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通知

2020-03-03 21:51:1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借款人资格

1、借款人必须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在校生或正式录取学生。

2、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尚义县,借款人(学生)户籍特殊情况下可不在本县。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无不良记录。

4、家庭经济困难,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具有福利性质的商业助学行为,各社应对借款人的家庭情况做详尽的贷前调查,保证贷款质量。

二、贷款限额

1、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在学生实际申请过程中,信用社应以学生申请金额、学校回执中的金额、最高限额6000元中的最低项为合同金额。例如某学生申请5000元,学校回执上显示该生每学年需要4300元,最高限额为6000元,此学生的贷款合同金额应为4300元。

3、对于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个人累计贷款金额可以超过20000元。

三、贷款程序

1、省内高校。学生提出借款申请由主办客户经理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贷款审核——草签合同——查找需要草签合同的学生——点击录入——在合同信息中填写信用社全称(如尚义联社炕塄信用社)——完成合同草签。通知学生,由学生所在院校在网上完成回执录入。主办客户经理看到回执录入已完成后,再填写完成合同后,签订合同,完成放款流程。

2、省外高校。学生提出借款申请由主办客户经理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贷款审核——草签合同——查找需要草签合同的学生——点击录入——在合同信息中填写信用社全称(如尚义联社炕塄信用社)——完成合同草签。由主办客户经理打印回执单交学生,学生将回执单寄往所在学校,由学校填写完成回执单后寄回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完成回执网上录入工作,主办客户经理看到回执录入已完成后,在填写完成合同后,签订合同,完成放款流程。

3、以上程序主办客户经理必须一次性告知学生本人,避免学生多次往返信用社。

4、由于信贷系统已上线,信用社需在看到学生回执后首先完成信贷系统的授信审批流程,然后完成放款流程。助学贷款系统、信贷系统、综合业务系统必须同一天放款,所以放款尽量选在上午。

四、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在校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及联系方式;原件上传信贷系统,可事先扫描,等授信时使用。

2、经信用社查明借款人及监护人在信用社无贷款、无不良记录;

3、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乡(镇、街道办)民政局公章、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公章的申请表。

4、新生提供大学录取通书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注册过的学生证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励志奖学金证明;

6、按照个人借款合同所需的其他资料。

7、贷款发放时,合同及借据上的签字需借款学生本人到信用社面签,否则信用社不予办理。

五、台账管理

台账是助学贷款管理、贴息计算的重要工具,在助学贷款放款期间各社会计月初报表要一同上报助学贷款台账,台账发生额、余额要与业务状况表一致。

六、总体要求

2010年助学贷款我联社取得较好成绩,离不开大家共同的努力,2011年希望大家再接再砺,现对各助学贷款放款社提出以下要求:

1、所有申请的学生均要回复,或者同意贷款,或者拒绝贷款(拒绝要在系统上写明理由),回复率要达到100%。

2、鉴于现在学生对助学贷款认识上存在较大差距,为避免同学生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所有信用社的助学贷款主办客户经理一定要熟悉所有助学贷款流程,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和联社联系,避免不愉快发生,学生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一定要耐心说明。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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