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22-03-3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站和医疗站;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中亦规定,合作社对于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社员要负责医疗,并且要酌量给以劳动日作为补助,从而首次赋予集体介入农村社会成员疾病医疗的职责。随后,许多地方开始出现以集体

站。可以说,从建国到50 1959年

11此后,这一制度遂在广大农村逐步扩大。1965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卫生部党委《关于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的报告》,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合作

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到196

5疆等

10多个省、并进一步走向普及化;即使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合作医疗深受农民欢迎,到1976年,全国已有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从而基本解决了广大农村社会成员看病难的问题,为新中国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不过,在70年代末期以后,农村合作医疗遭到了破坏,并开始走向低潮。1979年12月,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各地又根据这个章程对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和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顿,坚持农民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强调参加自愿,退出自由,同时改进了资金筹集办法。此后,虽然少数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得到了恢复与发展。但随着80年代农村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乡村公共积累下降,管理不得力,未能及时加强引导,全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原有的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合作医疗制度遭到解体或停办的厄运,绝大部分村卫生室(合作医疗站)成了乡村医生的私人诊所。据1985年全国10省45个县的调查,农村居民中仍参加合作医疗的仅占9.6%,而自费医疗则占到81%,1986年支持合作医疗的村继续下降到

5%

进入80年代后期,农村社会成员的医疗问题又引起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一些地方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农村的发展变化,亦对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因地制宜作了改进,从而呈现出不同的模式。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一个方面,已被列入国家卫生部门的发展计划,正在逐步恢复和发展。

综上可见,中国的合作医疗事业所走的道路是曲折去了集体经济基础,同时又无得力的政策引导所致,其后果就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社会成

员197690%锐减到1986年的5%左右,一些地方又出现了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甚至因病陷入困境、绝境的现象。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曲折发展的这一过程,应当成为中国现阶段整个社会经济改革发展中的一个深刻教训。

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过成功,也有过挫折,并迄今仍处于低潮时期,但其特色却是鲜明的。

合作医疗以农村居民为保障对象

在中国,城镇居民一般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或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给予保健与疾病医疗

保障。而占全国总人口70%以上的农村社会成员却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合作医疗作为农

居民疾病医疗与保健问题的主要依托。因此,合作医疗是农民创造的,

也为农民的健康服务,

合作医疗以群众自愿为原则

合作医疗是合作化运动的产物,实质是上群众的互助互济,它从一开始就强调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实施效果引导以及群众相互影响等来吸引群众参加。例如,国家在政策上重视并扶持合作医疗,把合作医疗当作为农村居民办实事;合作医疗本身年具有的公益性、福利性使农民认识到其好处;群众之间的影响,又能推动农村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合作医疗制度正是在上述三个因素的引导下由农民自愿参加并最终成为一项医疗保健制度的。在新的历史时期,合作医疗仍应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但这并不排除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等措施,将群众自愿参加引向群众自觉参加,使合作医疗成为农村社会的群众性医疗保障制度。

合作医疗以集体经济为基础

在过去数十年间,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社、队集体核算制度相适应,其经费主要源于集

村改革后,合作医疗走向低潮正是因为失去了这种集体经济的保障。从中国农村的现实条件出发,无论是富裕地区还是贫困地区,均不可能由农民独自承担这种责任。而保障国民健康、增进国民健康又是国家和社会应该承担的职责。尽管国家和各经政府不可能在农村重走正面临着重重困难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老路,但也不能放手不管。因此,国家和社会对农

在过去是合作医疗的经济基础,在今后仍将是农村合作医疗的必要基础。4.合作医疗以全方位服务为内容。虽然合作医疗的层次低,设施简陋,但从过去数十年的实践来看,它又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在实行合作医疗的地区,它不仅为农村社会成员提供一般的门诊和住院服务,而且承担着儿童计划免疫、妇女孕产期保健、计划生育、地方病疫情监测等任务,

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开展各种预防工作和饮食及饮水卫生、爱国卫生工作等。由此可见,合作医疗虽建立在乡、村,是中国最低层次的、粗放型的医疗保障,但

,对保障农村社会成员的健康发挥着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农村合作医疗还能就近或上门提供医疗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居民的疾病医疗和保健需要。合作医疗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它在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或缺性和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不可替代性。

在80-年代以前,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模式是统一的,规范化的,这是因为全国均实行社、队集体核算,而具有统一的基础和统一的社会政策。然而,农村改革以后,农村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地区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同一地区甚至同一乡、村的发展也不平衡,再要恢复、重建全国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显然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条件下,国家虽然倡导恢复与推广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但又难以实施统一的政策。因此,自80年代以来,主要由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探索,从而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具体而言,农村现行合作医疗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办村管型

村制定,它是过去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形式。如

1985的3037个村中,由村办村管的占83.5%。

2.村办乡管型

在这种模式下,合作医疗站(点)仍由村委会筹建,合作医疗经费由集体与个人共同筹集,但享受的范围与标准由村、乡协商制定,经费由乡卫生院或乡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按村核算,经费超支由各村自负。

3.乡村联办型

在这种模式下,合作医疗站(点)由乡、村区建,合作医疗经费除村集体提留和个人供款外,乡级政权还补助一部分;经费由乡统一管理,乡和村分成核算,提留和报销比例由乡、村协商确定,享受的范围与标准由乡级政权统一制定。如1985年,上海市郊县农村合作医疗中,就有13%属于这种模式。

4.乡办乡管型

这种模式下,合作医疗站(点)由乡级政权负责筹建,合作医疗经费由乡、村、个人三方筹集,由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享受范围和标准由乡统一制定。

5.多方参与型

站(点)

医疗健康保险制度。乡建立“合作医疗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由县卫生局、县人民保险支公司和乡政府参与管理和协调,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乡镇(包括村)企业以企业为单位自愿参加,交费登记,由乡“健管会”发放医疗保健卡,凭卡就诊或逐级转诊,按一定比例补偿医疗费用。所统计,从1987~1989年,该乡共筹集医疗保健保险基金107.5万元,同期全乡支付医药费143.5万元,其中由患者自交41.3万元,由保健基金支付102.2万元,另支出管理费4.5万元,收支基本平衡。

6.大病统筹型

在这种模式下,合作医疗只负责达到“大病”标准的农村社会的医疗问题,一般疾病不在合作医疗范围之列。

其基本内容是:每人每年交纳1.5元左右的统筹金,由乡镇专户储存,凡农村社会成员一次支出医药费50~100元的报销20%,一次支出100~500元的报销30~40%,依此类推,最高可报销70%左右,全市32个农村乡镇的70多万农民居民都自愿地参加了这种大病合作医疗。

7.混合保障型

保障与养老保障等均是其基本内容,从而具有网络性、综合性。

上述不同模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在探索发展之中,村本位办好还是乡本位好、单项

此,它们均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其在多方集资、量入为出、综合服务、保障居民健康方面均是一致的。据中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研究课题组1988年对16省的20个县的6万多农村居民进行抽样调查,参加各种合作医疗的已占30%;再据1993年《中国第三产业年鉴》的资料,到1992年底,在中国农村651031个村级医疗点中有294417个为村或群众集体设置,占37%(个体医生办的医疗点占44%,乡卫生院下设点及其他形式的占19%);少数地区发展更快,以上海郊县为例,合作医疗经过建立—滑坡—恢复的过程后,1992年已有2875个村实行了合作医疗,占市郊农村的96.5%。可见,合作医疗正在广大农村走向恢复和发展。

推荐第2篇:浅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题目:浅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就出现过农民集资兴办的合作医疗。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地方在土地改革后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启发下,由群众自发集资创办了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站和医疗站;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中亦规定,合作社对于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社员要负责医疗,并且要酌量给以劳动日作为补助,从而首次赋予集体介入农村社会成员疾病医疗的职责。随后,许多地方开始出现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集体与个人相结合、互助互济的集体保健医疗站、合作医疗站或统筹医疗站。可以说,从建国到50年代末,农村合作医疗处于各地自发举建的阶段。

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山西省稷山县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正式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此后,这一制度遂在广大农村逐步扩大。1965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卫生部党委《关于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的报告》,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到1965后底,全国已有山西、湖北、江西、江苏、福建、广东、新疆等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部分市县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并进一步走向普及化;即使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合作医疗深受农民欢迎,到1976年,全国已有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从而基本解决了广大农村社会成员看病难的问题,为新中国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不过,在70年代末期以后,农村合作医疗遭到了破坏,并开始走向低潮。1979年12月,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各地又根据这个章程对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和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顿,坚持农民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强调参加自愿,退出自由,同时改进了资金筹集办法。此后,虽然少数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得到了恢复与发展。但随着80年代农村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乡村公共积累下降,管理不得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又未能及时加强引导,全

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原有的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合作医疗制度遭到解体或停办的厄运,绝大部分村卫生室(合作医疗站)成了乡村医生的私人诊所。据1985年全国10省45个县的调查,农村居民中仍参加合作医疗的仅占9.6%,而自费医疗则占到81%,1986年支持合作医疗的村继续下降到5%左右,当时只有上海的郊县、山东的招远、湖北的武穴、江苏的吴县、无锡、常熟等为数不多的地区继续坚持合作医疗。

进入80年代后期,农村社会成员的医疗问题又引起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一些地方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农村的发展变化,亦对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因地制宜作了改进,从而呈现出不同的模式。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一个方面,已被列入国家卫生部门的发展计划,正在逐步恢复和发展。

综上可见,中国的合作医疗事业所走的道路是曲折的,这种曲折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所不同,它主要是因为农村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之失去了集体经济基础,同时又无得力的政策引导所致,其后果就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社会成员1976年占农村人口的90%锐减到1986年的5%左右,一些地方又出现了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甚至因病陷入困境、绝境的现象。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曲折发展的这一过程,应当成为中国现阶段整个社会经济改革发展中的一个深刻教训。

(二)合作医疗的特点

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过成功,也有过挫折,并迄今仍处于低潮时期,但其特色却是鲜明的。

1.合作医疗以农村居民为保障对象。在中国,城镇居民一般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或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给予保健与疾病医疗保障。而占全国总人口70%以上的农村社会成员却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合作医疗作为农民群众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便成了解决农村居民疾病医疗与保健问题的主要依托。因此,合作医疗是农民创造的,也为农民的健康服务,从而主要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合作医疗以群众自愿为原则。合作医疗是合作化运动的产物,实质是上群众的互助互济,它从一开始就强调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实施效果引导以及群众相互影响等来吸引群众参加。例如,国家在政策上重视并扶持合作医疗,把合作医疗当作为农村居民办实事;合作医疗本身年具有的公益性、福利性使农民认识到其好处;群

众之间的影响,又能推动农村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合作医疗制度正是在上述三个因素的引导下由农民自愿参加并最终成为一项医疗保健制度的。在新的历史时期,合作医疗仍应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但这并不排除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等措施,将群众自愿参加引向群众自觉参加,使合作医疗成为农村社会的群众性医疗保障制度。

3.合作医疗以集体经济为基础。在过去数十年间,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社、队集体核算制度相适应,其经费主要源于集体公益金的补助,社员看病只需纳少量的费用,从而是一项低偿的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农村改革后,合作医疗走向低潮正是因为失去了这种集体经济的保障。从中国农村的现实条件出发,无论是富裕地区还是贫困地区,均不可能由农民独自承担这种责任。而保障国民健康、增进国民健康又是国家和社会应该承担的职责。尽管国家和各经政府不可能在农村重走正面临着重重困难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老路,但也不能放手不管。因此,国家和社会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的职责,又将会主要通过政策引导和农村集体经济的供款来实现,集体经济在过去是合作医疗的经济基础,在今后仍将是农村合作医疗的必要基

础。

4.合作医疗以全方位服务为内容。虽然合作医疗的层次低,设施简陋,但从过去数十年的实践来看,它又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在实行合作医疗的地区,它不仅为农村社会成员提供一般的门诊和住院服务,而且承担着儿童计划免疫、妇女孕产期保健、计划生育、地方病疫情监测等任务,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开展各种预防工作和饮食及饮水卫生、爱国卫生工作等。由此可见,合作医疗虽建立在乡、村,是中国最低层次的、粗放型的医疗保障,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对保障农村社会成员的健康发挥着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农村合作医疗还能就近或上门提供医疗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居民的疾病医疗和保健需要。合作医疗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它在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或缺性和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不可替代性。

(三)合作医疗的形式

在80-年代以前,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模式是统一的,规范化的,这是因为全国均实行社、队集体核算,而具有统一的基础和统一的社会政策。然而,农村改革以后,农村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地区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同一地区甚至同一乡、村的发展也不

平衡,再要恢复、重建全国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显然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条件下,国家虽然倡导恢复与推广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但又难以实施统一的政策。因此,自80年代以来,主要由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探索,从而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具体而言,农村现行合作医疗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办村管型。即合作医疗站(点)自行筹建,并由村委会管理,其经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提留)和本村群众共同承担,实施对象限于本村居民,个人享受合作医疗的范围与标准均由村制定,它是过去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形式。如1985年,在上海市郊县实行合作医疗的3037个村中,由村办村管的占83.5%。

2.村办乡管型。在这种模式下,合作医疗站(点)仍由村委会筹建,合作医疗经费由集体与个人共同筹集,但享受的范围与标准由村、乡协商制定,经费由乡卫生院或乡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按村核算,经费超支由各村自负。

3.乡村联办型。在这种模式下,合作医疗站(点)由乡、村区建,合作医疗经费除村集体提留和个人供款外,乡级政权还补助一部分;经费由乡统一管理,乡和村分成核算,提留和报销比例由乡、村协商确定,享受的范围与标准由乡级政权统一制定。如1985年,上海市郊县农村合作医疗中,就有13%属于这种模式。

4.乡办乡管型。这种模式下,合作医疗站(点)由乡级政权负责筹建,合作医疗经费由乡、村、个人三方筹集,由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享受范围和标准由乡统一制定。

5.多方参与型。在这种模式下,除乡、村两级农村基层政权外,还有其他地方参与筹建农村合作医疗站(点)。如上海市金山县、湖北监利县等在当地政府与群众的支持下,就初步建立了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以金山县的试点乡亭新乡为例,乡建立“合作医疗健康保险管理委员会”,由县卫生局、县人民保险支公司和乡政府参与管理和协调,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乡镇(包括村)企业以企业为单位自愿参加,交费登记,由乡“健管会”发放医疗保健卡,凭卡就诊或逐级转诊,按一定比例补偿医疗费用。所统计,从1987~1989年,该乡共筹集医疗保健保险基金107.5万元,同期全乡支付医药费143.5万元,其中由患者自交41.3万元,由保健基金支付102.2万元,另支出管理费4.5万元,收支基本平衡。

6.大病统筹型。在这种模式下,合作医疗只负责达到“大病”标

准的农村社会的医疗问题,一般疾病不在合作医疗范围之列。如江苏高邮市就推行大病合作医疗制,其基本内容是:每人每年交纳1.5元左右的统筹金,由乡镇专户储存,凡农村社会成员一次支出医药费50~100元的报销20%,一次支出100~500元的报销30~40%,依此类推,最高可报销70%左右,全市32个农村乡镇的70多万农民居民都自愿地参加了这种大病合作医疗。

7.混合保障型。一些地方建立起综合性的农村基层保障制度,合作医疗被包容其中,如山西省潞城县石窟乡、湖南省临湘县源潭镇长源村等,均建立的是乡、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合作医疗保障与养老保障等均是其基本内容,从而具有网络性、综合性。

上述不同模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在探索发展之中,村本位办好还是乡本位好、单项办好还是综合保障好仍有争论。一些地方称之为医疗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尚不符实。因此,它们均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其在多方集资、量入为出、综合服务、保障居民健康方面均是一致的。据中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研究课题组1988年对16省的20个县的6万多农村居民进行抽样调查,参加各种合作医疗的已占30%;再据1993年《中国第三产业年鉴》的资料,到1992年底,在中国农村651031个村级医疗点中有294417个为村或群众集体设置,占37%(个体医生办的医疗点占44%,乡卫生院下设点及其他形式的占19%);少数地区发展更快,以上海郊县为例,合作医疗经过建立—滑坡—恢复的过程后,1992年已有2875个村实行了合作医疗,占市郊农村的96.5%。可见,合作医疗正在广大农村走向恢复和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健全不仅是农民、政府、集体所必须关注的问题,也是每一个公民、大学生的职责,希望广大公民共同出一份力量来共同建设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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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贵池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状„„„„„„„„„„„„„„„„„„„„„„„4

(一)实施范围与实施对象„„„„„„„„„„„„„„„„„„„„„„„„„„4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4

(三)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4

(四)基金的筹集与管理使用、医疗费用补偿制度„„„„„„„„„„„„„„„„4

二、贵池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5

(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不强„„„„„„„„„„„„„„„„„„„„„5

(二)农民参保意识不强,参保率低„„„„„„„„„„„„„„„„„„„„„„5

(三)农村合作医疗法制不健全„„„„„„„„„„„„„„„„„„„„„„„„5

(四)医院乱收费现象严重„„„„„„„„„„„„„„„„„„„„„„„„„„5

三、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6

(一)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6

(二)改革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6

(三)加强医疗服务监管„„„„„„„„„„„„„„„„„„„„„„„„„„„6

(四)促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7

(五)重视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卫生队伍建设„„„„„„„„„„„„„„„„8

参考文献„„„„„„„„„„„„„„„„„„„„„„„„„„„„„„„„10 致

谢„„„„„„„„„„„„„„„„„„„„„„„„„„„„„„„„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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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improving the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in China – Guichi

County

Abstract

Establish a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is governing for the people, stability in rural areas, farmers concerned about the popular project is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in the city an important part.But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is a complicated systematic project, involving all levels of government operations, Participating farmers, medical unit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ealth authorities and other aspects.Chi City since the pilot has the system in many ways still a lot of imperfections, need to be studied in depth.This paper Chizhou Guichi District, for example, pointed out that cooperation in improving health care financing and regulatory mechanisms, reform of health care costs farmers compensation package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medical services, drug supervision and supply of rural network construction, attention to primary health service system and health care team-building aspects, and on this basis, specific policy recommendations.

