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7:56:1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省分公司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推进企业在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方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现对省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修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一)重大问题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的主要措施。
2、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
3、分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目标及年度计划。主要是:
①经营发展规划安排;
②年度经营收入指标和主要任务;
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年度用人计划和工资计划。
4、分公司经营改革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①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基本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②重要管理、技术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③重大技术改造、生产布局调整、多元经营等方面的计划安排和重要方案;
④党群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定员编制和调整方案;
⑤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政工职称评聘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⑥省分公司工资调整、职工福利费分配使用方案。
5、省分公司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及企业文化建设等重要问题;
②党建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③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④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6、分公司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文件的审定和安排。
7、其它需要领导班子讨论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聘免、调整及奖惩。
2、省分公司机关部门正、副职管理干部的聘免、调整及奖惩。
3、省分公司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推荐。
(三)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1、需要报请集团公司审批的重大项目。
2、购置固定资产设备及更新改造资金在5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立项。
3、5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立项。
4、5万元以上的对外联谊和20万元以下的公益赞助。
5、公司福利费、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年度使用安排计划。
6、其它需要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形式和流程
(一)主要形式
1、会议形式。研究决策“三重一大”问题,主要采取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在有特殊规定情况下,召开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
2、会议主持。研究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党政联席会议,党政正职合设的,由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主持。党政正职分设的,在研究企业重大问题、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时,由总经理主持;在研究干部问题和政治工作问题时,由党委书记主持。
3、参会人数要求。研究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五分之四以上。
(二)主要流程
1、议题确定。“三重一大”问题议题的确定,一般情况下,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政主要领导协商确定,提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
2、加强沟通。会前,党政主要领导要与每位领导班子成员个别沟通,听取意见,初步达成共识,对干部任免人选方案要在初步形成统一意见后再提交会议研究通过。
3、民主决策。召开会议时,主持人要说明会议的内容、程序、决策原则和纪律要求;参加会议人员要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如果一次会议研究2个以上问题,要逐个进行。决议的形成必须建立在充分酝酿、民主讨论的基础之上。表决方式和原则:一般情况下,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特殊情况下,可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议形成必须是同意或赞成票超过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4、明确责任。会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牵头抓落实的主管领导和落实期限,并在会议记录上注明。
5、个人签名。会议结束后,参与决策人员要在确认的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执行与监督
(一)积极组织抓好落实。“三重一大”决议形成后,主管领导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抓好落实,落实结果要向党政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会议反馈。如果落实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延期或改变决议,必须重新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复议,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
(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是公司纪委不定期地对省分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二是省分公司纪委每年要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流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纪委,同时抄报同级党委。三是在“三重一大”决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核查、严格执纪。
四、纪律与责任追究
(一)纪律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制度流程。一般情况下,凡属“三重一大”决策的内容,必须上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简化内容、规避会议。凡是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简化程序,搞临时动议。凡经集体讨论形成的决议,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或不抓落实。
特殊情况下,如需要紧急决定的重大问题,可召开临时会议决定,但事后必须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并做详细说明。
2、必须对集体决策高度负责。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消除各种顾虑,本着对公司、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决策的问题,敢于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会议主持人和党政主要领导,不得提前表态或定调子,更不能打击报复。会议要在充分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3、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参加会议的人员,对会议内容和讨论决策过程中的不同意见不得向外泄漏。
4、必须坚决执行会议决议。会议决议一旦形成,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有任何与决定相悖的言论和行动。
(二)责任追究
1、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流程、违反保密纪律和拒不执行集体决策的行为,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2、对执行不力产生重大偏差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3、对集体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由领导班子集体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五、记录的管理与归档
(一)“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由综合部或党群部的党员负责人记录。
(二)会议记录要按照公司统一制作的《中国铁通集团公司××分公司会议记录》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详实。
(三)对于特别重要的决议,除记录外,还要整理出《会议纪要》。
(四)“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纪要及相关资料必须按规定归档管理。
重大决策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供销事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
(三)供销社体制和机制改革等重要改革方案;
(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五)财务年度决决算及资产重组、产权重大变更等资本运作方案;
(六)招投标以及重要项目引进方案;
(七)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
(八)直属企业改制改革,公司设立、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
(九)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及实施;
(十)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十一)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
(十二)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十三)需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
(一)对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以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
(二)后备干部的选拔与管理;
(三)对社属各单位的集体与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的推荐申报、授予和奖惩;
(四)涉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及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五)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
(一)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
(二)基本建设项目及重大投资,大型装修项目;
(三)重大、关键性的资产开发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
(四)车辆、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
(五)办公、生活设施的新建及5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
(六)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10万元及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或工程项目结算、工程资金分配;
(二)集中发放单位员工奖金;
(三)资产的出租、处置方案;
(四)5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
(五)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
4、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5、党风廉政建设;
6、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7、干部队伍建设;
8、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编制;
9、培训教育、远程教育、科学研究、产业开发等重大问题;
10、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11、年度工作计划;
12、年度财务决算、预算;
13、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14、单位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向上级推荐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15、对机关一般干部、村(社区)干部的奖励及违纪干部的处理决定;
16、镇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
3、镇中层干部及村(社区)干部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重大维修、采购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2、机关行政经费中的专项经费和业务费一次列支超过1万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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