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生源学校工作备忘录

2020-03-01 15:59: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丰县2011年高考生源学校工作备忘录

一、送考工作

1.关于做好2011年高考送考工作的通知(另发) 2.几项具体要求:

①送考老师要实行回避制度: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②送考教师要熟识所送的每位考生,了解每位考生所在考点、考场和座位;送考教师要统一控制所送考生的《准考证》,每场考试前后要认真及时发放和收取每位考生的《准考证》。

③送考教师要提前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

④加强对考生通讯工具的管理,禁止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点。

⑤严格按送考程序要求组织考生进入考点,如实填写送考单并上报考点,实现与考点保卫人员工作的无缝对接。对于迟到考生,要再签字再核查;对于缺考考生,要及时报告考点相关负责人,防止替考。

⑥送考教师要认真遵守送考纪律,按要求带齐自己的证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擅自离开考点。

⑦送考教师要协助考点处理相关问题,配合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⑧送考教师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确保考生安全往返。

⑨学校应加强对送考人员的培训,并与每位送考教师签定《送考工作责任书》。

3、下发考生送考单(样表) 4.应考指导

(1)考生进场提醒:考生进场时会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检查,请考生不要随身携带金属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饰物的服饰,这样可以节省检查时间。

(2)告知考生:考试的有关规定,网上评卷答题的有关要求。必须在规定区域答题,在草稿纸、试卷上,以及答题区域外答题无效。

(3)考生用笔提醒:①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答案,提醒考生按填涂示例涂满、涂黑;②非选择题部分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作答;③作图须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须加黑、加粗。

特别提醒:提醒考生要到质量信得过的商店去购买2B铅笔,如使用假冒的2B铅笔作答,灰度不够,会影响扫描的质量,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作答选做题提醒:除语文、外语、生物科目外,其他科目均含有选做题;所有选做题均按题数留空,题型有“二选一”、“三选二”、“四选二”等几种。考生须按照试题的要求,按规定选定题数并在答题卡对应的位臵作答。选做题评判规则:

①二选一:包括A、B两小题,请选定其中一题,并在相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若两题都做,则按A题评分。

②三选二:包括A、B、C三小题,请选定其中两题,并在相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若三题都做,则按A、B两题评分。

③四选二:包括A、B、C、D四小题,请选定其中两题,并在相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若多做,则按作答的前两题评分。

5.考试的几个关键节点:

(1)考生参加考试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身份证的要求:正式、临时或省要求的规范证明。 (2)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 (3)看考场时间:6月6日下午16—17点。

(4)每场考前进入考点时间要提前,考点将要进行金属探测器探测;英语考试进场时间更早。

(5)关于听力模拟试听:

①选测物理科目的考生,英语试听时间安排在6月7日上午语文考试结束,试卷、答题卡收好无误后,开始播音试听。

②选测历史科目的考生,英语试听时间安排在6月7日下午数学考试结束,试卷、答题卡收好无误后,开始播音试听。

如有变动,请按考点提示要求。 (6)考生交卷时间:

①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前15分钟停止提前交卷,考生提前交卷的时间只有15分钟。

②需加试附加题的考生语文或数学科目提前交卷时间是在试卷Ⅰ考试结束后,在试卷Ⅱ考试结束前15分钟之间的15分钟。

(7)提醒考生考试结束时间:

①所有科目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抓紧时间作答,未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的,请抓紧时间填写。

②考外语科目时,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增加一次提醒。 ③加试附加题的考场,在语文或数学试卷Ⅰ考试结束前15分钟增加提醒一次。

(8)考生考试结束前离场管理:

①如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交卷的,所有提前交卷的考生可由考点集中安臵,直至本场考试结束,方可离开考点。

②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需要上厕所的,实行人性化管理,但必须在开考60分钟后才能批准,且在同性场外监考员的视线之内。

6.试答卷组成 (1)语文、数学科目

语文、数学科目试题卷分试卷Ⅰ、试卷Ⅱ,答案分别作答在答题卡Ⅰ、答题卡Ⅱ上,答题卡均不分A、B卡。其中:

①语文的卷Ⅰ、卷Ⅱ有选择题和非选择题。

②语文作文题对错别字仍和去年一样要扣分,语文卷 Ⅰ的选择题为机器阅卷,卷Ⅱ选择题为人工阅卷。选择题设计与 4

以往一样分布在各大题中。

③数学的卷Ⅰ、卷Ⅱ均为非选择题,数学卷仍有红色暗线格,以便考生按线作答。

2.英语及选测科目

英语及选测科目试题卷不分卷Ⅰ、卷Ⅱ,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部分。答案作部作答在答题卡上,答题卡分A、B卡。

二、推选监考教师

1.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监考回避制度: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不得是当年高三毕业班的教师。

2.要认真推选监考教师。所推选的教师人数,男女比例等要符合要求。各单位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换人,更不允许私自替换。

3.各学校应提前对监考教师进行纪律教育等方面的学习。

三、稳控学生工作:

1.对部分高二优生稳控工作要求。

2.稳控教师责任书和稳控学生名单(样表)

四、高考后勤保障工作: 1.食宿点名单。

2.对食宿点饮食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交通往返车辆安排及考试期间考生接送安排。

五、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教育部今年招生工作意见中再次明确加大了对考试违规 5

行为的处罚力度。

(1)针对考生:

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规定处理。其中:

1.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3.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并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针对考试工作人员: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或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

4.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答卷;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7.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徇私舞弊、滥 7

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8.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9.以任何名义或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11.其他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

六、其他相关工作和时间要求:

1、送考教师要协助考点做好对质疑考生的审核,当考场内发生考生资格质疑时,本场考试结束后,由场外监考通知,送考教师要在考点纪检人员和巡视员的陪同下,到考点指定位臵确认考生。并配合纪检监察机构调查考生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等行为。考点要对质疑考生当场拍照存查。送考教师要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杜绝替考现象发生,维护高考的信誉。

2、考生不得统一着装,不得带饰品,尽可能不穿金属装饰衣服进考场。

3、身份证的验核,考生必须持有效的本人正式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归属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地证明,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有丢失的,按偶发事件处理。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归属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地证明的考生,考生名单须报县招办备案。

4、外语科考试时,各学校提醒考生进场时间。外语考试考生迟到禁止入场时间14:45。

5、考试终了信号响后,监考员宣布本场考试结束,考生停止答题。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按从上而下的顺序整理好,等候收卷。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收取完毕,经核查无误后,监考员宣布退场。

6、各学校领取《准考证》后,要认真核对报名资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招办。不符合高考条件的《准考证》,6月3日前交县招办。

7、考生领取《准考证》需签名,签名表6月3日前交县招办。

8、若考生考试期间丢失《准考证》,需年级负责人办理补证手续。

9、送考教师必须按送考要求签送考单,并及时上交考点。送考结束后,在考点规定地点休息等候。考场如发生问题,找不到送考教师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0、高考信息管理。各报名点要加强高考考生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外界发布,与高三年级无关的负责人无权向微机员索要考生信息。微机员要做好记录,如发现考生信息失密现象,将按违规严肃处理。

11、要做好违纪考生的思想工作,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12、要认真检查《准考证》,如有质量问题返回招办重新打印。要求学校塑封、粘贴防伪时要仔细,多余的严禁外传由

年级主任上交县招办。

13、报名点在考试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扣留考生《准考证》,如发生因扣证影响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现象,其责任自负。

14、各报名点,高三年级负责人考试期间要保持电话畅通,急办事件要认真办理上报招办,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联系县招办。

15、普通类考生送考工作执行《关于进一做好高考送考工作的通知》(丰教[2010]71号文);艺、体类考生送考工作执行《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考艺、体类考生送考工作的通知》(徐招委„2007‟2号文)。

16、其他

(1)5月28日前报监考教师名单(含照片信息,书面、电子稿均报)。

(2)5月31日前报学校送考方案、食宿点和交通车辆安排、送考教师名单及送考教师责任书。

(3)5月31日领取高考准考证。

(4)6月3日前报教师子女参加高考的相关信息。需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证明参加高考的考生名单

(5)6月3日前报送考教师与所负责送考学生名单(电子稿)。

(6)6月3日前报稳控工作教师与学生名单(电子稿)。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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