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发展趋势及监管建议

2020-03-01 21:03: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商业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发展趋势及监管建议

近年来,我国许多商业银行纷纷启动或筹划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希望从技术上为后续的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奠定基础。同时,很多银行为了加速与国际同业接轨的步伐,大胆引进吸收国外成熟的核心系统产品,或者在此基础上加以本土化改造。

一、商业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建设现状

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发展是由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带来的整体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和信息技术进步革新共同驱动的。早期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为存款、贷款,此时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处于电子化业务处理阶段。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推进,传统的存贷业务不能满足商业银行发展的需求,银行业务逐步向以支付为代表的便捷金融服务方向发展,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向网络化与集中化方面发展。随着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业务逐步向国际化、综合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通常采用参数化、松耦合等方式满足产品快速创新、业务流程再造、新业务领域拓展、全面风险管理等需要。

随着银行业务发展对信息科技系统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加,我国商业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的业务功能范围也从80年代初的简单电子记账,扩大到如今的账务处理、业务流程自动化、客户营销支持、报表统计分析、风险管控、外部监管、办公自动化及内部管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银行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而核心业务系统的定位主要是进行账务处理,提供账户管理功能和与账户相关的交易处理和批量处理功能,是支撑银行业务运营的关键,也是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的核心。近年来,为适应金融发展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为满足不断增长业务规模与不断发展变化的业务需求,我国大中型银行逐步开展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与改造工作,实现了数据全国集中,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在技术层面都有了比较现实、比较稳健的支撑。

1996年至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先后完成第二代和第三代核心业务系统(NOVA)建设。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启动第四代核心业务系统(NOVA+)建设,该系统将实现客户信息整合与共享,实现对客户星级评价和差异化服务,支持国际化和综合化发展的需要。

2006年,中国农业银行完成全国集中核心业务系统——综合业务系统,形成了一体化运行体系。2009年,中国农业银行实施了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BoEing)的建设工作,构建功能更加丰富灵活的产品服务创新体系,以适应中国农业银行在业务经营、内部管理、外部监管的需要,为实施蓝海战略提供技术源动力。 2009年10月,中国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BANCS)在试点行成功投产,后续开始逐步推广,按计划在今年完成全国的投产。中国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按照“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将分散在各应用系统中的客户信息进行整合,实现全行客户信息的统一管理,具备按客户差异定价、区别产品、差别服务的能力。 2000年,中国建设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在上海上线,至2005年逐步完成数据集中。除客户视图和总账之外,中国建设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目前涵盖了存款、公司贷款和支付结算的所有处理环节,同时为许多新兴业务和产品提供了账务处理、账户管理、会计核算、对外支付清算等基础设施服务。2010年,中国建设银行以流程建模和数据建模为起点,开展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建设。

2006年8月,交通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了由分散在全国各地的近百个数据中心分布式业务处理系统向全行集中业务系统转换的质的飞跃。2008年3月,交通银行成功完成海外分行的系统迁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球业务托管,成为国内首家实现境内外一体运营的商业银行。2010年交通银行启动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建设。

此外,2002年开始建设以面向业务处理、数据处理集中为特征的第二代核心业务系统建设,2008年在招商银行全行上线。2011年,招商银行启动第三代核心业务系统的规划,其总体策略为以架构为驱动,面向服务、提升管理、整合流程。不难发现,在银行核心业务系统进入数据大集中阶段后,各家银行对未来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和改造有诸多共性的特点,更加强调以客户为中心,在行内统一客户视图,满足客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更加强调产品快速开发能力,通过灵活技术应用架构设计,提升对市场需求响应速度;更加重视业务模型和数据模型,以适应金融发展改革带来的精细化经营管理需求。当然,各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差异性较大,其业务范围、设计理念、技术路线和建设方式各有不同。各行的业务连续性、IT治理能力、信息安全保障水平也有所不同。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的主要差异

(一)组织架构不同。目前,国内银行体制基本还是总分体制,对应这种体制的传统的核心系统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总行为行政管理机构,是成本中心;各分支机构几乎全部是利润中心,须各自独立核算,独立出报表;全行缺乏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产品开发、统一风险管理、统一品牌经营的迫切要求,系统开发之初也基本没有在相关数据采集和信息提供方面做出相应设计。而国外银行通常按照产品线或者客户类别设置业务条线,总行是产品生产、创新和业务数据处理的运营中心;分行则主要作为分销渠道,负责地区客户服务以及为总行的产品创新提供市场信息。国外银行的组织架构大多属于“前、中、后”台一体化的事业部制(即流程银行)。与此相对应,国外核心系统在设计规划上具有两大特点:分支机构为营销中心,非利润中心,不需要单独出会计报表;按照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设计系统的纵向架构,按照大会计和总行一本账的理念设计系统的横向架构。

(二)清算方式不同。目前国内银行传统的核心业务系统大多采用四级机构,三级清算的模式,即总行、分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和网点4层机构设置,总行负责各分行之间的清算,分行负责辖内各支行之间的清算,支行负责其下属网点之间的清算,概括起来就是“层层分账”:分行在总行设立头寸账户,支行在其上级分行开立头寸账户,网点在其上属支行开立头寸账户,本机构内不同分行和不同支行之间相互的资金占用需要计息和付息。而国外的核心业务系统一般采用扁平化的“零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式,即“全行一本账”:支行在总行直接开立上存资金户,本机构内各支行或营业网点之间的资金不存在占用问题,也不需要付息。分行作为管理机构,可以在分行层次汇总其辖内支行的头寸并在报表中体现,但不单独设立资金头寸账户。后者的优势在于减少了准备金及往来账户的设置,减化了银行内部账户和内部资金清算的管理路径。

