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培训讲课素材

2020-03-03 17:02: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尼美舒利事件:

尼美舒利(Nimesulide)是瑞士 Helsinn 公司的专利产品,1985年在意大利首次上市,目前已在50多个国家使用,其市场规模超过10亿美元。

美舒宁在体内的抗炎作用是消炎痛的三倍,但在体外抑制前列腺素的作用仅为消炎痛的1/5由于美舒宁对前列腺素的抑制较弱,它的消化道副作用较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小。用于多种需要抗炎治疗的疾病。具有消炎、镇痛、解热的功效,如骨关节炎、关节外风湿病,手术和急性创伤的疼痛和炎症,急性上呼吸道炎症引起的疼痛和发烧、痛经。

美舒宁的耐受性良好。烧心、恶心和胃痛偶有发生,但为短暂和轻微,很少需要中断治疗,罕见的病例有过敏性皮疹、眩晕的报导。 临床上,尼美舒利主要用于解热镇痛、抗炎,治疗风湿痛、头痛、外伤痛,癌症疼痛等,而且因消化道副作用较小而被临床广泛接受,尤其是在小儿解热镇痛剂的应用上比较广泛。由于其独特的药理作用机制该药曾被认为是一个安全性好(胃肠道反应少),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非甾体抗炎药。但近年来,其严重肝毒性反应,国外多有报道。国内的研究报道较多的是有关尼美舒利对于食管癌、结肠癌和肝癌等多种肿瘤细胞的抗增殖和诱导凋亡的作用,但有关尼美舒利引起肝脏损害的报道则非常罕见。近年来,国外已陆续报道了多起与应用尼美舒利有关的重度肝脏损害的病例报告,严重者甚至可以引起死亡。

成人为每次50mg~100mg 每日二次,饭后服用,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

近日来炒得沸沸扬扬的‚尼美舒利不良反应‛事件,出现意外转折。尼美舒利生产厂商海南康芝药业有限公司18日发表声明,称关于药品尼美舒利的报道,‚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主观臆断,目的是针对‘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康芝药业生产)的恶意攻击‛。康芝药业董事长洪江游18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更直指事件的幕后策划是跨国企业强生,并表示已向海南省工商局举报强生‚不正当竞争‛。 康芝称9年无严重不良反应

连日来,关于儿童退热药尼美舒利‚严重伤肝可致死亡‛的报道频频出现,甚至有报道直接点名‚瑞芝清‛,称其为‚夺命退烧药‛。

而引发这一连串报道的,是2010年11月26日央视新闻频道播报的一则关于‚2010年儿童安全用药国际论坛‛的报道。该报道称:‚尼美舒利用于儿童退热时,对中枢神经及肝脏造成损伤的案例频频出现。根据中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数据,尼美舒利在中国上市的6年里已出现数千例不良反应事件,甚至有数起死亡病例。‛

就当人们都以为事件只是一宗普通的药品安全事件时,一个意外的转折出现。

18日,康芝药业澄清:‚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近十年来在我国没有尼美舒利相关不良反应的信息通报,瑞芝清上市九年来,从未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

2010年4月10日,海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国内企业特别向监管部门提出的对该药品安全性问题再次进行查询的申请做出了批复文件。在这份批复文件里,有关‚尼美舒利‛是这样写的:‚经检索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2001年11月~2010年3月),没有尼美舒利、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三类药品相关不良反应的信息通报‛。

同时,康芝药业通过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发出郑重声明,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通过各类媒体散布并无端扩大‘尼美舒利颗粒’的副作用,从而达到恶意诋毁‘瑞芝清’产品声誉的目的‛。声明还表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东药监记录133例疑似不良反应

由于‚尼美舒利不良反应‛事件炒得沸沸扬扬,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出了‚尼美舒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及安全用药提示‛。

据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平台数据库显示,自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2月16日,广东省疑似与尼美舒利有关的不良反应共133例,但暂未监测到儿童肝功能损害病例。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和胃肠道反应。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尚未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通知,正密切关注尼美舒利有关的安全性信息。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严重凝血障碍者。

