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镇村干部考核细则江委发8号

2020-03-01 19:39: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江委发[2010]8号

中共高坪区江陵镇委员会 高坪区江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陵镇村级班子及村(社区)

干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村(居)支部、村民委员会: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村级班子及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村干部工作责任感,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江陵镇村级班子及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高坪区江陵镇委员会 高坪区江陵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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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镇村级班子及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

评 分 细 则

为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村干部工作责任感,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南充市高坪区村级班子及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Ⅰ、总则

(一)本细则所指考核对象: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主任、副主任(村文书)。

(二)考核工作:由江陵镇村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三)考核内容:村级班子和村(社区)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20%,年度考核占80%。平时考核主要根据班子和干部个人会议出勤、工作出勤、制度执行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乡镇(街道)根据日常考勤记载、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村级班子年度考核主要以“五个好”和“四强”为标准,分值由目标实绩、群众测评和领导评议三部分组成,共计100分。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要注重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兼顾与统一,分值由目标实绩、群众测评和领导评议三部分组成,共计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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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扣分,各项考核内容扣分项目只扣完本分值为止,不计负分。

(四)考核得分计算:

1、村级班子年度平时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占年度考核得分的20%)

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由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年终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或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核定,具体办法由镇制定。

2、村级班子年度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 目标实绩(占年度考核得分的60%),

群众测评(实行百分制)(占年度考核得分的20%), 领导评议(实行百分制)(占年度考核得分的20%)

3、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 目标实绩(占年度考核得分的50%),

群众测评(实行百分制)(占年度考核得分的30%), 领导评议(实行百分制)(占年度考核得分的20%)

Ⅱ、2010年度江陵镇村级目标考核细则

(总分100分)

一、富民强村工作(30分)

(一)农业产业发展工作(12分)

1、主导产业明显,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村多品”(3分),成立了专业协会或合作社(1分),成立了产业党支部或功能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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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得(1分)。无特色产业或产业无规模不得分。

2、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0.5—10万元(以目标任务分解表为准)(3分);

3发展效益农业、加强耕地和生态公益保护得1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得0.2分;

4、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农业基础建设得0.2分;

5、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参保率100%得0.2分。

(二)环境整治、星级农户评选工作(10分)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开展村(社区)环境整治活动,认真抓好卫生保洁工作。提高村(社区)品位,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发动村民开展“五乱治理”,改善村容村貌。所在村在镇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考核中被列入“不满意”等次的,每次扣1分;在专项考核中年度累计3次列入后三位的,不得分。

1、环境整治、星级农户评选积极开展的得5分,未开展扣5分;

2、考核验收合格得5分。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分)

1、基础设施建设年资金筹集完成任务以上得5分;

2、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得5分;

3、未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分。

二、干部管理(10分)、(一)干部考勤及培训等(6分)

1、各村干部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和指导,执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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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接受并积极完成镇党委、镇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如出现推诿、扯皮或顶着不办,扣1分。

2、村两委负责人外出三个月以上的,要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不委托他人的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运转的,扣0.5分。

3、原则上每月到村办公不得少于15天,村两委主要干部应当在岗在位,并实行工作日签到制度,发现一次脱岗的扣1分。

4、村干部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必须参加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但必须向联片驻村干部请假,未请假一次扣0.5分。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5、村两委负责人外出时间7天内,须向带片领导请假,超过7天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请假批准,没有请假外出一次扣0.5分。连续在外半年以上的此项不得分。其他干部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

6、村干部要积极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代理事项,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如村干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出现推诿、无视、扯皮等,酌情扣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扣1分。

7、全面掌握本村村情民情,对本村计生重点对象、外出流动人员、五保低保户、贫困家庭、空巢老人户、留守儿童户等对象进行走访,、并建立村干部联系户,每个村干部至少要联系2户贫困户,对未掌握情况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少建立一户联系户的扣0.5分。

8、积极参加镇、区组织的有关培训,努力提升村干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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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上级规定必须参加的培训少一次扣1分。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分)

1、村级班子未责任分工的扣0.2分,每年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少一次会议扣0.5分。

2、未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的扣0.5分,未开展工作的扣0.2分。

3、未认真落实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的扣0.5分。

5、重大事项没有集体研究的,每例扣0.5分;违纪违法的,每例扣0.5分。

6、每出现一位党员干部违纪并未及时报告的,扣1分。

7、严格执行村便民代理及村务公开制度,未按时报账的扣0.5分,时公开村务的扣1分,未进入村便民代理中心或不公开村务的扣2分。

三、组织建设(15分)

(一)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5分)

1、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健全,无“五册”“一帐”“一簿”“四有”扣2分

2、深入开展“三级联创”综合示范创建,深化“三型一化”工作,创新功能型党组织设置及运行机制,无示范点扣2分。

3、半年村民代表会议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0.5分。

(二)党务公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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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季坚持公开上级要求的固定公开内容,若缺少一次扣0.5分。

