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2020-03-01 16:59: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发布系部: 保卫处发布人: 喻丽发布时间: 2013-5-17 8:53

1、毕业生以班为单位在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离校手续。

2、核对户口迁入名单及迁往地址,需要更改迁往地毕业生需提前告知迁往

地,没有告知的将予以迁回原籍。

3、7月初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落户期为一个月,需要及时落户,

最迟不能超过落户期当年。《户口迁移证》只有一张,遗失不补,如过期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属的东大派出所延期一次。

4、户口迁移正常时间为6月底,毕业生需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等证件到落户派出所落户。

5、5月25日前需要提前迁移户口的同学,请出具落户地派出所《准予迁入

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保卫处迁移户口。

保卫处2013.5

毕业生迁移户口核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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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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