严重心衰患者。

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

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2010年11月26日,在北京儿童用药安全国际论坛上,来自美国和英国的儿童专家,及全国近百位儿科学者提醒,在儿童发热用药的选择上需慎用尼美舒利,该药对中枢神经和肝脏造成损伤的案例时常出现。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显示,尼美舒利在用于儿童镇痛发热的治疗上已出现数千例不良反应事件,甚至有数起死亡病例。在央视预警后,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人士也证实,从2004年至今,该中心共接到解热镇痛类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多达3300多例,多起不良反应案例涉及儿童。其中,被重点关注的儿童退热药尼美舒利发生了86例,剂型主要为片剂和颗粒剂。

据了解,2007年欧盟药品审评局发出了全面禁止尼美舒利在12岁以下儿童使用,并在说明书中强调造成严重肝脏损害风险的特别警示。在美国,尼美舒利在儿童中的使用从未得到过批准。

致死因用药过量时间过长

孙忠实表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集到的绝大多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并非药品质量问题,而是与药品的不当使用有关。几起儿童死亡事件,并未发现儿童死亡与‚尼美舒利‛本身有因果关系,主要原因是用药过量或长期用药。

尼美舒利是处方药,但目前一些药店随意销售处方药,家长过量、不合理用药。孙忠实说,如果遵循医嘱,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应该是安全的。

国家药监局新闻办昨日也表示,有关尼美舒利的风险问题,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正在组织进行进一步论证。 市下架和医院禁开。

措施:凭处方销售。

处方药销售:

有些质量负责人反映这项不容易做到的,有些质量负责人自己都不知道有些药品为什么要凭处方销售,他怎能说服买药人提供处方呢,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特别提到五大类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抗生素、抗真菌药、抗结核药,含可待因的特殊药品,)(药品售出以后,都要留存处方。)下面我讲讲为什么抗生素凭处方销售,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0号)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于1999年6月11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第三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青霉素的发现和提纯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现之一。自1941年青霉素应用于临床后,人们相继发现了上万种抗生素,有200余种抗生素应用于临床。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已挽救了无数生命,时至今日抗生素仍然是医生治疗感染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药品。然而随着抗生素的使用,引起人类疾病的许多细菌已经对它的对手产生了耐药性。抗生素使用较为集中的医院是培养超级细菌MRSA的温床。细菌无声地在患者、医护人员、患者间播散,并可存在于人体达数月之久。(美国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曾报道,1975年182所医院MRSA占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总数的2.4%,1991年上升至24.8%,其中尤以500张床以上的教学医院和中心医院为多,)因为这些医院里MRSA感染的机会较多,耐药菌株既可由感染病人带入医院,也可因滥用抗生素在医院内产生。而超级细菌NDM-1就是从印度的整形和外科医院患者中传播开来

中国的住院患者中,抗生素的使用率则高达70%,其中外科患者几乎人人都用抗生素,比例高达97%。 中国:每年8万人因滥用抗生素死亡

如今中国存在的几乎对所有抗生素都有抵抗能力的‚超级细菌‛名单越来越长,它们已成为医院内感染的重要病原菌。(如绿脓杆菌可以改变细胞膜的通透性,阻止青霉素类药物的进入;结核杆菌通过改变体内蛋白质结构阻止抗生素与其结合;更有甚者,有的革兰氏阴性菌可以主动出击,用水解酶水解掉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药物。这种耐药性既能横向被其他细菌所获得,也能纵向遗传给后代。)临床上出现很多这样的现象:由于耐药菌引起感染,抗生素无法控制,最终导致病人死亡。

不良反应事件:

当问一些药店怎么没有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时,有的人会说我药店销售的药品质量没有问题,没有不良反应,他认为合格的药品,没有质量问题,就不会发生不良反应。在这里首先我们弄清楚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定义是: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首先三个前提条件和一个关联内容:首先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1)合格药品,即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并发给生产批准文号由合法生产企业生产,并经经验符合法定标准的药品,假冒伪劣药品及其他不合格药品的人身伤害不能认定为药品不良反应。所以只有合格药品所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才称为药品不良反应。(如何是假药,使用后出现问题那不能算药物不良反应,只能称为药害事件,像欣弗事件。。。。。。。。)(2)正常用法:包括给药途径,每天用药次数,每次用药时间等要符合要求,而最突出的是正常用法内容。才成为药品不良反应。遇有一家乡镇医院上报一个6岁儿童使用氧氟沙星后,出现腿痛,请问大家,这算不算药品不良反应?…这肯定不能算药品不良反应,这只能说明医生对该药品药理性质了解少造成的,沙星类药物(如,氟哌酸、氧氟沙星等)说明说后明确写了,生长发育期18岁一下的少年、儿童慎用,这类药物根据化学结构式属于喹诺酮类药物,损害幼儿的软骨,影响发育,60岁老年人长期服用还会出现跟腱断裂。所以,我们给病人介绍用药时一定要对药物不良反应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根据病人的年龄段,(老年和儿童、孕妇)提醒注意(3)正常用量:用量应在药典规定范围内,才称正常用量否则为不正常用量,不正常用量所致不良反应,显然不能称为不良反应。一个关联内容,就是与用药目的无关。如我们用炎痛喜康或布洛芬治疗关节炎,减轻关节痛,但是却引起胃痛,胃出血,胃痛,胃出血就不是他的用药目的。当然药物的不良反应是可以转变的,药物的不良反应又变成了他的治疗作用,大家熟悉的654-

