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合同

2020-03-03 21:59: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服务于项目,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项目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委托项目概况

1、物业名称:

2、地理位臵:

3、产权性质:商品房

二、合作方式:

双方约定乙方对本案进行营销策划和独家代理招商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交第三方进行上述工作;在甲方不违约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撤出。

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招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项目委托内容

1.项目招商工作

①制定委托项目定位规划系统:业态定位、业种规划、平面布局、经营模式、管理模 1

式等;如:宣传策略、创意设计、文案拟定、招商执行等工作。

②组建项目商业招商团队;根据项目定位、策划、招商,乙方成立项目组,专人负责,进驻团队。

③制定招商政策、租赁政策,营运管理、物业管理政策及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服务制度等;

④协助甲方成立商业管理公司及委托项目形象管理系统的导入;

⑤制定招商、营运等广告、活动的宣传推广计划、预算并执行;

⑥解决项目招商、租赁及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⑦制定入场、经营、管理、收费等相关制度;

⑧建立项目商业营运管理系统(人力、价格、营销、行政、收银与办公自动化、财务、卫生、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规定);

⑨建立客户档案、制定营运管理工作指标、开业的准备与执行,制定装修流程、装修程序方案。以开业前装修验收工作为重点,开展检查、验收、整改等工作,确定开业营销活动方案,并扶助甲方正常开业。

2.招商代理执行:招商建筑面积㎡(以甲方确认面积为准),详见项目平面示意图(附件一)。

3.开业的条件:

①营业面积达到招商面积的85%以上;

②商业规划符合经甲乙双方认定的商业规划要求;

了③落实商业经营管理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各项制度、工作指标;

④完成项目开业宣传及开业庆典方案。

五、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指派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

(2)甲方审定乙方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持有异议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解释或更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调离项目进驻人员。

(3)甲方享有行使项目招商、营运管理的决定权和对乙方所提方案的否决权;

(4)甲方享有乙方整体运作本项目的知情权;

(5)甲方审定乙方所有实施计划方案及文案,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执行;

(6)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客户租金全部进入甲方帐户,招商定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保管并办理相关手续;

(7)甲方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8)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对乙方每阶段的服务品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的优劣对乙方进行奖励或惩罚,奖惩数额和办法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业绩情况决定。

2、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开据所有实收款项的收据、发票;

(3)甲方或由甲方成立的下属公司负责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合同;

(4)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相关资料;

(5)指定具体工作人员(如工程、设计、物业、营销)与乙方进行本项目工作沟通与对接;(附件二)

(6)按照代理费支付办法向乙方按时支付代理费;

(7)承担本项目印刷、喷绘、宣传推广等相关费用;

(8)严抓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协调与本项目相关业务;

(9)为乙方提供办公、工作必要办公设备,承担相应办公费用,如招商中心空调、电脑、电话传真、饮水机、招商现场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10)承担本项目推广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展中心、展销会、广告、促销活动、宣传单页、楼书、销售道具、公关活动、公益活动等的制作、发布所产生的所有营销推广费用。

(11) 招待费用及异地招商差旅费用双方另行约定。

(12)甲方为乙方项目组员工提供宿舍两套。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并确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2)乙方对本项目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3)乙方有权获知本项目相关资料及项目相关事件;

(4)乙方对既定确认的工作方案、计划及要求,有权按工作内容要求甲方落实。

(5)根据工作进展需要,乙方有权更换、调离由乙方指派参与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保证工作持续开展,但应通知甲方,并协商一致;

(6)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费用;

(7)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不合理要求 (不合理要求是指超出合约条款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8)乙方有权在合作期间就本项目宣传品上标注“商业服务:企业”字样。

2、乙方的义务

(1)执行并完成甲方项目委托内容;

(2)向甲方提供长期发展战略,树立品牌形象,建立企业文化;

(3)接受甲方每月对其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

(4)积极完成项目各阶段委托内容;

(5)指定项目负责人与甲方进行项目工作沟通与对接,并指定项目进驻人员(附件三)

(6)其进驻人员对本项目工作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7)负责对甲方指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妥善安排工作;

(8)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9)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不得对社会和客户作有失诚信的承诺,统一对外宣传口径需由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招商政策等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不当承诺)。

(10)合同终止时,移交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客户资料、管理档案、业务档案以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档;

(11)乙方承担本案招商人员的工资、加班补贴、奖金、佣金、通讯、交通、食宿等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承担本项目其它任何费用。

六、招商进度目标及租金水平控制

1、招商进度目标及总体工作计划在项目组进驻项目后十日内提交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后执行。

2、租金标准,在项目组进驻后二十日内提交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后执行。

七、代理费支付办法

根据项目定位、策划、招商,公司抽调专业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组,专人负责,提供策划、招商等相关工作。

收费方式:基本费用+招商提成

(一)基本费用:

乙方代理甲方项目商铺招商、营销推广等工作,基本费用为每月(大写)万元,甲方需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第一月度基本费用,以后每月度初5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支付月度基本费用。

(二)商铺提成标准及结算:

商铺根据项目实际招商完成情况,乙方提取完成招商面积一个月的租金为招商提成。  招商提成结算时间为每月度初五日内结算上月招商提成,以签订租赁合同(协议)缴纳定金,并缴纳两个月租金为准。甲方结算乙方上月应提佣金的90%,剩余10%在整体招商结束后结算;若乙方未按合同完成招商任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剩余的10%招商提成。(乙方不提供发票)

(四)补充招商约定:

招商过程中,出现商户退租时,乙方需对该空租铺位进行补充招商,乙方不对新商户重复计提招商提成。如未成功补充招商,则乙方退回甲方已付的相应招商提成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以上不支付代理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有转委托行为或滥用代理权行为的;

(2)无特殊情况逾期未完成工作计划的;

(3)因工作过失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的。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1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互相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双方分歧。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即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该阶段招商代理服务费用,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本阶段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经济责任。

2.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项目,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在除招商约定外其他方面违约,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扣除佣金20%,双方互不承担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经济责任。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乙方针对合同约定项目所完成的成品(方案、设计等),其所有权归甲方;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同意严格遵照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内容做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本合同所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向代理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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