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外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2020-03-04 00:29: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市外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报销须知

一、报销须知:

1、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及市级医院偿付标准予以报销。

二、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应准备的资料:

(一)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母婴手册)、相关检查报告单及化验单(收复印件)

2、门诊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及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本人本市的银行存折(限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收复印件)

5、单位证明(参保及就医情况证明)(收原件)

6、结婚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收原件)

8、如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委托书原件。

(二) 分娩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保健病历(母婴手册)(收复印件)

2、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出院后到医院病案室复印)

(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

3、有效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费用分类汇总明细清单(收原件)

5、疾病诊断证明书(在主治医师处开具)(收原件)

6、单位证明(参保及就医情况证明)(收原件)

7、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8、本人本市银行存折(限建行、工行、农行、中行)(验原件,收复印件)

9、本人结婚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新生儿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0、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收原件)

11、如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委托书原件。

三、报销的时效

参保人以现金支付医疗费用需要办理报销,应当自费用发生之日(住院费用自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深圳市社保局(96888)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大厦

宝安生育少儿医保办公室(0755-27881424)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2区新安2路社保大厦3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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