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

2020-03-03 19:56: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

甲方(工会或职工代表)乙方(企业)职工人数:人企业性质: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协商代表人数:协商代表人数: 代表产生方式:代表产生方式: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企业全体职工有效。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

1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二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工资制度。

第四条企业职工月工资标准应高于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五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发放职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30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节前的工作日发放。

第六条职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月标准工资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七条职工病假、非因工负伤工资支付办法按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医疗期(病休月1/2)计算支付工资。

第八条职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法按在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规定期内以上班对待支付工资。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除按国家规定执行外,根据企业效益执行。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每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减)%。

职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根据企业效益,由工会和企业行政领导在《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规定标准增长工资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每年12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乙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否则,应依法赔偿职工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职工违反有关规定,给乙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解除。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乙方

首席代表:首席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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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厂)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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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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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doc》
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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