Keywords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care system;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Guichi District

-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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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

多渠道筹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一是各级财政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按时到位。二是要鼓励参合农民在国家规定的筹资标准基础上多缴费,并根据缴费额度确定不同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缴费越高,住院费用报销费比例可相应提高。禄丰县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可继续试行,在取得经验后逐步加以推广。三是要鼓励和引导定点医疗机构从经营利润中筹集一部分资金。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新增业务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体现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持,可鼓励和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在增加业务收入的同时,从经营利润中按一定比例(5-10%)提取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大额医疗费用的二次救助或资助贫困家庭缴纳个人应缴费用。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可从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收入、农村集体资产出让收入、集体所有资源经营(开采)权出让收入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建立乡镇和村级合作医疗补充基金,对一些贫困家庭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救助。五是要鼓励各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单位等捐资筹集合作医疗基金。六是建议由国家卫生部门发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彩票,从彩票收益中募集合作医疗基金。通过多渠道筹资,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

为使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信心,真正了解和关心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应该成立有农民参加的监督小组,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过程的监督,并且保证实施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定期公告相关信息,还应该让农民代表在选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过程中发挥一定的作用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鼓励各种社会公共组织和其他服务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作过程,这样可以节约运行成本并且提高运作的效率,调动民众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积极性。要用社会化的方法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使新农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要实行电算化管理,解决会计核算业务量大的问题。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核算业务量大,特别是家庭账户的核销工作量大,手工核算难以承担,应加快开发合作医疗电算化管理软件,实现合作医疗微机化、规范化管理。

(二)改革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

五保户,特困户看病就诊问题,希望尽快出台可行性方案,解决他们“看病、治病难”的问题,在精心预算的前提下,实行“特优”政策。适当降低起报线,提高补偿比例,本着不突破总基金并有一定剩余的情况下,扩大受益面,以提高群众参合积极性,使农民真正得实惠。

(三)加强医疗服务监管

探索乡镇一体化的条快结合管理模式,加强区级经办机构对乡镇经办机构的制约机制,有利于统一调度和管理,便于新农医工作的有利开展。加强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保证其运行正常化。培植信息化技术力量,引进专业计算机管理人才,是全面推行参加合作医疗后进行条码卡管理的关键,将有利于规范、标准地进行结算管理、数据分析决策、信息数据的完善管理。加强县农医办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业务专业知识培训或引进专业人才,将大大提高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较为合理地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减轻农民患病的经济负担,同时减轻合作医疗资金的支付压力。

(四)加强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

学生姓名:课题题目

完善覆盖县、乡、村的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为主,以药监协管员、信息员为辅的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健全农村药品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对农村药品的监管到位。 对已经建起来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要巩固、提高。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发挥农村药品监督员和信息员作用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药品监督员、信息员的聘用、培训和考核制度及其激励机制,不发挥作用的宁缺勿滥,以充分调动这支队伍协助监管的积极性,使其有动力、有活力、有效果、能长久。

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技术监督体系建设。开展农村药品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坚持源头抓规范,终端抓监测,建立快速反应能力机制,巩固“人人会抽样,个个会快检”的成果,总结药品快速检测方法的适用性、实效性。建立药监、药检互动机制,缩短不合格药品检验时间,提高药品稽查效率。

结合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要求,认真开展以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为重点的清理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购销行为,确保农村药品购销渠道规范合法;继续加大对过期失效药品、兽药当人药使用清查的力度;严厉打击农村中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取缔游医药贩兜售药品活动;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管理,严禁在农村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取缔各种非法的药品集贸市场,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

(五)重视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1.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

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国家规定必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积极推进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属村卫生室实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医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2.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

依据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贵池区服务人口及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情况,合理核定需要的人员编制,由编制部门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贵池区为全省19个山区县之一,镇卫生院、农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按照皖政〔2009〕122号文件规定比例核定,并按具体设置标准分类核定。池阳、秋浦两街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按照省编办《安徽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皖编办〔2007〕26号)执行。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的人员编制,作为其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改革后,镇卫生院院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由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区人事部门核准的设岗方案,所有人员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实行合同管理。分流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六)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与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

1.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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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课题题目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51-255.[2]杨燕绥等.政府与社会保障[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3]庹国柱、王国军.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2.

[4] 朱玲.政府与农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制度选择[J].中国社会科学,2000,(4). [5] 陈信勇.王运福.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J].社会保障制度,2004,(6). [6]殷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创新分析[J].湖北社会科学,2004,(12).[7] 董忠波.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问题[J].社会保障制度,2004,(9). [8]池州市农业信息网.http://www.daodoc.com/sites/chz/ [9]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daodoc.com/DEF, [10]舍曼•富兰德.艾伦•C•古德曼.迈伦•斯坦诺 卫生经济学 2004 [1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0).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Aees the World\'s Health Systems..Retrieved April 26, 2009 [12] Sherman Folland,Allen C •Goodman,Niron stano:The Economic of Health and Health Care[M]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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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调查报告

摘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要求。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的宏伟决策,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社会注意新农村意义深远,任务艰巨,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统筹兼顾,稳步前进。而有关新农村医疗建设一直是大众所关心的问题。

关键词:新型农村建设合作医疗制度解决措施

导语:由于本人父亲从事医疗工作,致使我对于医疗方面的政策一直有所关注。 伴随着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部分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为了深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农村医疗情况带来的改变,以及现在农村医疗建设的现状。本人李永旭以及同学姜哲雄于五月一日劳动节假期走访调查了位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星光朝鲜族村进行了实地的走访与调查。 一,调查背景

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进展和目标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

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2011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二,调查方法及对象

我们通过走访以及谈话的调查方式。调查对象的年龄段主要在20—60岁之间,民族有朝鲜族和汉族及部分满族,人群集中在中老年人也有少部分学生,大多数人为初中,高中的文化程度,少数为专科或本科学历。

三,调查内容

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当地的医疗服务状况比较好,能够满足需要,同时村里的医疗保险也比较到位,可以及时解决看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过大家觉得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还是太少,特别是小病不能解决;医疗机构的医疗(包括医药,挂号,住院等)费用高,手续繁琐,定点医院等限制有的时候让人难以承受。遇到意外事故,大病的时候,国家报销的比例相对还是比较少,所以大多数的人认为医疗保险要以保大病,保住院为重点,很少的人认为应以保门诊或保小病为重点。虽然医疗保险存在一定的缺陷,可是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参加了,一个比较普遍的观点是:每年只要投入很少的一部分钱就能够再出现意外状况的时候获得比较大的补助。投保的费用当中大多数都由村政府承担,这得益于村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所以大家对于自己承担的比例还是比较满意的,当然也有一部分人不太清楚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一些老年人。对于患病后的就医情况,大部分的人选择的医疗单位村卫生室,只有很少的人选择县级或以上医院。选择村卫生室主要原因是离家近;而县级医院凭借其质量也占据一定份额。

四,发现农村居民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经费紧张、设备简陋。村民普遍的认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范围窄、比例低,报销的医药费少。对小病、门诊补偿的比例很低。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 二,是村卫生所大都建在乡医家中,不合格,乡医普遍收入较低,待遇差。有部分的人认为部分定点医院不规范经营,乱收费,造成自己的利益受损。调查显示药品较贵、检查太多及乱收费是目前看病贵的主要原因。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医生那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

三,是农村合作医疗机关有些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够好,有些医院报销手续较麻烦。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定点医院少,看病手续烦。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五.针对调查结果,通过查阅资料我们提出的看法

1、加大政府的宣传力度,提高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全市农民的民心工程。从调查情况看,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医疗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医疗,这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级组织和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好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改变乡村医疗卫生设施简陋的状况,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一环。建议:一是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在编在岗的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实行统发,并安排一定资金有计划的购置和更新一些设备,特别是一些应急的抢救使用的设备。二是对村级卫生室进行整合,规范村卫生室功能及乡医的工作职责。三是扩大和延伸村镇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做好农村家园清洁工作。

3、增加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方便参保农民就医。把有能力,医疗服务状况好,设施先进,服务态度好的医疗机构吸收进医疗合作制度中,让参保的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

4、要十分关心重视农村医疗卫生这支队伍的建设。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人员、乡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医风医德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村民服务。二是要激活用人机制,争取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三是建设好乡村诊所,提高乡医待遇。在新农村建设中把乡村诊所的规范化建设列入议程,逐步建设好诊所分离的村级诊所,配备好基本的诊疗设备,同时改善乡医生活待遇,让乡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5、国家可以调整补偿的标准,扩大报销的范围,不仅大病住院等情况可以报销,小病国家也可以帮助解决一部分,解决大多数人的需求。从调查资料分析,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六,后记

建设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建设新农村,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的重大举措。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政策大力支持下,我国新农村建设会越来越好。我们大学生也应该积极投入到建设新农村的大潮中,为新农村建设尽一份自己的力。

推荐第5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材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武夷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我市从今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其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及比例为:

一.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100元以上—1000元补助40%;1000元以上—3000元补助50%;3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

二.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0元以上—2000元补助3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4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0%。

三.在县外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民,住院费用在8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800元以上—2000元补助20%;2000元以上—5000元补助30%;5000元以上部分补助40%。

四.个人年内累计补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五.因疾病需要做化疗、放疗、透析的农民患者须持乡级以上的诊断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村委会证明到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备案后,在不办理入院的情况下,其门诊费用纳入补助范围,每放疗、化疗一个疗程视作一次住院,补助办法按同级医院补助标准补助

越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新农合报销比例就越大,在乡镇医院以下门诊可报销20%,在一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为55%~70%;在二级医院住院实行三段式段补偿,起付线至5000元段,补偿比25%~35%;5001元至10000元段,补偿比35%~45%;10001元以上段补偿45%~70%。农民开始大量进入基层医院就诊,住院最高可获2万元补偿。

第十一条 定点医疗机构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电力三职工医院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潍坊市市立医院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市附属医院等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二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下列优惠待遇:

1、门诊费用报销。参合农民患病(高血压、糖尿病除外)到定点村卫生室就诊费用(除去不予报销部分),报销比例为20%,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为20元;

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25%,在其它医疗机构门诊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住院费用报销

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诊疗费用(指住院总费用扣除按规定不予报销的部分)起付线为100元,100元(包括100元)以下不予报销,100元以上报销60%;

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起报标准为700元,700元(包括700元)以下不予报销,701-5000元报销40%,5001-10000元报销50%,10001以上报销60%;

通过转诊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起报标准为1200元,1200元(包括1200元)以下不予报销,1201-5000元报销30%,5001-10000元报销40%,10001元以上报销50%; 年内患同一种疾病多次住院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7、每人每年累计最多报销30000元;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推荐第6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查问卷

耽误您几分钟,谢谢你能参与问卷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查问卷

1.请问您是否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A:知道B:不知道C:听说过一点

2.家是否参加了合作医疗,如果没有是什么原因?

A:是B:否

3.如果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您觉得交纳的费用可以承受的起吗?

A.勉强承受B.可以承受

4您怎么看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

A.很合理B.程序过于复杂C.不了解

5.您觉得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吗?

A.存在B.不存在

6.您身边确实有从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明显收益的典型事例吗?

A.有B.没有C.不知道

7.您觉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缓解家庭负担的作用明显吗?

A.明显B.不明显C.一般

8.参加合作医疗后,您的医疗保障能否满足?

A:满足B:不满足

9.对于合作医疗资金,您认为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的部门?

A.应当B.不应当C.无所谓

10.您认为以上监督部门应当由农民代表参加吗?

A.应当B.不应当C.无所谓

11.您认为医疗费用报销时程序繁琐吗?

A.繁琐B.不繁琐

12.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政策支持与否

A.是B.否

13.如果您参加了农村医疗保险,却索费不成,您知道怎么维护您的权益吗?

A.知道B.不知道

14.不参加合作医疗,您的理由:

A:不了解合作医疗 B:不相信政府 C:负担不起 D:合作医疗体制不完善E:报销太少 F 根本不需要G 其他

15.对该惠民政策的认识

16.你认为 实施该惠民政策主要意义

17.对该惠民政策的建议

再次感谢你能参与问卷

推荐第7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

1前言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社会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有其时代性和阶段性。

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1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兴起的理论基础 2.1.1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是社会保障的分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大,作为我国公民的主体,广大农民的健康问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是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2.1.2保障农民基本人权的需求

从权利的角度看,尊重和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法理的逻辑渊源和道德支撑。享受医疗保障是广大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最重要的人格权,不能够变更、转让和放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因此,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必须发展必要的惠及绝大多数人的医疗卫生事业,这也是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2]。 2.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衰

2.2.1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早兴起于20世纪4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但当时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仍然极度落后,缺医少药的问题普遍存在。要改善医疗条件,单靠国家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把农业合作社生产上的互助合作机制引入到医疗保健

[1]上来。1955年,一些地方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创办的保健站,通过社员群众缴纳保健费和农村生产合作社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农民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互济。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当地农民“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随着制度的大力推进,“合作医疗制度”与“保健站”及“赤脚医生队伍”成为解决我国农村缺医少药的三件法宝[3]。

2.2.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与重建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合作医疗的筹资没有了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随之迅速衰落,到1989年,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行政村的4.8%[4]。自费医疗制度再次成为在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制度。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和集体经济的弱化,农村合作医疗处于衰退阶段,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农民的健康水平呈现下降趋势。

由于医疗市场化,农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农民不堪重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了农村的普遍现象。政府及时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推进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时,也提出了“恢复与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任务,进入了“第二次合作医疗”时期。1997年,农村合作医疗的恢复与重建达到“高潮”,但是,其效果甚微,到1998年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5]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合作医疗绝大部分解体后,农村医疗保障事业陷入停滞期,使广大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民的看病就医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只要制约隐私之一,尽快建设新形势下的农民健康保障办法,是保护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在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长期探索与实地考察,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起草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原则要求进行了细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相继展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阶段概述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前,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产生和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工作,建立了各种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政府的强力支持是这一时期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兴盛的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后至2002年,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解体和重建阶段。20世纪80年代开始,农村经济体制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改革,集体经济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合作医疗的筹资没有了保障,从而出现了大面积解体,陷入低谷。

2003年至今,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化建设阶段。“三农”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开展地区、参合人数、基金数额都有逐年提高的趋势,具体情况参见表1。

表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指标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开展新农合县(区、

678

1451

2451

2729

2716

2678

2637 市)数

(个)

参加新农合人数(亿人)

1.79

4.10

7.26

8.15

8.33

8.36

8.32 参合率

(%)

75.7

80.7

86.2

91.5

94.2

96.0

97.0 人均筹资

(元)

42.1

52.1

58.9

96.3

113.4

156.6

246.2 当年基金支出

(亿元)

61.8

155.8

346.6

662.3

922.9

1187.8

1710.2 补偿收益人次(亿人次)

1.22

2.72

4.53

5.85

7.59

10.87

13.15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2)

与过去的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以下特点:

(1)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经费补助数额。过去各级政府对合作医疗的支持主要是宣传、组织和发动,而新农合明确规定了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和监管。规定了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财政补助,各级政府的补贴力度逐步加大,新农合初期规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农民每年给予人均10元补助,地方财政补贴每年人均不低于10元,总筹资每人每年30元。2006年起中央决定大幅度提高缴费标准,并对东部地区也实施补助,新农合筹资增长加快[6]。

(2)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大多将保障的重点放在门诊或小病上,而新农合将重点放在迫切需要解决的农民因患大病而致贫的问题上,对农民的大额医药费进行补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3)提高了统筹层次。改变了过去以乡、村为单位开展合作医疗的做法,要求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7]。

(4)以农民自愿参加为前提,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照顾贫困农民。对于出资困难的农户,由民政部和扶贫部门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由于新农合筹资水平的限制以及保障能力较低,因此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通过政府投资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并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结合,不仅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而且还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心与帮助[8]。