2、阿托品治疗胃痛,缓解肠道痉挛,用后引起口干,这就是654-

2、阿托品的不良反应。但是不良反应是相互转化的,他的不良反应又可转化为治疗作用,临床眼科用阿托品扩瞳,检查眼底,这就是它的治疗作用。用654-2治疗盗汗,这也是它的治疗作用。

药品不良反应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药品上市后进行的再评价,有人可能听说过反应停事件, 这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的一次让全世界为之震惊的事件。部分婴儿出生没有胳膊和腿,而手和脚就直接长在身体上。样子很像海豹。因此医生们把这种婴儿形象的叫做海豹儿。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胎儿的畸形呢? 很快,科学家们经过大量的调查后发现,造成婴儿海豹肢畸形的‚罪魁祸首‛竟然是一种用于孕妇早期妊娠止吐的药物‚反应停‛, ‚反应停‛是商品名,它的化学药名为‚沙度利胺‛,1957年开始被当作处方药使用。主要治疗妊娠(renshen)呕吐反应,临床疗效明显,因此迅速流行于欧洲、亚洲(以日本为主)的17个国家,(从1957年到1962年间,当时联邦德国就有5 500名‚海豹儿‛陆续出生,还有相当多孕妇出现流产、早产和死产。在英国,发现这样的新生海豹儿高达8 000多人,日本也有300多人。)海豹儿事件发生后,1961年,‚反应停‛被禁用。然而,当时全球已有一万多名婴儿受害。这就是著名的‚沙利度胺不良反应事件‛。当时我国还比较封闭,药品进口很少,也算逃过一劫吧,如果在当今时代,各个国家之间全方位的交流合作,那影响将会更大了。

海豹儿事件的出现震惊了全世界。这种名为‚反应停‛的药物,是一种正式获准上市的药品,是完全合格的,它怎么会给婴儿造成这样大的伤害呢?我们知道,假药能害死人,质量合格的药也能害人。也正是从无臂无腿的海豹儿出现开始,全世界的医药学工作者都关注起了药品的不良反应。

我国是从1988年开始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三级体系,省、市、县都建立了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随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的不断完善,我国每年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数量也在逐年大幅增加

不良反应监测目的,第

一、要发现我们以前看不到的不良反应,第

二、需要保障我们在临床上用药中公众的用药安全,因为大家都知道,很多药品不良反应是有一定发生率的,也就是说,我们在药品上市前的研究中,由于时间短的、病例数是有限的,我们可能看不到一些发生率相对比较低的不良反应,药品上市以后,通过一段时间,在大量人群中使用,一些不良反应就被发现了,尤其是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引起病人注意。

横纹肌溶解症需积极防治并发症

不久前,南京市发生30多名市民因食用小龙虾导致‚横纹肌溶解症‛的事件,一时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横纹肌溶解症究竟是一种什么病,对人体的危害性又如何?

