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税务稽查应对与风险自查

2020-03-02 12:00: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工业企业税务稽查应对与风险自查(7)

荐 1625 顾兴全 原创 | 2007-12-11 08:32 | 收藏 | 投票 关键字:风险 税务稽查 工业企业

第二部分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化整为零抵税

日前,江西省安福县国税局稽查人员通过网络,查证一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却化整为零,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修理配件名义骗取抵扣进项税,偷逃税收1.69万元的案件。

稽查人员在对某铁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矿在2007年3月购进的矿山机械维修耗材中,有2笔业务,发生时间前后相差2天,且都是向同一矿山机械制造厂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注明配件名称为机壳、大轮、动颚、轴承等,每份发票注明的配件型号都一样,票面价税合计为5.8万元,总计11.6万元。该矿以制造费用———修理费用入账,进行税金抵扣。

稽查人员询问企业会计,会计说企业每年都要对矿山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因设备较贵,配件也贵,这些配件是在检修过程中所耗用的,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一年,按会计制度作修理费用列支,进行进项税金抵扣。稽查人员来到车间实地查看,但都已安装在设备上,难以发现问题。

怎么办?带着疑问,稽查人员想到了互联网。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厂家名称、配件型号,通过互联网查询,发现该供货厂家是一家专业矿山设备制造公司,主要生产矿山用破碎机,只进行整机销售,一般不单独销售配件。再通过型号查询,该型号为一颚式破碎机,销售单价为每台5.8万元,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配件价税合计金额基本一致。至此,稽查人员初步判定,该矿存在将固定资产化整为零进行偷税的现象。稽查人员将网上相关信息、图片进行下载,并请该矿负责人进行解释。在事实面前,该负责人不得不承认,企业新上一条生产线,购进了2台破碎机,为了少缴增值税和缓缴所得税,要求供货方将该机器化整为零,开成配件发票,这样不仅可多抵扣进项,还可直接进入当年成本。最后,税务机关按照税法,依法对其作出了补税1.69万元,罚款1.69万元处理。

2.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有无扩大抵扣范围,如:邮寄费、运杂费、定额票据、地税部门代开发票、进口海运费等不得抵扣。有无虚开的运输费用?

5、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有无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的?

审核“低值易耗品”,看有无达到固定资产标准。

6、有无将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的?(可以先将工程物资作原材料入库,迟缴税)

3.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抵扣进项税的

4.进货退出或折让不冲减当其进项税额

(1)是否保存“证明单”(2)是否冲减了进项税

(3)冲减金额是否正确(4)冲减时间是否延期

5.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未转出进项税或少转出的

8.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税的

善意和恶意

法规: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

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广东省十八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偷税案

2004年10月,根据群众举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立案查处了广东省十八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偷税案。

经查,该公司主要生产生命一号口服液等产品。2002年1月至2004年10月,该公司为自己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5279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536.5万元;不按规定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5422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46.4万元;以不符合规定的和为自己虚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入账,虚列、多报成本和费用,共计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5135万元。

目前,广东省十八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共应补税款8417.9万元,滞纳金1715万元,罚款1268万元,合计为1.14亿元。税务机关已将税款、滞纳金、罚款全部追缴入库,并以涉嫌偷税罪移送公安机关。

9、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免税项目,有无转出进项税?

办公耗材能否抵扣?(能够抵扣)

10、发生非常损失,有无转出进项税额?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1)什么是非常损失?

非常损失-非正常损失-超过定额(合理)损耗的金额。

一般地,偷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因保管不善,造成的存货的霉灿、变质、失效等,均属于非常损失。存货减值不属于非常损失。

会计差错(如少转成本),不能视同存货损失?

问题:

1、企业购进货物因市场价格下跌,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是否须作进项税额转出?该损失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另:固定资产处置,何时为正常损失,何时为非正常损失?

2、企业购进货物因故不需要支付部分款项,是否涉及进项税额转出?

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103号

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定额内损耗是否进项税转出?