5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

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框架创立、变更、完善以及随时间变化而被打破、替代的过程。当前我国农村以合作医疗制度为主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过程,是一个由社区内部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向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渐变的过程,也是一个由城乡分立到逐渐向城乡统筹、城乡融合,最终实现一体化的制度创新过程,因此改革的过程也就是制度变迁的过程[9]。 5.1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源起及变迁主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建设动因,是农村落后的医疗保障与农民与日俱增的医疗需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现有条件不能满足农民看病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突破点就是变迁主体,即要求政府承担越来越多的职责,在集体经济支撑弱化以后,政府的经济支持是重要的机制转化,政府引导和经费支持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纵观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变迁过程,农民、集体组织、地方政府、中央政府都属于广义上的制度变迁主体范畴,并且在制度变迁的不同阶段他们的态度、行为、地位、作用等都各自发生变化。在农村合作医疗雏形阶段,农民是合作主导主体,制度变迁是一个诱致性变迁。而到了*期间,主导主体已经转变为政府,这是一种政府作为制度变迁的主体发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中,新型合作医疗以县为单位进行资金统筹,县级政府的地位和作用明显提升。但政府和农民在主体地位上是平等的,因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重新回到诱致性的制度变迁。 5.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诱因及制度创新

制度变迁是有制度创新引起的,而制度创新又是由利益驱动的,当有潜在的获利机会时,但现有制度又无法实现潜在利益,变迁主体就会突破现有制度障碍,创造新的制度安排。旧的农村合作医疗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替便是社会环境、政治环境以及广大农民的要求。20 世纪 50 年代,政府认识到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对农村医疗事业带来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积极推广合作医疗制度,并对其进行法律规范。90 年代以后 “三农”问题成为困扰我国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 解决好农村医疗卫生问题,提供适合的农村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给国家带来的收益也是十分巨大的。因此,政府 1997 年前后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恢复和重建工作,应运而生的就是 2003年开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提出和推广。其次,农村医疗保障的改革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符合农民的利益诉求,会支持并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反之,当制度不能满足农户需求存在潜在获利机会时,农民也会要求体制的改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键的创新之处是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财政投入,将合作医疗由原来的一种社区医疗筹资与农民医疗互助制度,转变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从而极大地增加了其对农民的吸引力和认同度。农民只需花很少的钱就能获得一定水平的医疗保障,作为理性经济人,他们是乐意参加的[10]。

5.3农村基本经济制决定农村合作医疗的变迁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农村合作医疗受不同制度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它既可以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创造适宜的外部环境,也可以由于它的改变而影响整个农村合作医疗的走向。

在建国初期,我国农村主要实行的是有部分劳动群众共同战友一定范围内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集体所有制形式,确立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入分配权,是架上具有控制集体中农民个体收入的权利。相关研究指出,1978年每个公社拥有的固定资产为305.9万元,全国固定资产总额为1614亿元,其中蛇对企业固定资产为230亿元[11]。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社会资本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而此时农村集体经济拥有的所有权、使用权、、收入分配权是维持农村合作医疗生存的经济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1982年,全国开始推行“大包干”,即“家庭承包制”。1983年末普及率达到99.5%[12]。集体退出了农业的直接生产,将土体分配给农户。农户除了保证向国家和集体上缴税费外,完全自主决定对土地的经营,并占有除了水费以外的全部收益。农业经营体制的变化使的农村集体经济逐步瓦解,农村合作医疗丧失了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因此变得不平衡而走向衰退。为了重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的平衡,政府组织、引导农户筹资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的经济支撑是最重要的机制变迁,政府引导和经费支持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统筹机制。 5.4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农村合作医疗变迁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际上是合作经济的反映。行政主导的二元结构从制度上截断了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造成了城乡之间的分裂,是大部分农民无法离开土地,并且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13]。这样缺乏医疗保障的农民开始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势来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的公共问题。这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的诱导因素。二进入新世纪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随着改革开放不仅没有消除,城乡生活水平差距更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合作医疗再一次兴起。2003年新农合开始试点,继而逐步推开。新农合制度自实施以来在各个方面都呈现上升趋势: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县、市、区逐步增加,参合率逐步提高;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保障水平也在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参与率也逐步提高。 6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 6.1农村医疗保险存在问题 6.1.1城乡与区域分割问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在城镇流动就业和异地就业,而新农合的许多具体政策却是以城乡及区域分割的思维为前提设计的,如在户籍所在地参合、县级统筹、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的的报销政策,这些制度设计人为地分割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造成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14]。异地报销制度亟待完善。其次,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术较高的医务人员多聚集在大医院,农村大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然而村里的卫生人员多半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培训,而且农村以来哦基础设施低端。 6.1.2 缺少法律保障

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因此农村医疗迟迟不能走上正轨。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使得合作医疗的性质不能准确地确定下来,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也难以定位。 6.1.3报销手续繁琐

从票据上报、审批到取款需要很长时间,农民往往需要在指定医院看病后,返回到用户所在乡镇地审批,审批通过后再返回指定医院报销,加大了农民的交通费用开支,尤其是对偏远地区的农民更是存在诸多不便。

6.1.4医保实施情况呈现为金字塔形状

在以医保报销当中,较低层次的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反而高于在较高层次医疗机构报销的比例。特别是大医院的报销门槛高,实际情况当中,在较高层次的医疗费用要高于在较低层次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即出现了群众医药花费越高,反而报销越少的情况。 6.2建议

6.2.1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城乡对接和融合

可以考虑将新农合制度的统筹层次提高到省一级以适应农村人口流动的需要。适度放开“以户参合”政策。可以考虑允许流动人口与留守人口分别加入各自所在地的新农合体系,可以考虑降低农村流动人口加入城镇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的门槛,逐步发展到统一城乡医疗保障制度。

6.2.2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立法以保证制度发展的稳定性。

通过立法赋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有的法律地位,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监督有法可依,化解合作医疗基金风险,确认政府、医疗机构、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及义务,尤其是要强化政府的管理责任、经济责任 [15]。 6.2.3简化报销手续,

应进一步简化补偿手续,特别是异地报销手续,应尽快规范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增强数据的可信度,实现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无缝对接”,保证参保农民享受出院即时结报补偿[16]。 6.2.4继续加大对乡镇卫生医疗机构的资金投入。

国家必须从财政上划拨资金,加强对农村医护人员的培训,重点支持乡镇两级卫生机构。健全对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的投入机制,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投入要重点支持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特别是要提高“定点”医院的医术能力和基础设施,巩固和完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医疗网络建设,让农民更好地在当地就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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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格杨,李桢,农村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及制度创新[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5(1):7-10 [10]杨善发,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渊源、流变与当代发展[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

[11]温铁军.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12]李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分析[N].长白学报,2006.[13]周任重.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特点与改革方向[M].特区经济,2009(6 [14]林万龙、曹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中的城乡与区域分割问题探讨[J], 农业经济问题, 2012(5) [15]柴盛,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导刊,2012(4) [16] 李丽、胡伟、冯小影,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因素及满意度分析——基于安徽省 13 县 368 个农户调查的实证研究[J],经济经纬,2012(1)

推荐第8篇:18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版)

18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农村社区范围内筹措资金,用来补偿农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医疗保险措施。是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形式

发展历程:1萌芽时期 合作制,群众集资,陕甘宁的医药合作社,民办公助2发展时期 有一定保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1955年农业合作化高潮时期。最早实行的是医社结合的办法,建立集体合作医疗的是山西高平县米山乡联合保健站3普及时期 文化大革命期间,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杜家村卫生室成立,毛泽东同志称之为医疗战线上的一场大革命1980年90%的合作医疗4 萎缩期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内容:1资金筹集:集体和个人筹款 2管理体制:村办村管,乡村联办,乡办县管3减免办法:合医合药,合医不合药,合药不合医4管理:集体与受益农民群众共同管理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作用和存在问题:1是我国农民的一项伟大创举2初步解决了中国农民看不起病和看不上病的问题3有效地保护了农业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4集体经济的瓦解,使其失去了集体经济的支持5自身管理上的弊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内容:1组织管理1.)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2)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

2筹资机制和标准 1)个人缴费是基础每年不低于10元2)集体扶持是条件3)政府资助是引导多渠道筹资的前提,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

3基金管理 1)管理原则 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得挤占挪用2)管理方式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在国有商业银行设专用账户 3)运行方式 收缴,划拨

4风险基金:1)筹集3%合作医疗基金提取,基金结余较多地试点也可以按结余资金的50%划入风险基金2)管理 上交省级财政专户集中管理3使用范围:弥补非正常超支的临时周转困难。正常超支,适时调整报销方案,加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管理

5费用补偿1)参保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2)标准制定报销的基本药物目录,确定支付范围,标准,额度3)方式 (医疗单位或个人)垫付费,审核报销

6基金监管 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定期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回报基金使用,收支情况,张榜公布。委员会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回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审计

7医疗服务管理 网络化建设,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推动体制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特征:1在筹措机制上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明确规定了各级财政支持额度。政府强而有力的稳定的经济支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大的特点2在补偿机制上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往的合作医疗大多数保障重点为门诊和小病。3在管理体制上提高了统筹层次,过去的合作医疗以乡为单位统筹,参保人数太少,新型农合以县为统筹单位,提高了抗风险能力4参加原则上坚持了农民自愿参加5监管上强化了政府职能,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内部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等。政府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克服了传统制度的管理松散的不足6在保障体系上同时构建医疗救助制度,是对新型农合的有力支持

目标: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新型农合制度建立的原则:1自愿参加,多方筹集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3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新型农合制度建立的目标: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的历史意义:1是中央为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2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3是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3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基本保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中的难点问题:1建立稳定的筹集机制和如何保证基金安全运行的问题,2试点方案的科学合理性问题3农村医疗机构服务供给方面的问题4管理能力问题

2003年3月24日发出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新型农合的医疗试点工作。对几个重点问题做出明确:1试点工作重点是探索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的筹资,组织,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典型示范,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奠定基础2各地按国务院要求,尽快成立协调,管理和经办机构,建章立制,明确职责,保证人员,经费到位,开设基金专用账户,为其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3坚持不懈抓好对建立制度的培训,宣传,动员工作4重视方案制度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5将试点工作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力度和改革力度

2008年在全国农村建立基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传统相比:1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2强调政府的资金扶持和引导3以县为统筹单位4强调起步阶段政府组织,引导和监管作用5强调与医疗救助和扶贫开发相结合

推荐第9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成绩非常突出

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之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与服务目标合理;基本经验之二是医疗卫生工作的干预重点选择合理;基本经验之三是形成了广覆盖的医疗费用保障机制。

改革开放前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中国农民在自愿互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集体医疗保健制度,是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的主要制度之一。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步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创立的保健药社和卫生合作社。在医疗上,患者就诊手续简便, 随到随看, 无需挂号手续,也不分节假日,对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的病人, 医生可出诊到病人家里看病送药,并不另收取报酬。保健药社还实行医生轮流下乡巡诊制度,深入农村军民中去,因此受到边区群众的广泛欢迎。保健社实行看病、制药、卖药三位一体的运行模式,由中医应诊兼卖中药,而且药价较低。对灾民实行免费治疗、免费吃药,对抗日军人家属实行九折优惠。为了满广大群众的医疗要求,边区政府委托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大众合作社代办成立了卫生合作社。卫生合作社采取“中西合作,人兽齐治”的方针,社内有中西兽医门诊和中西药房。和保健药社一样,卫生合作社医生不受办公时间限制,病人随到随诊,看病免费,药价只收低廉的成本费。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理想”,“为农村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了可靠的社会主义的组织基础”!。随后,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为酝酿已久的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体制基础。该制度要求社员每人每年交0.5元保健费、不足部分从公益金中补助的“大家集资,治病免费”的合作医疗制度。所有的保健站、保健室还为每人每户建立了医疗卡片和保健档案,基本上做到了“普通疾病不出社,一般小病不出区,工伤急病不出队”,同时借助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推动,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出现了较快发展。但是, 正是由于这种快速发展是在“大跃进” 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推动下完成的,因此就不能不受到当时“左”的错误的影响。在人民公社“共产风”泛滥之时, 作医疗也刮起了“ 共产风”, 搞“供给制”,实行“看病不要钱”。这些不切实际的做法,脱离了农村现实的经济条件和农民的觉悟水平,使得合作医疗制度难以正常持久发展。随着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不断深入,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也不得不随之进行了相应调整,由于来自集体的投入急剧减少,全国除极少数相对富裕的地区外,多数社队的合作医疗都陷入了停顿或半停顿状态。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也大幅下滑。城市卫生人员开始到农村防病治病,开展巡回医疗,今后应当像干部参加劳动一样作为一种制度。实行合作医疗的四大好处,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解决了贫下中农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困难”, 使农民的身体健康有了基本保障。

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也存在问题

当时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总体投入和专业技术教育赶不上医疗服务体系的迅速扩张,致使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技术水平较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导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和医疗保障水平上依然存在很大差距;过分严格的政府计划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疗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改革开放以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从总体上讲,改革是不成功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的确发生了非常巨大的改变。变革的基本走向用一句话概况就是逐步商业化、市场化。在供给层面,各种资本都可以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基本上不存在进入和退出限制,新建医疗机构的布局以及服务目标定位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状况。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乃至公共卫生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服务机构,都已经成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独立经营意识的利益主体。归纳起来,就是整个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走向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方式。在需求层面,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地演变为私人消费品。目前在城镇地区,医疗保障保险制度所覆盖的人群大约有1亿人左右,不足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半数:在农村地区,则只有全部人口的10%左右。另外,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医疗保障体制本身都不具有强制性。

商业化、市场化走向的体制变革的成效主要在于:在供给方面,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医生数量以及床位数量都比计划经济时期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能够开展的诊疗项目不断增加。此外,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部分社会成员特别是富裕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也得到了更大程度的满足。

但体制变革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会成员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被满足程度,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严重地两极分化。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列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倒数第4。

在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方面,全社会的卫生投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24%,2003年超过5.4%。但尽管如此,居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明显的改善,但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改革开放前已被控制的部分传染病、地方病开始死灰复燃,新的卫生、健

康问题也不断出现。在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对191个成员国的卫生总体绩效评估排序中,中国仅列144位,结果令人深思。

公平性和宏观效率的低下,导致了消极的社会与经济后果。它不仅影响到国民的健康,也带来了诸如贫困、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间关系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多数居民在医疗问题上的消极预期,已经成为导致宏观经济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长此以往,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危及社会的稳定以及公众对改革的支持程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1 年对全国118 个村的医疗卫生状况的调查表明,疾病成为导致农民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减轻医疗支出给农民带来的经济负担,改变农民由于无钱治病从而 “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在家等死”的状况,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医病返贫”现象的发生,2002 年10 月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建立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社会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

(一)从农民健康状况审视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健康的整体状况并不容乐观,慢性病、重病的发病率较高。同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农民的健康状况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贫困农村,大病重病的发生率更高,贫困地区的农民面临着更大的疾病和健康风险。

(二)从农民医疗行为审视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调查显示,经济困难已经成为阻碍农民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的一项主要障碍。详细情况见下表(见表1)。

表1 2004 年调查地区农村患者应住院而未住院的原因构成

调查数据不仅显示出经济困难对于阻碍贫困地区农民就医行为影响更加明显,而且显示出由于经济困难而未住院的农民主要集中在贫困地区。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存在着潜在的医疗卫生需求,而支付能力不足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得性具有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来说,经济困难已经阻碍了医疗服务的获得。从这一点可以反映出,需要建立一项制度来缓解农民大病医疗的支出负担。

二、农民参与及所反映出的问题

(一)农民参与水平情况及其原因

根据本文调查的数据显示,制约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因素大体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农民自身因素而导致农民放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另一类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设计问题制约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见表2)。

表2 农民没有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原因构成

医疗制度设计的原因,然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本身不完善构成了制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主要原因。

(二)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认知程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民对本村实行的新型合作医疗的补偿类型和范围理解与政策宣传的内容存在偏差。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文件,在所调查的新型合作医疗的样本村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可以报销门诊费和住院费。然而,根据农户的访谈,14%的农民认为他们参加的新型合作医疗仅能补偿门诊费,34%的农民认为仅住院费能够报销,43%的农民回答门诊和住院费都可以报销,还有近9%的农民说不清楚合作医疗到底能补偿门诊费还是住院费。

(三)农民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获益情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否能够可持续的发展下去主要取决于农民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获益的大小。通过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医疗支出来源结构分析发现,合作医疗的补偿比例较小。所有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的平均每人医疗开支为417 元,其中绝大部分是靠自家收入或积蓄进行支付,占88%,靠借钱或贷款来支付的部分,占6%,而新型合作医疗报销的医药费平均每人只有约14 元,仅占人均医疗总支出的3%。新型合作医疗补偿的最高额为2400 元,如果将这个最大的合作医疗补偿扣除,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平均每人仅能得到10 元的补偿,这与农民交纳的新型合作医疗费基本相当。

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新型合作医疗刚刚起步,为了避免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出险,使其可持续运行下去,各地严格控制报销额度,积累资金。

三、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现在,从制度设计到运行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宣传不到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志不强

(二)农村医疗条件落后

1.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基础设施简陋。

2.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3.基层卫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存在不足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困难。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监管不力。

(四)制度不完善1.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

2.以大病为主的医疗补偿政策存在缺陷。

三.现在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市场化

在供给层面,基本形成了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提供模式。各种资本都可以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基本上不存在进入和退出限制,新建医疗机构的布局以及服务目标定位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状况。

在需求层面,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地演变为私人消费品。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医疗保障体制本身都不具有强制性。改革开放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直坚持自愿原则。城镇医疗保障(保险)制度虽然名义上具有强制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因过分追求小范围的收支平衡,也只有确保缴费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推荐第10篇: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较

