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2020-03-03 01:01: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厅党委具体办法,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鄂纪文〔2018〕26号)要求,持续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全省系统党员干警要在改进作风中把自己摆进去,加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六”+“三”要求。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党中央和省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和政治定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认真落实“六个坚决做到”要求,自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动广大党员干警保持优良作风;广大党员干警要严格遵守厅党委“三不”要求,始终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不断提高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监督检查,在节日期间开展公款吃喝、工会经费使用、私车公养、违规公务接待、执勤脱岗漏岗等“五个专项检查”活动,营造廉洁过节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关于新形势下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一寸不让、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标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全省系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警。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奢靡之风、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暗访突查,紧紧咬住节日期间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各单位廉洁过节和监督检查情况,请于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报送厅主体责任办公室、驻厅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委员会 中共湖北省纪委监委

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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