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建设学习材料

2020-03-02 02:16: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三基建设学习材料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强化措施 深入推进 省直机关效能建设 6月29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意见》。6月30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议。以此为标志,省直机关效能建设正式启动。

机关效能建设是党政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的综合性工作。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对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成省委提出的战略任务,逐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一要增强“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一起抓的意识。机关效能建设是“三基”建设的应有之义,“三基”建设加强了,提升机关效能也就有了更坚实的基础。要增强一起抓、同推进的意识,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抓好“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二要着力提升综合能力。“三基”建设、效能建设说到底是能力建设。“三基”建设不仅针对基层,同样针对机关;基层有“三基”不强的问题,机关同样存在“三基”不强的问题。要统筹抓好“三基”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改进服务,提升效能,推进改革,创新工作。根据省直机关效能办安排,8月中旬至12月底,将集中开展“夯实基础、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主题实践活动。三要领导带头抓落实。“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涉及提升执政水平的方方面面,是有目标、有方向、有内容、有举措的建设,必须一项一项地抓,一件一件地办。要按照省委要求,领导带头,“一把手”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具体抓,方方面面齐抓共管,扎实推进“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

三基”建设是省委科学把握治青理政规律的新突破

加强“三基”建设是青海省全面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逐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新形势下省委对治青理政规律的又一次新的探索和新的突破,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在青海的具体运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是在理论上科学界定了“三基”的基本内涵及其相互关系。省委对“三基”的基本内涵做出科学界定,并首次把三者作为一个整体来全面部署,为系统梳理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了突破口,为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攻克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供了理论支撑。省委《意见》指出:“以强化基层组织为关键,以做实基础工作为路径、以提升基本能力为手段”,这是对“三基”建设的辩证关系的科学概括,做到了把握关键问题、突出重点领域、明确主攻方向的联接互动,展现了省委对加强“三基”建设工程系统而成熟的理论指导。 二是“三基”建设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青海的生动体现,深化了对治青理政特点和规律的认识。首先,加强“三基”建设体现了省委坚持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尊重和运用规律解决问题,符合青海省发展相对落后的省情和处于加快转型发展关键期的现实;其次,加强“三基”建设体现了省委坚持以矛盾的观点看问题,直接切中制约我省发展的关键因素,做到“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最后,加强“三基”建设体现了省委坚持群众路线的观点,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对群众负责的宗旨意识。

三是“三基”建设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具有鲜明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创新性。首先,加强“三基”建设体现了协调发展的方法论要求,统筹了当前和长远,兼顾了需要和可能,真正做到了协调发展,呈现了系统性;其次,加强“三基”建设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方法论要求,《意见》立足全局、全面部署,又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层级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区别对待,做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突出了针对性。最后,加强“三基”建设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方法论要求,具有鲜明的创新性。 建设法治型服务型基层政府与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

法治型政府是政府权力的运行必须限定在法定范围内,严格按照法治的原则办事。其法理依据就是政府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且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是一种双向的契约关系。一方面政府行使权力必须承担对人民的责任,另一方面,政府履行职责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有选举民主、权力受限、政务公开、承担责任,等等。服务型政府是政府在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民权利的基础上,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政府。其法理依据是政府是人民意志的代表。

建设法治型服务型基层政府,必须从如下八个方面着手:一是政府公职人员观念应当从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转化;二是政府权力应当从重权力、轻权利向权力与权利并重转移;三是政府职能应当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四是政府机制应当从制约机制向制约与激励兼顾机制转变;五是政府行为方式应当从纯粹的命令—服从向强制与非强制转变;六是政府在程序与实体关系上,应当从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向实体与程序并重,结果与过程并重转变;七是政府行为模式应当从单纯依靠政策向依法行政转变;八是政府在监督上,从单纯的权力监督向权利救济与权力监督并重。可以肯定地讲,上述内容对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是具有革命性的。

基层政府在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过程,应当在吸收其他地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在如下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一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简化审批手续,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增强行政透明度,规范行政服务工作;三是提高行政人员素质,树立敬岗爱业的奉献精神。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法治政府决定了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所谓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指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在处理各种公共事务过程时,必须根据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平与效率的原则,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遵循民主、科学、法治的原则下,在以人为本的价值目标引导下进行组织和工作。为此,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应当从如下三方面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一是行政管理要采取柔性、谦抑、民主、互动的方式;二是行政管理要采用先进的技术;三是行政管理要注重工作方法的创新。

基层政府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上可以从如下六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在组织、程序、公开、应急、救济等方面进行试点,不断积累经验,为立法提供依据;二是健全畅通的公众参与和利益表达机制;三是大力加强市县、乡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四是基层政府应当建立依法行政领导机构; 五是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六是促使行政公务人员树立现代行政法治观念。 “三基”建设关乎大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

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作出推进“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的部署,这是新形势下省委从提升执政水平、实现战略任务的全局出发,实施的一项重大决策,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一、“三基”建设关乎大局 加强“三基”建设是我们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基固本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根基牢固,方可枝繁叶茂。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治青理政的大局。青海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只有全面加强“三基”建设,才能为实现这一战略任务提供必需的支撑和保障。

二、“三基”建设关乎长远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到2020年实现青海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肩负的重大使命和责任。青海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所有特征和困难,由于发展起点低、欠账多,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较低,发展不足是青海最大的省情。只有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切实得到加强,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条战线和各个岗位,科学发展才有可靠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蓝图才能成为现实。

