc》
党委行文规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