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6:51: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项目总工考核办法
项目总工是该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该项目工程技术全面负责,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直接参与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管理制度的直接执行者和落实人,因此未执行公司和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未按项目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开展和实施安全生产的按以下条例执行:
1、不服从公司领导的指挥和统一安排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并追究其责任;多次不服从者降低其工资标准。
2、未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的:每次罚款50元,每月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奖金。
3、有事需请假者实行请假制度并写好假条报公司领导批准,未请假或未经同意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处以日均工资2倍的罚款。
4、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设计和要求对各部位、各道工序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因技术方面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根据情节轻重处200元―1000元罚款。
5、未认真记录交底记录和施工日志的每月罚款100元。
6、未按公司及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施工形象图及未配合项目负责人编制好安全生产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的每项每次处罚100元罚款。
7、未做好工程验收工作的将处200元罚款。
8、未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取消当月文明施工奖;出现安全事故将取消当月安全奖。
9、施工工程中出现材料浪费,材料丢失,设备实施毁损等现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10、测量工作影响了施工进度、各种内业资料未按要求完成的,项目总工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1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实际情况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12、多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多次出现类似错误,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和施工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项目总工资格。
重庆卓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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