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报告

2020-03-02 05:29: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 摘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农村建设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工程之

一。在我国,农业相对于工业和第三产业,属于弱质产业;农村相对于城市,面临着经济滞后、公共资源分配不平等的窘境;农民相对于市民,更是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教育医疗文化生活等方面属于弱势群体。农业、农村和农民长期处于恶劣的政策环境之中。因此,建设新农村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其中,发展并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自2003年以来,我国一直提倡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卫生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已有七年所的时间,七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改进,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卫生所建设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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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

主体:(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

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是政府为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关心农民健康的重大举措。

(二)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及报销政策

2010年农民参合个人应缴纳费用为30元,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每人120元(其中中央财政60元、省级财政12元,县级财政18元),共计150元。

县有 65万多农村人口,2008年和2009年参合率分别为86.4%、90.5%,今年则达到了 97.63%。我村拥有人口1671人,参合农民1665人,参合率达99.64%。

凡是我县辖区内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交款后由乡镇财政所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即可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看病报销补助。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医疗费报销补助主要包括三项:一是小额门诊医疗费补助;二是住院医疗费报销;三是大额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报销。

参加合作医疗在定点医院住院报销补助比例分别是: 乡镇卫生院。在本县内乡级定点卫生院费用低于100元的不予补助,超过100元的可享受乡级大额住院补助,报销补助比例为合理医疗费用的75%。 县级医疗机构。在本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低于300元的不予补助,超过300元的可享受县级大额住院补助,报销补助比例为合理医疗费用的65%。 市级医疗机构。在市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低于600元的不予补助,600元以上的报销补助比例为合理医疗费用的50%。 省级医疗机构。在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低于800元的不予补助,800元以上的报销补助比例为合理医疗费用的50%。 省外医疗机构。在省外医疗机构主演费用低于1000元的不予补助,1000元以上的报销补助比例为合理医疗费用的50%。

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的未能参合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享受参合母亲同等报销待遇,与参合母亲计算一个封顶线。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手术按照有关规定报销补助。

2010年参合农民每人每年医疗费用累计报销最高金额为60000元。

外出打工参合农民患病后可到当地医院住院治疗,但病人或家属必须五日内与县合管半取得联系,补办相应的登记转诊手续。住院期间,病人应先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参合农民证明、转诊证明、诊断证明、住院一日清单、出院结算清单、病例复印件,到县新农合管理村。

(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在推行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现将个人在调查中发展的问题及个人看法阐述如下:

村级卫生员医疗水平低在卫生所调查中发现,来看病的有一部分患者不是本村的村民,来自附近的几个村庄,他们村也有卫生所,为什么跑远路来这里看病呢?原来他们都认为自己村的医生医术水平不高,而我们村的医生确实看的不错,前些年经常出去进修,听说这边看的不错,而且卫生所较大,条件好,所以就跑远路来看病。 地区医疗条件不平衡,人力资源缺乏我村的卫生所在周边几个村已经是较大(面积有一百平米左右),设备较多的一个,但是卫生所就有两个医生,没有一个专业的护士,两个医生全职。看病的人还多,我在那里的一下午,两个人从没有闲着。他们说上午的时候人更多,夏天相对来说人还少点,到冬天更忙,两个人一天睡不了多长时间,都是白天两人全天上岗,晚上轮流休息。 报销的药品种类、数量少村民们还反应在住院治疗的时候每天返的药品报销详单中,有些药品却不能报销,原因是不在新农合医疗报销药物目录中,没有全面减轻农民患者的就医压力。经查阅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不同地区的药物目录的报销数量不同,卫生部规定是县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以800—1200种药物(含中药和民族药)为宜,乡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原则上应控制在300—500种(含中药和民族药)。这就是说这个目录是各地区自己制定的,卫生部又有数量限制的。 政策宣传不到位有些村民得了病,特别是慢性病,不愿住院治疗,而是在家输液,有些农民依然害怕看病花钱。 慢性病报销太少一些常见病并不需要住院治疗,但又具有常发性的特点,医药费用也相当大,而几十元的门诊报销额度实在是太低。 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补助比例低从我县的参加合作医疗在定点医院住院报销补助比例可以看出, 乡级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市级、省级以及省外医疗机构,而乡级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市级、省级有明显的差别,很多的大病乡级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是没有能力看的,大病又要花很多的钱,而报销比例又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四)建议:1.提高村级卫生员职业素质,加大农村医技人员培训力度村级卫生所是农民看小病的主要去处,而且数量非常大,而村级卫生员医疗水平低,人力资源缺乏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建议加强村级卫生员监管,严格要求卫生员持证上岗,卫生行政主管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医技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医技人员的医技水平,实现农民小病不出应加财政补贴,支医工作结束后可回原籍工作,病优先评优和提拔。

2.推进村级卫生所建设,加强医师引进或者下乡支医实行多方筹资优

先建设一批标准化卫生所,对先达标的卫生所给予优惠政策,示范带动,逐步展开,对后实现标准化的不享受优惠,从而有效激发建设热情。在村级卫生所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在一些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村级卫生所医师力量缺乏问题是一个长期一直存在的问题,各地方可以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多引进医师或者乡县级医师下乡支医,支医过程中医师的工资待遇办公室进行审核报销。

3.增加各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数量

4.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宣传教育工作农民目前对新农合的满意度和参与热情是非常高的,但是问及对大病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大部分人是不太了解,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得了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病依然是门诊治疗,不愿住院。可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还是要坚持的。

5.适当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一些常见常发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也不轻,也应采用按比例报销,并逐步扩大慢性病的报销标准,从而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医药负担。

6.适当提高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补助比例市级、省级医疗机构花费高是众所周知的,大病医疗花费又是雪上加霜,提高新农合市级、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势在必行。

结尾: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作为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尤其是特困农民看病难问题,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已取得明显成效并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建立长久有效的新型合作医疗机制,特别是村乡级卫生医疗建设这个大头。通过不懈的努力,逐步在我国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医疗卫生需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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