横纹肌溶解症是指由于一系列因素影响横纹肌细胞膜、膜通道及其能量供应的多种遗传性或获得性疾病导致的横纹肌损伤。该病常常伴有威胁生命的代谢紊乱和急性肾衰竭(ARF)。

可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药物达150余种,部分他汀类调脂药物会引起横纹肌溶解症已经明确;他汀类药物与其他药物(红霉素、甲红霉素、阿奇霉素、伊曲康哇、华法林、双香豆素、地高辛、吉非贝齐、环孢素、氯唑沙宗等)合用时发生横纹肌溶解症的机会增加;酗酒和感染也会导致横纹肌溶解症;流感病毒是引起横纹肌溶解症最常见的病毒,由单纯疱疹病毒、ER病毒、柯萨奇病毒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引起的也有报道,但其确切发生机制尚不十分明确;军团杆菌是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最常见细菌,也有链球菌属、沙门氏菌属等引起的报道。

横纹肌溶解症属药物不良反应

尽快诊断和积极治疗是防治横纹肌溶解症发生并发症的关键。一旦发现患者有一些横纹肌溶解症的典型表现,应尽快做出诊断。如发现不同程度的肌肉肿胀和肢体无力;‚茶色‛小便(提示肌红蛋白尿);肌酸激酶及其他肌酶(转氨酶、乳酸脱氢酶等)均升高;肌酐、尿素、尿酸升高;高K+、低或高Ca2+及代谢性(乳酸)酸中毒;血小板减少或DIC;发热,白细胞计数升高等,应高度怀疑为此症。 同时,在治疗过程中,一旦患者出现弥漫性肌肉疼痛、肌肉触痛、肌无力、关节痛等症状时,应考虑药物引起的肌肉骨骼系统损害,立即停药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一旦出现严重横纹肌溶解症,可能会引起危及患者生命的代谢紊乱和急性肾功能衰竭,应立即采取积极的救治措施。

如他汀类降脂药长期用引起肝毒性,横纹肌溶解,这些都是在长期的临床使用中,多个病人反应才能监测出来。

一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现某种药品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过高,造成的伤害太大,行政部门将及时对该药品的上市情况做出调整,并且向公众进行通报,引起广大患者的高度重视。(分为一般、新的、严重的不良)

远程监控:

远程监控是为了提高药品购销存过程的透明度,让老百姓用药更加放心,同时,也是方便药店做好gsp过程,今年,市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来抓,大部分药店做的很好,但是也有部分药店,远程监控还是装时上过,以后就再也没上过,有的说不会上,在宿豫区新庄镇某药店负责人陈距60多岁了,在不会拼音,不会五笔的情况下,应是一个一个字母硬记,学会了电脑输入打字,所有的gsp项目都输入电脑中,如何大家都有这样老同志的毅力,还有什么做不到药品未分开.违法广告:

不少零售药店存在店堂内、外张贴药品广告现象。如果你通过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就会发现店堂内、外摆放的药品广告和宣传手册都未经省药监局批准或备案,有的药品广告 内容与批准的内容不符,有的扩大疗效内容,甚至有药店将非药品当作药品进行宣传。我们除了要管好自己遵纪守法,同时社会责任不能丢。有义务向顾客宣传识别违法广告药品的方法,(曾有两位老人因看了电视广告(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患病的患者,称药品吃了病就好了、省药监局的审批文号电视广告应有,夸大其词,治愈率等内容),发了2千元钱买了药店治疗癌症的药品吃了不但无效,还贻误了病情),还有的已经去世一年来,广告还继续做,如处方药不能在大众媒介做广告,不能以医生、患者名义做广告,我们可能听说或看到过到乡村一些游医药贩子惯用的伎俩是利用‘伪药品’冒充药品‛用眼花缭乱的广告 ‚忽悠‛老百姓,打一枪换一炮,把老百姓的钱骗到手,不管你吃的有没有效果。我以前就看到以患者名义做广告,一对老年夫妇,现身说法,得了食道癌不要手术,吃了某药后,食道癌治愈了,后来听那当地的人说,那个老太已经去世一年多了,。我们作为一名药学工作者,要实际求是,同时我们也有责任提醒人们不要上当,。《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药品零售企业为何零售连锁门店在营业殿堂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处方药不能在大众媒介做广告,只能在医学、药学专业的期刊上做。 我国《食品安全法》出台,明确规定名人做食品广告,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负有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若干年后,一旦食品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消费者时,你就负有赔偿的连带责任,这样这些名人在做广告时,就要慎重了。现在两会对药品违法广告一直比较关注,江苏省药监局专门制定了违法药品广告严重的,不允许在本辖区销售,一年内不允许再申报做广告。以后药品广告也有明确的规定了,名人做广告也就少了。 处罚:GSP 其他GSP问题:

1、药品购进审核要严谨。部分药店,索取的合格供货方与首营企业档案不健全,部分供货企业的许可证、质量负责人、地址变更后,许可证过期,药店未索取新的许可证,签订的购进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的质量条款表述不严谨,有的审核人员未签审核意见。如只写明‚符合有关规定‛或‛符合有关标准‛,有的质量保证协议形同虚设,无甲乙双方签字,那只是无效的合同,真正出现质量问题,索赔时,质量保证协议只是一张废纸。

2、购进、验收、养护检查记录要及时,档案管理要规范。

我们常常看到有的药店药品已排放到药架上销售了,还没进行验收,登记,或者只是形式上进行了登记,没有仔细核对批号等内容,这违背了验收的目的,我们在检查一家药店时,发现柜台上排放的3盒吗丁啉通过从外观看商品名和通用名的比例大小违法,说明书的字迹模糊,初步判断是假的,药店的质量负责还感到诧异,去找供货方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不承认,当他拿出购药清单核实时才发现批号与实物不一致,最后只有自认倒霉,公司在销售药品时,我们不排除有个别销售人员,利用药店人员验收不认真、马虎习惯,从中捣鬼,以假充好,但是药店如果能及时验收,仔细核对品名、生产厂家、批号等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通过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就能及时发现近效期,过期失效药品,做到先进先卖,近效期先卖,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同时能减少损失。(从今年 6 月 1 日起将施行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比大小:同一种药品同一个包装上,其通用名与商品名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 1 ∶ 2 。比如一种用于治疗慢性鼻炎、鼻窦炎的药,商品名是‚窍通‛,通用名是‚辛芳鼻炎胶囊‛。在其产品包装上‚窍通‛两个字足有‚辛芳鼻炎胶囊‛六个字的三倍大,属违法行为。

5、拆零销售必须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通过gsp认证的药店应设臵专门的拆零专柜,为顾客买药提供方便,有的药店设臵了‚拆零专柜‛却是个摆设,认为拆零买药不赚钱,管理又比较繁琐,所以药品不拆零卖,如果能设身处地从顾客角度考虑,以满足部分人买少量药的要求,方便了顾客,一定会增加顾客的回头率,而且也减少了药品浪费,药品拆零销售方便顾客,值得推广,但一定要做到特别规范,杜绝隐患。(有些药店工作人员还会不按照规定使用工具拆零,而用手直接分发或使用不卫生的纸包装,造成药品污染)特别是有些接触空气后容易受潮变质的药品,要注意密封保存,药品拆零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必须清洁卫生,无污染,拆零药品的原包装也必须保留存档,药师应对每一片拆零的药品做好记录。如果因药品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可能找不到生产厂家,责任在你药店了。其次,由于拆零销售的药品在出售是没有完整的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功能主治,使用症、以及标签说明说等,需要药店为消费者提供更详细的药学服务,引导消费者正确有效的使用药品,以确保用药安全。药袋不规范,按要求要求填写000

6、提升药学服务水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大病上医院,小病到药店‛的自我药疗的观念正在逐渐普及,消费者对药学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零售药店从以前的‚以药品为中心‛向‚病人需求为中心‛转变,从保障药品供应向对病人用药结果负责转变,从以药物治疗为主向以预防、保健为目标转变。药店可设立药学服务窗口和咨询台,为顾客提供全面的药学服务,公布服务内容,和监督电话,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满性疾病患者建立病例档案,

药学服务不是零售药店的门面,而是药店为顾客提供的最可靠的保证,药店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执业药师)在药学服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你们会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顾客的身体特质,帮助其选择设和的药品,科学的指导顾客服药,最大限度地保证顾客的健康,药学服务的价值是潜移默化的,一个重视药学服务的药店,必将会受到顾客的信赖,长期下来,你的药店就有了固定的客服群,经济收入自然就上去了。

8、强化员工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是做好药店工作的前提,有的药店还不重视,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记录本要求每个参加培训的人都分别要有记录本,记录学习培训的内容,培训档案要求对培训的时间,内容记录下来。至少每个季度都要有一次,培训的内容呢应该包含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的法律、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也可以是销售服务方面的经验技巧等等。

零售药店营业员培训试题

零售药店年度培训计划

零售药店营业员培训试题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自查报告

零售药店自查报告

零售药店自查报告

药店零售技术

零售药店工作总结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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