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奖励办法

2020-03-02 15:01: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江苏泰丰化工有限公司 技

改 奖 励 办 法

二○○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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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项目投入中,通过对方案的调整、优化,能够减少投入或利于管理的建议,视贡献大小,一次性奖励10000~50000元。

三、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

主要是指公司内部员工,在安全、工艺、质量、设备、环保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1、在技术改造、生产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小改小革的,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永久性经济效益的,奖励标准见第一条;

2、对能显著提高产品质量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预期效果的,一次性奖励2000~50000元;取得永久性经济效益的,奖励标准见第一条;

3、在安全、环保、管理等方面,提出新的管理办法或建议,经采纳后,确有其效,根据适用范围,解决难题的程度大小,结合先进程度,一次性奖励2000~50000元;

4、提供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有价值的信息、资料经采纳应用后,确有效果的,视贡献大小,一次性奖励2000~100000元。

5、对于一般性的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一次性奖励50~500元,以表示鼓励。

四、对外合作(含新品开发)奖励标准

1、以公司行为,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引进有市场、有潜力、有效益、低污染的新产品,视全年效益情况,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2000~100000元;非公司行为,奖励标准见第一条(以后不随规模的扩张,效益的增加而进行重复奖励)。

2、以公司行为,引进(一次性买断)、消化、吸收的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形成永久性经济效益的,视全年效益情况,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2000~20000元。

3、非公司行为,引进(一次性买断)、消化、吸收的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形成永久性经济效益的,奖励办法见第一条。

4、对外合作方面,若由我们提出问题,合作方提供技术及指导,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合作方根据项目合同履行手续,其相关费用在合同中涉及。我方根据项目的年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奖励,其奖励标准见第二条。

5、对外合作方面,若由合作方提出问题及提供全套实施方案,我方配合,即交钥匙工程,合作方根据项目合同履行手续,其相关费用在合同中涉及。我方根据项目的年经济效益情况,由技改领导小组形成奖励建议,提交公司讨论决定,作适度的奖励,上限一般不超过100000元。

五、奖励的申报和批准

1、有关技改方案如取得效益(以财务部统计数据为准),应及时修订承包方案,公司获得效益后,方可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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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务部凭总经理审批的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七、权力与要求

所有技改项目,公司形成奖励后,其技术所有权属公司,任何个人转让行为均属违法(公司申报的成果或专利在主要参与人员升职或聘用时可作为参考依据)。

八、适用范围

上述奖励意见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干部、员工,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003年11月12日颁布的《泰丰公司技改奖励办法》同时废止,解释权属公司。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江苏泰丰化工有限公司提出并制定 本制度由江苏泰丰化工有限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江苏泰丰化工有限公司生技部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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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申报

合理化建议及节能降耗技改奖励暂行办法

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鼓励员工开展技改、科技创新、发明专利活动的奖励办法

驾驶员奖励办法

志愿者 奖励办法

学生奖励办法

《技改奖励办法.doc》
技改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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