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惠及全国9亿农民的利好政策,是探索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从2003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试点以来,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已有不少农民从中获益,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有所缓解。新农合作为一种涉及人口最多的制度,它的改革发展和完善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国家、地方和农民个人三方筹资、卫生行政机构统一管理的新农合,在资金的筹集、管理、支出以及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环节,尚存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让更多的农民参合、如何又快又好地帮助农民拿到报销金额,是值得卫生管理部门深思的问题。

(一)“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发挥过不可低估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称其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范例”。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这一制度历经曲折,几起几落。

1、概念

这里的“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于新农合而言的,是在合作化运动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按照互济互助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集资医疗制度,就其实质来说是一项低补偿的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社、队集体核算制度相对应,其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公益金的补助,社员看病只需要交纳少量的费用,从而实现健康人群和病患之间医药费用再分配。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我国农村普遍实行新农合,城市推广社区卫生服务。

1、概念与做法

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其基本做法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部分东、中部地区稍高)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同各级政府每年每人补助的20元一起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储存在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

财政基金专户内;参合农民每次到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合作医疗证可直接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将为农民报销所支付的资金数额以及相关凭据,定期报到县(市)或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县级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并开具申请支付凭证,由代理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将资金转入有关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作与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了长足的发展和创新,具体表现为:

1. 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过去各级政府对合作医疗的支持主要是宣传,组织和发动,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5元至20元 给予补助,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不低于10元给予补助,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2. 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除少数地区外,大多将保障的重点放在门诊或小病上,即“保小不保大”,或者“保医不保药”,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放在迫切需要解决的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贫困的问题上,对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进行补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3. 提高了统筹层次。改变了过去以乡,村为单位开展合作医疗的做法,要求以县为单位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以从乡统筹起步,逐步向县统筹过渡,提高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

4. 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因,赋予了农民知情权和监管权,提高了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

5. 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

6. 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和扶贫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照顾到了贫困农民的特殊情况。

第11篇:农村合作医疗

论文关键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合率 药价 政策 疾病预防

论文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社会事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其具体的地方条例、政策落实情况及广大参合户的反映,是具有一定调查价值的。村民普遍反应在大病的医治上对本县医疗水平信心不足。重症大病的村民普遍要求转院到县外或市级医院。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医师年龄偏大,平均年龄在55——60岁之间,再有几年就该退休了,后面接班人就成问题了,因此,人才问题、接班问题是我们目前最大的难题。在调查中我欣喜的看到各级政府已经在切切实实关注乡镇卫生院装备问题,并且逐年的不断的向卫生院进行资金投入,硬件设施在逐渐的先进化、时代化。

关心民众疾苦、解决农民看病难一直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全党、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卫生事业,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是: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际,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经过多年努力和探索,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小病不治变大病、因病致贫的状况,尤其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投入,使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得到根本性改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社会事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其具体的地方条例、政策落

实情况及广大参合户的反映,是具有一定调查价值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而秦皇岛市抚宁县较早的就成为了示范县,那么,现在的运行情况如何呢,就这个问题于2009年7月6日我专门走访了抚宁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王奇伟同志热情的接待了我,并详细的向我介绍新政策以及相关运行数据:

1,从2009年新农合开始,农民参合的费用由原来的10元提高到20元。其中10元归农民自己支配,用于门诊报销。国家补助每个人由原来的 40 元提高到80元。另外对于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户由民政局负责缴纳个人出资费用。

2,用药范围由原来的712种提高到916种。

3,封顶线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

4,由于村民健康意识提高,有病就住院,导致补偿资金增大,因此补偿方案有所改变。

5,与以往不同的是“意外伤害”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6,提高了大病的报销额度。

7,全镇27个村,2009年度应参合农民7028户22138人,实际参合6815户21421人,参合率为96.8%,共有10个村参合率达到了100%。参合率位居全县第一。

8,09年上半年有3286人次获得了1169221.39元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其中县外就医42人次,补偿金额146954.85元,县内就医699人,补偿金额959434.64元,门诊就医2545人,补偿金额62831.9元。

9,新农合的报销方式是这样的,凡在县内住院就医的患者在出院时就给报销了——即时结报,门诊费用当场即报,省去了各种条条框框,简化了手续。

10,其他补偿细则: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如脑血管病后遗症,心肌梗塞等(由县慢性病鉴定小组确认的慢性病患者,除享受住院补偿外,每年可获得最高门诊补偿1000元。);实行单病种定额限价补偿,如阑尾炎手术,白内障手术等。

11,新农合的具体报销项目:住院治疗费,规定用药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化验费,检查费,处置费,护理费,抢救费,手术费,住院费等。

12,新农合不予报销的项目:使用进口药品或材料的;工伤及中毒发生的医疗费用;人工流产、坠胎、治疗不孕不育及计划生育后遗症的治疗费用;器官移植、安装假肢、镶牙、配镜、医学美容及其他非医疗性项目费用;冒名、挂名或明显不符合住院要求的医疗费用。

13,参合人员在各级医院住院报销的起付点分别是:乡镇卫生院——100元,县级医院——300元,县中医院和县妇幼——200元,外地县级以上医院——2000元。

为了加深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状况的了解,于2009年7月17日我又来到县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采访,主任付秀梅同志接待了我,并给我介绍了下列情况:

1,方针与原则:坚持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坚持政府举办、县办县管的原则;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坚持门诊补偿与住院补偿结合、以住院补偿为主的原则。

2,全县参合率为百分之九十三点零三,参合人数是420373人。

3,大病统筹基金约35770.4万元,占基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七点五五。

4,关于09年上半年受益人数与受益金额是这样的:

住院

受益金额2131.7万元

受益人次19295人

门诊

受益金额145809万元

受益人次166853人

分娩

受益金额3.84万元

受益人次384人

慢病

受益金额13.84万元

受益人次284人

5,由于办公人员有限以及意外伤害(包括交通事故)难于鉴定等诸多原因,意外伤害暂不列报销范围之内。

6,合作医疗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资金使用需由授权签字人审批后方可支付。

7,关于监管制度问题,付主任向我们介绍:

一、我们已经采用微机管理制度,

二、我们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明察暗访方式对相关机构进行监管,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还未发现有医患骗合现象。

8,当我们问及是否有区域性多发症时,付主任向我们介绍:有两个倾向值得注意,一,留守营镇为癌症多发区(该地区造纸行业较为发达,其污染程度与多发症之间的关系未曾详细调查。)二,西北部农村多发症是脑梗塞和脑血栓。

9,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针对农民住院那部分给予报销,因此“小病大治”现象较为普遍(城镇),例如,有的农民得了感冒这样小病就住院了。

10,药品价格偏高,“以药养医”是普遍情况。

采访将近半天,付主任电话不断,我只好匆匆告退。

那么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是什么样的态度呢?参合者是否真的受益了呢?针对这个问题我在2009年7月19日到抚宁镇西桃园村作了一个调查。

该村位居抚宁县城西侧,距县城 5.5 公里,调查中得知本村半年来共有3例村民得大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中受益匪浅,我特地采访了其中一例——该村村会计陈春和同志,村书记陈树义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

陈春和同志在2009年年初开始感到明显心绞痛,经县医院检查确诊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在县医院的建议下转院至秦皇岛市人民医院,在市医院做了心脏搭桥手术,治疗过程中总计花费

25874.54 元,由合作医疗报销金额9973.70元,现在陈春和同志已经健康如初,我们得知陈春和还会一门手艺——瓦工,现在每天都外出打工,以补贴家用。

陈春和同志的家庭情况是这样的:现住房三间,于1986年建成,全家共5口人,老母患瘫痪在炕已经多年,妻子患甲亢病也以数年,女儿大学毕业但现在尚未找到工作,儿子在读高中,从上述情况我们得知陈春和一家是典型的因病致贫之户。

由于年初陈春和得了大病(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雇人将自己的果树林砍掉了一大半,更加加深了他的困窘之境。

陈春和表示:政府的惠民政策大大的减轻了我的压力,我从内心里感谢党和政府。

相反我们也了解到另外一些情况,有个别村民在07年入了农合,身体无病,未受益;在08年也入农合,身体无病,未受益,觉得不合适,在09年就未入新农合,偏偏在09年就得了一场大病,花了不少医疗费,现在回想起来后悔不及。

“大部分村民参合热情很高,09年参合费用我们只用短短三天就收齐了,从07年开始,我们村参合率都在百分之九十八以上。”陈书记向我们介绍说。

此外,我们还调查得知:

1,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村民饮用地下水,即院内打井,潜水泵汲水。

2,大部分村民食用花生油,很少有食用大油(猪油)现象。未发现食用粗盐。

3,脑血栓、脑梗塞依旧是多发病,发现这种病的患者的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另外发现肺癌数例,估计是另一多发病的前兆。

4,普遍反映实行新农合后药价偏高。

5,大部分农民缺乏健康、保健及疾病预防知识。

6,大部分农民反映“意外伤害不报销”不合理,例如,有的农民在干活时不慎摔伤,治疗中花了不少钱,又耽误半年劳动,损失较大,但在参合中未能受益,觉得这样不太合理。

7,当问到村民是否有“小病大治”的问题时,陈书记笑笑说:“我们村没有这个问题,任何一个人都会算这样一笔帐:小病大治毕竟还要多花钱,而报销的比例毕竟有限,算算还是多花钱,耽误工,不合适,所以绝大多数坚持小病小治、大病大治。”。

8,村民普遍反应在大病的医治上对本县医疗水平信心不足。重症大病的村民普遍要求转院到县外或市级医院。例如,被采访的陈树义书记在08年患了较为严重的肝病,他便到北京某所著名医院就医,对于该院的医疗技术陈书记口口称赞,近2万8千元的医药费也较为满意。

9,农村家畜污染较为严重,主要是家畜粪便的不合理堆放。

西桃园村是一个普通的农村,情况就是这样,边远农村的情况又将如何呢?带着这些问题于2009年7月28日一大早我又踏上了北上的班车,前往抚宁县大新寨镇卫生院进行调查访问,该镇位居抚宁县

城北侧45华里,属于山区。

我刚一走进卫生院大院就看到了院内摆着尚未启封的医疗设备,它们分别是《医用X线诊断床》、《KFIII-医用X射线主机》、《PC3摄影床》。

大新寨镇卫生院全貌

进入卫生院小楼,我在墙壁上看到《农村合作医疗政务公开栏》上面记录了近几个月的报销情况,其中:

六月份

治疗总数 98例

报销总额 42198.22元

七月份

治疗总数 108例

报销总额 42498.42元

走上二楼,院长谷凤山同志接待了我,就院内未启封的设备问题我们拉开了话题:“09年县里给我们镇级卫生院拨款20万购置设备,你们在院里看到是一部分,另外一些设备已经安装好了,正在使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谷院长兴致勃勃的我介绍说,通过介绍我了解到:卫生院主体建筑两层小楼,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院内总面积约9亩,“09年计划扩建门诊楼900平方米,省里拨款一百万,抚宁县一共给四家,我们是其中之一,现在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谷院长向我介绍说,“我们院住院部共有7室34床,医师14人,其中主治医师3人,医师4人,医士7人,护士5人,其中正式工1人,临时工4人,我院总人数30人,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医师年龄偏大,平均年龄在55——60岁之间,再有几年就该退休了,后面接班人就成问题了,因此,人才问题、接班问题是我们目前最大的难题。”。

当我问及本地区有哪些常见病时,谷院长说:“肺炎、心脑血管病和结石均是常见病,其中各类结石病是近两年比较多发的病症。”。

大新寨镇共有3万7千人左右,一些常见病都可以治愈,且就医相对于本镇较为方便。另外本院的儿科是特色医科,很多小孩子生病都来这里治疗。

随后武学林医生领我去病房采访一下正在就医的病人,她叫刘菊红,今年27岁,孩子5岁了,家住大新寨镇北寨村,已经住院两天了,确诊为肾结石病,属小石,“我们村大部分人都入了合作医疗,我们家全都入了,我们家人身体都好,不得病,我是头一次得病住院。”刘菊红向我介绍,谈话中我得知刘菊红爱人是一位装修工,一天收入70元左右,她家里有一百多棵果树,另外一些地种了一些花生、玉米,家里还有摩托车、三马车,我一听——也算一个小康之家,我问刘菊红明年是否还入合作医疗,刘菊红说:“明年还入,这点钱不算什么,受益才是主要的。”。

主治医师正在给村民看病

从镇卫生院出来之后,我顺便去了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在那里我遇见了主管负责人呼志利同志,呼志力同志给人的印象是很严谨的,在帮我整理数据的时候显得对工作很认真,一丝不苟。呼志利向我介绍说原来合作医疗和财政所混在一起,从去年3月份才从财政所分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办公室,09年全镇共有31816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全镇参合比例达到百分之八十八点七,截止6月中旬,全镇共补偿6474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953人次,门诊补偿4521人次,补偿

金额共计1759189.56元,其中住院补偿金额1625810.5元,门诊补偿金额123379.06元,同时我还了解到县外就医情况:

五月份 24人次

费用总额 347.271.88元

补偿金额

75.967.25元

六月份

23人次

费用总额334.456.12元

补偿金额 86.962.54元

就医人数及补偿金额均比去年要多。

“我们镇的参合率略微差一些,按照县里的百分之九十的标准还差一点,这是由于多种原因(经济状况、身体状况)造成的,今后我们仍要在宣传工作上下力量。”呼志利同志对我说。

大新寨镇新农合办事处对自身要求严格,注重强化管理,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关于与医疗补偿兑现问题上,呼主任说:我们把“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有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县内住院的群众实现了出院即报的目标,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治疗的群众也在出院的一个月内按标准得到了报销。为了确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办事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截止到采访前,对定点医疗结构督察共5次。同时,为及时了解群众对新农合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和意见箱。

我采访当天恰逢大新寨的大集,每个村都有村民都聚在这里。我说明来意后有一位大叔很热心地说正巧要回家和狮子村顺路,要载我

一程。谢过之后,我便跳到了“三马子”的后车斗,一路“颠簸”地来到了狮子村。狮子庄位于大新寨镇北部2.5公里,村书记杨新民向我介绍说:“狮子村共有人口527人,我们村参合率是百分之九十二点二,08年举例来说,全村报销5万元左右,按照参合户的算法总共交了1万多元钱,村民认为比较实惠的。今年有两户未入合作医疗的农民恰恰得了大病,未能享受合作医疗的报销,村民对此反响较大,明年我争取做好工作,力争百分之百入合作医疗。”。

狮子村内没有村医或是保健站,主要原因是距离镇较近,就医很方便。另外村民对药价的看法是能够理解,因为金融危机各个物品都在涨价,在村民看来药价的浮动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可以接受。关于一些疾病的预防宣传,杨书记认为做得不够好,宣传也不够彻底。平常会来一些红十字会的医疗小组来做一些医务检查,但针对性较大,不能使村民形成一个全面的预防意识。

我看到在公路两侧雪白墙上书写着醒目的红色大字“坚决打击非法私运盐”,我想村民已经对食用盐有了高度认识了。

下午四点多我踏上了颠簸不平的归途,阴沉的天气终于下起了小雨,一路上,我无心欣赏美丽的山水景色,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浮现着被采访过的几个人物的面孔:谷院长那即抱有希望又怀有忧愁的复杂表情,刘菊红那乐观向上的精神,呼志利那严谨而认真的工作态度,杨书记那充满自信的劲头,每个人都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整个采访调查工作结束了,通过调查我深深感到党和政府在扶助农村支援农业上确实下了真功夫,从“国家补助每个人由原来的

40 元提高到80元”——我们可以看出政府真真切切的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投入了大量的真金白银。

同时我也深深体会到“国家要发展,三农是关键”这句话的深远的战略意义,的确,在调查中我发现贫困户、低保户多数都是因贫导致,在细节上为了更好的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了提高封顶线——即由原来的最高报销2万元提高到3万元,提高大病的报销额度——例如抚宁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抚宁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大病统筹基金具体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小病定额统筹基金、特殊重大慢性病大额门诊统筹基金和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基金四部分”,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措施在许许多多象西桃园村民陈春和这些实例中得到了很好的发挥,使许许多多的村民得到了实惠,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困境。

此外,通过比较我们应该看到新农合的参合率城镇比普通农村高,普通农村比山区要高,也正因为参加了新农合,农民整体上对疾病有了新认识,“小病不治变大病,大病返贫”这种现象在农村已经少见,但有一种情况应值得注意,有一部分村民得了一些小病就住院治疗,因为只有住院合作医疗才给予报销,这样就增加了新农合的开支,这种情况尤其多发于城镇村民,例如抚宁镇新农合就出现了“入不敷出”现象,在边远乡村尤其山区半山区这种情况则较少。

区域性多发病是我一直关注的重点,在县卫生局我了解到心脑血管疾病是农村多发病,通常这种病症的起因是由于人们生活压力过大,精神紧张,烟酒过度、生活无规律及饮食不科学,人体代谢紊乱,饮食

中脂类过多,醇类过多,同时又没有合理的运动促进脂类醇类的代谢,导致体内脂类醇类物质逐渐增多,掺杂在血液中,异常的血脂会在体内聚集成血栓微粒,由于长期的积累疾病就形成了,我在西桃园调查中得知一般在50岁以上的村民易得这种病,此外我觉得食用盐分过多也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原因,“口重”是北方农村的共同习惯,意即把菜做得很咸,很多人会以“口重”为自豪,而“口轻”的人通常会被人嘲笑。

我在大新寨镇调查时发现近年来结石病也成了山区农民的多发病,结石病(肾结石)一般被认为是“富贵病”,原因是平时大鱼大肉、荤腥油腻吃得太多,太多的脂肪会减少肠道中可结合的钙,因而引起对草酸盐的吸收增多草酸盐便在尿中沉积而形成尿结石,对这种说法我持怀疑态度,因为在结石病多发区域的农民生活水平并不是很高,另一种结石——胆结石病的起因通常认为是胆汁中的胆固醇含量达到了饱和状态而发生成晶、析出、结聚、成石,而胆汁中的胆固醇主要是由于肝细胞合成的胆汁中胆固醇处于过饱和状态,以及胆汁中的蛋白质促使胆固醇晶体成核作用,关于肾结石、胆结石的起因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还有些自相矛盾的说法,但我认为综合起来结石病的起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种:一,饮水量偏少,尤其是夏天。二,饮用生水,北方农村多有此习惯。三,体质偏酸性。四,饮食搭配不好,偏食,尤其偏食草酸含量较高的食物,如菠菜、西红柿、草莓等,实验证明每200克菠菜中,含草酸725.6毫克,草酸在体内积存过多容易形成草酸钙结石。五,缺乏有意识有规律的健身运动。

另外一个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那就是县外就医人数不断增加,也就是说同比今年比去年多,一般来说,县外就医的患者都是大病,要知道,县外就医要支付大笔费用,而农合只给予百分之四十五的报销比例,患者除非不得已一般不会采取县外就医,那么究竟都是那类患者选择了县外就医呢?为了弄清详细情况,我又特意给大新寨镇农合办的呼志利同志拨通了电话,了解到下列情况:09年上半年县外就医人数83人次,08年上半年县外就医人数37人,抚宁镇的情况是这样的:09年上半年县外就医人数42人,08年是38人,情况表明城镇就医人数缓慢上涨,山区就医人数急剧上涨,尤其是大病,这个情况说明什么问题呢?

