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须知

2020-03-02 07:17: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入 职 须 知

员工应聘须完整的填写《应聘人员履历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学历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以上所交资料概不退还)。上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书》,逾期不签订者,因签订《劳动合同书》产生之后果,均与公司无关。

一、工服费用

(1)为了统一品牌形象,公司为各门店员工提供必要的工装、工鞋。

(2)工装、工鞋以吊牌价3.5折的金额以内购形式由店长统一以现金形式代为缴纳。

(3)对于工作不满6个月的离职员工,将员工正式离职之日前发放的最后一件工装(工鞋)的吊牌价2.5折的金额从工资里扣除。(彪马品牌扣除3折的金额)

二、押金

新员工在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预收工服费300元(多退少补)。

(1)员工所在商场的入场费若低于300元,公司将收取300元工服费。

(2)员工所在商场的入场费若高于300元,请该员工在商场办理完毕入场手续后,于每周3上午9:30-12:00之间持商场的入场费收据及公司预收工服费收据至公司财务部退取入职时公司预收的300元工服费。(所有收据背面须有店长及人事部的签字方能退取)

(3)相关费用收据员工需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视同作废,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4)退还相关费用需在员工离职之日起60天之内办理,逾期视同作废,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三、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需提前30日向店长提出申请,由本人填写《门店员工离职申请表》,7日内店长上报品牌督导,品牌督导审批后将申请表上交公司人事部备案。

(2)代班/店长离职:需提前30天向品牌督导提出申请并填写《门店员工离职申请表》,7日内品牌督导及营运部经理签批后将《门店员工离职申请表》上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3)离职员工需本人携带已三方(本人、店长、督导)签字确认的《门店员工离职交接表》于每周三上午(10:00-12:00)到公司人事部办理正式离职手续,人事部收取《门店员工离职交接表》入档留存,并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以协助员工到财务或商场办理退还相关费用手续。

(4)员工如不按正常离职手续进行交接就擅自离岗,公司将按照旷工处理,工资做现金,公司盘点后该员工负责范围内的任何盘点差异均由该员工本人承担并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盘点差异金额及旷工罚款,工资在下个发薪月领取,60日内不领取,公司将不予保留。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公司有权对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不开据离职证明,由此造成不能办理退牌费用及其它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工资和费用的退取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凭入职时缴纳相关费用的收据退还相关费用。店长、督导及离职员工本人在收据背面签字确认,人事审核签字,财务依此退还离职员工相关费用。

五、失货赔偿

如所在店铺发生货品丢失,其损失由店内员工负责赔偿!

注:新员在公司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后,须自行到农业银行南门外大街分理处办理工资发放卡。

公司每月15日发工资,新员工首次发薪日为转正后次月。

员工确认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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