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工作室章程

2020-03-02 20:34: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湖北工业大学微博协会,简称湖工微协、湖工微博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湖北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协会组织,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

第三条

协会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协会通过讯息通知、服务维权等工作,做到“服务”2字。 3. 通过组织并开展活动来进一步提升大家对网络交流的认识和应用。

4. 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

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协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

遵守《湖北工业大学(社团)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协会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协会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协会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8.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本协会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到三名,部长若干。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

本协会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协会重新民主选举。

第九条

协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湖北工业大学学生协会(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协会规章制度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条

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湖北工业大学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决议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协会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协会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免职。协会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协会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二条

协会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副会长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四条 协会下设秘书处、外联部、宣传部,共三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如下

秘书处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3.财务管理;

4.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活动部

1.负责以微博协会为名义,围绕微博内容组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包括新浪全国统一活动、校内自发活动;

2.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

3.微博大屏幕联络、现场技术支持。 运营部

1.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协会与其它协会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协会,进一步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协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负责协会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协会形象和知名度。

第三章 协会成员

第十五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湖北工业大学正式学籍; 2.承认本协会章程; 3.对网络文化感兴趣。 第十六条

加入协会的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经协会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加入协会 第十七条

会员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退会自由。 第十八条

会员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3、参与协会每次活动;

4、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且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提出退会申请,并在退会前完成交接工作。

第二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3 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经费来源

1.大型活动主管部门审批经费; 2.全国活动新浪方提供经费; 3.赞助。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3.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新浪方经费发放会略有延迟,此项账目需记录详细。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主管部门有权提出监察要求。

第三十条 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湖北工业大学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必须将财务状况报备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

协会经费使用严格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帐必须持正规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打白条,金额小于10元者,由经办人、副会长或者会长签字,方予报销;金额大于10元者,则须由经办人、协会会长签字予以报销;如发现经费使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追缴违纪金额外,并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协会管理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前,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经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协会管理制度

1.自成立之日起每两周的星期天晚上召开例会(若遇到放假或考试等其他特殊情况外,例会推迟,遇特殊活动情况例会时间、频率另行通知),会长及每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总结和下一周工作计划。各部门其他成员将自己的心得与大家进行分享。

2.协会要组织活动时,每位成员都要通力合作。每个部门同学都要负责好自己的工作。会长和成员在每次活动时要提前准备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策划实施方案。

3.协会内活动时要注意纪律。开会时不准迟到、早退,每次开会都必须到会长处签名,有特殊情况,成员向部长请假,部长向会长请假。迟到五次,无故不到两次,将取消其职位,成为一般成员。

4.协会内的每位同学必须服从老师和会长的管理,有不同意见、建议时在讨论时间或会后提出,若在协会内组织的活动中吵闹(不配合活动)则要警告,情况严重者取消其社员资格。 5.每位社员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共同创造美好协会,美好的明天。热爱我们的协会,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出谋划策,共同为协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北工业大学微博协会委员会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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