三、“三基”建设关乎根本

我们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活力在基层。近年来,面对国内外纷繁复杂的局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强基固本思想,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青海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战略资源接续地,处于反分裂斗争一线,承担着推进科学发展、保护生态、维护稳定的重大责任。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能力水平也提出了新要求。只有全面加强“三基”建设,不断夯实党的基层战斗堡垒,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取得长足进步,各项事业才能够不断开创新局面。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系统工程

“三基”建设的战略部署,为促进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供了系统视野。“三基”建设为从制度上解决作风问题提供了一种新视野。这就是跳出作风看作风、跳出作风建设看作风建设,把作风放到全省的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的框架下来定位,把作风建设放到全省的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的布局下来谋划。这就跳出了传统的就作风看作风、就作风建设抓作风建设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做法。“三基”建设给青海党的作风建设提供的系统视野,要求我们必须立足青海实际、瞄准突出问题,按照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的精神,努力在探索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征途中做出新的贡献。

“三基”建设的战略部署,为促进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供了基本思路。“三基”建设提出了作风建设的 “一个原则、四个制度”,这就是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深化党建制度改革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和完善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制度、完善作风建设群众评判机制、完善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这“一个原则、四个制度”就是省委确定的促进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思路。“一个原则、四个制度”构建的制度体系,可以有效避免制度各自为政、孤军奋战,形成相互啮合、配套联动的互动机制,将有力促进作风建设内因与外因的携手、自律与他律的统

一、集中活动与常态化推进的结合。

“三基”建设的战略部署,为促进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供了实践载体。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是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基础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长效机制,也是党员干部提升执政水平、更好地服务青海各族群众的长效机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只有深深地扎根青海“三基”建设的深厚土壤,才能逐渐建立并不断完善。“三基”建设为促进党的作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提供了宽广舞台、厚重载体和无限的探索空间。青海党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只有在“三基”建设的现实土壤和实践创新中才能逐步形成科学管用的制度要素,进而搭建起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框架。

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促进高校内涵建设

当前,以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为契机,在加强“三基”建设中,积极推进高校精细化管理,以精心的态度、细致的工作落实细节管理,在精细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优化,在优化中求特色,向细微处要质量,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高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高校要紧紧围绕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中做到精细化,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制度建设精细化。制度建设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精细化管理的基础。高校应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着重制定现代大学章程、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职能管理精细化。高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各级职能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对师生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上。要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提高落实执行力,强化管理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形成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的工作局面。

三、队伍管理精细化。建设一支乐于吃苦、勤于实干、甘于奉献的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是推进精细化管理的关键,要把精细化管理与改进作风、学风、教风和校风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营造一种平等、民主、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四、教学管理精细化。高校要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要切实加强对课程建设、教学计划、课堂教学、期末考试、实践教学、毕业设计、毕业答辩、教学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管理、指导与监督,培养优良的学风、教风、校风和班风,让学生在校园里健康快乐地成长,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共处,学会生活。

五、安全管理精细化。高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稳定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管理无遗漏,按照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要求,积极构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稳定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三基”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创新 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是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及时而又鲜明地回应,也是青海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创新。

一、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上的新突破

首先,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我们党在全国执政后,也在不断探索这个问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在理论和实践上开拓创新、大胆探索,逐渐把握了国家治理的内在规律,并最终上升为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其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作了深刻的理论阐述,提出了科学的实现路径。

再次,全面深化改革,是涉及所有领域的深层次变改,或者说是改革的总攻击战役。之所以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改革的总目标,就是从整体角度出发,使改革的最终成效指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三基”建设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创新

一是系统治理。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这三者之间紧密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基层社会治理都会功亏一篑。

二是依法治理。更加强调重视发挥法治在“三基”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法制基层创建活动,提高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综合治理。综合施策,运用多种手段,实现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重心下移,实现城乡网格全覆盖;群策群力,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四是源头治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路径,从干部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找准突破口,精准发力,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以改革的精神推进“三基”建设

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指出,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与“三基”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增强“三基”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我们要提高认识,增强自觉,善于通过深化改革,推动“三基”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夯实加强“三基”建设的基层基础。加强“三基”建设,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尤为关键。必须通过深化行政领域改革,让基层组织实现人权、事权、责权相统一,增强活力,筑牢党的执政基础。要坚持简政放权,把更多经济社会事项下放地区和基层管理。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党政群工作部门,理顺部门关系。建立健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体制机制,逐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二是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形成加强“三基”建设的重要合力。抓好“三基”,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群策群力,特别要发挥好企事业单位的独特作用。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财政投入和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事业单位整体管理水平。同时,推动各类企业按照现代化、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增强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推进社会领域改革,筑牢加强“三基”建设的社会根基。实践表明,各类基层组织是参与社会治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力量。要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出台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四是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创新,提升加强“三基”建设的领导能力。“三基”建设,是各级党委面临的重要任务。必须放在“五位一体”加党建的总布局中,从顶层设计入手,进一步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特别要建立健全州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组织考评体系、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制度。

五是突出工作制度创新,构建加强“三基”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三基”建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也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深化党建制度改革相结合,立足长远推动作风建设。坚持和完善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制度,大兴直接服务群众之风。完善作风建设群众评判机制,促进干部作风持续改进。把作风建设作为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作风建设成为干部履职尽责的常态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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