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

2020-03-03 09:15: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湖南荣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南盛源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经友好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依据本合同制定的有关合同附件、报价单、保密条款及相关修订书,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 SMT、DIP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板卡产品委托乙方贴片焊接,根据目前SMT行业的人工成本及管理费用,乙方做以下报价给甲方,报价如下:

1.、样板价格:单次单种贴片0.02元/点 ,主板每款收取工程费500元,小板加收每款收取工程费200元。

2、单批次500-999块:

SMT0.013元/点,手工焊接0.035元/点,每款低于300元按300元收取;

3、单批单种数量1000块及以上: SMT0.012元/点手工焊接0.035元/点,每款低于300元按300元收取;

4、钢网费用:单价400元/张,两张800元,贴片过炉治具180元/个,插件过炉治具180元/个。

5、点数计算规则如下:

二、产品加工价格

1依照本合同点数计算规则做出《产品报价单》,《产品报价单》在合同执行期内可随时由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和增减,经过双方签署同意后生效。合同产品数量以及交货期由甲方下给乙方的订单给出, 乙方不得以除甲方物料未到齐外之任何理由拒绝甲方所下订单生产﹐合同期间内乙方若要终止生产,需提前半年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认可。

2、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加工费,按甲方检验合格的成品计算,单个加工费按本协定所附报价单计算。

三、产品加工内容

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SMT\\DIP加工,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成加工所需的材料至乙方生产场所; 乙方受上述委托,利用甲方提供的材料,严格按照乙方为甲方拟定并获甲方认可的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检验标准进行生产代工,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生产场所,并根据本协议所附报价单收取相应的加工费;甲方提供的给乙方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皆属于保密信息﹐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做任何修改/泄露,也不得用于其它用途;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引起丢失或泄露给第三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试生产

乙方接受甲方在乙方生产场所进行试产,并收取试产费用。试产费用与正常费用标准一样。测试夹具,生产制具、测试夹具等特殊

设备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技术图纸,并由乙方负责确认供货商,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付款方式

月结30天/现金,结款日的前 天乙方开据17 %增值税票据给甲方,如甲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内付款﹐乙方可以停止为甲方继续提供代工服务﹐并可扣留甲方在乙方生产场所所有之物料﹐直到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为止,首次生产加工费用开票之日7天完成付款。.

六、原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加工产品所需的物料,由甲方委托供货商或其它第三方将该部分物料妥善运输至乙方的生产场所“ ”。

2、乙方在接收材料时,必须进行数量核对、质量检验等动作:验收方式:采取批量抽检的方式。

七、物料管理

1、甲方提供之物料到达乙方工厂后,乙方需精心管理,并对已进厂的材料严格做好防潮、防窃、防损等工作。如发生失窃、损坏及质量霉变等情况,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甲方提供给乙方工厂的所有物料的所有权、处置权属于甲方。所有甲方供应之材料,乙方应以先进先出法处理,并作妥善管理及区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为他用或借给第三者使用。甲方有权定期核对材料,但必须提前 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3、双方同意,乙方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库存盘点,并向甲方递交有关盘存报告。由于出货需求,甲方要求乙方后延库存盘点或是取消当月盘点,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安排。(盘点内容包括上期末盘点剩余量,期间收货量,期间退货,生产使用,消耗,本期盘点数量)乙方生产过程中,因甲方工程变更须更换材料或因缺料需使用代用料时,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前将工程变更材料或代用料于预定生产前运至乙方。期间产品如需返工时,乙方于 1个工作日内清点返工数量、所需材料及工时给甲方,甲方负担费用,返工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要求物料放置于乙方场所时﹐乙方需提供免费保管之义务。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

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5%,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3%,BGA、IC及贵重元件等平均为0,FPC、连接器、接插件平均损耗率为0.1%,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八、工程变更

在量产期间,甲方对产品设计或工艺上的任何变更,必须提前 1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作

出初步回复,双方取得一致后,乙方应立即执行。双方约定在工程变更生效前已加工的产品不受本款约束。因工程变更带来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测试设备等资源

对于电子原器件焊接及组装生产所需的测试设备、操作人员、生产场所等由乙方提供,同时生产上生产低值易耗品由乙方自行购买。

十、进料检验

乙方仓库在接到甲方提供材料后,必须把材料放置于待检区,同时填写送检单于乙方 IQC。

乙方 IQC 在接收送检单后,必须在 1 个工作日内对所送检材料按照《材料检验标准》以及样品确认书进行检验,《材料检验标准》和样品确认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在 1 个工作日内如实回馈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情况处理。对于处理方案甲方应在 1 日内明确给出。如果对于检验不合格材料甲方要求进行特别让步使用,并且要求乙方挑选使用,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挑选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十