资料显示县外就医的患者多数是因脑血栓、脑梗塞、脑出血及部分心脏病,值得一提的是抚宁县西北部农村(包括山区)几乎没有工业厂区,所以谈不上工业污染,但农药、化肥污染除外,此外,西北部农村的地下水经过县防疫部门检验亦无问题。那么,疾病的引发除了外界因素外那就是内在原因,比如不良的饮食习惯,不良的起居习惯和不良的心理状态,而农村尤其是山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也是疾病多发的重要原因,这样的说法恐怕不会引起反对。如果说文化程度偏低是历史问题,历史问题应该由历史解决,那么现实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根据常识,我们知道,患上一种疾病尤其是大病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它需要长期的积累、不断的“努力”才能形成,而大病的患者通常都是有前兆的,只是未被注意而已,等到发现时一般都已经很严

重了。

疾病不但给农民身体及精神上带来痛苦,不但给新农合及个人家庭经济带来沉重压力,更可怕的是威胁到了农民家庭的长期经济来源,在陈家园调查时得知陈春和在病重期间由于丧失劳动力不得不将自己的两亩多地将近80棵果树放掉,无独有偶,村书记陈树义同志亦因为做肝移植手术(在北京)而将自己的80多棵果树放掉,这类情况令我们惋惜,令我们痛心,80棵果树的收入对于一个农民家庭至关重要,而要再培育80棵果树见效益一般需要

四、五年的时间,这笔帐不得不算,一旦农村家庭主要劳动力出现身体危机——丧失劳动能力,就要将果树放掉,似乎已成共性,这个事例给我们一个警示:应该如何控制大病患者放掉果树?我觉得这也是基层政府应该思考的问题,对待患有大病的农民除了在新农合中给予补偿之外,还应在经济作物的养护上给予一定的帮助,帮他们度过难关。

看病贵、药价高仍旧是社会普遍问题,农民有如此反应,管理层也有如此反应,什么时候医院、药商的利益链能够打破呢?什么时候药价能降到一个合理位置呢?这个问题恐怕需要多个部门通力合作才能解决。政府新农合的工作人员反映到,新农合基金的紧张与药价有着很大的关系。但对于药价的波动,又不是普通地方政府能够管理得到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尽责的政府管理构建更加透明、更加公平、更加实在的药品价格波动体制,无疑是广大农民迫切的呼声!也有人曾提出“引入合理的竞争机制”来控制局面,缓解矛盾,但我想这样做可能路途更长,事情更复杂,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越弄越乱。

在调查中我欣喜的看到各级政府已经在切切实实关注乡镇卫生院装备问题,并且逐年的不断的向卫生院进行资金投入,硬件设施在逐渐的先进化、时代化,但软件投入尚未跟上,乡镇卫生院正急缺年轻的人才,正像谷院长所忧虑的那样,将来如何接班会成大问题。

当笔者写到此的时候,正值2009年8月5日,笔者在报刊中看到“到今年年底,全省(河北)百分之五十的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到2010年,全省所有市级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即时结报。”(河北省卫生厅下发《河北省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工作的实施办法》)这条消息令人振奋,它表明新农合在不断摸索、实践中即将稳步向前推进,使这一有效的惠民政策得到发扬光大。

在此项调查中,我深深感觉到党和政府对新农合的政策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在每项政策、措施、规定中我们处处可以看到一种“捞干的”的精神,农民在参合中确实体验到了简捷、方便,实用,也确实得到了实惠。新农合的工作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优秀成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不足,敢于发现问题,勇于解决问题,下面谈一下自己的几个看法,供参考。

1,疾病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在所难免,但对于一个农民家庭则影响甚大,尤其是大病,面对现实,我们应该杜绝农民在大病期间毁掉经济作物,这虽然不是农合机构的分内事,但应引起基层政府组织注意,拿出切实可行的扶助办法帮助农民。

2,药价虚高的问题已成共性,有一句顺口溜说得好“药房隔百米,

价格差十倍”,偏高的药价一方面导致农民看病多花钱,一方面促使新农合报销的费用增加,给新农合的顺利开展带来负担,也许这是一个小问题,但这个小问题也可以演变为大问题,也可以威胁到新农合的成败。

3,医科大学究竟有多少,每年毕业的医科大学生有多少——这些情况我不了解,但是乡镇卫生院确确实实缺少大学生人才,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问题也确确实实是一个重大课题,怎样去解决,什么时候解决,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这个问题会得到圆满的答案。

4,调查表明:城镇农民大病患者逐渐增加,边远农村包括山区大病患者急剧增加,这种情况如果发展下去,不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遭受疾苦,新农合也将背上越来越沉重的负担,目前,新农合确实为患病的参合农民在经济上给予了一定的帮助,但我想这只能是帮助而已,而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患病问题,治病是被动的,防病是主动的,因此,根本上解决患病尤其是大病必须从防病入手,因此,我认为预防疾病比治病报销更为重要。

事实证明,许多疾病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外界污染及先天性遗传因素的比例则较少,既是人为因素,那么疾病的预防才更有可能。疾病预防的知识并不深奥,关键在于我们怎样去宣传,怎样去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许多农民从根本上消灭疾病于未患之中,使许多大病消除于初发之中。在当前新闻媒体如此发达的时代,要做一件宣传工作并不太困难,我觉得这项空白应及时补上。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疾病象毒蔓一样危害我们的身体,我

们应该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有句俗话说的好:治标更要治本,我认为,只有做好防病工作,农民才能更好的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只有做好防病工作,才能真正的减轻农民的疾苦;只有做好防病工作,才能解脱新农合入不敷出的困境,只有防病才能消灭疾病,这应该是我们的真正目的。

第12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调查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调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各地农村正在推行的一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低农经济压力,是现行政策条件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较为理想途径之一。但基于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其实施效果和实施预期有一定的差距。为了了解广大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的真实评价和客观需求,为调整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社会实践小组对延寿县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发现新型合作医疗得到大多数农户的支持和肯定;延寿县农村合作医疗总体上呈现出健康发展的态势,但合作医疗制度的外在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调查表明新农合制度虽然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但距离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还有较大距离,必须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试图提出一些建议。

2003年起,中国开始在部分省区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并提出到2010年在全国实现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然而2007初一份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评价和检验报告)对包括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在内的“医改不成功论”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回顾过去的农村合作医疗,它源自于五六十年代农民群众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原则下建立起来的医疗互助制度。对于满足当时大多数农村人口的初级医疗需求,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20世纪80年代,随着集体经济的瓦解,被世界卫生组织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问题惟一范例”的合作医疗丧失了存在的基础,农村居民看病又重新回到自费为主的局面。农民自费医疗导致的自费医疗直接后果是不仅降低了农村的卫生医疗水平,而且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差距。这一阶段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极为突出,农民在面临疾病风险的之时,不仅要花掉自己的储蓄还要向亲戚朋友借贷,因此不但大量减少了自己的消费,而且间接影响了该家庭所涉及的社会网络的消费和投资,更为严重的是,对于较为贫困地区的农民,疾病降临的风险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下降,这又会进一步加剧健康问题,造成恶性循环。正因为如此,90年代各地在世卫组织和卫生部支持下又断断续续的搞过合作医疗,但都是“春办秋黄”的局面。在官方文件里,这次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推出的重大举措。然而,当前对新型合作医疗的深信不疑来自历史经验,我们长期以来对计划经济时代的合作医疗作用是否有夸大?过去的合作医疗是在当时低价格水平和适宜技术的医疗卫生体系基础架构发展起来的,今天离开配套的制度,单纯的奢谈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否会有实际效果?曾经的重建努力为什么没有成功,它们遇到了哪些困难?新型合作医疗如何推行,真的给农民朋友带来了实惠吗?实施过程中制度存在哪些缺陷?带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我们走进了黑龙江省延寿县玉河乡政府,医疗机构以及中南山村、义和村、太和村、高敦村、刘集村、白虎村等作为研究的实体空间,开展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

一、调查过程及方法

(一)调查方式及资料收集

在延寿县的六个行政村,以访问式问卷为主,结合结构式访谈、小型座谈会及文

献资料收集等调查方法,共发放问卷128份,回收有效问卷112份,有效率达87.5%,另外个案访谈中,镇政府领导座谈会2次以及收集相关政策性文件或宣传资料若干。见表1。

表1调查问卷发放情况样本村 实际发放问卷数 有效问卷数 问卷有效

率%刘集村 29 28 96.55%白虎村 25 19 76%义和村 18 15 83.33%高敦村 23 22 95.65%太和村 16 12 75%中南山村 17 16 94.11%总计 128 112 87.5%

(二)调查对象及调查地的选取

(三)1.调查对象的选取

(四)我们按照分层逐级抽样的方法,根据医疗卫生状况、经济生活水平及参合率等各项指标,结合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推荐,最终选定了刘集村、白虎村等6个行政村的村民作为此次抽样调查的样本框。3.资料分析方法本次社会调查采用问卷法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来收集资料。考虑到部分农村居民文化水平较低,以及农村此时正处于农忙时节,我们在发放问卷时均有队员在旁予以协助,如遇不识字的农民,则采取访谈形式。对医院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资料收集则采用访谈和小型座谈会的形式。问卷主要由25个问题组成,主要询问了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新农合”中样本所属类别(参保已补偿农户、参保未补偿农户、未参保农户),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程度,对制度运作的看法等。实际样本构成情况如下:

表2性别构成(%)性别男女比率62.537.5

表3年龄构成(%)年龄段(岁)18-3030-4545-6060以上比率14.2935.7138.3911.6

表4家庭收入情况(%)家庭收入(元) 1000以下1000-49995000-999910000-19999 20000以上比率(%)6.2513.3923.2141.9615.17

4.资料整理分析全部问卷资料由调查人员检查核实,统计结果真实可信;访谈资料由调查员进行整理,统一汇编,从中提取出各类访谈对象的显著观点,作为定性分析的依据;小型访谈会和文献资料收集所得也作为定性分析的辅助依据。

二、调研结果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定位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强制性、经济福利性、公平性、缴费性、互济性的全部特征。(1)就强制性而言,“新农合”依相关“公域软法”在全国试点并推行,其法律依据是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年8月25日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中央财政资助中西部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各地自身制定的规定。因为“新农合”规定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目前国内的研究对强制性问题多有争议,但笔者认为在社会保障法的意义上,强制性更多的体现在依据制度的强制推行上。结合制度设计,可以看到,该制度更多强调的是对筹资主体的强制上,即对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筹资的责任、农民的医疗保障项目、最低筹资标准、最低收费标准、农民享受的待遇、合作医疗统筹资金管理和收付原则等,都是强制推行。(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化行为 由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多元化的筹资格局使“新农合”呈现出社会化特点,其次,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具有社会性,其业务是

由政府主办,专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社会公共机构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3)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具有公平性的特点原则上只要是参合农户,医患关系中,不论参合农民的贫富、年龄、身体状况如何,均平等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待遇。(4)新型合作医疗由于以农民交纳费用作为享受报销待遇的前提条件而具有缴费性,以大病补贴为主、依据调剂集中使用资金,因而具有互济性。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非典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没有典型立法制度 新型农村医疗合作没有比较刚性的典型法律,没有明确的权、责主体,给各主体带来较大的回旋余地,弹性较大,也使出于弱势地位的参合农户有较大的担心。(2)制度设计比较粗糙,一县一策,不具有长远发展的可持续性 任何一种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都是为了解决比较长期的战略性问题,新农合的规定主观随意性较大,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

(3)管理机制不完善从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来看,还存在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监督流于形式化的很多问题。

(二)农民参合意愿的总体状况福柯的“社会契约”模型理论认为,由于个人希望从联合中获益而情愿放弃部分自由,政府机制才得以形成。一个制度要维持下去必须要有一定数量得人来认同和参与,并在参与过程中情愿放弃部分自由,“部分自由“在这里特指农民放弃对参合金原本所拥有的支配自由权。由于需要放弃这个自由权来实现获益的可能,农民必然会在是否放弃上作出一个权衡,这种权衡在另一个意义上表达即是参合意愿。参合意愿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本身支持倾向的直接反映。但要注意的是农民的“参合意愿”和“是否参合”是一对相区别的概念。参合意愿是农民个体对制度的主观信任度、信心度等各种心理信息的结构性组合;而是否参合除了本身参合意愿的支配外,还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农民受周围群众参合意愿的影响;有的村为完成上级指标,直接或间接操纵农民参合意向。虽然在两个变量存在很大的相联度,但是否参合并不能准确衡量出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群众心理接纳度。

表5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原因自愿,认为制度好干部或医生的动员和宣传 看见周围的人参加了自己也就跟着参加由于其他原因被迫参加比率752050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成效“新农合”的成效是影响制度存在的最主要的“元因素”,不仅对各方有着激励作用,而且对继续深入改革有着极大的示范意义。基于本次调查,笔者将成效主要概括为三个方面:(1)参保农户减轻经济负担,未参保农户对制度所能带来好处心理估算的标本;(2)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3)医疗机构实际业务量的上升。

下面笔者将对它们分别进行论证。1.参保农户减轻经济负担,未参保农户对制度所能带来好处心理估算的标本就整体而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欢迎。调查中绝大多数农户都认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明确表示仍会继续参加该制度。资料表明,延寿县近88%的农村居民纳入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同比上升,住院人次上升25%,说明农村居民生病的就诊率明显上升,敢住院,住得起院,看得起病。已有近2万人进行了住院补偿,综合补偿率达到34%,卫生院补偿率超过55%,为588名慢性重病患者进行了门诊定额补偿,为22万参合农民进行了一次免费的健康调查和体检,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有所改善。 表6 延寿县2010年、2011年度住院补偿统计医疗机构2010年度2011年度(1—5月)住院人次医疗费用补偿费用补偿率%住院人次医疗

费用补偿费用补偿率%镇级6326643.10333.3551.833796351.6193.5455.05县级58901168.42 367.3131.443547661.43215.5032.58县以上 770 721.00156.2521.67548 543.23125.4223.09合计129862532.51 856.9033.8478911703.01 581.4834.14

这组数据其实就是“新农合”最好的宣传工具,真正有人得到补偿可以使未参保农民得到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接受“新农合”政策,同时表明政府的立场和承诺,消除这部分处于观望态度的农民的疑虑,而标本意义使参保农户则会转变单纯的短期收益观念,强化他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增强了他们风险共助的社会责任感。2.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对于这次合作医疗的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品,笔者认为,是当地政府和农村居民修补裂痕的大好契机。真正得到好处的农民可能真正体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实在在的事情。信息加工论认为人的心理活动是一种信息的输入、存储、编码和输出的过程。以政府作为研究的单个主体,政府对制度支持的动力也可理解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积极反馈的输入、存储、编码,再经过主观识别和分析判断,最后又输出成为支配政府支持、变革的信息组合模式。