(三)会计体系不同。国内外核心业务系统在总账设置方面的差异主要在于两者使用会计体系的不同。国内银行目前对总账的理解通常只是记录相应的账务数据以满足报表统计等业务要求的各种科目的总括记录,采用的是财务会计体系。而国外先进总账系统是银行的集中账务处理系统,可以全面反映银行的财务状况和赢利水平,能够自动汇总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账务核算,其会计体系是管理会计体系。后者的优势在于可以更灵活的满足科目体系的变更和多层面的监管要求,同时提升银行精细化管理能力。

三、商业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从“以账户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应该建立在以客户为中心的基础之上,即通过客户信息把客户的相关账户和交易信息归集在一起,也包括根据客户间的关系进行归集(如:针对集团客户可归集下辖各子公司的账户和交易信息),方便全面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以利于信用风险管控;同时,便于银行全方位采集、保存和使用客户信息,为实现客户关系管理奠定基础。

(二)以参数化、模块化为基础的新产品支持能力。与国内传统的核心业务系统以会计科目作为账户的主要属性不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以产品作为账户的主要属性(包括产品类别、期限、利率、汇率、税率、费率等),由于可以通过简单的参数配置来设定这些属性的值,因此产品创新的时间大大缩短,新产品账务处理出错的概率大大减小。

(三)多渠道的业务整合能力。新一代核心系统为不同的交易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或其他外围系统提供完整流畅的交易支持,实现多渠道账户的统一管理和账务处理,在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同时,提升一致性的客户体验也是未来渠道整合的方向。

(四)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新一代核心系统应建立和完善境外一体化的处理机制,满足多语言、多时区、多币种、多监管的要求,以支持越来越多的国内银行走出国门,在全球范围内设立境外机构等系统整合的需要,同时全面提升境外机构的业务处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

(五)支持作业集中处理。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应支持集中式作业和前、中、后台分离的支付流程,除了可以减轻银行柜员的会计核算工作和日末结账手续,缩短业务操作时间之外,还可以加强后台专业化集中处理和审批,并通过集约化管理,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六)交易与核算相分离。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应将交易与核算相分离,即核心系统只需要完成借贷关系的简单记录,至于会计报表折算或损益计算都可以由后台专业系统负责,这样可以提高为客户服务的效率。此外,交易和核算分离后,可以避免因内部核算的规则或要求发生变化,导致正常的业务处理流程、内部账务和客户服务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将核算规则从代码中脱离出来,也使业务人员能根据业务场景模型配置核算规则,使关键业务核算规则的调整不需要通过重新开发,有利于实现新业务的快速上线。

(七)提供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应对操作风险、客户风险、交易风险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进行有效管理和识别,在业务处理的各个环节支持多层级授权、身份识别等风险控制手段。

(八)具有灵活的分析和报告能力。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提供的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在国内传统系统的会计科目、机构等维度上增加了客户(涵盖客户类别、行业、区域、集团等维度)、产品(涵盖子产品类别、币种、期限、利率类别、汇率类别等维度)和利润中心等维度,从而为后台的经营分析及管理决策提供多维度的基础数据,并针对特殊用户提供综合分析报告和监管报表支持。

四、商业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的监管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监管指引和制度督导。新一代核心业务这种系统的构建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会面临很多的挑战与风险。具体可能出现的风险可以分为两个类型:技术相关风险和组织流程变化引起的风险。因此,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说,有必要对这些可能出现的挑战与风险进行详细而恰当的分析,并且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用详细而严格的监管法规来确保核心业务系统的实施能够顺利地进行。现有的信息科技监管法规和制度缺乏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标准及安全规范的专项要求和指导。建议监管部门出台针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建设的监管制度,来进行信息化变革,构建“后发优势”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使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和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断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从而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全球市场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积极组织银行机构加强经验交流。目前,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系统,究其本质还是属于面向账户的交易系统,并不是面向客户的金融产品经营系统。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存在着合规失效的弊端,同时相关操作流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也存在有章不循、长期不执行的现象,这些都将导致银行内部相互制衡的机制难以发挥出有效作用,也必将给商业银行业造成严重的资金损失。想要彻彻底底解决上述的弊端,其根本出路,必须对目前的银行模式进行再造,从部门银行转型构建为流程银行。所谓的流程银行是指通过重新构造银行的业务流程、组织流程、管理流程以及文化理念,颠覆性地改造部门银行模式并使其彻底地脱胎换骨,由此形成的以流程为核心的全新的银行模式。构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适应本地化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是支撑流程自动化的技术平台,也是流程银行的科技基础。由于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标准和建设方式尚未在业内达成共识,各个正在实施核心业务系统建设的商业银行大多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各级监管部门将以信息科技联席会为平台载体,积极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业内厂商针对相关建设经验进行交流,取长补短,为商业银行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借鉴。

(三)督促银行机构落实风险防范要求。虽然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在我国已经得到一定的构建实施,但目前我国对银行的会计核心、帐务、交易等进行处理的核心业务系统,与国外先进银行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具体的表现为:过时的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根本无法适应市场变革需求和银行的业务发展;银行各个应用系统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分离,数据缺乏有效的共享;基于以账户需求为中心的银行应用系统很难提供分层次、有效的客户服务;原有核心业务系统有很多的局限性,这使得银行很难面对当今社会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竞争环境等等。为此,银行要根据不同时期业务发展需要,对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升级和改造,核心业务系统的升级和改造是一个繁复浩大的工程,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项目的失败,为银行带来经济或声誉方面的风险。因此作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核心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风险监管和指导,将风险防线前移。同时督促商业银行应针对实际情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规划和设计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才能真正做到洋为中用,从而实现信息科技建设水平的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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