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0-03-01 18:00: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港北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动畜禽规模养殖业发展,其中列入我区今年减排任务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共有39家,其中猪场37家、肉鸡场1家、肉鸭场1家。目前,虽然大多数养殖场建有储存池、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沼气池、粪房、雨污分流,对养殖场(区)产生的部分废弃物进行简单处理,但是处理不完全、工艺落后、排放不达标,对周围环境包括水源、空气、土地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稳步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是畜禽养殖业一个长期的工作任务。为做好我区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2014年4月30日黄星荣同志在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及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4年贵港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充分认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要性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对于农村污染源治理和节能减排、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畜禽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全区现代畜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畜禽业发展正处于由传统畜禽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规模化畜禽养殖比例越来越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对滞后,污染物排放日趋严重,已成为制约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刻不容缓,紧迫而艰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

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确保畜禽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为原则,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善废弃物处理设施为重点,以推进养殖方式转变、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为抓手,以发展生态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线,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等污染防治技术,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原则,对新、老规模化养殖场采取不同措施,实施养殖污染防治。

(一)新建养殖场同步到位。指导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落实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措施。

(二)现有规模场逐步改造。加强原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改造,建设完善3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上养猪场38个、存栏1万只以上肉鸭场1个。

(三)标准化示范场全部资源化利用。2014年减排项目的39家畜禽养殖全部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四、工作重点

(一)分类指导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

一是指导帮助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农业

厅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做到废弃物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的投产作用的“三同时”制度。二是对原有规模畜禽养殖场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原则,以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快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对养殖场周边消纳土地充足的,引导“种养结合、就地利用”,通过自行配套土地或者签订消纳利用协议等方式,采取雨污分流、堆沤、沼气处理或生产有机肥等措施就近还田利用;对养殖场周边消纳土地不足的,要积极推行“工程处理”即对畜禽养殖粪污先行进行干湿分离,固体部分用于生产有机肥,液体部分要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二)推广应用养殖污染防治技术。

各乡镇要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技术。

1.对属于今年减排计划项目清单中第4类粪污处理方式鼓励模式要求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方式,产生的粪便经堆肥后用于农业生产(养殖场必须有自己的土地或周围有大型农业公司)或出售至专业有机肥生产厂加工成商品有机肥,污水经厌氧处理-好氧处理或深度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养殖场不设污水排放口,污水回收利用可用于液态有机肥、水产养殖、农业种植或回用于养殖冲洗水。

2.对属于今年减排计划项目清单中第5类粪污处理方式鼓励模式要求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方式,必须建设合格的防雨防渗的粪便发酵场或堆放场,堆放场容积达到规定要求;污水可厌氧处理或储存,沼液或污水储存池必须防渗处理,储存池体积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3.各畜禽养殖场均应建设雨污分流设施,设置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用明沟布设。

4.对于粪便直接农业利用和生产有机肥的,必须配备固定的防雨防渗粪便堆放场所和消纳土地。一般情况下,每1头猪粪便堆场所需容积约0.1m。

5.对于污水和尿液直接农业利用的,应分别建有固定防雨防渗污水/尿液储存池,储存池容积至少能容纳2个月以上的污水/尿液量,养猪采用干清粪方式的储存池容积不少于0.3m/头。

6.继续推行沼气工程建设,完善沼液处理设施,在立足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实现沼液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7.畜禽养殖场不得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直接排放、倾倒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渣和污水。养殖场建设污水储存设施,不设污水排放口,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污水用于灌溉农田的,排放前必须采取沉淀、厌氧等有效措施进行净化。污水/尿液采用厌氧处理的,养猪采用干清粪方式的厌氧池容积不少于0.1m/头;采用厌氧+好氧处理的,好氧池容积不少于0.01m/头。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乡镇(区)要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进行统筹安排,加大推进力度。要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工作目标、防治重点、扶持政策及推进措施。要建立例会、通报、督导、考核等制度,及时检查存在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并于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制定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政策和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提升整体防治水平。一是积极争取农村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二是协调新能源办,扶持 333

3大型畜禽养殖场独立建设和中、小型畜禽养殖场联户建设沼气生产及发电工程。三是充分利用生猪、肉鸡、肉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菜蓝子”畜禽产品生产项目,重点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或改造。四是对商品化生产有机肥、沼气燃料等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引导畜禽集中养殖区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沼气燃料等,全面提升畜禽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能力。

(三)宣传发动,加强示范引导。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广泛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环保意识,营造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生态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地要针对不同自然环境和不同规模、品种、方式的养殖场等,打造一批粪便无外排、无害化高效堆肥、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示范工程,探索有效的技术和防治模式,总结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分解任务,促进均衡发展

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本规划精神和工作任务,尽快确定污染治理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名单,制定相应的全年防治工作计划,报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备案;各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要在年底前完成;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上报。水产畜牧兽医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列入今年减排任务名单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次督查检查情况将在全区通报。

港北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20日

南平市延平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1571+ 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单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续)[版]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知识问答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港北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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