(3)计算方法:

A原材料非常损失:

转出=成本*税率

B农产品原材料非常损失:

转出=成本/(1-13%)*13%

C废旧物资原材料非常损失:

转出=成本/(1-10%)*10%

D在产品、产成品非常损失

转出=成本*物耗率*综合抵扣率

物耗率=(产成品成本-折旧-工资)/产成品成本

17%7%6%

11、返利资金有无转出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企业可能会冲减销售成本、红字冲减费用、债务重组

注意两点:一返利是含税的,计算转出要换算;

二、关联之间内部往来如水电费、电话费等不作为返利资金;

三、超市从供应方取得的“商品陈列费”不属于返利资金(国税函[2000]550号)。

取得返利不一定都纳税,有一种情况例外,如国税函[2001]247号:

与总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从总机构取得的日常工资、电话费、租金资金,不应视为因购买货物而取得的返利收入,不应做冲减进项税额处理。

14、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有无计算期初存货进项税?(不得计算期初存货进项税)

国税函[1995]288号

15、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未抵扣的进项税有无抵减以后应纳税额的?(未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减)应转至存货成本。

此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房产),售价低于原价免征增值税,高于原价按4%并减征50%。

15、有没有滞留进香票没有抵扣的问题

滞留发票不抵扣说明有隐瞒收入的嫌疑,按照正常情况,企业取得发票后必然要抵扣的,不过有的企业由于隐瞒了部分收入没有入帐,这样进香票越来越多,导致未低扣进项税额越来越大,容易被税务机关盯上,成为稽查重点,所以的有的就不低扣,偷逃企业所得税。

案例:

一起由增值税进项抵扣滞留票挖出的偷税案

一、案件来源

2007年3月30日,浦口区国税局稽查局接到本局征管科发来的内部工作移送单,反映辖管户南京某科技公司滞留深圳市某通讯技术公司2006年3-4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金额404,957.26元,税额68,842.742元;滞留南京某通讯科技公司2006年1-4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金额3,328,327.34元,税额565,815.06元。上述发票均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金,涉嫌隐瞒增值税。

二、企业基本概况

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XX,注册资产51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5年7月,主营:通讯器材、手机销售,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8-12月申报销售收入959,753元,应纳税所得额-5,654.58元。已交增值税1,027.24元,增值说税负率为0.1%。

2006年度申报销售收入8,256,690.66元,应纳税所得额-9,968.83元。已交增值税5,880.47元。期末留抵37,687.53元。增值说税负率为0.07%。

三、存在的违法事实

为查清滞留票涉及的货物情况,检查人员到销售单位进行协查取证。该纳税人为其特约经销商。南京某通讯科技公司销售小灵通产品经过以下流程:

1、客户以传真方式向公司发出订单,以电汇或现金方式将货款存至公司帐户;

2、业务经理安排生产,财务核实款项到帐后通知仓库和承运部门发货;

3、承运部门发货至指定地点,开具货物收据方式并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发货品种及数量。

4、财务根据发货情况确认销售收入开具发票。

南京某通讯科技公司于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发给该公司小灵通产品1191.16万元(含税),共开具211份货物收据(或货物交运单),收件人一栏均由该公司员工唐X、顾X等人签字盖章确认收货,该公司少入帐小灵通产品714.62万元(1191.16-476.54)。此时企业法人代表解释为是别人冒用其名义购货,自己并不知情,更不知道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在什么地方。

为进一步查清情况,检查人员就上述货物的资金流向进行外围调查,查明黄XX用个人信用卡帐户汇往南京某通讯科技公司购货。帐外自行销售以及他人挂靠其公司购销货物,资金往来均通过多张个人信用卡帐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法人代表最终交待:为了加大整体购货资金,提高货物折扣,降低进货成本,联合同业朋友共同购货。为了少交税又达到收支帐面平衡,将朋友购货的所有增值税发票及自己购货的部分增值税发票未进帐处理。同时也未将该部分收入申报。

四、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及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第十九条规定,应补交增值税121.49万元。

2、因企业购货发票已丢失,无法确定上述帐外收入的销售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

(四)项规定:纳税人成本资料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

(四)项规定:纳税人有上述行为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应补交企业所得税7.39万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该纳税人上述行为属偷税,处以所偷税款0.5倍罚款62.56万元。