综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实可以减轻广大农民看病的经济负担,发展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对于平衡城乡社会保障结构,缩小城乡不断扩大的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稳定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城乡二元体制尚未打破的情况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体上是一个比较好的制度建构,综合农户、政府及医疗机构等相关人员反映的情况来看,京山县农村合作医疗总体上呈现出健康发展的态势,但合作医疗制度的外在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当然这在制度前期发展阶段的也是在所难免的,本部分试图加以论述:1.合作医疗制度的外在环境方面的问题(1)国家对农村居民参合政策的局限性第一,部分农民游离于制度之外 第二,,容易引发农民的逆向选择问题:逆向选择是指掌握信息较多的一方利用对方对信息掌握较少或无知,而隐蔽相关信息,获取额外利益,客观上导致不合理的市场资源分配的行为。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加的预期效用和预期成本的对比,年龄层次较低、身体条件较好的,预期效用会明显较低于健康状况差、年龄较高的人群。因此,前者更不倾向于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如果这样的人群占的比例较大,那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乎就成为一种为一部分身体素质较差的人群专门设立的低投入高支出的机制,即产生了逆向选择的问题。第三,参合条件的限制,使农村特殊群体游离于制度之外: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才能参加合作医疗,但是,长期生活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非农户籍人员不能参加合作医疗。一是林场、渔场、园艺场等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的非农人员;二是前些年由于城镇户口松动而购买城镇户口,但仍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员;三是举家外迁打工,而与当地失去联系的农村居民;四是所在单位解散或下岗失业而回农村居住,从事农业生产,生活比较困难,医疗没有保障的非农户口人群;五是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没有户口的部分居民等(2)农村居民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有限第一,少数农村居民健康风险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薄弱:在农村人均纯收入不高的情况下,青壮年人群认为医疗支出不是像吃饭、上学一样的刚性支出,只是一种随机性的风险支出,对疾病存在侥幸心理;老年人对生活持悲观

态度,认为慢性病极难得到补贴,参加合作医疗是种浪费;部分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缺乏认同感,认为自己身体好好的,参合就是给别人交钱去的:对涉及到交纳费用的事情热情不高。第二,农村居民对新型医疗合作医疗不甚了解:由于以前合作医疗政策的反复和出于对政府的不信任,有的农民担心合作医疗能不能长期坚持下去,存有疑虑,有的农民担心合作医疗资金会不会挪作他用,而且即使参加了合作医疗的很多农户也不知道合作医疗是如何运作的,由于“新农合”制度本身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和方案的高度复杂性,对农民的理解和接受造成很大障碍。第三,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期望值过高:农民都是很单纯的、很现实的,他们不会过多的去考虑一个制度或一种体制之于国家和集体或民族发展的利益,也不善于用长远和开阔的眼光看待自己的投入、产出之间的关系,通俗的讲,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看重的是怎样由最小的投入来实现最大的产出,更多的体现的是理性经济人的色彩。第四,机构服务质量对农民参合信心的影响:在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服务态度、出院补偿方面,少数医疗机构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对农民参合信心有影响。

(3)基层干部对合作医疗认识的偏差乡村干部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一是对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理解不透,工作不细,依然存在行政命令的色彩,而不是采取与农户协商解决的方法,没有把它放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责任上去认识;二是认为合作医疗是一项试点工作,不属于政府日常工作范畴,不必纳入政府常年议事日程,只需在筹资期间突击

一、两个月就行了;三是认为合作医疗完全是农户个人自愿的事,基层政府不必过问。基层干部的认识偏差就直接导致了宣传工作的不到位,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宣传时多是简单地、机械地发些宣传材料,而没有耐心细致的做宣传工作。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基层干部深入、细致介绍合作医疗的村庄,农民参加的心理自愿程度和参合率等指标都要高。(4)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较差第一,卫生院服务能力不强:国家在近年来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不足,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医疗设备落后,医疗技术水平低,债务包袱重,市场竞争力不强,人员工资待遇没有保障,技术人才外流等问题,有些卫生院陷入恶性循环的境地。合作医疗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局面,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远远不能适应农民医疗消费的需求。农民普遍反映每年一次的由卫生院组织实施的体检项目太少,根本不能起到预防疾病、发现疾病的作用。表9卫生院面临的困难与需要解决的问题方面 增加医生人数,改建、扩建卫生基础措施 增加药品种类,改善医疗设备 提高医生自身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其他比率(%) 7.62 18.10 32.38 41.90第二,乡村医生缺乏积极性:村卫生室作为最基层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肩负、宣传、咨询、公示等重要职责,由于政策因素,村卫生室大多数在困境中运行,医疗环境简陋,医疗技术有限,缺乏参加合作医疗服务的热情,不能满足农民群众一般的医疗服务要求——一是各级政府对村卫生室从来没有任何投入,乡村医生的责、权、利不对等;二是合作医疗的政策宣传、费用结报、补偿公示等事务占用了他们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三是部分村卫生室垫付的卫生费用不能按时拨付到位;四是部门伸手多,收费摊派多,给村卫生室运行带来极大的负担。笔者的访谈中,就有村医反映曾经有机构借检查仪器设备为名来收取费用,实际上却未开展任何检查。(5)缺乏相关的典型法律保障:法律所具有的强制性、稳定性,不仅使法律所规定的参加合作医疗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和履行,而且可以避免人为的想搞就搞,不想搞就散的随意性的,能够给农民们一个合适

的、稳定的预期。现行农村合作医疗一直以来是在用政策进行指导,而缺少法律来进行规范,,各地优秀的经验无法推广,可能导致农村合作医疗不能健康稳定持续地向前发展。比方说根据我国的规定,合作医疗被定性为农民的医疗制度,也就是说与农民相关,但是所有的游戏规则的制定是由当地政府来制订的,农民没有话语权,怎么样保证农民自己的利益,农民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在执行决策的过程中,事实上都没有参与。在这种情况下,又把最后的责任人假定为农民,但是农民又没有发言权,笔者认为这种性质是不合理的。要么农民自己的制度让农民自己运行,如果政府把它当成一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话,政府来定性这个制度,政府要参与这个责任。现在事实上发现超值以后,没有人来承担这个责任。另外比较研究中发现部分地区在很低的筹资水平下居然有大量的资金剩余(如延寿县2010年总额为1655.74万元,使用1141.78万元,结余款为513.96万元),为什么会剩余?当然和最后的责任不明确有关。每年剩余多少钱合适?该怎样运作这笔剩余的基金?这些问题都需要有法律来把各方的权责明确固定下来解决。

第13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调查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调查

调查人: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B09010310杨宇星

调查地点:河南省偃师市佃庄镇医疗地点

内容简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汲取和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对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出台背景、制度结构、政策实施过程和制度实施效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全书以农村调查数据为基础,应用Logistic模型和PSM分析方法等多种计量分析方法,对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际情况及参合行为进行描述,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现状进行客观评价,并在对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与我国历史制度变迁观察中,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与结论。作者在充分肯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内涵丰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再创新模式,并进行了“三扩两自愿,五化一统筹”的制度再创新路径设计,创新性地提出“再降低参合门槛”、“摊保入亩”、“农村卫生券”,“农民社会保障税”、“再提高农村医疗保障统筹层级”等一系列政策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创新与政策指导意义

制度建立意义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2011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实施情况出现的问题和原因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

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调查案例)偃师市佃庄镇

当问到当地农民的生活对这个的了解程度的时候,他们却只知道这个可以买药,并且还能看小病,对于适当的农村医保的过程甚是不明,甚至对于地区的补偿制度都不是很清晰,并且还有调查用户这样说,拿着医保卡去看病的时候,医生会开很多不必要的药品。造成医保卡的费用火速降低,当地人很是不了解。许多当地的居民想去洛阳看病,却不知道偃师的补偿和洛阳的补偿程度,甚至没有想去过去索取自己的补偿,自己掏腰包,所以说医疗的宣传很是必要„„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

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调查案例)当地人曾经严重建议过,曾经有一段时间刷卡机老是出毛病,导致许多当时看病的患者必须用自己的现金,不能得到后来的补偿。甚至有时长达一周多,希望当地的有关部门能够提供一个备用的刷卡机„„„„

合理化建议 1.农村内部新型合作医疗的需求角度观察

在以上的这些背景下,从需求方面可以看到,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仍然是用农民个人医疗帐户来支出。

一,就小病而言,当农民经常不生病时,觉得个人出资的那部分浪费掉了,于是会逐渐丧失参加合作医疗的动力。

二,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当然对于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这是给他们提供了实在的优惠。所以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三,农村现在呈现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呈现出大量的空心村。当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来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没有得到实惠,这会降低他们的参与热情。当他们得了大病时,由于打工所在地路途遥远,甚至有些急性病时,他们去大型的医院就医,也无法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优惠。因为,新型合作医疗规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需要在定点的市县,乡镇的医院去就医报销。所以从农村目前大规模的农民工外出打工的角度来看,也出现了重大问题。

2.农村内部新型合作医疗的供给角度观察

一,供方诱导需求突出。具体的讲就是在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定点医院对病人诊治时,并不是按照最有利的方案去开展,普遍存在开大药方,多开药,开贵药,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不但增加了合作医疗服务的支出,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二,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甚至在农村出现到县,乡镇医院看错病,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

另一方面,如果农民不去这些县,乡镇医院,而去省或者市一级的好医院,他们面临的又是天价的医疗费用,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望而止步。所以从这点来看,也严重制约了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行。

3.定期在农村进行合作医疗的解答

在农村有太多的农民不熟悉这个政策的大纲和细节,以至于在医疗期间产生许多不必要的权益纠纷。甚至有一部分的公民不能正确的使用自己的权利,以至于不能享受到国家的补贴,享受自己的权利。定期的解答或者传播 可以有助于农民更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并且能更好的去享受国家的补贴,并且还能减少大量的不必要的麻烦,真正的达到关心于民,服务于民。

切实实施国家医保政策,正确服务人民大众

关键词:宣传 使用权利 医保政策

第14篇:封面关于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关于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自动化

班级:09-2

学号:540901010219

姓名:李品

第15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研究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研究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自产生以来,先后走过20世纪70年代的辉煌、20年代的衰退和80年代的重建失败,如今又进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与普及阶段。纵观其兴衰发展的历程,不难看出,其制度体系设计的合理程度与功能完善程度是决定其适用性与可持续性的关键。尤其是农村经济的区域不平衡性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分化以及医疗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医疗费用的急剧上涨,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村医疗的供求,还直接影响着新形势下农村医疗保障的制度构架和持续性发展问题。因此,如何看待新形势下的农村医保问题、如何构建新形势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仅仅是一个试点、总结和推广的问题,更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治理与可持续发展问题。

一、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进入了老龄化时期,65岁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过7%,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21世纪中国老龄化有加剧的趋势。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国家,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三级医疗网络濒临解体,乡镇卫生院1/3基本瘫痪,1/3仅能维持生计,1/3能够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造成了我国分明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甚大,国家对城乡间医疗保障制度的安排也不合理,而城乡居民面对的是统一的药品定价和医疗服务费用,造成了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研究表明,医疗消费在中国农村有着奢侈品的性质,农民对医疗存在着潜在需求,但是受到目前收入水平的制约,医疗需求的满足尚处于从属的地位(卫龙宝,2005)。有以问卷形式对中国内地六省310个村庄进行了直接入户方式的调查访问,结果显示,有79.7%的调查对象反映,他们所在村庄存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岳书铭,2005)。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显示,在中国农村的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户数占了很大的比例,该比例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别为21.61%和33.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4)。更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的不同地区,疾病导致了20%~70%的贫困。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合作医疗制度能够提高整个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公平性,这一点已经得到研究证实。合作医疗能为大多数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自费看病相比,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花费相同成本的条件下能享受更多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中国10个贫困县进行的调查,合作医疗覆盖的低收入人群比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同等收入人群有更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他们的经济负担(个人在医疗方面的支出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也相对低。这表明合作医疗提高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资金筹集方面的公平性,以及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另外,以历史的观点考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演进,发现合作医疗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且执行层有历史经验可循,在制度探索方面可以总结经验,少走弯路。根据国办发[2003]3号文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保大病即在农民患大病的时候给予医疗费用保障,防止农民因看不起病而陷入贫困,有利于实现卫生资源在不同收入水平农户之间的合理分配。这种观点认为,农村民众更加关注医疗合作制度对大病的保障程度。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的制度更能提高社会的综合绩效和社会整体福利,同时也是农民当前所需要的。关于保大病还是保小病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有所争议,笔者认为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议

下面分析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有悖于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构建简单评价社会总体福利效益的模型:建立三维坐标体系,分别以X轴表示参合的居民人数,Y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Z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社会用于医疗保障的全部资金;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Q(社会总体福利效益);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中,把从消费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的一个额外的数量中所获得的额外的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定义为边际效用,假设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0时,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0;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原则,确定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之间的函数关系Z=Yb,其中(0b,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A/B)b,社会总体福利效益为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上的积分,Q1(社会总体福利效益)=AbB1-b。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a×B,其中a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人数与全体参合居民人数的比值(0<a<1),则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A/(a×B),根据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之间的函数关系Z=Yb,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A/(a×B))b,社会总体福利效益为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上的积分,Q2(社会总体福利效益)=a1-bAbB1-b。比较Q1与Q2的大小,由于0<a<1,0<b<1,所以0<a1-b<1,可得Q1>Q2。结论为实行保小病不保大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比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更能够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

定位于保大病的机制,造成高成本、低效益、收益面过小、制度缺乏可持续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设立了严格的起付线,只有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费用才能纳入补偿范围。而1993年和1998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中国农村人口住院率只有3%左右(刘军民,2005)。这么低的受益面显然无法激励农民积极参加,而且这种设置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人们获取以预防、初级保健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自愿参加的条件下,即使参加以后也会有人不断退出,最后造成制度无法持续。而保小病有利于刺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真正影响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保小病可以有效防止许多农村居民因无钱医治小病而拖延成了大病。

所以,要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地区农民

收入水平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医疗制度安排,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实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确保把农村居民中无力支付合作医疗费用的低收入者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当中。

四、筹资措施

从2006年开始,国家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从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10元,这样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而农民缴费标准不变。然而,即使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仍然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医疗保健的费用支出,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医疗保健支出96.61元,其中发达地区120~27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100~119元,经济贫困地区60~99元(王向东,2004)。农村医疗费用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目前民众关注的一个焦点,农村医疗保障费用的筹措成为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瓶颈。从历史上看,中国农业对工业贡献的主要受益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表现为劳动积累和资本积累,以及城市扩张的用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理应成为反哺成本的首要承担者。自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更名为国有企业后,农民对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积累贡献被淡化,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呼吁保护工人权益的同时也淡化了全民中所包含的农民成分。由于国家具有强制力和财政资源的支配权力,所以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行为主体的工业反哺农业行为的政府反哺,应当是工业反哺农业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反哺。有学者研究了政府反哺实现机制和社会化反哺实现机制,认为工业反哺农业应当视为农业对工业的早期投资所形成的历史投资的一种“期权收益”和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给农业的生态建设基金(朱四海,2005)。农业应当获得对工业的历史投资所形成的期权收益以及农民应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利润分红,同时农业应当为提供生态产出而获得工商业提供的生态投入及生态建设的基金。

农业为工商业提供生态产出,工商业为农业提供生态投入,生态消费者支付生态生产成本,这就是工业化背景下分摊生态责任的基本逻辑、基本思路。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有不断恶化的趋势。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恶化主要是由于工业化的进程造成的。工业对农业有负的外在性。工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自然资源耗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种种后果。农业在承受工业发展带来的生态恶化恶果的同时却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补偿。单纯对生态环境的作用而言,农业对工业具有正的外在性,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不仅在从事生产实际的农业产品的工作,而且改善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自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非排他性,农村居民在享受自己创造的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并不能阻止城镇居民享受,因而农民无法向城镇居民收取应该得到的生态建设资金,城镇居民无偿地享受了由农村居民生产的良好生态环境。所以应该由国家强制执行这一操作,以实现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的生态建设基金。这样不仅可以为农村保障制度进程的推进筹集到所缺乏的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总成本,有效解决外在性导致的无效率。当工业对农业存在负的外在性时,工业的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差额就是边际外部成本。工业为了实现行业利润最大化需要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而有效的生产应该是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边际社会成本,外在性造成了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了社会总成本。同

样道理,农业对工业的正的外在性也会造成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社会总成本。所以发展农业必须从过去单纯注重其经济意义向经济意义和生态意义并重的方向转变,工商业必须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生态建设基金。社会化反哺机制是对政府反哺机制的补充。社会化反哺就是发挥政府以外制度力量的作用,培育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主体,提供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供给,

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反哺需求,实现反哺目标,并对政府反哺进行补充和完善。

五、总结

在中国公共卫生投入与世界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比总体不足的背景下,相对匮乏的公共卫生投入在中国城乡之间分配又严重缺乏公平性。数据分析显示,中国公共卫生投入严重偏向于城镇,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恶劣,疾病不仅成为制约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而且是农村居民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农村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形势紧迫。本文从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公平性、农村居民的意愿和中国农村医保制度的演进这三个方面证实了在中国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性;同时分析了我国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存在的缺陷,提出要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地区农民收入水平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安排,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实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农村医疗保障模式;在资金筹措方面,结合社会反哺和国际资本等辅助筹资方式,以财政补贴和由农业对工业的早期投资所形成的历史投资的一种“期权收益”和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给农业的生态建设基金而组成的政府反哺为主;在制度选择方面,通过能够代表农民利益、维护农民权益的非政府机构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管理资金。