2、坚持不定期的公开党务工作内容,未及时进行公开扣0.2分。

3、未进行党务公开的扣1分。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4分)

1、每年各支部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每少于一次扣0.2分,党员活动每月一次,少一次扣0.1分,开展一次以上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未开展每村扣0.5分;

2、未及时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少1次扣0.2分,当年未发展党员扣2分,没有入党积极分子扣0.5分,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党费缴纳不及时、不足额各扣0.5分。

(四)远程教育(2分)

1、保障设备完好率,设备故障未及时上报维修的扣0.5分。

2、日常学习每月必须达10次,缺一次的扣0.2分,累计积分,扣完为止。

3、保障直播收看率,未及时组织开展收看的扣0.2分,累计积分。

(五)精神文明建设(2分)

以“孝敬父母尽义务,尊老爱幼美德传,八荣八耻记心间”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村创建活动,实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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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广播社社通,覆盖率达100%,文明家庭达到90%,和谐指数达到95%,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

四、平安创建(20分)

(一)综合治理工作(4分)

1、未建领导机构扣0.5分;

2、人员配备不到位扣0.5分;

3、“平安村居”台帐资料不齐全扣1分;

4、矛盾纠纷不调处不上报扣1分;

5、未开展基层创安工作扣0.5分;

6、未建立村综治工作站的扣0.5分。

(二)信访维稳工作(10分)

对本村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无信访态势和事件发生。由于历史或政策因素造成的老缠个访、集体上访事件的,赴区市单个信访每例扣0.5分,进京赴省单个上访扣1分;赴区市集体上访每例扣1分,进京赴省集体上访每例扣3分。由于未能及时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摸化解工作,掌握和报告情况不及时,致使出现单个或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赴区市单个信访每例扣1分,进京赴省单个上访扣2分;赴区市集体上访每例扣2分,进京赴省集体上访每例扣5分。

1、化解一起信访案件得1分;

2、未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的扣0.5分;

3、出现上京、省、市、区上访未汇报的分别扣

4、

3、

2、1分。新增一起越级上访案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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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工作(6分)

1、按《2010年度各村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得分折算,未能及时消除隐患,出现安全事故的扣2分。

2、出现森林火警一次扣0.5分,不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的扣1分,扣完为止;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扣2分。

3、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1分,未根据要求及时组织防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扣0.5分。

4、未及时上报动物疫情的扣1分。

五、社会管理(20分)

(一)计划生育(10分)

以相关部门提供考评结合为依据,折合计.具体按镇党委文件规定进行考核,按所得总分的10%折算成考核得分。另外,凡未按任务完成社抚费征收工作扣5分,扣完为止。

(二)武装工作(2分)

1、选配好民兵干部,健全村级民兵组织,建立和完善资料建设得0.2分;

2、开展兵役法规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得0.3分;做好适龄青年的调查摸底、动员应征青年上站体检得1分;

3、做好体检合格兵员入伍和家属思想工作及病史调查工作得0.3分;确保民兵参训和预备役人员的落实得0.2分。

(三)民政及公益事业(2分)

关心残疾人、关心孤寡老人、关心其他弱势群体,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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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困难党员,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工作、为民办实事。

1、农村低保申报及审核工作每出现1例违规,扣0.5分;每出现1例上访的扣0.5分。

2、未及时发放各类救灾款物扣0.5分。

(四)社会保障、惠农政策及统计工作(4分)

未按时完成粮食直补工作的,扣0.5分;未完成“新农合”群众筹资工作的,扣1.5分;未完成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扣1分;未完成统计工作,特别是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扣1分。

(五)土地管理(1分)

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所在村未批先建或少批多建等违法用地、建房行为的,每例扣1分;未能积极配合土管、城建部门处理违规现象和建房纠纷的,每例扣1分。

(六)畜禽防疫(1分)

配合搞好畜禽防疫,重点抓好犬类整治工作。工作配合不力的,每次扣1分;被上级抽查不合格的,不得分。

六、其他临时工作(5分)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布置需要临时限期完成的,实行单独考核。

七、加、减分项目

(一)涉及镇级以上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每项加5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二)(1)所在村被评为区、市、省级先进集体的分别加

1、

10

2、3分。(2)所在村某项工作成绩突出被区、市、省经验推广的分别加

1、

2、3分。

以发文时间为准,可计入季度考核或年度考核总分中,不重复计分。同项获不同级别表彰的以一次性最高层次加本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三)计生、安全、综治、信访稳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所在村工作出现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等一项重大问题被区、市、省查获通报批评的分别扣5分、10分、20分。

Ⅲ、附则

(一)本细则由镇村干部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出现本细则未尽情形的,由镇村干部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出相应办法。

(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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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镇村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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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镇建发8号

村干部工资考核细则6667

大队委考核评比细则

利民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细则[全文]

某镇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镇、村干部工作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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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镇村干部考核细则江委发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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