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2020-03-03 05:53: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大河塔镇中心小学先进教育

工作者评选标准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彦华 副组长:高军

成 员:吉健全 邱洪姿 双彩凤 王进喜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 6% 。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 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 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初评

(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 1 )先进教育工作者每期评选一次。

( 2 )先进教育工作者获得者,学校授予“大河塔镇中心小学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300 元。

( 3)学校从当年的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总结

中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事迹材料

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先进教育工作者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民族团结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民族团结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先进教育工作者事迹材料

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doc》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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