第16篇:农村合作医疗暂行办法

农村合作医疗只是针对看病难得问题而设立的,也就是说是为了帮助农民看病,你所说的情况属于意外伤害,如果这也报销的话那么可怜的合作资金肯定不够,而且国家有保险来对意外伤害进行赔偿,所以你说的情况不符合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依据就是《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办法》,本办法只限于补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员在结算年度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及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

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等参照《诸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下列不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违法乱纪、犯罪、酗酒、打架斗殴、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工伤、妇女生育、自购药品、家庭病床现阶段,根据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凡住院当天门诊及住院期间的一切医疗费用均可报销。出院后需巩固治疗的,出院时当天带药不超过15天量,出院后的门诊(复诊)不纳入报销范围(除特殊病种门诊外);住院床位支付标准,每天最高不超过25元;一些营养制剂如人血白蛋白、脂肪乳剂需事先审批后方可使用,人血白蛋白需出具肝功能报告单;一些新药、进口药等不作特别的规定;一些特殊的材料如骨伤科用的钢板,金额超过¥10000.00元需填写特殊材料申请单;中药采取定额报销,门诊每贴10元并附费用清单(特殊病种门诊),住院每帖12元。

转院:医护人员接受合医人员时,应准确身份证填写姓名,如实填写病史如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就医的,应出具转院证明到本院医教科盖章,凭证明和有关材料再到诸暨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核准手续,一般只转入省定点医院,每次转外地就医只可选定一家医院。合医人员在本市及省级定点医院以外医疗机构诊治的,按符合支付范围医疗费用的80%计算医疗费用报销基数。

特殊病种门诊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肾透析;、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糸统性红斑狼疮(伴有心、肺、肝、肾及神经糸统并发症之一者);、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分裂症。

报销标准:采用起付线、超过起付线部分分段支付、最高限额额封顶的办法,每人每年累计最高给付限额为¥15000.00元,具体标准为:

1、500元及以下,不予报销;

2、501元至5000元部分报销20%;

3、5001元至10000元部分报销30%;

4、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报销40%;20001元以上部分报销5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有效住院费用达到¥40000.00元以上,并且由于大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还可申请大病救助。

报销方法:病人出院时,需开具住院发票及住院期间病人费用汇总清单;随带病历,本人身份证,合作医疗证,转院证明,各种跌伤、撞伤还需村(或学校)证明,一般每月5日、15日、25日报销,如有特殊也可随时报销。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时,除以上有关材料外,医院必须出具医疗证明单。全年可多次报销,累加支付,请医护人员做好医疗报销解释工作。

(注:如以上与实际不符或相悖,请按照自治区、盟、旗相关规定为准

补偿范围与标准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六、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补偿范围:

(1)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治疗费用。主要包括:住院期间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材料费、住院费、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等。

(2)支付患者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慢性病主要指:高血压(Ⅱ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癫痫、肝豆状核变性、失代偿期肝硬化、饮食控制无效糖尿病、慢性肾炎、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以及经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专家委员会、区管理中心组织审核的其他慢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特大额门诊费纳入住院补偿。

患以上慢性病的参合农民,由本人申请,凭二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材料,经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专家委员会鉴定,报区管理中心审批后领取《慢性病就诊证》,该证每年初由区管理中心审核。

(3)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时特殊检查费用。主要指CT、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电子胃镜,彩色多普勒仪、高压氧舱,体外震波碎石、血液透析,器官移植等高收费医疗项目。凡需检查上述项目的患者,由就诊定点医院提出意见,本人申请,报区管理中心审批。

(4)符合生育条件到二级以上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分娩点分娩。

(5)对于农民在生产、生活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不含不予支付的项目),无他方责任者;若有他方责任则应由他方负责。意外伤害补偿在一定范围内公示1个月以上,无异议,无举报,或调查确认后,方可兑付补偿金.

(6)参和农民在门诊检查后随即住院,与当次住院密切相关的门诊检查费用纳入当次住院医药费用一并计算。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由经治医院提出申请,区合管中心审批后到上级医院进行检查,其发生的检查费用按在检查医院级别对应的补偿比例计算,并列入补偿范围。

(7)筹资时未出生且未随父母一起参合的新生儿在产后7天内(围产期内)因孕产妇合并症、并发症等原因引起的疾病住院而发生的医院费用。提倡即将分娩或预产期在下一年度的孕产妇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资金。

【法规名称】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号】 德政办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1-9

【实施时间】 2010-1-9

【效力属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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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的管理,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参合农民利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鲁政发(2009)90号)和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09)5号),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管理体系

(一)建立完善管理和经办体系。县级人民政府调整完善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体系,所需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并配备到位。乡镇(街办)在现有人员编制内调剂工作人员。各级实施辖区内合作医疗基线调查、资金筹集、档案管理、审核报销、信息统计、宣传公示等工作,要配备相应的办公及交通设施,满足工作需要。

(二)落实经办体系办公经费。县、乡两级新农合经办体系办公经费(不含人员工资)依据辖区参合农民人口数核定,根据目前实际运行成本,参照外地经验做法,参合人口1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按照每人每年2-2.5元、10万人口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年1.5-2元的标准适度掌握,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年初拨付至县级经办体系,县级经办体系预留必要经费后按参合农民人数下拨乡镇,确保经办体系正常经费支出和有效运转。县、乡两级新农合经办体系办公经费只能用于新农合工作开支,单独设账核算,严格财务制度,确保办公经费合理使用。同时,严禁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也不得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的负担。

(三)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经办能力。乡镇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属于单位内部的职能科室,并与新农合报销窗口分设独立,负责本单位新农合政策的宣传、人员培训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可兼职,但必须配备1名专职副职和相应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新农合日常管理工作。

二、强化资金筹集管理

(一)明确参合农民范围。登记为农业户籍的本县(市、区)常住农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严格审核参加新农合人员身份,严禁擅自扩大范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有关人员农村户口身份的确定要根据其家庭享受的计划生育政策、退伍兵安置政策和城市低保政策来界定。

(二)提高资金筹集标准。2010年新农合资金筹集额为每人每年130元。其中,中央、省财政补助每人每年70元,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元,县(市、区)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5元,农民个人缴纳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30元。2011年,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其中,各级政府的补助不低于120元。

(三)规范参合资金筹集方式。各县(市、区)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采取定时间、定地点、定金额的方式,由乡镇农税或财税部门一次性代收。不得强制收缴或延期收缴,不得减免、截留和弄虚作假,统一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免费提供的专用收据。

(四)严格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新农合补助资金,并及时逐级审核拨付到位。

三、规范资金统筹管理模式

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县级统筹、集中核算”的办法,坚持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补助为主、兼顾小额费用补助的原则使用。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和风险基金。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行“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是指通过设立统筹基金分别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及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门诊医药费用的补偿。医药费用实行按比例补偿。(一)新农合基金按照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风险基金三种形式进行分配。门诊统筹基金(含健康体检费用等)占当年基金筹集总额的比例一般不高于35%,住院统筹基金和当年提取风险基金占当年基金筹集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5%。(二)风险基金由县(市、区)按每年筹集合作医疗基金总数3%的比例从政府补助的资金中提取并管理。风险基金筹集数额达到所在县(市、区)年筹集资金的10%时,不再继续提取,若按规定启用后,应及时补充,保持原有规模。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合作医疗基金非正常超支时的临时周转。

(三)门诊治疗费用较大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特殊病种(即门诊大病)补偿在门诊统筹基金中支出。门诊大病病种暂规定:肝硬化、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十二种。要严格审批门诊大病病种,完善报销手续。

四、调整完善统一补偿方案

(一)统一补偿起付线和封顶线。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普通门诊病种、门诊大病病种年内每人累计报销费用封顶线分别为50元、5000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补偿起付线分别为50元、200元、500元。住院补偿起付线在补偿范围内费用扣减,并不予以补偿。参合农民个人当年实际获得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元。

(二)统一报销补偿比例。

1.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和门诊大病病种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40%。2.住院补偿比例

⑴本县(市、区)范围内乡镇卫生院(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50元(含50元)以下部分不予报销,50元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为6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200元(含200元)以下部分不予报销,200元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为50%。

⑵市级以上(含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500元(含500元)以下部分不予报销,500元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为40%。

⑶除本县(市、区)县级、德州市市级及山东省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外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经转诊备案住院医药费用按照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80%予以报销补偿。

3.大幅度提高国家基本药物补偿比例,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提高10%。适当提高中医药服务补偿比例,中医药费用(不含中成药)补偿比例提高10%,住院患者的针灸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90%。

4.本县(市、区)乡镇级、县级、德州市市级、山东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照原报销方案补偿比达不到20%的,保底按总医药费用减同级起付线后费用的20%报销补偿。在除本县(市、区)县级、德州市市级、山东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外的其他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且按照同级报销方案补偿比达不到15%的,保底按总医药费用减同级起付线后费用的15%报销补偿;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原则上不予报销补偿,确因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总医药费用减同级起付线后费用的10%报销补偿。

(三)统一药品目录和诊疗报销范围。

1.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未纳入《报销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不予报销。要认真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非疾病治疗项目、非精神病发作期导致的自杀自残、居家生活或自家农田劳动中非自身原因导致外伤等造成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2.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应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的病种(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应先执行专项补助,剩余部分中的医药费用再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特殊人群的补偿比例。3.对于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4.到参合县(市、区)外乡、村级医疗机构及德州市外非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5.严格界定以下诊疗服务行为:参合农民在参合年度内住院而跨年度继续治疗的,执行住院参合年度内的报销规定;当年未参合住院,而跨参合年度继续治疗的,其跨年度的住院费用按参合年度的规定报销;已经收治住院的参合农民因本院技术条件所限,不能为病人做相应检查,首诊医院安排患者到具备条件的医院进行检查的,其检查费用不得纳入报销范畴。

(四)统一就诊报销方式

1.就诊程序。参合农民在参合县(市、区)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直接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直报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一证通”,一律取消转诊手续。到参合县(市、区)外其他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前,应先取得参合县(市、区)内首诊医疗机构同意,报经县级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参合农民工在务工地及参合农民外出突发疾病住院治疗的,需在入院一周内告知参合地县(市、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备案。2.就诊手续。参合患者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德州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及协议直报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生接诊前必需要查验“两证”核实患者身份。3报销手续。在德州市及参合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或家属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当场兑付报销费用,报销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垫付,经审核后由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于下月底前,全额拨付至定点医疗机构。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或家属凭其《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医院住院收费发票、费用汇总清单或一日清单、出院小结、转诊证明等材料回参合地县级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补偿。长期居住在本县(市、区)区域外人员在外就医的,需提供长期居住地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证明和参合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外出证明材料;外地打工者需提供打工单位和参合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外出打工证明材料。

参合农民同时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的,持保险公司出具的参保证明、赔付单据原件和加盖保险公司公章的住院相关单据及材料复印件到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实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

其他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医疗项目,应先执行优惠政策,再对符合合作医疗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偿,合计补助数不得超过其实际住院费用。

(五)规范开展二次补偿。原则上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不得超过1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累计结余不得超过2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县(市、区)当年基金结余或历年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的不得挪做他用,可由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对当年所有得到住院补偿的参合农民所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二次补偿。二次补偿应安排在下一年度1月份集中完成,在严格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好补偿方案,报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六)规范开展健康体检。对当年参加合作医疗但没有享受补偿的农民,统一组织体检,包括:一般体征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肝、胆、胰、脾)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强质量控制,并为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对医疗机构提供体检服务,根据服务质量、数量和费用标准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体检费用,不能采取直接预拨的方式,不得超过当年基金筹集总额的3%。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适当给予费用减免和优惠。

第17篇: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我局接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在市委市府和我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工作开局良好。去年月份,市政府在镇召开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后,各镇相继成立了合作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发展合作医疗工作规划,抓紧落实人大议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动力,建立

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推进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到今年月上旬止,全市有个镇,个村委会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口人,人口覆盖率达.。现仍在发动,力争今年人口覆盖率达到。二我市开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

1立足本职,努力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自我局接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后,领导比较重视,设立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具体工作。一是及时建议市政府调整了市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二是组织科室人员深入到各镇办事处村委会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掌握第一手材料,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向市府反映争取市府的支持,得到财政拨款,建立农村医疗保障补助基金和救助基金,为全面铺开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打下基础。现市财政已拨款万元建立了市级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凡参加合作医疗的村民每年每人补助元。

2深入调研,广泛宣传。为了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我局领导带领办公室人员深入到各镇村进行调研和宣传,广泛听取意见,协助镇村召开村委干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向农民宣传合作医疗有关方针政策文秘家园wenmi114.com,讲清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意义和目的,并利用党员联系户干部扶贫挂钩户的桥梁作用,实行包干负责,发动和鼓励村民参加合作医疗。同时,在各自然村张贴标语和有关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告,提高村民对合作医疗的思想认识。此外还深入农户了解健康情况,及实施合作医疗的意向和参与的积极性,结合各地实际,制订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执行。

3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开展。在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过程中,我市采取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办法,条件成熟的镇村先开展起来,且办一个巩固一个的做法。首先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塘口镇(经济困难镇)和三埠区(富裕区)作为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市面上合作医疗的发展。其次是市主管农村合作医疗的副市长和农业局局长亲自带领专职干部,深入到试点镇指导和协助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制订有关章程规定,实行规范管理,民主监督,对报销手续范围限度和虚假处理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到目前止,试点镇的成效比较显著,深受群众欢迎。如三埠区的试点中山村委会开展合作医疗实施后,已有例享受报销,由于及时反馈和宣传,给周边的村民带来了信心,纷纷要求其村委会也举办合作医疗,积极参与。通过抓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给其他镇村带来动力,提供了完善的全面的模式,对全市合作医疗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市按照市的要求,主要建立以村办为主,保大病保住院的新型合作医疗形式,并在市镇一级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作为合作医疗的补充形式。

三存在问题

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长期艰苦复杂的工作,虽然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有了良好的开端,但发展不平衡,大部分镇村仍未开展,离江门市的相差很远,工作难度依然很大:

1部分领导未能重视。一些镇没有把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摆上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强调困难,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

2资金筹集困难。一些镇因财政困难,村集体经济又薄弱,无法安排必要的资金扶持合作医疗。此外,在合作医疗筹集资金上不够积极,发动面不够广,存在着等靠观望的思想,不能有效地吸引群众参加,导致工作难以开展。

3宣传力度不够。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宣传力度不够,加上过去由于合作医疗办办停停,群众缺乏信心,参保意识淡薄,未能积极参与。

四今年的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大议案,加快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根据和江门市的要求,对我市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下达了明确任务目标: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年达,年达;按三年完成,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人口,市政府每人补助元,镇政府补助元;市每年拨出万元建立市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为确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目标,我市在今年的工作中采取如下的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提高各级政府干部对合作医疗的认识,计划在月下旬召开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工作。要求各镇要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给予高度重视,正视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

任务目标。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列入政府工作提案,并决定月份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分别到各镇进行达标检查,从而促进我市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工作的落实。

2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为提高政策文秘家园wenmi114.com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准备组织有关人员到举办合作医疗的兄弟单位学习取经,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

培训。

3结合实际,筹集合作医疗基金。为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人口,市政府补助元,镇政府补助元,各镇要把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年镇级财政预算,以保证今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有经济能力的镇村要加大投入,经济困难的镇村也要想办法解决,不能强调困难而停止开展举办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各镇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筹集基金,以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落实,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出资额每人不少于元。如三埠迳头村委会在筹集基金方面就充分利用本地优势,发动社会捐助,其中中源公司老板捐资万元成立救助基金,解决该村“四难”问题,有效地调动了村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4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基金使用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局面能否得到缓解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镇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增加基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农村合作医疗的正常运作。

5全面建立市镇一级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启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积极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力争财政倾斜,充分利用侨乡优势,发动华侨港澳台同胞社会热心人士捐赠,建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特困群众给予重点帮助和调节合作医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第18篇:农村合作医疗调查研究

农村合作医疗现状调研

调查单位: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侯家村乡渭州村 调研时间:2013年7月5日至7月10日 调研对象:渭州村当地居民

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家乡西安市周至县渭州村医疗改革现状和现存主要问题,探讨目前情况下制约新型农村医疗推广的主要因素,并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促进农村医疗改革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资源

完善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开展“十二五”计划,推进现代化新农村的建设,医疗问题这一关系着广大农民百姓生命健康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伴随着旧的医疗制度与快速发展的经济逐渐脱轨,呈现出不适应的现象,医疗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定义:

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难看病 及缓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重要手段,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切实保障广大农民身心健康的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国家支 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小病补偿为辅,体现 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二、问卷调查情况: 见附录一

本问卷共发放50份,采用现场填写机制,实际回收份数为50份,发放对象为渭州村当地居民。

三、数据统计和分析:(注:由于调查总样份数限制可能出现少量偏差) 数据统计后,分析得出:

1.是否参加医保根据分析统计得出参与调查的人群,约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参加了各类医保,可以得出当地医保参保工作落实十分到位。