4、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现在零申报多长时间就取消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

零(负)申报的形成既有正常原因也有非正常原因。正常原因主要有:

1)新成立并经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由于业务开展不及时或产品生产企业需要有一定的生产期,造成零申报。

2)企业已领取注销审批表,而有关资料尚未上报或稽查未结束又不能注销,造成零申报,个别企业虽稽查结束,但由于查补税款不能及时补缴入库,造成本月零申报。

3)企业申报当期无收入,原因多是企业处于停业半停业状况或停产改制、合并中而造成零申报。

4)部分企业因市场原因,业务萎缩,本期无销售而又存在观望态度,不愿办理注销,等待今后出现转机,只好每月申报做零申报处理。

5)部分免税企业申报为零。6)管理性机构形成零申报。

7)部分新办一般纳税人开业后,其实现的增值小于其存货,一定时期出现为负申报。

8)企业进货因货不对路或价格竞争激烈,受市场影响销量低,毛利率低,造成积压,出现负申报现象。

非正常原因主要有:

1)部分纳税人存在短期经营行为,帐表不符,造成异常申报。

2)未按规定时限做销售,漏报收入造成异常申报,形成偷税。

3)采取以物易物和现金交易不作销售,有意隐匿应税收入,减少销项税金。

4)销售作预收帐款等挂帐处理,而不计提税金,造成异常申报,形成偷税。

5)抵扣税金界限不清,擅自扩大抵扣范围,将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所取得的抵扣发票记入进项税进行抵扣。

6)将自制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捐赠,对外投资未作销售处理,形成低税负申报。

7)新开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中,一些企业预计经营规模与其实际状况相差较大,致使纳税申报不实。

8)有意调节进项税额,即月底帐载需缴税时,突击进货,增加进项税额形成留抵,甚至个别企业存在未付款抵扣的现象,致使长期负申报。

目前,尚没有文件对零(负)申报多长时间就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做出明确规定,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中规定:连续三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对长时间零(负)申报的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各地税务机关掌握不尽一致,但可以肯定的是,对长时间零(负)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2011年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形势分析

1、我国税法的改革方向与稽查的总体形势

2、2010年税务稽查工作结果的回顾

3、2011年税务稽查工作目标、任务及稽查重点领域

4、税务机关主要思路及常用稽查方法

第二部分: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主要环节常见问题纠正与风险规避

一、涉税资料稽查问题认定及重点注意环节

二、房地产企业资产类项目稽查要点及重点注意环节

1、货币资金与资产检查内容与环节

2、应收账款检查内容与环节

3、未完工产品检查内容与环节

4、待摊费用检查内容与环节

5、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检查内容

6、投资项目检查内容与环节

7、固定资产项目检查内容与环节

三、企业负债类项目稽查要点及重点注意环节

1、应付帐款检查内容与环节

2、预提费用检查内容与环节

3、应交税金检查内容与环节

4、长期负债类检查内容与环节

四、房地产企业利润稽查要点及注意重点环节

(一)主营业务收入与其它相关收入检查内容与环节

1、预收账款检查内容与环节

2、包工不包料工程检查内容与环节

3、视同销售检查内容与环节

4、转移定价检查内容与环节

(二)主营业务成本检查内容与环节

(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检查内容与环节

(四)主营业务利润检查内容与环节

(五)费用检查内容与环节

1、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预提费用的检查

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检查

3、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检查

4、土地款、土地契税、土地平整款、围墙款,属前期工程费用、监理公司监理费

5、工程款、付水务集团自来水报装费、安装材料款等方面内容的检查

6、企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的检查

7、企业支付职工误餐补助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8、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检查

(六)营业外收支检查内容与环节

(七)利润总额检查内容与环节

应对税务稽查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

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税务稽查风险与防范

《应对税务稽查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1]

税务风险防范与企业自查如何应对

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建筑业税务稽查应对及风险点分析

如何应对税务自查

围魏救赵巧应对税务稽查

《工业企业税务稽查应对与风险自查.doc》
工业企业税务稽查应对与风险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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