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20-03-03 00:01: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来宾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调动我单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竞争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关干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国土资源厅、区环境保护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水利厅、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89号等文件和来宾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上岗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首次岗位设置核准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一忻

副组长:刘宁

成员:梁丰

下设办公室,梁丰为工作人员,负责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日常事务工作。

二、岗位设置实施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突出业绩,兼顾资历的原则;

4.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的实施办法:根据单位所设置岗位数量,和本单位职工基本情况,采取符合岗位条件人员申请进入相应工作岗位直接聘任上岗和没有相应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采取设置附设岗位的方法做好聘任工作。

(一)、首次聘用设置的岗位

1、管理岗位共设岗3个。管理岗位八级2 个、管理岗位九级1 个。

2、专技岗位共设岗位8个。八级设岗1个,九级设岗1个、十级设岗 2 个岗位、十一级设岗 1 个、十二级设岗 1个、十三级设岗2个。

3、工勤技能岗位设岗 1 个。工勤四级1个

(二)、聘用岗位人员范围

聘用人员为所有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聘用条件(聘用人员基本条件)

1、参加聘用上岗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6)未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2、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的人员,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2年、3年以上人员,具备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4)十级职员岗位,须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3、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①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九级任职3年及以上。

②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任职3年及以上。

③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④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⑤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⑥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另外,行政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不够时,可以进入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任职资格;

(四)、不同等级岗位聘用具体实施办法

1、各岗位聘用采取自愿报名申报的形式,各聘用人员对照各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在各级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申报(多选无效)。

2、单位对申报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直接聘任上岗。

3、本次聘期为三年。如三年内有岗位空缺,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复批准,可以依据此聘用方案逐级递补。如上级在聘期上另有规定年限的,从其规定。

四、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步骤

(一)9月20至23日,成立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和聘用领导小组,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二)9月24至9月30日编制《岗位说明书》。

(三)9月30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办法。

(四)10月8日单位公示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办法,召开职工大会,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办法。

(五)10月15日上报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办法

(六)10月17日至18日下午5:00,收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

(七)10月20日领导小组对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各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八)10月24日至28日实施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九)10月30日报送相关结果。

十、特别说明:

(一)、本方案由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本方案的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方案经职工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报区市人社局审批和区人事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来宾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

《来宾市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工勤岗职务级别聘用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每位应聘人员的分数构成项目为:资历+荣誉+工作量和常规管理,上不封顶,按照聘用同一个职务人员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排序从高分往低分聘任

(一)资历:

1、计分项目:

①、工龄:每年计1分。

②、校龄:每年计1分

③、任现职年限,每年计1分,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没有参加考核的,当年不计入年限。

④、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计5分,专科4分,中职3分,高中2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不合格学历按5分计算)。

⑤、职务,(职务取单项最高分值,不重复计分)。任现职以来担任校级领导正职计8分;校领导副职计7分;科(室)政职计6分;科(室)副职计5分;累计担任3年以上班主任得分4分,2年者得3分,1年者得2分;教研组长计2分。

(二)荣誉。(以下各项业绩加分的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今,以证书和奖牌落款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同一年同一小项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①、获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校级奖励的计分为:国家级7分、省级5分、市级3分、校级(含年度考核优秀)1分。

②、本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竞赛获奖,按下列方法进行计分:

国家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5分;

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校级一等奖1分。

③、本人指导学生参加各种业务竞赛(技能比赛)获奖,按下列方法进行计分(两位教师以上指导按平均数计分):

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校级一等奖1分。

④、文章专著: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国家级5分,省(部)级刊物3分,市级2分,教育学院或高等院校类1分。

⑤、学科带头人(非任教学科不计分):国家级分数为5分、省级3分、市级2分。

(三)、工作量及常规管理。

1、工作量:任现职以来能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并能按要求完成的得30分,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完成的行政管理工作视为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其教学常规管理及工作量计为30分,非教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职专业技术工作的视为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其教学常规管理及工作量计为30分。教师出身的干事完成干事工作视为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其教学常规管理及工作量计为30分。如有一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10分,依次累加,扣完为止。

3、考核及考勤:以聘用前一年十二个月计算,每月满勤(不含病、事假)得10分,如有因考勤月奖被降级或扣完的,每降一级扣一分,每扣完一次月奖扣5分,依次累加,扣完为止。

来宾市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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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共)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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