2.就诊场所选择:选择到大型公立医院就诊,约占总调查人数比的百分之三十,有约百分之五十的人选择到村合疗站,有超过百分之十的选择到私人诊所,只有约不到百分之十的人对此表示持无所谓态度,这表示了国立大型医院在群众心中具有权威性,但仍然需要改善加强,好多人去村合疗站为的是方便、便宜。

3.对医保的减负作用的认识:所有人都选择了认为医保对于减轻医疗经济负担有作用 4.是否到过定点医院看病:只有百分之三十的人选择了是,大家说小病就不用去大医院去了,一般都会去村合疗站,大病才会去定点大医院。

5.关于医疗报销:只有少部分约百分之三十的人表示知道并曾到过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报销,大部分的人表示不清楚报销的具体流程,不知道该如何报销。这说明了虽然有了一个良好的医疗保障制度,但是具体落实的时候还是需要做好让广大群众了解、认识的工作。 6.关于当地医疗卫生资源的不足:绝大部分的人选择了医疗设备少且落后,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这说明了我过农村地区医疗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这两个地方

7.医疗机构数目及距离:当地村合疗站有1家,定点医院距离当地十公里以内相对于一个村级单位来说,目前比较乐观。

8.建议与意见:关于医疗改革,群众们关心最多的仍然是关于医疗费用、报销以及医疗水准。当地群众普遍希望看病费用有所下调,报销途径多样化,增加定点医院数量,提高当地的医疗设备及医疗技术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医疗改革的现状及问题“新农合”制度目前在全国尚处于试点阶段,也出现不少难以避免的问题,并严重滞后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改革的步伐,亟待加以解决。据调查,目前有六大因素,致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改革“步履维艰”。

1.基金筹集难以快速到位“新农合”制度规定,农民以户为单位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并以户为单位给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颁发《合作医疗证》。但是在农村户籍统计中,普遍存在着婚嫁没有及时迁转户口,出生、死亡没有及时报户、销户等问题,登记人数与实际人数出入较大,影响了基金筹集的具体操作,造成中央、省、市财政补贴难以快速到位。

2.部分边远地区参合率偏低部分农民对“新农合”制度存有疑虑,主要表现在投资观念、风险观念和共济意识淡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和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合作医疗提供的保证低、补偿中手续繁琐,以及前些年乡村干部乱收费、乱摊派的影响,农民对“新农合”医疗政策持怀疑态度。据统计,富平县梅家坪镇参合率仅为73%,全县倒数第一。参合率偏低,统筹资金到账少,必然影响农民的医疗赔付率标准。

3.参保期限制约新生婴儿享受按政策规定,一年一保,中途不接收新的参合人员。因此,在“新农合”医疗资金缴费期限后出生的婴儿,就不能参加“新农合”,这就意味着在婴儿出生的第一年不能得到大病医疗的保障,而此时新生婴儿患大病的机率是最高的。 4.住院报销门槛太高,报销金额对于大部分经济水平低下的患病农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60%的被访者认为“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不能有效满足参合农民的需求。另外,对大病患者来说,报销的封顶线太低也使得“新农合”缺乏保障力度。例如临潼区报销封顶线为1.5万元,而农民大病治疗费往往高达十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50%的被访者认为“新农合”封顶线太低。

5.区县外就医报销手续繁杂,不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及时就近就医,给重病大病患者造成困难。目前,政府积极引导农民工外出就业,但是“新农合”医疗规定区县外就医报销起付线远远高于本地,而且报销手续繁杂,使外出务工人员难以感受“新农合”政策的优惠。如临潼区西泉镇三园村农民宣云英反映,她在西安开元商场上班已经5年了,平时看病都是在西安,年初自己与家人一起参加临潼区的新型合作医疗,3月份因胆结石急性发作在西安就近入院做了手术,花费6000多元,至今报销不了。

6.定点医院数量稀少, 因“新农合”定点医院数量少,医疗价格贵,服务态度差,导致农民在一般小病的治疗上更倾向于就近原则。临潼区定点二级医疗机构仅有5家,农民日常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或个体医生,且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房屋简陋、设备落后、人才匮乏,难以承担“新农合”医疗患者就诊的重任,往往耽误病情。此外,目前县级“合疗办”工作人员来源于本系统基层单位,多为临时抽调人员,队伍不稳定,办公条件简陋,县乡两级办公经费尚未列入财政预算,极大程度上影响了合作医疗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建议:

第一: 明牌标价,提高基层小医院以及乡镇卫生所医务人员的素质,使之真正能从农民的利益出发,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二:适当调整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同时对与特困户能有政策上的倾斜,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能够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真正的是实在。

第三:能和中国人寿保险以及中国平安保险的保险公司沟通一下,不要合疗报销完了,花费不多了,然后由保险公司报销实际花费的一小部分,那样,保险公司的利润更大,而且对于学生等群体也是一种不平衡。

第四:简化手续,便利于民。要优化办事流程,让农民不用跑腿就能随时、随地办成手续, 以增加服务人员的工作量来换取被服务对象的方便;在报销环节上,将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再简化一些,报销方式再改进一些。报销补助的程序和手续,要从农民的实际出发,最好能使农民不出村就能拿到报销的钱。

六、实践总结和体会: 这次这个实践我认为还是比较顺利的,它让我真正的走出了校门,接触了社会,我在实践中增长了知识,得到了锻炼,也增加了社会经验,为我以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通过这次的实践活动,让我对国家的相关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农村合作医疗确实为广大群众带来了实惠。治病,农村人最大的困难就是缺钱,以前没有钱就挺着,结果往往是越来越严重。如今有了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国家和政府承担了部分经济负担,让群众可以放心看病, 安心养病。但是我在调查的过程中也发现农合的实施也面临一些困难,有些人认为自己身体健康,认为没有必要掏钱,这就为国家的执行带来了困难,我希望大家在享受国家给大家创造的实惠的同时,也能支持配合政府的工作。此外,通过这次的实践活动,我也得到了很多,也学到了不少课本外的知识,例如,在做一个实践之前,一定要充分的准备,否则到时候你就会手忙脚乱,在实施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礼貌问题,这点很重要。回首整个过程,虽然很辛苦,但是我认为它是值得的,一方面,我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同样,在实践过程中我也表现出许多问题,例如,经验不足,处理问题不够成熟。明白了在课本上学到的知识要运到实践中还存在着许多客观的问题,只有不断的学习,敢于实践,把课本所学知识合理的运用与实践生活中,解决实际的问题,才能为人民做点贡献,尽点自己的微薄之力,因此回学校了我一定会更加珍惜学习时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以后工作打好基础。 附录

一、调查问卷表:

亲爱的朋友,欢迎参加调查问卷活动,您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在合适的选项下打√,谢谢您的合作!(可以多项选择) 您的年龄

A、老年

B、中年

C、青少年

2、您有没有参加医保

A、有

B、没有

3、请问您生病时一般会选择到何种医疗机构就诊

A、大型公立医院

B、村合疗站

C、私人诊所

D、无所谓

4、您觉得医保对于医疗负担有减 A、有

B、没有

5、您是否去定点医院看过病

A、有

B、没有

C、其他

6、你所在的村有几家医疗机构 A、没有

B、1到2家

C、3家及以上

7、当地医疗卫生资源主要有哪些不足

A、条件差,设备少

B、技术水平低

C、缺少医药

D、没有

8、定点医院离村子有多远

A、十公里以内

B、五十公里以内

C、一百公里以内

A、定点医院

B、没有报销过

C、没地方报销

D、其他地方

E、不知道报销这回事

10、你认为如何改革农村医疗比较好

A、降低药价

B、多引进优秀人才

C、加强管理

D、增加医疗器械

E、健全医疗制度

11、对于医疗改革,您还有何意见和建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篇:农村合作医疗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农村合作医制度自2003年开展至今,在全国已经有了多个试点,合作医疗制度正在逐步的发展和完善。我这次调研的内容便围绕合作医疗展开,通过了解农作医疗的实施情况以及村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程度,以求进一步发现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二﹑调研目地:

为了深刻了解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改变,了解新农村人们的精神面貌,了解新农村建设有没有落到实处,了解新农村建设有没有日新月异,了解新农村合作医疗是不是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一个人,是不是让农民受益匪浅。

三﹑调研内容:

我的调研安排在2010年7月18日至7月30日,因为这段时间比较热,农民的农活比较少,因此大部分人都在家,便于我们展开调查, 7月18日至25月11日,我挨家挨户的调查,有的时候会在农民辛勤工作的农田里,询问一些关于参加合作医疗亲身经历过合作医疗报销的人,真正了解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情况,农民们大都都是热情好客的,对于我提出的问题都能够耐心的回答,而且从和他们的交谈中了解到许多调研课题以外的事情,也让我受益不尽,让我更加了解农民的生活,也更加了解自己的家乡。了解家乡近些年来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精神文明的丰富。7月26日和29日我们到当地的村政府了解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一些具体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当地所居住的总人口,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以及村民对合作医疗的反应情况。在调查过程中选择调查对象是很重要的,我按照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性别,居住地方不同的人来展开调查,这样提高了调查的准确性。通过这几天的调查,我了解到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的以下情况:

(一)合作医疗的报销标准:

1、省级定点三级医院设置起报点为5000元,省级定点二级医院设置起报点为3500元,统一按40%比例予以报销;

2、省外医院住院报付补偿按照省级定点医院,降低10%的补偿比例予以报销(外出务工人员除外)。

3、纳入可报付范围的费用不满起报点的,参合患者全部自付,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纳入可报付范围的费用达到起报点及以上者,全部纳入报销核算范围,按比例报销。起报点费用为一所定点医院的连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院间费用不能累计。

4、小儿科(14周岁及以下)患者,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起报点按上述规定的60%执行;

5、市级定点医院设置起付线为800元,按45%予以报销;

6、县级设置起付线为300元,按65%予以报销;

7、乡镇卫生院设置起付线为80元,按75%予以报销。

8、封顶线:每户每年新农合补助不超过20000元。对达到封顶线的家庭,当年新农合不再进行二次补偿,不再设定针对达到封顶线的特殊病例的再补偿规定。确有较重医疗负担的,通过医疗救助政策补偿。

(二)不列入报销范围的一些行为、疾病、药品、检查:

1、工伤、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服毒,酗酒、自然灾害、打架斗殴,戒毒发生的医药费用。

2、性病、器官移植、视力短矫正、气功疗法、美容整容、矫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人工器官、假肢、各种康复器械、保健性营养疗法的费用。

3、各类滋补、营养药品:口服液、丸、人参、三

七、天麻、中草药材泡制的酒制品、除氨基酸以外的高蛋白质药品。

4、CT、核磁共振、彩色B超、激光治疗费、挂号费、病人伙食费、营养费、住院陪护费、出诊费、会诊费、手术陪护费、麻醉保险及体检费。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市级以上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区内各乡镇卫生院。

四、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可以发现农村合作医疗确实能给农民带来很多的好处,可以 让一部分人摆脱看病贵,看病难的困境,可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际的运行过 程中却依然遇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保障水平低。

2 我了解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门诊及跌打伤不再保护范围内。同时,农民普遍反映农村患胃病、风湿关节炎、结核、妇科等慢性病的人多,而这些病又没有纳入合疗范围,交了钱也享受不到合疗优惠政策。

(二)宣传不到位。

现有宣传对不参保农民调查了解不够,没有树立起健康意识,年轻与身体健壮的农民认为是在拿钱给别人看病,不参保导致新农合医疗成本提高,补偿水平降低。在调研过程中镇合疗工作人员反映,镇、村两级主要任务是按县上下达的收缴任务筹资,一些具体的合疗政策如报销的病种,报销比例,报销程序他们自己也一知半解,所以他们在农户收钱时也给群众说不清楚。然而实施合疗的主要“窗口”——医院,对合疗政策的宣传更少,只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有关政策,因此导致了看似都在宣传,可效果并不理想,使老百姓对合疗政策一知半解、含糊不清,给合疗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三)异地打工及外地医疗补偿困难。

转诊外地与农民外出打工不能实行医院直补,农民对政策理解有限,手续不全,甚至丢弃,需往返数次才能办妥。

(四)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够。

国家现在高医保,宗旨是为了杜绝因病返贫,让农民朋友看得起病,可是到了有些地方就乱套了,现在医院就一个普通的感冒叫你住院。

五、我的建议:

经过调研,我对发现的以上的问题作了简要总结,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提高农民互助共济意识。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一项新政策,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报销程序、报销标准、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为此,在工作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尤其各村组要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途径,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合,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给农户宣讲政策上,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个参合患者,让他们相信合疗制度,从而提高他们参合的积极性。

(二)核实人口,消除疑虑,据实征收。

对人口进行一次清理,该登记的要登记、该注销的要注销。要对各村组人口空挂垫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弄清事实,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以免产生新的债务,同时为下一步合疗基金征收奠定基础。

(三)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

3 镇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制度措施,保证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要明确镇合疗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一定的经费,并积极探索创新合疗基金征收新路子。二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提高核销比例,并督促医院落实好门诊报销政策,征对农村常见病较多的实际将一些病种纳入合疗补偿范围,增大农户的受惠面。三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从调查情况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县情实际,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的受益程度。四是要简化办事程序,让农户少跑路,增加农户对合疗政策的信任度。

(四)整合资源,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是主体、政府是关键、医院是平台。要准确定位,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一是要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革,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要增加农村卫生投入。政府要在政策、资金、和管理方面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医疗设备简陋、技术能力低下的问题。三是解决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一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二要充实队伍,适时招录卫技人员;三要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四要经常开展卫生下乡活动,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四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要严格执行报销直通车,规范用药,减少次生费用,做到热情周到服务。

(五)创新工作,用活政策,确保合疗工作健康运行。

要大胆创新工作方法,用足用活惠民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扩大单病种范围,力争将较为普遍的慢性病纳入合疗补偿范围,降低起付线,落实好门诊报销政策,提高住院报销比例,逐步使我镇的合疗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加符合实际。

第20篇: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一、我市开展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我局接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在*市委、市府和我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工作开局良好。去年*月份,市政府在*镇召开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后,各镇相继成立了合作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发展合作医疗工作规划,抓紧落实人大议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动力,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推进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到今年*月上旬止,全市有*个镇,*个村委会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口***人,人口覆盖率达*.*%。现仍在发动,力争今年人口覆盖率达到*%。

二、我市开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

1、立足本职,努力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自我局接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后,领导比较重视,设立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具体工作。一是及时建议市政府调整了市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二是组织科室人员深入到各镇、办事处、村委会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掌握第一手材料,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向市府反映争取市府的支持,得到财政拨款,建立农村医疗保障补助基金和救助基金,为全面铺开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打下基础。现市财政已拨款*万元建立了市级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凡参加合作医疗的村民每年每人补助*元。

2、深入调研,广泛宣传。为了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我局领导带领办公室人员深入到各镇、村进行调研和宣传,广泛听取意见,协助镇、村召开村委干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向农民宣传合作医疗有关方针、政策,讲清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意义和目的,并利用党员联系户、干部扶贫挂钩户的桥梁作用,实行包干负责,发动和鼓励村民参加合作医疗。同时,在各自然村张贴标语和有关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告,提高村民对合作医疗的思想认识。此外还深入农户了解健康情况,及实施合作医疗的意向和参与的积极性,结合各地实际,制订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执行。

3、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开展。在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过程中,我市采取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办法,条件成熟的镇、村先开展起来,且办一个巩固一个的做法。首先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塘口镇(经济困难镇)和三埠区(富裕区)作为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市面上合作医疗的发展。其次是市主管农村合作医疗的副市长和农业局局长亲自带领专职干部,深入到试点镇指导和协助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制订有关章程、规定,实行规范管理,民主监督,对报销手续、范围、限度和虚假处理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到目前止,试点镇的成效比较显著,深受群众欢迎。如三埠区的试点中山村委会开展合作医疗实施后,已有*例享受报销,由于及时反馈和宣传,给周边的村民带来了信心,纷纷要求其村委会也举办合作医疗,积极参与。通过抓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给其他镇、村带来动力,提供了完善的、全面的模式,对全市合作医疗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市按照、市的要求,主要建立以村办为主,保大病保住院的新型合作医疗形式,并在市、镇一级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作为合作医疗的补充形式。

三、存在问题

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长期、艰苦、复杂的工作,虽然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有了良好的开端,但发展不平衡,大部分镇、村仍未开展,离、江门市的相差很远,工作难度依然很大:

1、部分领导未能重视。一些镇没有把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摆上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强调困难,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

2、资金筹集困难。一些镇因财政困难,村集体经济又薄弱,无法安排必要的资金扶持合作医疗。此外,在合作医疗筹集资金上不够积极,发动面不够广,存在着等、靠、观望的思想,不能有效地吸引群众参加,导致工作难以开展。

3、宣传力度不够。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宣传力度不够,加上过去由于合作医疗办办停停,群众缺乏信心,参保意识淡薄,未能积极参与。

四、今年的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大议案,加快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根据和江门市的要求,对我市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下达了明确任务目标:**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年达*%,**年达**%;按三年完成,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人口,市政府每人补助*元,镇政府补助*元;市每年拨出*万元建立市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为确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目标,我市在今年的工作中采取如下的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提高各级政府干部对合作医疗的认识,计划在*月下旬召开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工作。要求各镇要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给予高度重视,正视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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