一、过程检验

乙方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甲方随时到现场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有影响或潜在影响质量的情况,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确定需要予以纠正或消除的,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或消除。若该纠正或消除的原因非乙方过错造成,乙方不承担责任,因采取纠正或消除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该纠正或消除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二、成品出货检验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检验标准对最终合同产品进行检验,没有明确标准的依据《PCBA外观检验标准_(IPC-A-610E 完整)》进行检验。 验收地点: 乙方生产成品检验区域

双方同意,经甲方检验出的由于乙方制造过程原因造成的批量不合格品,由甲方运送回乙方的上述生产工厂,乙方应在 3个工作日内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并负责将返工后的成品运送到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返工维修费用和往返运费,由此引起的甲方其它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

三、质量数据收集和信息回馈(此项可以提供,但不列入合同)

1、乙方必须在每周周三提供上一周的进料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日期,料号,产品描述,供货商,数量,检验单号,判定结果,报告应对发现的不良进行详细描述。乙方每天必须提供前一天的在线产品生产质量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日期,各检验/检测工站良率,在线发现不良的详细描述,(对应整改/预防措施以及对上一次报告中的预防措施的跟踪评估)乙方必须在每周周三提供上一周的成品出货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日期,合格入库单号,数量,报告应对终检发现的不良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应整改/预防措施以及对上一次报告中的预防措施的跟踪评估。 十

四、运输

1、乙方根据甲方的发货指令安排合同产品的出货,成品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内交货,每逾期一天按订单合同金额的2 %赔付,若该违约行为持续 7个自然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发生之延迟交货,起因于甲方工程变更、来料不良、来料不齐或其它甲方因素,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根据本合同生产之合同产品,仅可交货给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第三方,乙方不得将合同产品供应给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

的第三方之外的任何他方,否则,乙方将支付甲方相当于乙方擅自销售的合同产品总价值二倍违约金。 十

五、乙方保证

1、乙方保证在生产过程中: 1.1 生产直通率不小于98 % 1.2 返修合格率不小于90 % 1.3 乙方出货产品上线合格率大于99%。 a.).验收方式:采取批量抽检的方式

b.).验收人员:甲方验货代表必须在验收现场并由乙方测试人员执行操作.c.).验收物件和前提: 乙方完成全部规定生产流程后经过生产线,QC 全检,FQA 抽验合格的批量产品.d.).乙方对于甲方验货代表的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甲方的该产品质量主管、采购进行申诉确认若仍有异议的双方召开高层会议协商解决.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加工服务完全遵守双方达成的工艺和质量控制规范,乙方保证完工的合同产品成品在工艺上是没有质量

问题的。双方同意,如果在甲方及甲方的客户发现合同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将协同甲方查出质量问题的根源。如果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而是由于甲方产品的设计缺陷问题所造成的,则甲方将自行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关的修理费用,如需乙方协助维修,则乙方将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的金额由双方另行协议。如果质量问题是由乙方生产过程中生产不当所引起的,乙方将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及其它因此问题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包含但不限于无法维修的不良品所造成的物料损失)。乙方进一步申明并保证,当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和待修的合同产品存放于乙方的工厂时,乙方对这些原材料和待修的合同产品没有任何留置权和处理权或以这些原材料和合同产品取得任何其它利益。由于甲方原因并且为乙方不可控制不可改善,其导致的直通率、修复率下降不在乙方保证范围内。 十

六、保密: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保证用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合作之事实与机密性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另一方不可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无论乙方或其员工违反上述规定,必须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无论甲方或其员工违反上述规定,必须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具体协议内容见双方之签署《保密协议》。

十七、合同期限

如无法律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导致协议终止的情况发生,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十

八、合约终止;

1、如果协议一方有充分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协议: (1)没有能力履行协议中的主要义务; (2)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根据上述理由提出终止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向提出终止一方提供提出终止一方可以接受的并以

终止方为受益人的经济担保时,提出终止一方应当恢复履行本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经济担保的,提出终止一方在合理期限届满之日即可以解除本合同。

2、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此外,本合同可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免除 十

九、限制责任

论本合同其它条款如何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除非有故意的不正当行为或者重大疏忽),在本合同下,任何一方都不需为另一方的下列相应损失承担责任:生产损失、营业亏损、数据丢失、使用价值丧失或者销售下降,或者任何特殊的、间接的、附带的或者后果性的损害,而不论是否能够预见到该种损害的发生。 二

十、不可抗力

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事先不能预见和人力无法抗拒、避免及克服的某种事件,如战争、地震、禁运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等原因而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违约责任。 二十

一、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二十

二、争议与仲裁

1、如果本合约中有实际无法履行的条款,双方应根据原条款的真实意图及经济后果,另行议定新的条款。

2、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地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

三、其它

1、本合同正本、附件及其列明的檔构成双方之间完整的协议;该完整合同涵盖了双方之前所有的讨论和磋商。对于本合同条款的增加、删减或修正,须经双方议定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后生效。非经另一方书面事先同意,任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印章)

签 字 日 期:______ 年 __ 月__ 日

乙方代表人(签字): (印章)

签 字 日 期:______ 年__ 月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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